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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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各项承包指标及考核内容:

1、必须贯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无伤亡事故,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工期:按局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包括奖励与罚款。

3、项目部经理应努力降低工程成本,节余部应处理好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关系,项目部经理必须对安全费用实行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工程款作其它用途,否则公司有权处理,项目部经理应承担一切责任。

二、考核办法、奖罚及责任追究:

1、项目部经理承担施工合同中签订的奖罚条款。

2、项目部经理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或因项目部经理原因而对公司所处的罚款。

3、项目部经理承担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与质量事故,有关赔偿及上级部门的各种罚款。

4、项目部经理未达到本协议签订的安全考核目标,公司将按以下额度罚款:不实行安保体系,每项罚总造价的0.5%。

5、发生事故后,由于组织得力,应急措施得当,减少了负面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经安委会研究确定,可适当从轻追究其事故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和罚款;对组织不得力、应急措施不得当或隐瞒事故被举报或被媒体曝光,给公司造成极坏负面社会影响和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加重追究领导责任并处罚。

6、自事故责任追究之日起,一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及环保事故,经安委会研究确定,对事故单位领导人员的原处可适当减轻或减免。

7、发生一般及以上员工因工死亡责任事故;铁路营业线行车大事故及旅客列车险性及以上事故;四级及以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特大交通主要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及劳动竞赛的评比

资格,事故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不得评先、晋升。

8、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日内,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向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委会书面汇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项目部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安全负责人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安委会书面汇报。

9、凡在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中的责任人,因工伤亡、已在事故中死亡的,不再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三、其他:

1、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项目部经理无能力履行各项职责,或违法违纪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和利益时,经公司指出仍不见效,公司有权撤换项目经理,项目部经理应无条件服从,并以项目部经理个人资产及家庭财产作为抵押,承担一切损失。

四、安全生产责任(工区、架子队)

按局指项目部及业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区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程进度,不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项目部应给职工和劳务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工区(架子队)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项目部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工区(架子队)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工区(架子队)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项目部如强令工区(架子队)冒险作业,工区(架

子队)有权拒绝操作,产生的后果有项目部承担。

6、工区(架子队)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300元。

五、项目部安全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

⒈目标分解

项目部经理—本管段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文件审核及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技术人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位危险源监督、控制,对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查、维护、保养,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⒉发生死亡一人事故扣100分,重伤一次扣30分,如发生重伤瞒报按死亡事故扣分100分;

⒊发生职业中毒、食物中毒事故一人次扣10分;

⒋业主通报批评或整改单位一次扣20分,同时发生二次扣100分,局通报批评扣10分;

⒌凡发生物损一万元以上的事故以单位200人以上扣10分,100人以上扣15分,100以下扣15分。

⒍奖惩办法

⑴凡评为安全、文明、卫生夺标项目按局及公司有关文件奖励。

⑵年终百分考核,满90分奖给安全签协人安全奖600元,分管经理、专职安全员为签协人90%、职工奖50元,超100分按10分

加奖100元,职工加奖10元。百分考核70-90分按安全目标奖80%发放;60-70分按目标奖50%发放,50-60分不得奖,0-50分扣罚安全签协人600元,分管经理、专业安全员按签协人90%扣罚。低于0分按每低10分加罚100元。

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表

注:1. 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 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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