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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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的建议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巩固提升合芜蚌试验区建设成效,启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先进行列。2013年前11个月,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28835、3907件,分别居全国第7、8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41家,总数达到2018家,居全国第7、中部第1。科技创新已成为引领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2年9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目标,对我省科技体制改革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结合文件贯彻落实对部分民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发现我省现行科技体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科技资金部门分割现象突出。据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省审计厅对2011年我省13.2亿元科技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显示,省本级具有科技资金分配权的部门虽然主要集中在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等经济综合部门,但仍有质监局、环保厅等其它近20个一级预算单位掌握一定量的科技资金分配权。这种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的状况导致一些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套取财政性科技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合芜蚌试验区、试点省等多个专项资金都可以扶持,完全杜绝重复立项,还难以做到。另一方面,有些科技项目资金分配存在撒胡椒面的问题,补助金额较小,难以起到支持作用,如

2011年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扶持全省县域的创新项目,每个项目仅获得15万元支持。

二是政策扶持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对科技企业的政策扶持主要集中在税率优惠和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两方面,导致一些企业不努力研发产品,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而是热衷于到政府部门公关,长此以往,将形成对资金扶持的依赖性,不利于科技创新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是绩效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各部门尚未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无法对资金的使用效果实施全面的评估,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把工作重心放在项目评审环节,而对项目立项后的验收、监督等不够重视,缺乏详细的验收指标,验收的主观性过大,监督不到位,导致项目验收和合同不一致,少数项目单位甚至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四是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企业的创新行为,市场导向非常明确,因此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高。但与之相对应的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的是学术导向、技术导向、专业导向,甚至是“职称导向”、“课题经费导向”,技术研究往往脱离市场需求,真正转化为企业生产力的不多,极大地阻碍了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发展。此外,按照现行制度,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让个人所得较少,这大大降低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企业还反映,在项目的筛选、立项和验收上主要采取专家评审和决策,企业参与度和话语权远远不够。在项目成果评价上,重学术论文和专利申请,轻成果转化和利用。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就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科技资源。要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逐步改变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上大包大揽的弊病。一是科学清晰地界定各科技管理部门职能边界,避免科技资源分散重复和政出多门的问题,逐步削弱部门利益的导向;二是逐步建立科技主管部门统筹主管项目,财政主管部门统一主管资金的管理机制,彻底解决多头管理、资金分散的问题;三是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对分布在不同部门的各类科技项目计划中内容重复、交叉的项目进行合并,制定全省各类、各级科技项目计划一览表,避免重复申报、重复立项;四是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方法,加强对科技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监督,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2、改善政策扶持方式。建议将资金支持改为项目支持,即对科技企业在省内外争取的签约项目,核实后予以一定比例的贷款或配套资金支持,促使科技企业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开发,找市场而不是找市长。同时建议,通过加大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等方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投入。

3、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评价制度,除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外,建立市场化的科研导向,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与产业、区域经济紧密结合的

成果转化机制,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让个人奖励比例,大力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研成果真正转化为企业生产力。

4、着力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环境。要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要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要构建良好人才环境,重点解决科技人才的住房、医疗、养老、子女教育、户籍等一系列问题,让更多的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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