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

雷思明

2012-4-20 8:52:17 来源:《中小学管理》 2012年第02期

摘要:课间是学生伤害事故的高发时段。安全事故发生的源头主要来自学生的奔跑追逐、玩弄危险物品、做危险性游戏、吵架打架、跳台、攀爬高处、在狭小的通道发生拥挤等。课间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教室、楼道、楼梯、室外体育器材摆放处、操场和厕所等区域。学校应制定具体的课间行为准则,建立课间巡查制度,并推荐健康、安全、有益的课间游戏活动。

关键词:学校安全事故,课间活动,危险性游戏,课间行为准则,课间巡查,安全管理办法

案例

2008年10月17日下午,某小学学生小龙、小磊、小舟三人在课间活动时玩滑杠。当时小龙在滑杠上,小磊和小舟在旁边帮他推。当小龙要求停止时,两人仍继续推小龙。小龙抓握不住滑杠,面部朝下摔在地上。经医院诊断,小龙两颗牙牙冠折断,两颗牙半脱位。事后,小磊、小舟的家长分别赔偿了小龙1000元,学校也负担了700余元的医疗费。但小龙的家长仍要求学校和小磊、小舟的家长,对小龙的牙齿后续治疗费、修复费、精神损害等进行赔偿。由于无法就赔偿责任比例达成一致,所以小龙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各种损失近16万元,其中要求学校承担90%以上的责任。学校则辩称,在没有教师看管的情况下,学校是禁止学生自己使用体育器材的。当时是大课间,有值周教师在校内巡视,但没有看到三名学生在玩滑杠,因此在小龙受伤的过程中学校没有过错。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龙、小磊、小舟以及学校在此事件上均存在一定过错。其中,学校对体育器械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值周教师也未尽到监督、管理职责,因此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小龙医疗费、交通费、临时性外形修复费、后续治疗费共计1.9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小磊、小舟家长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各赔偿小龙相关费用1141元。(摘编自2009年5月30日《京华时报》)

制度分析

相较于课堂而言,在课间休息时间,学生的活动场地更为开放,活动的自由度也更大,所受到的纪律约束也更少,加之在课堂学习压力短暂解除之后,学生往往表现出极大的兴奋性,这让学校的管理难度随之增大。学校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对学生的课间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那么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

将会大大增加。

一、容易引发课间安全事故的几种“高危行为”

1.奔跑追逐

受场地限制,学生在奔跑追逐时容易碰到课桌椅、门、墙壁或其他同学;在奔跑中猛然回头、转身或变向,则容易与他人发生触碰,导致自己、他人摔伤或因磕碰硬物而受伤。

2.玩弄危险物品

一些学生违反规定,携带打火机、管制刀具、剪刀、弹弓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并在课间休息时拿出来玩耍,或者手持小刀、露出笔尖的笔具比划玩弄,在不经意间很容易伤及自己或他人。

3.做危险性游戏

某些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游戏,如叠罗汉、跳山羊、斗鸡、背人和拐推人等,学生若在没有成人监督和保护的情况下玩耍,很有可能会发生意外,低年级学生尤其不适合玩此类游戏。

4.吵架、打架等敌意行为

学生之间因小事发生矛盾,从吵架发展到大打出手,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自身的辨别力和自制力有限,所以未成年学生动起手来往往不管不顾,很容易导致伤亡的后果。

5.跳台阶、攀爬高处

一些学生在课间玩耍时跳台阶、桌椅、乒乓球台,或者攀爬课桌、窗台、护栏、篮球架、树木,或者骑着栏杆扶手滑行,这些行为都很危险。

6.拥挤

课间休息时,学生在人群密集的教室门口、楼梯或厕所门口等空间狭小处快

速行走,或相互推拉拥挤,一旦前面有学生摔倒,就容易引发群体性踩踏事件。

二、容易引发课间安全事故的几个“高危区域”

1.教室

课间休息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会选择待在教室。由于教室摆放了较多的课桌椅,供通行的过道面积有限,所以学生在游戏、打闹时很容易因磕碰或摔倒而受伤。

2.楼梯

学生在楼梯的扶手上骑行,上下楼梯时打闹、推搡,在行人众多时相互拥挤,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单杠、双杠等室外体育器材摆放处

在没有教师在场帮助和保护的情况下,学生自行在单杠、双杠上活动有可能发生意外。

4.厕所门口

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集中上厕所,如果急速进出,那么很容易因磕碰、拥挤而受伤。

5.楼道、操场

楼道是学生通行、活动的场所之一,操场则是学生重要的活动场所,课间休息时两地的人流量都比较大,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三、制定课间行为准则

课间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绝大多数都与学生的违规、危险性行为有关。因此,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课间行为准则,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可以要求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遵守如下规定:不得在教室内做肢体运动较为剧烈、活动范围较大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

步,不跳步;不得攀爬课桌、窗台、护栏、球架、围墙、树木;不得在教室、楼道、楼梯、厕所等处,追逐、推搡、打闹;不携带、玩弄危险物品,不做带有危险性生的游戏;不吵架、打架;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洒任何东西;未经班主任许可,不得离开校园等。这些规定要形成书面文字,要在教室、楼道、楼梯的墙面上悬挂或张贴相关提示语,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建立课间巡查制度

学校应对学生的课间行为加强监督、引导和管理,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为此,学校应当建立课间巡查制度,安排教师在学生活动的场所进行巡逻,制止学生的危险性行为。学校可以规定,值周的校领导为课间巡查的总负责人,当天值日的教师为学校分区域的巡查负责人,班主任为本班教室的巡查责任人,各责任人在课间要加强安全巡查。课间巡视制度还可以配合班级纪律评比来进行,以增强其实效性。

上述制度的施行,可以有效防范课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也可因相关安全制度已建立健全而得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五、推荐健康、安全、有益的课间游戏活动

学生的课间活动以适度、安全为原则,为了避免学生盲目选择一些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学校可向学生推荐、传授一些安全的游戏活动,如“官兵捉贼”、“手指拔河”、“剪刀石头布”、踢毽子、跳皮筋、玩魔方和下棋等,引导学生通过安全适宜的方式来放松。此外,在课间休息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播放轻松优雅的背景音乐,使学生心情放松、心境平和,为课间休息营造轻松的氛围,引导学生选择文明、安全的游戏活动。

相关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学校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