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低碳经济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及对策

(安全生产)低碳经济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及对策
(安全生产)低碳经济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及对策

低碳经济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及对策金融危机爆发一年多以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自2009年G20匹兹堡金融峰会之后,一系列国际会议的议题均与低碳经济密切相关。2009年底哥本哈根会议上各国的艰难博弈、2010年初达沃斯论坛“改善世界状况——重新思考、重新设计、重新建设”的主题,意味着近段时间人们对低碳经济给予了高度关注。

可见,在面临全球变暖和能源危机这两大压力的背景下,低碳经济将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当低碳经济时代即将来临的时候,世界主要经济体有何举动?对我国产业安全将会造成何种影响?我们又该如何应对低碳经济对我国产业安全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一、低碳经济概述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在面临气候和能源两大压力的背景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全球变暖,克服传统能源资源可能枯竭带来的危机已经成为本世纪人类最大的挑战,开辟新型经济发展模式业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经济发展计划,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把目光聚焦到低碳经济上。可以预见,后金融危机时代,低碳经济将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低碳经济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03年英国发表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但其来源却可追溯到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其宗旨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

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并且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于1997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第三次会议上制定。它明确提出了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各国责任的承担和实现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达国家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具有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果的项目,获得减排指标,用于完成其在议定书中承诺的义务。哥本哈根会议,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15次会议,于2009年底举行。各个国家在经历了长达十二天的激烈谈判之后,只是达成了一份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但这至少为下一阶段的气候变化谈判打下了基础。

二、主要经济体发展低碳经济的做法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具有先发优势,作为发达国家阵营的主要成员,欧盟、美国和日本多年来一直相当重视低碳经济的发展,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更是加快了低碳经济发展步伐。

(一)欧盟

欧盟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倡导者,视低碳经济为新的工业革命。2008年欧盟议会通过了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旨在引导欧盟走向低碳经济。该计划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将可再生清洁能源占总能源消耗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消耗量减少20%。

为解决各成员国经济情况不同、财力各异的问题,欧盟宣布将在2013年之前斥资1050亿欧元支持各国推行“绿色经济计划”,使“绿色经济”成为带动欧盟经济的新增长点。

英国、德国、意大利等欧盟成员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走在世界前列。英国通过开征气候变化税、成立碳基金、启动气体排放贸易计划等措施促进减排目标的实现;德国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效显著,继2004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可再生能源占整个德国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提高,已由2003年的3.5%提高到2008年的8.7%;意大利能源80%以上依赖进口,近年来通过“绿色证书”制度、“白色证书”制度、能源一揽子计划、能源效率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该国能源利用效率和新能源的使用比例提升显著。

(二)美国

美国虽然于2001年退出了《京都议定书》,但一直致力于发展低碳经济,尤其是开发可再生能源。美国政府一方面出资资助新能源和新技术的研发,利用技术创新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提高其竞争力;另一方面采取减税、生产和投资补贴、电价优惠和绿色电价等财政和税收手段推广可再生能源的使用。2007年,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表明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有望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

现任总统奥巴马就任后,美国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明确减排目标。2009年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法案》规定,到2020年,美国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到2050年时减少80%以上;同时,奥巴马还宣布从2012年起将对美国的排污、排放收费。二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技术的使用。一方面决定建立全国统一电网,该电网将覆盖四个时区,以超导电网和智能电网为主,可以接入包括风能、太阳能等在内的各种可再生能源,并能进行智能化管理。另一方面加大新能源和新技术研发的投资力度。为复苏经济,美国实施了总额约7872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政策,其中大约580亿美元投入到环境与能源领域。

(三)日本

日本95%的能源供应依赖进口,这迫使其积极开发应用节能技术和发展新能源。具体来说,日本在两个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一是限制措施。比如日本《建筑循环利用法》规定改建房屋时有义务循环利用所有建筑材料;对高耗能单位每年必须减少1%的能源消耗;对用能产品强制实行能效标识制度等。二是灵活利用财政和税收政策。如对使用指定节能设备的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于企业引进节能设备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给予一定幅度的补助;安排专项资金支援企业节能和促进节能技术研发等。有效的措施使得日本具备了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优势,有许多能源和环境技术走在世界前列。

2009年4月出台的“日本版绿色新政”提出的“太阳能利用达到世界第一、在世界上最早实现普及环保汽车、推进低碳交通革命、实现资源大国目标”的四大计划显示了日本发展低碳经济的勃勃雄心。新政提出:到2020年增加50万亿日元的市场需求、140万个就业机会。

三、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

产业安全来源于国家经济安全理论,也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之一,其基本定义是:一国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国际竞争的发展进程中,具有保持民族产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本国资本始终保持着对本国产业主体的控制。

产业控制力是产业安全的核心,是指国家或者企业对产业发展的控制能力,主要表现为企业对产业控制以及其产品的市场主导地位上,其核心是强调资本对产业的控制力。产业控制力的内涵蕴含在对于产业安全的定义中,从产业资本控制力的角度,产业安全与否就是看一国国内企业或资本是否主导着产业的生存和发展。

在企业层面,产业控制力表现为对某一企业的控制;在产业层面,则表现为对某一产业的主导。企业层面,对企业实现控制的途经有股权控制、市场控制、技术控制、品牌控制等方式;产业层面,对产业的控制表现在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的控制、产业终端中产品市场的控制、产业布局中产业结构的控制等。本文主要从产业层面的产业控制力角度探讨低碳经济对我国产业安全的影响。

首先是对核心技术控制的影响。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需要一定的技术做支撑。上世纪60、70年代,发达国家先后遭遇了“污染公害”和“能源危机”,在经历了30多年的研究开发之后,其低碳技术日益发展成熟,还创造出若干低碳产品,并且转变为具有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发展中国家能否利用后发优势实现低碳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能力。虽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京都议定书》设置了清洁发展机制(CDM)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低碳技术,但由于低碳技术关乎一个国家的相关产业,甚至是整个国家在低碳经济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因而低碳技术转让的实际进展与预期相去甚远。以CDM项目为例,目前实施更多的是单纯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买卖而非技术转让。由于国内低碳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而发达国家又怠于转让先进技术,再加上自身研发能力有限,中国不得不向发达国家相关企业引进技术。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估计,以2006年的GDP计算,中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年需资金250亿美元。因而,低碳技术一方面被发达国家贴上了“知识产权”的标签,并被视为可继续增值的“资本”向发展中国家出售,以攫

取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资金;另一方面也成为了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低碳经济发展的筹码,获取对相关产业的技术控制,威胁其产业安全。

其次是对产品市场控制的影响。国际市场上,随着低碳经济时代的来临,高耗能、高排放商品出口遭受的贸易摩擦将会逐渐增多,因而我国出口的主要商品,如机电产品、钢铁产品、化工产品等,都极易成为贸易摩擦多发领域。目前,为推行低碳经济,国外除采取传统的“两反一保”贸易救济措施外,还设置了多种绿色贸易壁垒,如碳关税、碳配额交易、碳审计与信息披露等。美国、法国纷纷表示未来将对未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而加拿大也在酝酿相似政策;《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还提出从2020年起对国外进口的高碳产品推行“国际储备配额”购买制度;对于部分行业来说,发达国家进口方可能逐渐使用本国的商业标准来选择出口商,例如要求提供碳审计报告、信息披露等。一旦上述措施被执行,我国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将会遭受不小的冲击。国内市场上,新兴幼稚产业面临的竞争局面更加激烈。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将低碳经济产业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光伏产业为例,虽然我国部分企业也已经掌握了多晶硅制造技术,但与国外企业相比并不具备成本优势。国外大型多晶硅生产企业凭借其成熟的工艺、先进的技术、丰富的生产经验,产品成本多能控制在25-30美元/千克之间;而国内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产本平均成本约超过60美元/千克。再加上目前国际市场上多晶硅产能过剩,中国庞大的市场潜力受到关注,部分发达国家企业甚至可能通过倾销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抢占市场。若不采取措施,任由他国产品进行低价销售,将会严重挤占本国产品市场份额,损害本土厂商的利益,从而丧失对市场的控制权。

最后是对产业结构控制的影响。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发展低碳经济必然要求打破现有的产业结构,一方面是新能源、环保等新兴产业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另一方面是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亟需进行节能减排。从我国产业结构现状来看,转型升级的压力还是相当大的。一是虽然部分光伏企业、风电企业成为了发展低碳经济的“先锋力量”,但新兴产业发展尚不充分。我国光伏产业饱受“原料和市场两头在外”的困扰,多晶硅提纯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国外制造商手中,国内大部分光伏组件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与欧洲、日本企业不可同日而语;生产的光伏组件多用于出口,本国能源结

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就风电产业来说,以风电整机装配为主的产业结构只是利用了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最具附加值的零部件制造、关键核心技术仍由发达国家掌握。二是传统产业节能减排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相关研究成果表明,对于水泥、钢材、乙烯类产品、汽车、船舶等产品来说,进口商品的单位价值能耗和单位附加值碳排放量要明显低于同类出口商品。这说明同种商品在我国生产,与在国外生产相比,将会耗费更多的能源、增加更多的碳排放量。可见,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构建低碳经济体系迫在眉睫,否则,占领新一轮产业发展制高点只能成为空中楼阁。

四、主要应对措施

(一)找准转型升级方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全球变暖和能源危机的事实表明,以高能耗高排放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未来发展,低碳经济势必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技术基础,如果能积极主动、抓住机遇,那么低碳经济就是一个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契机。

一要做好宏观指导工作。以低碳理念制定发展规划,在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同时,针对重点行业制定相应的低碳发展规划,同时考虑将单位GDP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规划;进行价值理念变革,加快研究和实施绿色GDP核算体系,切实重视环境成本的重要性。二要大力调整传统产业内部结构。对于钢铁、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高碳排放产业,要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重组低效产能,切实发挥规划的作用,防止企业盲目扩大产能,竭力避免企业间低价同质竞争。三要大力推进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既要加强产学研联动,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的能力,也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同时,逐步推进节能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以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新兴产业。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创新体制机制

低碳经济就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的清洁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应对低碳经济挑战,除大力开发应用低碳技术之外,还要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并进行体制机制创新。

首先要依据一定标准,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的行业征收碳税,目前碳

关税征收对象主要是针对那些在国内未被征收过碳税的进口产品,因而与其把产品利润以关税的形式流于国外,不如通过征收碳税的方式把这部分利润留在国内;此外,对部分行业征收碳税也体现了我国的产业导向。其次要参考国内部分省市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新的二氧化碳交易价格机制。第三要做好低碳经济试点工作。积极建立各级低碳经济试点区或低碳经济示范园区,迅速积累低碳经济发展经验,发挥低碳经济试点的示范作用,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三)充分发挥指导作用,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金融危机后时期,全球贸易增长减速,各国为争夺有限市场,纷纷挤占他国商品市场份额;再加上适逢全球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型的关键期,从保护本国新兴产业出发,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措施和绿色贸易措施,贸易摩擦发生更为频繁。在这种形势下,关键就是要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本领。

首先要提高应对贸易摩擦案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若产品出口受阻,将对相关产业发展和我国就业形势造成很大压力,因此,必须提高认识,妥善应对;其次,要熟悉各项贸易摩擦案件的特点和各国处理流程。低碳经济时代,碳关税、碳配额交易、碳审计与信息披露等各种制度层出不穷,只有熟知各项相关制度,才能指导企业做好应对工作。第三,加强政府部门不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应对贸易摩擦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各部门和各地区间适时进行沟通和经验交流,才能更好地开展应对技巧的学习。

(四)做好预警监测工作,保护相关产业发展

低碳经济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低碳经济时代的来临将改变世界经济进程,改变全球贸易结构。当前发达国家利用在技术上的先发优势,领跑低碳经济发展,除采取各种绿色贸易措施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出口外,还向其大量出口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已达到控制发展中国家新兴幼稚产业发展的目的。因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做好进口产品预警监测工作。谨防国外产品倾销行为,为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产业安全进行指导;对于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进行监控,还可以及时避免对某种进口商品的过度依赖,有的放矢地进行关键产品和核心技术

的研发,以防产业控制权落入他国手中。第二,善用相关国际规则加快技术转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都有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转让的相关规定,要充分利用相关规则,尽量降低技术转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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