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3•【字号】佛府办[2010]152号•【施行日期】2010.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佛府办[2010]1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质量工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近年来,我市积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但是,一些地区和企业质量意识仍然比较薄弱,质量基础不够牢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现就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认真落实“三着力一推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建设质量强市,努力实现“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战略目标。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显著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产品质量目标。
大力推行质量认证,4000家以上工业企业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00家以上工业企业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50家以上工业企业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企业100%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产品质量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
(二)服务质量目标。
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标准,推动和促进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的提升,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程质量目标。
切实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有关各方责任,建设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质量责任约束机制,有效保障工程质量。
万科住宅楼工程创优规划方案附多图

万科XX工程(1-7号住宅楼)“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创优计划第一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计划 (1)1、适用范围 (1)2、创优目标 (1)3、质量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1)3.1 制订明确的质量目标,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1)3.2 建立高效的质量体系 (1)3.3 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 (2)3.4 质量技术措施 (4)3.5 工程质量的程序化管理 (6)4、项目质量组织及其职责与资源配置 (11)4.1 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11)4.2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2)4.3 质量职能配备表 (13)4.4 质量职责 (14)5、合同评审 (16)6、施工准备控制程序 (16)7、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17)8、合格分承包方的选定 (17)9、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18)10、施工过程控制 (19)10.1资源配置 (19)10.2开工令 (19)10.3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19)10.4施工技术控制程序 (19)10.5 施工设备控制程序 (20)10.6 施工工序控制程序 (21)10.7 安全生产监控程序 (22)11、检验和试验 (23)11.1 实验计划 (23)11.2 物资进货检验和实验控制程序 (23)11.3 过程产品检验和实验控制程序 (24)11.4 工程竣工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24)12、不合格品的控制 (26)12.1不合格品的界定、分类 (26)12.2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 (26)12.3不合格品的评审 (26)12.4不合格品的处置 (26)13、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7)13.1、纠正措施 (27)13.2、预防措施 (27)14、产品搬运、储存、防护与交付 (28)14.1、搬运 (28)14.2、储存 (28)14.3、防护 (28)14.4、交付 (29)15、质量记录的控制 (30)16、质量审核 (30)17、培训 (30)18、服务工作管理程序 (31)19、工程保修 (31)20、统计技术应用控制程序 (31)21、创优质量控制要点 (32)22、创优工程结构施工特色 (48)22.1铝模板施工 (48)22.2砼施工 (51)22.3钢筋施工 (51)22.4墙体砌筑 (51)第二部分安全、文明施工创优计划 (51)1、编制依据 (51)2、工程概况 (52)3、建立和执行的规章制度 (52)4、参与编制有关安全施工方案 (53)5、安全环境管理控制目标 (53)6、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53)7、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54)8、安全管理目标与环境管理目标分解 (57)9、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61)10、临边、洞口及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 (62)11、现场常用施工机具安全技术措施 (78)12、临时施工用电及配电线路 (79)12.2、安全用电及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80)12.3、电气防火措施 (81)13、环境保护措施 (82)14、消防管理 (83)15、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85)15.1、现场道路及排水设施 (85)15.1.1 材料加工及堆场管理措施 (86)15.3、卫生管理措施 (86)15.4、文明施工教育 (88)15.5、“净、畅、宁”式工程 (89)15.5.1、“净、畅、宁”式工地建立 (89)15.5.2、“净、畅、宁”式工地的维护管理 (89)15.6、雨季、台风及夏季高温等天气条件下施工措施 (89)15.6.1、特殊标志含义 (89)16.1.2、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92)5、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保证措施 (95)6、台风季节施工的保证措施 (97)16、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98)第一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计划1、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万科XX主体建筑工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推荐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建质质函[201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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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推荐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推荐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建质质函[2013]7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规定,为适应国家级工法评审特别是网络评审工作的需要,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请各地区、各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
一、推荐条件推荐的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是省(部)级工法评审专家或参加过省(部)级工法评审工作;(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15年以上施工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工法;(三)年龄不超过70岁,能熟练使用网络信息平台,能按时参加我部组织的国家级工法评审工作;(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院士、原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优先选任。
二、推荐要求请各地区、各部门按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见附件1)严格把关,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级工法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123.127.50.12:8989)进行网上推荐,并将《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国家级工法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我司。
推荐时间为2013年10月20日~11月10日。
2021年度山东优质结构证书

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是由山东省建设厅颁发的一项荣誉证书,用于表彰在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获得该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代表着在结构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是山东省建筑行业的重要荣誉之一。
1. 什么是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是山东省建设厅为表彰在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而设立的荣誉证书。
获得该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社会声誉,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和专家组的评定方可获得。
2. 评选标准和程序获得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的评选标准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结构设计水平:评选对象在结构设计方面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2)工程施工质量:评选对象在工程施工中能够保证结构质量和安全性;(3)社会影响力:评选对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评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报材料提交:评选对象需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或个人的业绩介绍、相关证明材料等;(2)初审: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步确定候选对象;(3)现场考察:对初审合格的候选对象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在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领域的实际情况;(4)终审: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定,确定获奖单位和个人。
3.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的意义获得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对于单位和个人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荣誉认可:获得该证书是对单位和个人专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肯定和认可,具有很高的荣誉感和社会地位;(2)信誉增强:获得该证书可以增强单位和个人在行业内的信誉和声誉,有利于拓展业务和合作机会;(3)激励作用:获得该证书对单位和个人具有激励作用,可以激发其更好地发挥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
4. 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的发展与展望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的设立和评选,对于推动山东省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未来,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和结构工程的日益重要,山东省优质结构证书的评选将更加严格和规范,对于促进行业规范化和良性竞争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广州市工程评优实施细则

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下称评优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下称房建工程)质量评优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主要指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住宅和住宅小区等工程。
第三条受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委托,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下称联合会)组成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房建工程质量评优活动;评选结果上报市城乡建委存档,纳入广州市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工程(下称结构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工程(下称工程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程五羊杯奖工程(下称五羊杯奖)的评选程序、申报要求和评审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房建工程实施质量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开工初期应确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质量目标和实现该目标的措施和方法,编写“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第六条结构优质奖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是内坚外美的精品结构工程。
工程优质奖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发展,高于国家标准。
五羊杯奖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优质的前提下,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并有技术创新,消除质量通病,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是确保合理使用寿命的精品工程。
第三章评审机构第七条房建工程质量评审机构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下称评优办),联合会按规定组成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初评、复评工作。
关于公布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

关于公布《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协〔2014〕58号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工程创优评先活动,发挥优质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提高智能建筑工程的科技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树立我省智能建筑企业的品牌形象,推动我省智能建筑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起草了《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经省建筑业协会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予以公布,具体由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组织实施。
附件:《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广东省建筑业协会2014年4月21日附:1、2、附件1: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智能建筑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和口碑,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发挥优质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推动我省智能建筑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本会决定在全省智能建筑行业开展评选“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组织实施,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凡在本省内建成的智能建筑项目,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四条申报“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建设程序,第三方检测(国家、省、市未要求检测的专业除外)结论合格、智能化单项验收并运行1年(含)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其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公共建筑类智能化工程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减排以及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有技术创新优势,其综合技术指标优于国内同类工程,且工程造价在1000万(含)元以上,并至少配置以下智能化系统中的六项: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能源测量与管理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会议系统;室内移动通讯覆盖系统等。
优质混凝土奖申报条件及要求

优质混凝土奖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申报预制场生产规模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固定预制厂:年生产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35000立方米以上。
(二)大型项目附设预制场:自开工以来预制大型混凝土预制构件累计30000立方米以上。
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满足生产规模均可申报。
二、申报预制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应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经过立项批准、核准或备案。
(二)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要求。
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未发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三)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资料齐全、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有关规定。
(四)申报项目混凝土构件允许偏差测点合格率不得低于90%。
(五)申报项目的主要技术条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平均方差控制在国家及行业“优良等级”水平及以上。
(六)评选年度内未发生混凝土强度、耐久性、抗冻、抗渗等级评定不合格和预制构件的质量经加固补强达到设计要求。
(七)混凝土浇筑和混凝土构件预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进度符合要求。
(八)成本管理严格,经济效益明显。
(九)优质混凝土奖核查评分表中,专家复查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三、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一)书面资料1份1.申报资料(附件);2.工程承包合同(仅附合同签约方、合同金额、主要工程数量及工期等主要条款)复印件,预制厂提供合同清单;3.预制生产概况及工艺说明;4.质量检验验收评定相关资料;5.企业安全、环保及工程质量部门证明文件;6.企业财务部门关于项目盈利情况证明文件;7.项目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计划)复印件;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相关创新证明材料;9.建设单位、业主、咨询工程师或委托单位的反馈意见;10.项目实施过程控制照片,结构重点部位的细部照片(照片应能反映工程的各道关键工序);11.其他说明材料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多媒体简介1份多媒体简介制成影音文件,不建议采用PPT格式文件。
佛山市建筑工程行业各类企业信用评价加分标准

广东省级
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加30分(参建单位加10分)
2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1-11
省住建厅: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加20分(参建单位加5分)
1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园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
1-12
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程
获
奖
工
程
获
奖
国家级
国家住建部、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加80分(参建单位加30分)(本市企业在市外承接的工程获鲁班奖加50分,参建单位加10分)
3年(从获奖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获奖文件或获奖荣誉证书限佛山市辖区内承接的工程项目。市级由市相关部门单位发文
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园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
每次加7分
2-6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每次加5分
3
3-1
业绩加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勘察设计业绩
勘察单位每完成一项加1分;设计单位按工程合同造价计算:基础分,每项工程设计图纸经审核通过的加1分,项目规模500万元以上的,每超200万元加1分(每项加分上限为8分)
1年(从勘察文件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之日起计算)
市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每次加10分
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1-5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每次加7分
1-6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
每次加5分
2
2-1
业绩加分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施工图审查业绩
施工图审查机构每10项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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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及规范我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工程项目。
获奖单位为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
第三条评选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建筑企业在建筑活动中自愿参与的行业行为。
申报单位主体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其他单位为参建单位。
第四条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工程均可申报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参评:
(一)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以及45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四)投资在8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
给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水厂等市政工程;
(六)在佛山建筑市场信誉良好,长期为佛山市城市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可适当放宽评优面积(造价)标准。
第五条申报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工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条例,基本建设程序法规资料齐全;
(二)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施工质量验评合格,观感质量评价好;
(三)工程技术资料真实完整,符合广东省工程技术资料统一用表要求,能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
第六条下列工程不纳入评选范围:
(一)基本建设程序法规资料不全或出现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行为的工程;
(二)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三)有质量隐患、或技术资料不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的工程;
(四)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一般(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
(五)未按设计图纸、合同约定的单位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部分投入使用的工程;
(六)受到市级(含)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或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所有工程;
(七)保密工程;
(八)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二十条》,质量通病投诉多的工程;
(九)无落实样板引路制度的工程;
(十)现场进行混凝土、砂浆搅拌的工程;
(十一)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十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十三)使用国家或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第七条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申报参评的,应是申报项目的唯一预拌混凝土供应企业;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申报参评的,应是申报项目的唯一装配式建筑构件供应企业。
第八条申报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项目的结构施工形象进度完成50%前,向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提交申请。
第九条申报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份(详见附件);
(二)创优计划书(包括进度计划)、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一系列报批报建文件(包括《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预拌混凝土购买合同》、《装配式建筑构件购买合同》(主要条款)的复印件各一份,并装订成册。
第十条市建筑业协会技术部为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活动的常设组织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组织专家组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
第十一条市建筑业协会设立“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专家库”,每次检查在“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专家库”内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项目的主体结构质量情况进行现场评审。
第十二条申报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项目,必须通过两次的现场主体结构质量评审。
主体结构质量评审时间根据项目施工进度随机而定。
评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资料和主体结构各分项工程质量的实量实测等。
第十三条市建筑业协会于每年一月、七月对通过主体结构质量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内不存在投诉的项目按规定进行公布。
第十四条市建筑业协会对获得“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
奖”称号的会员单位授予奖牌和证书,对会员单位的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电子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参与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行为规范、保守秘密、廉洁自律。
第十六条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受理对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专家或工作人员的投诉,经查实专家或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有违纪、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秘书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直接取消参与评审工作的资格,且不得作为以后所有评审工作的专家人选。
第十七条对已经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称号的工程,凡有举报、投诉属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达不到市优质结构工程质量水平的,撤销其“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荣誉称号。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佛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