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为推进高等教育改革,贵州大学提出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适应高校发展的需要和时代要求。
一、背景随着经济发展和全民素质不断提高,高校的职能和发展方向也在不断变化。
人们对高校的要求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而是更加重视师资队伍的优化和结构调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科建设的适应性等。
对此,贵州大学认识到当前对高校的新要求,提出了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1.建立科学公正的师资队伍管理体系(1)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建立高校师资队伍管理标准,定期评估师资队伍配置的合理性和运作效率。
(2)科研和教学成果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采取竞争性选拔和任职、评职的方式,提高职业发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加强对优秀和有发展潜力的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同时逐步淘汰与发展方向脱节或教学科研水平低下的教师,减轻教育教学人员的数量压力。
2.完善职工干部管理体系(1)明确职工干部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职责分类制定职工干部管理规定和评价体系,选拔优秀人才担任职工干部,提高管理水平。
(2)针对职工干部管理中的问题,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和监督制度,确保职工干部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优化任务分解和结果评价(1)制定学院、系、教研室的任务分解和结果评价机制,进行科学合理的任务分配,避免重复和浪费。
(2)采用合理科学的考核方式,鼓励教职工积极投入教学科研活动,激发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4. 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关注教师福利(1)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和伦理水平。
(2)优化教师工作环境,关注教师实际福利,完善教师职称评审评价体系,鼓励和培养优秀教师。
5.强化监督管理和问责机制(1)建立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追踪机制,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和问责,确保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执行力度。
(2)建立专门机构对高校人事分配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制度改进和完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19•【字号】黔府发[2002]11号•【施行日期】2002.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化的人才队伍,推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00]1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一套适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二、改革的范围及对象政府财政全额和差额预算(核定收支和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属于改革的范围。
经费来源靠政府财政拨款,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整体转为企业的省属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列入这次改革的范围。
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贵大党发…2007‟46号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人才贵大”,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竞争择优、双向选择、能上能下的原则。
通过改革,初步建立以“开放、流动、竞争、公平”为基础,符合现代综合性大学要求和我校实际的人事分配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学校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以促进我校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加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原则。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注重学校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在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调整和精简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理顺学科设置,改革和完善教学、科研的组织方式,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
(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努力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通过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教职工的管理工作逐步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贵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教师岗位设置第一条根据《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教师岗位是指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承担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并具有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二条教师岗位设置的原则(一) 按需设岗,岗位与职责对应。
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以实际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依据,做到有利于学科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才强校战略总体目标的实现,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设置教师岗位。
(二) 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在学校总的岗位数内,根据各教学单位的规模、任务,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控制,既保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建设对教师职务岗位数量与结构的要求,又兼顾公共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需要。
第三条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学校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
第四条岗位类别设置学校在教学科研机构中设置教师岗位,对教师岗位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侧重承担的主要职责,在教师高级岗位中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型岗位和科研为主型岗位。
(一) 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教学,聘用、考核的主要指标以教学为主、科研为辅。
(二) 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主体,聘用、考核的指标教学与科研并重。
(三) 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科学研究,聘用和考核的主要指标以科研为主、教学为辅。
第五条岗位等级设置(一) 教师岗位等级设十二级,具体设置为: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2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二级。
(二) 教师岗位名称及对应岗位等级1、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2、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3、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4、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三)教师特设岗位:教师特设岗位主要是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而设立的,是非常设岗位。
浅谈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浅谈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作者:汪卫红来源:《陕西教育·高教版》2011年第09期[摘要] 国家对高校人事分配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本文根据目前各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现状,从不断完善人事分配制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岗位设置绩效工资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中处于重要地位,它关系到人才的稳定,教育事业的稳固与发展,是高校人事制度中激励机制的关键所在,它直接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们必须敢于冲破传统的分配观念,立志改革,不断创新,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适应高校自身发展需要的收入分配制度。
高校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现状各高校在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岗位聘任制。
这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的工作,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非常艰巨的任务。
本次聘任将把全校教职工和学校的关系转化成一种合同的关系。
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任关系的转变。
各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综合考虑了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因素,严格控制教师各级岗位聘用数量,使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与各部门事业发展相适应。
积极推进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制,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各高校在上级主管部门宏观调控的政策指导下,建立和完善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全改变了原有的收入分配模式。
学校将自筹资金,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强化岗位、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设置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与职工考勤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即与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挂钩。
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只是调整工资,提高待遇,而且是一次全方位、深层次的收入分配体系的规范、调整和完善,包括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完善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了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等内容。
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

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是当前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的规模不断扩大,人员数量也逐渐增多,这使得高校人事制度的分配问题变得愈加突出。
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公平公正的人事资源配置,提高高校的人事工作效率和质量。
首先,高校应该明确教师职称评聘的标准和程序,建立科学合理的评聘体系。
要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术声誉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性。
同时,要改革职称晋升的机制,设立合理的晋升岗位和晋升条件,给予有潜力和能力的教师晋升的机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另外,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还需要注重对高级职称教师的待遇。
要建立起合理的高工资制度和福利待遇,并适当提高高级职称教师的薪酬待遇水平,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高校还应注重对高级职称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专业发展的平台,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还需要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激励。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和引导,提供更多的科研项目和项目经费支持,激励他们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同时,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职称晋升机制和评估体系的建设,给予他们合理的晋升机会,并根据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评聘结果的公正性。
最后,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还需要注重对非教学岗位人员的激励和培养。
高校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都在不断增加,因此需要有专业化、高水平的管理和服务团队。
要改革非教学岗位人员的晋升机制,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总之,高校人事制度分配改革是推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聘体系、改革职称晋升机制、改善高级职称教师的待遇、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激励、加强对非教学岗位人员的激励和培养,可以实现高校人事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高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贵州省人事制度改革

贵州省人事制度改革贵州省人事制度改革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激发干部和人才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事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贵州省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透明程度,树立择优用人、能上能下的导向,推行竞争上岗、能者上位的机制,确保干部选拔用人的公平公正,避免人事安排的不公。
其次,要加强人事绩效考核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定量评价和实绩导向,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再次,要加强干部培训和选拔机制。
完善干部培训体系,加强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注重培养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的高级干部。
同时,加强选拔机制,建立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干部的选拔工作科学公正。
此外,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的培训,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
加强干部队伍的监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和考核制度,注重发现和处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公正、透明、高效地运行人事管理制度。
最后,要加强与上级和下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人事制度改革不能单打独斗,需要各级人事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加强对各级部门人事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贵州省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注重公平公正,加强绩效考核,加强干部培训和选拔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与上下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贵州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事保障。
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1.前言学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是我校致力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旨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部门做出决策提供参考。
2. 现状分析当前,我校的人事分配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存在一定的部门利益垄断和人情关系的干扰,导致优秀人才得不到合理安排;•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有些职位评定标准不清晰,无法准确衡量员工的真实工作能力;•一些岗位内收入水平低,难以留住人才;•一线员工晋升较为困难,激励机制不足;这些问题导致了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出现了不少短板,需要进行全面改革。
3. 改革意见3.1 引入市场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强调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需要建立一套市场化的人才管理体系,包括岗位竞争机制等,让优秀的员工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相对优厚的待遇。
市场机制也需要体现公平性,防止信息不对称以及平衡各个员工之间的交流。
一方面,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通道,把重要的政策、岗位竞争、薪酬标准等公开而透明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员工交流,形成共同的文化和价值观,使员工相互理解、融合、协作。
3.2 完善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机制需要详细地描述各个职位的评估标准,包括职能、业绩考核和人际关系评估,从而实现公正评价。
同时,应该建立相应的职业培训体系,帮助员工提升能力。
此外,要推进数字化管理,建立数据库,记录员工的业绩、工作量等信息,以便于数据分析和管理判断。
3.3 一线员工晋升机制重视一线员工的成长,制定合理的晋升机制。
通过一些特别的工作和评选机制,让一线员工得到提升和发展的机会。
在晋升方面,应着重考虑工作能力、业绩表现以及培养打造的潜力。
3.4多元化激励机制对于高素质、高能力、高担当的员工,需要给与更高水平、更多元化的激励方式,以激励他们持续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一些机制,如行为奖励、学术奖励、职称晋升,对于学校的发展一定是非常有帮助的。
不仅如此,对于有成果的团队以及优秀员工还需要建立一定的尊重机制,比如嘉奖、表彰等,从而让员工感受到学校的关心与鼓励,进一步建立起与学校的亲近感与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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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文件贵大党发…2007‟46号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贵州大学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建“人才贵大”,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坚持竞争择优、双向选择、能上能下的原则。
通过改革,初步建立以“开放、流动、竞争、公平”为基础,符合现代综合性大学要求和我校实际的人事分配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学校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以促进我校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加快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为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原则。
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注重学校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在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调整和精简学校党政管理机构,理顺学科设置,改革和完善教学、科研的组织方式,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
(二)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努力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通过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逐步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教职工的管理工作逐步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妥善处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任职人员的工作评价、业绩考核与分配挂钩等相关事宜。
(三)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考核指标和测评办法。
对教学科研人员要着重考核教学业绩、学术水平和学术贡献;对管理人员要着重考核管理实绩和工作效率;对工勤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岗位技术等级规范;对新进人员直接按照岗位任职要求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和聘用。
逐步建立以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使教职员工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
(四)坚持“分级管理、责权利对等、事权和人权相统一”的原则。
分别明确学校和学校下属二级单位在聘用、考核和分配上的责任和权限,学校对下属二级单位实行目标管理,绩效工资按完成任务情况动态包干。
(五)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在定编和岗位设置中做到全校范围内岗位有增有减,总量平衡。
要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积极稳妥地推动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好聘余人员的调整、安置,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尽其能、各得其所的良好局面。
三、机构设置(一)机构类别根据工作需要,学校设置党政管理、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及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四类机构。
(二)机构设置依据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合并主体职能相近的部门,任务性质基本相同的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将事务性服务和经营性职能从管理部门中剥离出来。
四、人员编制学校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总量控制、分类核算、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固定编制与机动编制相结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
(一)编制类别根据岗位职能、任务和性质不同,学校人员编制分为三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勤技能人员。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机动编制、流动编制。
(二)编制核定标准1、学校总编制中,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量的70%,其中高校教师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量的55%,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控制在编制总量的15%以内;职员编制控制在编制总量的20%以内;工勤技能人员编制控制在编制总量的5%左右;机动编制控制在编制总量的5%左右。
2、在首次核定中,高校教师编制的90%,按教学工作量核定;高校教师编制的10%,按学校科研工作需要核定。
3、在首次核定中,职员编制占学校总编制的20%,其中,校部党政机关和管委会占职员编制的45%,学院和其他基层单位占职员编制的55%;4、独立学院的编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核定。
(三)编制核定程序学校对人员编制进行分类核定,校人事处根据教育部和省编委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编制标准,提出编制总体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报学校党委批准。
根据学校批准的编制总体方案,人事处与各编制归口协助管理部门在编制数额内,根据各类人员定编办法,将编制数分解至各单位,形成各单位的编制控制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审定后执行。
五、岗位设置与聘任(一)岗位类别设置。
全校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可设置特聘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二)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岗位等级。
(三)岗位结构比例。
1、学校五、六级,七、八级,九、十级职员管理岗位结构比例根据省编办、省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的规定另行制定。
2、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为4.5︰4︰1.5。
其中,高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为5︰4.5︰0.5。
高校教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5︰3.5︰5;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5︰4.5︰2;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6︰4。
3、工勤技能岗位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30%。
高校教师岗位是学校的专业技术主要岗位,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原则上低于教师岗位最高等级。
(四)岗位聘任按照《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学校与应聘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定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
根据工作需要,在首次聘任中的几种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1、职员中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不再聘任五至八级职员岗位,根据单位安排承担实质性工作,并保留原任职务等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待遇和省定岗位津贴、通讯费。
2、高职低聘的人员在完成所聘岗位职责规定任务后,保留原职务级别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待遇一个聘期,按承担工作任务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3、跨系列聘任人员在完成所聘岗位职责规定任务后,可以就高保留原职务级别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一个聘期,按承担工作任务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4、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优先聘用。
六、岗位考核建立健全科学、客观、量化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
七、其他(一)关于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同时任职1、学校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上级规定,确定部分必须的业务单位,其单位负责人可以在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兼任管理工作。
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人员,必须履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减免部分业务工作量)和管理岗位职责,考核时接受双重考核。
学校按减免业务工作量适当增加兼职人员专业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编制。
2、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未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受业务单位聘请并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承担不超过每周4学时的教学任务,超过部分一律不计算报酬。
(二)人员分流1、提前退休。
在首次聘任中,未聘人员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并享受正常退休待遇。
2、转岗。
压缩临时用工,为聘余人员提供岗位;除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岗可经过学校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其余空岗必须面向校内公开招聘。
学校为转岗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待聘。
既不能提前退休,暂时又不能转岗的落聘人员,由校人才交流中心按学校对待聘人员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三)绩效工资1、省定岗位津贴、通讯费项目部份与省有关政策衔接。
2、校内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岗位津贴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挂钩。
业绩津贴,教学科研人员根据可量化部分的工作量计算,其他人员根据全校教学科研业绩津贴水平和岗位工作情况确定。
(四)聘用工作时间安排根据教育部2008年6月对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设岗聘用,时间为2007年10月至12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1)出台三个主体文件,即《贵州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贵州大学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贵州大学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2)做好教师、实验、政工、工勤技能人员等系列的设岗工作,并出台相应文件;(3)对教师、实验、政工、工勤技能人员等系列的人员进行聘用;(4)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待相应行业主管厅局出台指导性文件后,再根据学校的实际设岗聘用。
第二阶段:主要进行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时间为2008年6月中旬至2008年7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1)做好管理人员的设岗工作,并出台相应文件;(2)对管理人员进行聘用。
第三阶段:主要进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
时间为2008年8月,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校内的分配制度改革。
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贵州大学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二日主题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共贵州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