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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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探究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探究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探究打开文本图片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益凸显。

对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定位模糊我国“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已经明确公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公众在参与社会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在具体的社会管理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还存在着对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不准和忽视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能动作用的现象,在把握不同社会管理主体的角色、功能方面还有欠缺;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支持人民当家做主的理念等。

由此导致政府对公众意见的忽视,或对公众意见缺乏及时的、负责任的反馈和回应。

信息公开和透明化程度不高著名宪政专家蔡定剑曾指出,公众参与以有效的信息为基础。

没有充分透明的信息,公众只能是“盲参”,提出的意见就没有意义。

在绝对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知情权是参与权的前提,缺少充分准确的信息公众将失去参与能力。

有偏向的、被控制的信息可能会导致错误的参与,甚至把公众参与当做实现政府不良目的的工具。

2022年5月,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研究报告》披露,经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3年来各级行政機构400多份年报的检测研究发现,大部分年报公开内容仍然是粗线条的,存在“形式上公开多,实质上公开少;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的缺陷。

该《报告》指出,无论是省级行政单位,国务院机构还是较大的市,其年报的内容方面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主动公开(依职权)内容洋洋洒洒,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寥寥数语。

对此,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分析,“主动公开”是一种具有权力性质的、自上而下的满足方式;而在“依申请公开”环节,公民是权利主体,政府在其中承担着实实在在的义务。

“依申请公开”加入了公民的个人利益、兴趣与价值偏好,甚至与公共问题具有关联,往往是政府没有很好地制作保存、不愿提供或害怕提供的信息。

治安管理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及问题分析

治安管理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及问题分析

治安管理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及问题分析社会稳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而治安管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之一,在保障公民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治安管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和解决。

一、治安管理对社会稳定的作用1.维护社会秩序治安管理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巡逻执勤、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等手段,治安管理机构能够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防止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促进社会和谐治安管理不仅关注安全防范,也注重社会和谐的建设。

通过加强公共安全教育、推动社会公德道德建设、培育法治意识等方式,治安管理机构能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增强社会凝聚力,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提升居民幸福感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有助于提升居民的幸福感。

治安管理保障了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了人们的恐惧感,使他们能够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这不仅能够提高居民的幸福感,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治安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信息化时代带来的挑战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犯罪行为也开始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给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频发,传统的治安管理手段已经无法应对。

治安管理机构需要加强技术引进与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构建网络安全体系,以应对这一新形势下的挑战。

2.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难题城市化进程不仅为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管理难题。

城市治安问题愈发突出,由此衍生出的流动人口管理、治安防控等方面的挑战亟待解决。

治安管理机构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制定和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政策,构建城市治安防控体系。

3.公众参与度不足治安管理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也需要公众的参与。

然而,当前社会中公众对治安问题的关心度和参与度较低,治安管理机构在信息公开、民众参与等方面仍有不足。

治安管理机构应积极主动与社会各界沟通,提高公众对治安问题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实现公众与政府共同参与治安管理的目标,为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近年来,我国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在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主体地位,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制定、执行与评估的过程。

公民参与的目的是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增加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实现政府与公民的共同治理。

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存在一些问题。

公民参与的意识不够强烈。

一些公民对于政府决策的重要性和自己参与的必要性缺乏认识,往往对政府的工作缺乏兴趣和信任。

公民参与的渠道和方式不够多样化。

目前,大部分的公民参与主要通过居民代表、人民调解员等固定方式进行,缺乏灵活多样的参与方式,限制了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公民参与的效果不够明显。

在一些地方,公民参与只停留在形式层面,没有真正实现民主决策的目标,导致公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当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

应加强公民参与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政治素质和参与意识。

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普及公民参与的知识,宣传公民参与的重要性,引导公民积极参与。

应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公民参与渠道和方式。

政府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起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公民参与平台,使公民可以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政府应加强对公民参与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公民参与的法律法规,明确公民参与的权利和义务,为公民参与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在公民参与的具体操作中,政府部门应密切关注公民的真实需求和意见,充分尊重和倾听公民的声音,确保公民参与的实效。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议题。

只有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公民参与的意识、改进公民参与的机制、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才能推动我国基层公共管理向更加民主、科学和有效的方向发展。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我国在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该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1. 治安管理资源不足:当前我国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加快,给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但是,在警力和设备配备上却相对不足。

一些地区的警务资源不够全面覆盖,导致犯罪活动得以滋生。

2. 技术手段滞后:科技发展迅速,但是在治安管理领域仍然缺乏有效的创新。

例如,在视频监控系统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3. 内外因素影响犯罪率上升: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心理健康问题等内部原因以及外部因素如恐怖主义威胁、网络犯罪等都可能对我国的治安形势造成负面影响。

二、解决治安管理问题的对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提高治安管理水平:1. 加大警务资源配置力度:加强对警力的投入,提升治安管理的基础能力。

将警察资源合理分配到社区、商业区和学校等重要场所,增加巡逻频率,提高处置案件的反应速度。

2. 推进科技手段应用:加快治安监控系统的升级换代,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监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犯罪活动进行预测和分析。

3.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刑事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条款。

进一步调整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4. 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志愿者组织等非公共治理主体的作用。

与公安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在治安信访、群体性事件联防联控以及日常巡逻中共同参与实践。

5. 强化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教育,推动法制教育深入校园、社区和企业。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警惕性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对策实施后的预期效果1. 提高治安管理水平:有效解决警务资源不足问题,提高反应速度,减少犯罪率,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

论公共管理中公民的参与【摘要】公民参与是公共管理中的重要议题,旨在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本文通过探讨公民参与的定义、方式、影响、挑战和案例,分析了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重要性。

公民参与可以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和效力,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公民参与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信息不对称、参与意愿不足等问题。

未来,公共管理应积极倡导和支持公民参与,促进良好的治理和可持续发展。

公民参与在公共管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重要性不可忽视。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参与、定义、方式、影响、挑战、案例、重要性、未来发展、总结1. 引言1.1 研究背景公民参与是公共管理中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民参与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需要借助公民的力量来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公民参与可以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同时也可以提高政策的合法性和效力。

在实践中,公民参与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公民的参与意愿不足、信息不对称、组织不足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入探讨和解决。

本研究旨在探讨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定义、方式、影响、挑战和案例,以期为提升公民参与水平和引导公共管理创新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1.2 研究意义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研究意义在于深入探讨公民在政府决策和行政管理中的角色和作用,促进有效的民主参与和治理。

公民参与是实现政府与民众互动、共同决策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政府机制,增强政府与民众的信任和互动。

通过研究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意义,可以更好地理解公民参与对于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性,强化政府与民众的合作共赢关系。

研究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意义还可以帮助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政策和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建议,推动公共管理与社会发展的协调和升级。

深入研究公共管理中公民参与的意义对于推动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选择 面对公众参与社会 管理存在 的问题 ,我们 应该 提出合理 化的建议 , 以优化公众参与社会管理。 首先 , 我们应该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 的能力 。 通过加强 宣传教育 , 培育公众参与社会 管理 的热情 与意识 , 提 高公 众参 与的能力 , 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通 过教育 , 清除公众 头脑 中的封建 残余 思想 , 使其树立主人 翁意识 。 其次 , 我们应该 完善公众参 与社会管理的制度。第一 , 完 善公众决 策机制 。 完善公共决策机制应主要从两方 面人手 。 一
百 家论 坛

社会管理视 角下 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房灵 雨
沈 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摘要 :随着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利益主体 的不断 多元 化 ,传统的 由政府独揽一切的社会管理模式 已不适应 现 实的 需要。为此 , 我们要 完善社会 管理 , 鼓励 多方主体共 同参与社 会管理 , 尤其要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 用。 本文通 过 分析 当前公众参与社会 管理 中存在 的问题 , 结合 实际 , 提出 优 化公众参与社 会管理的对策。 关键 词 : 社会 管理 公众参与 问题 对策 的现象 , 绝对 的管理一切事务 , 严重影 响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 的进程 。 其次 , 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虽然政府 职能正在适应社 会 的发展与需要 , 进行政府职能 的转变 , 但 是政府职能转变的 速度没有紧跟社会发展的需 要 , 相对滞后 , 这也影响这公众参 与社会管理的进程与实效性 。
党 的十八大提 出“ 加快 形成党委领 导 、 政府负责 、 社 会协 同、 公 众参 与 、 法治保 障的社会管理体制 。 ” 这就要求我们充分 认识 到公众 参与社会管理 的重要性 。 鼓励公 众参 与到社会管 理之 中。 保护好公众参与社会 管理的热情 。近几 年来 , 公 众参 与社会管理热情不断高涨, 参与社会管理 的能力有所提高 。然 而, 现阶段 , 公众参 与社会管理仍 面临诸多 问题 , 这就要求 我 方面 , 要进一步扩大公共政策制定 的民意基础 。 政府 应出台相 们完善社会管理 , 充 分发挥公众参 与社会管理 的基础作用 。 应 的方案来解决公共政策制定过程 中某些领域 的制度缺失 问 公众参 与社会管理存在的 问题 ( 一) 公 众 作 为 参 与 主 体 自身 的 不 足 题, 确保公共政策机 制覆 盖公 民参 与政策制定的全过程。 另一 首先 , 公 众参与意识淡薄 。受 “ 官本位 ” “ 臣民文化” 这 种 方 面, 要不断完善现有 的公共决策机制 , 提高决策机制 的具体 传 统政治文化的影响 , 大大抑制 了公众 的参 与热情 , 弱化 了公 性和操作性 。政府部门应 当将现有的公共决策机制细化到实 第二 , 优化 政务公开制度 。 优化政务公开 众的参与意识。一些公众对于国家 、 社会 的一些 方针政策 , 采 践 当中的具体环节 。 取 了听之任 之的态度。 即使拥有参与机会 , 公众也 习惯 了对公 制度应 当以下两方面人手。 一方 面 , 政府应进一步扩展信息公 共 服务 的服从 , 对社会管理 的参与度较低 。 开 的范 围。 目 前我 国政府信息公 开的范围相对 有限 , 因此 , 政 其次 , 公众参与动力不强 。面对 日 渐增多 的参 与机会 , 公 府应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 度 , 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领域 。 另 众 往往 采取 置之不理 的态度。 一些看似 民主的参与渠道 , 事 实 方 面, 政府应进一 步完善 电子政务制度 , 使政府与公民之问 上仅仅是一种形式化 ,公众参 与的意见 并未对其结果产生影 的互动更加便捷化 。 响, 是一种无效 的参与 。这就削弱 了公众参与 的动力 , 使公众 再次 ,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应从 以下两方面人手 , 一方面 要丰富公众参与的多样 性。第一 , 丰富公众参与形 式。我们应 对其大 大失望 。 ( 二) 公 众参与社会管理 的制度不 完善 该大力推进新兴参 与渠道的发展 , 可 以充分利用互联 网资源 , 首先 , 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制度不完善。在我国 , 人 民代表 增强公众参与 的便捷性 与高效性 。 第二 , 提高现有公 民参与渠 大会制度 、 人 民政协制度 、 基层 民主制度等都 是公 民参与公共 道在实践 中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 另一方面 , 我们要增强公众参 政策制定 的重要制度保 障。 然而 , 我 国公共参与公共决策机制 与的有效性。 现有 的公众参与渠道往往规范性较低 , 导致公众 仍存在 不完善之 处 , 主要表现在 以下两方面 , 一方 面 , 公 民参 参与的失效性 。 第 四, 转变政府职能。我们应该转变政府职 能 , 推进公众 与公共决策机制在某些环节存在空 白之处 。 另一方面 , 公 民参 与 公 共 决 策 机 制 下 的一 些 具 体 制 度 缺 乏 科 学 性 和 具 体 性 。 参与社会管理的进 程。首先 , 完成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 。 政府不应该是绝对的管理一切事务 , 应该学 其次 , 公众参与权力监督 机制不完善。 伴随着社会主义政 随着社会 的发 展 , 还权于社会 , 还权于 民。 其次 , 完成管制政府 向 治文 明的不断发展 ,我 国公 民参与政府权力监督 机制 得到 了 会 放权和分权 , 逐步的改善 。 然而, 我 国公 民参与政府权力监督机制仍存在一 服务 型政府的角色转变 。 政府的存 在并 非是管制 , 更是应该 为 服务于社会需 要 , 服务于人民需要 。 些不完善之处 。主要表现在许多机制在设计 时并 没有 细化到 社会提供更 多的服务 , 三 、 结 语 其实践 的具体环节 ,这就导致实践过程 中机制 的运行 的效应 与预期 的目标相差甚远 。 社会 的和谐稳定 , 与社会管 理是 否完善息 息相关 。因此 , ( 三)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狭窄 理性地认识 当前 的客观形势 , 完善社会管理 , 鼓励公众参与到 事关社会 主义制度优越性能否发挥. 事关社会 为 了使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之 中, 国家 、 社会 为公众参 与 社会 管理 中来 ,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及对策作者:付诚;王一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201411期摘要: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近年来国内倡导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形式,但在实践中出现了社区治理主体关系不清晰、社区自组织能力不足、公民精神缺失、居民普遍存在“搭便车”行为等现实障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面临制度困境、组织困境和文化困境。

现阶段推进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单纯强调社会政策干预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培育社区共同体、重整社区权力体系、提高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性、建立协商民主的社区治理机制、构建社区公民精神等,建构一个融社会、经济、政治政策为一体,具有包容性的有利于公民成长的政策体系。

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近年来国内积极倡导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形式。

但由于参与的规范性、制度性建设不够,现实中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并没有预期的那样乐观,遭遇到了制度困境、组织困境和文化困境。

1.制度困境由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及治理启动较晚,且政策创新具有典型的“拿来主义”特点,导致这些政策与原有社会运行规则和社会发展现实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矛盾和冲突。

从总体上看,我国《宪法》、《物权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都鼓励和支持公民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并为公民制度化参与社区治理提供了合法渠道,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氛围。

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中公民参与的制度渠道必然畅通,当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仍然面临着诸多制度困境。

(1)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定位与实践中的错位现实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居委会与法律规定的社区自治组织的地位不符。

《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但近年来,为应对日益增加的基层管理任务,各级政府都在强调管理重心下移。

由于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一些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甚至将监管和服务的责任也下放到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大量由上级机关布置或交办的不属于自治组织的行政性及指派性工作。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通过分析公民参与的定义和意义、基层公共管理中的现状、影响因素、提升途径和实践案例分析,总结出公民参与在基层公共管理中的重要性和挑战。

结论部分对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公民参与不仅可以提升基层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还能增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和和谐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关键词】公民参与、基层公共管理、问题研究、定义、意义、现状、影响因素、提升途径、实践案例分析、总结、展望、未来研究1. 引言1.1 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公民参与的不足和问题是当前基层公共管理中的一个热点。

尽管我国政府一直强调倡导公民参与,但在实际操作中,公民的参与程度仍有待提升。

一些制约因素如信息不对称、参与机制不完善、公民参与意识不强等,都影响着公民的参与意愿和能力。

深入研究基层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探讨如何有效提升公民参与的水平和质量,对于构建人民群众满意、信任政府、参与政府、监督政府的政府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也有助于探索基层治理模式的创新,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

2. 正文2.1 公民参与的定义和意义公民参与是指公民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积极参与、表达意见和承担责任的行为。

公民参与的意义在于确保政府决策更加公正、透明和符合民意,促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公民责任感。

公民参与可以有效提升政策的质量和可行性,因为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能充分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满足各方需求。

公民参与可以增加政府的合法性和民意基础,因为政策制定过程更加民主和开放,公众更容易接受和支持政府的决策。

公民参与还可以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使他们更加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促进社会的民主化和公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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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体 规 定 公 民参 与 的 方 式 、程 序 和 权 利 救 济 途 径 。究竟 哪些 人可 以参 与?是公 民 申请参 与 ,还 是公 安机 关邀 请参 与? 公 民参 与 的程序 如何 ?参
与 的效力 如何 ?参 与被 拒绝后 如何 救济 ?这些 在
现有 的法 律规 范 中均找 不到答 案 。
创新 ,就 要 求 行 政 机 关 转 变 “ 摇 篮 到 坟 墓 ” 从
政 作为 一种 新 型的行 政运 作机 制开 始显 现其 积极
地 效应 。和谐社会 需 要公 民积 极参 与政 府 的行政
收 稿 日期 :2 1 — 3 0 02 0 —7
包 办一切 的模 式 ,将社 会管 理 的主体 由政府 一家

( ) 制度 建设 的滞 后 一
近些 年来 ,随着 行政 法理 念 的不断更 新 和完 善 ,在制 度保 障层 面上 ,我 国已有 相关 的法律 对 行政 相对 人 公 民参 与作 出 了相应 的规 定 。不 过 ,
当我 们重 新检 视一 下我 国整体 的行 政法 律 、法规 系统 ,这种 相关 的 规 定 只 能 算 是 “ 只言 片语 ” 。 在 现代 国家 ,这 种 “ 言 片 语 ” 的 规 定 是 显 得 只 微 不足 道 。5因为 在 相关 的法 律 规 范 当 中 ,没有 l
理 中来 。

行 政 民主 强 调 行 政 过 程 中 的 平 等 相 处 和选 择 自 动 ,要 求为 行政 相对 人参 与行 政管理 、 自主管 理
提 供更 多选 择机 会 。4我 国 的行政 法 规 中体 现 了 l 行 政 民主 的内容 ,要 求行政 机关 与行 政相 对人相 互 沟通 。如行 政 管理 中 的座 谈会 、行 政处 罚 中听 证会 以及 听 取 当事 人 的陈述 和 申辩等 制度 。然 而 在 以往 的工作 实践 中 ,对行 政 民主却 没有 足够 的
21 0 2年第 3期 N . 0 2 O 32 1
云南 警 官 学 院学 报 Jun o u nn P l eOf e cd m or ̄ fY n a oi fcrA ae y c i
总第 9 2期 Sm 2 u 9
治安 管理 视 角 下的社 会 管理 创 新 中的公 民参 与 问题 研 究
而是 积极 地影 响 和创 造 权 利 ,即参 政权 。6我 国 I 《 宪法》 第 二 条 中规定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的一 切 权 利属 于人 民 ,人 民依 照法律 规定 ,通 过各 种途
径 和形 式 ,管 理 国家 事 务 ,管 理 经 济 和 文 化 事
( )公 安机 关 的漠视 和公 民参 与的消极 二
切合 作 。在推 进社会 管 理创新 的过 程 中 ,公安 机
理 的途径 则是 少之 又少 。现有 的体制 并没 有给普
通 公众 提供参 与治 安管理 的机 会 。即使普 通公 民
关应 当积 极 地创 新 体 制 、创 新 机制 和创 新 举措 ,
充 分地 吸 引行 政 相 对 人 参 与 到 治 安 管 理 的实 践 中 ,实 现公 安机关 和行 政相对 人 的相互 理解 和相 互 促进 ,提 升社会 管 理 的实效 。
了保 障公 民 的安 居乐 业和 这个 目的 ,就 要允许
公 民参 与 到治 安管 理之 中 ,只有让 社会公 众 广泛
民参与就 可 以将社 会生 活的实 际变 化反馈 到 法律
地参 与进 来 ,才可 能对 治安管 理行 为有 一个 正确
高继超 ,刘 丹
( 海 民族 大学 ,西 宁 ・ 海 青 青 800 ) 107
内容摘要 :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的过程 中,应 当转变社 会治理模 式、加强行政 相对人 对社会 管理 的参与。 在治安管理领域 ,公 民参与的制度匮乏、程序缺失 、积极性不 高等原 因导致 公民参与整体水平 较低 ,影 响了治安管 理的 效果 。通过邀请公民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建立 案件公 开制 度等一 系列方 式 ,全力保障行政 相对人对治 安管理 的参 与 和知晓 ,从而促进其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达到维 护社会秩序稳定 的目的。 关键词 :社会管理 ;创新 ;公民参与 ;治安管理
作者简介 :高继超 (9 4 ,男 ,陕西咸 阳人 ,青海 民族大学法学 院研究生 ,研究方 向:行政法学。 18 一) 刘 丹 (9 7 ,男 ,湖南 娄底人 ,青海 民族大学法学 院研究生 ,研究方 向:行政法学。 18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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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 - - —
高 继 超 ,刘
丹 :治 安 管 理视 角 下 的社 会 管 理 创 新 中 的 公 民参 与 问题 研 究
中 图分 类 号 :D 3 61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7 -6 5 ( 0 2 3 4 — 5 6 2- O7 2 1 )0 — 7 0 -
社会 管 理创新 是 一种 高度 自主性 的创造性 活
过程 ,了解 行 政 的 程 序 ,减 少 与 政 府 对 立 的 状
责 任 的权 利 ,对正 在实施 的违 法行 为 ,任 何公 民
都 可 以制止并 扭送 至公安 机关 ,这 些权利 是法 律 赋予公 民参 与社会 治安管 理 的权利 ,也 是公 民改
使 。传统 的治 安管 理经 验认 为 ,公 民对 治安 管理
工 作 的深人 了解 ,会不 利 于工作 的有效 开展 ,甚
宪 政主义 认 为 ,公 民 自由包含 了消 极 自由和
积 极 自由 ,消极 自由为 个人提 供 了抵御 专横政 府
的手段 ,即不受 政府 干涉 的权利 ;而 积极 自由则 是积极 的权 利 ,即参 与 的权 利 ,强调 的是公 民权 利 中政治 、法律 参与权 利 的扩大 。公 民实 际上既 不是 被动 地接 受 权 利 ,也 不是 消极 地 享 受权 利 ,
二 、治 安管理 中公 民参 与 的现 状
想参与进来 ,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外 ,有些 公 民认 为 与 自己 利 益 无 关 的事 情 ,可 以 不 予 参 与 ,或 者基 于对公 安机 关 的畏 惧 ,或者认 为 和公
安 机 关常打 交道 不是一 件光 彩 的事 情 ,普遍 不愿
意参 与到治 安管 理实 践 中来 。 三 、公 民参 与治 安管理 的必 要性 ( )维护 社会 治安 秩序 是 公 民 的权 利 和 自 一
公 安机 关在 社会 管理 的实践 中 ,由于 受到传
统 行政 强权 观念 的影 响 ,行 政 民 主 的意 识淡 薄 , 导致他 们潜 意识 中排 斥行 政相对 人参 与 到社会 管 理 当 中来 ,消极对 待公 民 的积 极参 与请求 ,甚 至 故 意设 置一些 障碍 ,阻拦 行政 相对 人参 与权 的行
态 、减少 社 会 矛 盾 ,从 而 达 到 社 会 的 和 谐 状 态 。 公 安机 关在 社 会 管 理 的 过程 中 ,面对 日益
复杂 的治安 形 势 ,仅 凭公 安机 关 自身之 力 ,恐 难 应 对 。充 分 吸 纳 社 会 公 众 对 治 安 管 理 的 广 泛 参 与 ,可 以更 好发 挥人 民群 众 的优势 ,通 过其 日常
造维护 社会 治安 义务 的具体 体现 。 ( )公 民参 与能 提高治 安管 理 的实效 二 法律 作为一 种 调 整 和指 引 人 们 行 为 的规 范 ,
具有 确定 性和 可期待 性 。但法律 同时又具 有滞 后
性 ,不能 及时应 对社 会形 势发 生 的新 变化 ,而公
至 会 阻碍治 安管 理工作 的实施 。但 是 治安管 理作 为一项 特殊 的社 会管 理活 动 ,其 最终 的 目的是 为
理创 新 的过程 中 ,应 当更加 注重 合作 形式 的管 理 模式 ,要 改 变社会 管理 的方 式 和方法 。传 统简 单
化 的管理 方式 ,或 者仅 仅通 过政 府 自身管 理一 切 社会 事务 的方 式 已不 能 适应 时代 和 形 势 需 要 了 ,
生 活 的经验 积 累 ,可 以对 治安 管理 工作 提 出建 设 性 的 意见 和建议 ,有 效提 升社 会管 理 的效 率 。而
动 ,依赖 于 不 同思想 、意见 和 利益诉 求 的相互 交
流 和撞击 ,依赖 于开 放性 、 自由交 流 、容忍不 同 观 点 的环境 ,更依 赖 于全方 位 的参 与管 理 、决 策 或 者提 出合 理化 建议 。 公 安 机关 作 为享 有 治 安 管 理权 和刑 事侦查 权 的 国家 机关 ,在 推进 社会 管
1 .公安 机关 对公 民参 与 的漠 视
务 ,管 理社会 事 务 。维 护社会 治 安秩 序正 是管理 社 会一 项重 大事 务 ,是 直接 关系 到治 理 国家 、安
定社会 的一 件 大 事 ,人 民群 众 作 为 国家 的 主人 , 理应 积 极 参 加 ,充 分 行 使 法 律 赋 予 自 己 的 权 利 。 公 民享 有正 当 防卫 、紧 急 避 险而 不 负 刑 事
扩 充 为多元 化 的主体 ,必 须让普 通公 民通 过各 种
途 径 和方式 参 与进 来 。公 安 机关 也 要 通 过说 理 、
机关 行政处 罚 的相对 人对 其违法 事实 的 陈述 、申 辩 、听证 和复议 等 ,而普 通社会 公众 参与 治安 管
教育 、宣 传等 民主 的方法 ,加 强 与人 民群众 的密
社 会管 理也 是一 项调 整改 善 的政府 职能 ,履行 这

职 能的过 程需 要 顺 应 行 政 民主这 一 世 界 潮 流 。 由 ,呼唤行 政 机 关 与 行 政 相 对 人 之 间 的 良性 互
为此 ,实 行参 与合 作式 的社 会管 理与 治理 方式 是
必 然 要 求 。 因 此 公 安 机 关 推 进 社 会 管 理 的 创 新 ,首 当其 冲的是 要将 行政 相对 人纳 入 到治安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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