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技术标准
外墙砖技术要求
一、施工做法
外墙面砖做法:
刷混凝土界面剂一道
10mm厚1:3水泥砂浆打底
10mm厚1:3水泥找平
粘结层
40mm厚聚苯板(EPS)保温层
聚合物抗裂砂浆、抗裂网
胶粘剂粘贴面砖
专用勾缝剂勾缝
二、执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10.1-1999 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idt ISO 10545-1:1995)
GB/T 3810.2-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idt ISO 10545-2:1995)
GB/T 3810.3-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
相对密度和容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3:1995)
GB/T 3810.4-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idtISO 10545-4:1994)
GB/T 3810.5-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idt ISO 10545-5:1996)
GB/T 3810.6-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idt ISO 10545-6:1995)
GB/T 3810.7-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7:1996)
GB/T 3810.8-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8:1994)
GB/T 3810.9-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9:1994)
GB/T 3810.10-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10 部分:湿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10:1994)
GB/T 3810.11-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1 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1:1994)
GB/T 3810.12-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2 部分:抗冻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2:1995)
GB/T 3810.13-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3 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3:1995)
GB/T 3810.14-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4 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4:1995)
GB/T 3810.15-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5 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15:1995)
GB/T 3810.16-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第16 部分:小色差的测定(idt ISO 10545-15:1999)
GB/T 9195-1999 通体砖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
GB/T 13891-1999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1.伴随服务要求:承包商在按上述供货范围提供招标货物的同时,须提供
与之相应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技术
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指导、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
以及在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隐含的其他必须由承包商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通体砖技术标准
1.通体砖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13006:1998《通体砖-定义、分类、性能和标记》中标准的附录G干压通体砖——低吸水率E<=0.5% B I a类。本标准优等品的技术指标优于该准,合格品的技术指标等同于该标准。
本标准根据产品的偏差和表面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还根据我国生产大规格产品和抛光砖的特点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与JC/T 665-1997《通体砖》的主要技术差异是:表面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耐磨性、抗冻性、抗热震性等指标严于该标准,并增加了破坏强度、地砖摩擦系数、耐污染性、抗冲击性和小色差等技术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1.1.2 每块抛光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1.3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1.1.4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1.1.5抛光砖的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0.2%,且最大偏差不超过
2.0mm。
1.2表面质量
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合格品:至少有95%的砖距1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1.3 物理性能
1.3.1吸水率
通体砖的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5%,单个值不大于0.6%。
1.3.2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1.3.
2.1破坏强度
a) 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 300N;
b) 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700N;
1.3.
2.2断裂模数(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 000N的砖)
通体砖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35Mpa,单个值不小于32Mpa。
2.通体砖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136006:1998《通体砖一定义、分类、性能和标记》中标准的附录L干压通体砖_____吸水率E>10%BⅡ类。本标准中优等品的技术指标优于该标准,合格品的技术指标等同采用该标准。
本标准根据产品的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为优等品和合格品。
本标准与GB/T4100—1992《釉面内墙砖》的主要技术差异是:尺寸允许偏差、表面质量、吸水率、抗釉裂性、抗热震性等指标严于该标准,并增加了破坏强度、线性热膨胀、湿膨胀、铅和镉溶出量,耐污染性,抗冲击性和小色差技术要求。
2.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吸水率平均值E>10%的干压通体砖。
2.1.1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2.1. 2 模数名义尺寸连接宽度为(1.5~5)mm,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间偏差不大于±2mm。
注:特殊要求尺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2.1.3边直角、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