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暨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重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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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5〕40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5〕40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5〕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4日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国际海事服务是以船舶为服务对象及由此延伸出来的各类专业服务,是现代海洋服务的重要业态。

建设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对于打造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促进海事要素和海事产业集聚,提升航运和海员服务保障能力,推进舟山群岛新区经济发展,实施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目标充分依托舟山特殊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海洋产业基础以“服务船舶”、“服务江海”为主要内容,以保税燃油供应为核心,拓展外轮配套服务、仓储物流服务、特色航运交易、船舶及大型配套设备融资租赁和海事衍生服务,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事服务区”。

在保税燃油供应、船舶融资租赁、船舶保税交易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到2017年,舟山港保税燃油供应量达到250万吨,供应量保持全国各港口前三位,外轮供应货值4.5亿美元,船舶交易额达到45亿元。

到2020年,舟山港保税燃油供应量达到600万吨,占全国供应量一半左右,外轮供应货值8亿美元,船舶交易额达到60亿元。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全力做大保税燃油供应1.加快保税燃油供应企业集聚。

突破保税燃油供应资质限制,新增3-5家有保税燃油供应资质企业。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8•【字号】舟政发〔2017〕43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航运业是我市的基础和传统产业,为充分利用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建设机遇,努力营造更有竞争力的航运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培育航运重点骨干企业(一)建立重点骨干企业培育机制。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分类指导与重点扶持、整合资源与优化机制相结合,强化扶优扶强政策导向。

全市根据企业现有能力、管理基础、发展前景、企业信用、安全生产等条件,选择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综合竞争力较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企业名录。

市、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计划共同制订出台“一企一策”培育计划,合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我市航运业转型升级。

对重点骨干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

市、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每年对重点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适时调整培育方案,每年根据培育情况对全市重点骨干企业名录进行调整。

结合重点骨干企业年度评估工作,对不符合重点骨干企业条件的,当年度财政奖励或补助不予以兑现。

设立江海联运发展专项资金,资金规模 3500 万元,主要用于对重点骨干企业培育、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江海直达运输船队打造、航运企业兼并重组、促进港航联动发展、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等予以财政奖励和补助。

(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稳定发展。

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8.13•【文号】交办水〔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交办水〔2018〕104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省(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8年8月13日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交通运输部等十八个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6〕232号)等要求,以江海直达、江海联运、铁水联运等为重点,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宜水则水、宜陆则陆,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快运输结构调整,着力发挥水运的比较优势和多式联运的组合效率,大力提升和完善长江黄金水道功能,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更加顺畅、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到2020年,构建有机衔接、具备竞争力的铁水联运系统,基本形成长江干线、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上海洋山江海直达运输系统,进一步完善干支直达、通江达海、区域成网的水运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服务体系。

长江经济带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80%以上,大宗散货铁路、水运集疏港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重点集装箱港口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上海洋山集装箱江海直达比例达到20%.二、主要任务(一)着力补齐联运基础设施短板。

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倪晓磊;邓明荣;周艳【摘要】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是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分析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目标及现状基础上,文章通过详细调研获取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现有用户对平台使用情况的客观评价,分析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的运营成效及优势与不足,为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下一步功能拓展和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期刊名称】《物流科技》【年(卷),期】2019(042)009【总页数】4页(P76-79)【关键词】舟山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用户调研;对策【作者】倪晓磊;邓明荣;周艳【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浙江舟山 316021;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浙江舟山 316021;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浙江舟山 31602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6910 引言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设立是国务院批复的重大国家战略,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是打造国际一流的江海联运综合枢纽港、现代航运服务基地及国家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交易基地、创建我国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示范区。

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是舟山群岛新区的“一号工程”,为发挥江海联运信息化建设对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促进作用,提升物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搭建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已成为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

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面临较为复杂的环境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制约着平台的建设和整体效益的发挥[1]:第一,江海联运以大宗散货物流为主、平台数据采集难度大,同时航运业数据来源渠道复杂、数据标准化和处理难度大。

第二,江海联运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内部信息化建设、信息获取渠道与手段以及信息意识都呈两极分化状态,同时行业管理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各类信息交换过程缺乏统一标准,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存在障碍。

第三,目前先进物流信息技术如物联网技术在江海联运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应用还相当缺乏,因此公共信息平台与外部的互联性较差,信息采集能力较弱。

以多式联运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合作发展对策建议

以多式联运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合作发展对策建议

摘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是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组成与支撑,到2030年规划建成水脉畅通、功能完备的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

在“双碳”背景下,多式联运成为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合作发展的重要抓手。

由于自然条件差异,长江上中下游多式联运发展水平与特点不尽相同,也面临着不同问题。

因此,借鉴密西西比河流域和莱茵河流域在多式联运合作发展方面的经验,提出推进航运标准化、加强多式联运无缝连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建设跨区域合作机制等建议,以多式联运促进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合作发展。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综合交通;合作发展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2.05.00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有力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

多式联运是依托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提供全程一体化组织的货物运输服务。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公转铁、公转水,并取得一定成效。

通过进一步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将大大促进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合作发展。

一、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一)长江上游多式联运发展现状长江上游主要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省市,面积约113.74万平方公里,占长江经济带的55.4%,上游各省份中,四川内河、公路、航空运输优势明显,重庆港口发展条件较好。

目前长江上游各省市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持续推进港口集疏运网络建设。

长江上游地区发挥水系发达优势,多式联运重点推进港区铁路专用线和疏港公路规划建设,为公转水、公转铁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铁水、公水联运设施不断完善,枢纽港口基本实现重要港区与铁路、高等级公路高效衔接。

四川省广元港红岩作业区、张家坝作业区进港公路和自贡至泸州大件公路、城区至遂宁港通港大道等疏港公路正加快建设;重庆市主城果园、江津珞璜、万州新田、涪陵龙头等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港后续工程稳步实施,万州新田、涪陵龙头集疏运铁路专用线逐步完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舟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舟山市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2024—2026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5日舟山市加快推进航运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世界一流强港、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重要作用,提升航运金融发展水平,促进我市航运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舟山海洋经济特色,强化港口、航运、物流、临港装备制造与金融等融合发展,紧紧围绕世界一流强港、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的金融需求,以航运金融发展支持航运产业发展,以航运产业发展带动航运金融发展,不断提升舟山航运产业发展能级。

二、工作目标(一)航运金融总量不断扩大。

航运产业链相关企业的银行融资规模保持较快增长,融资增速保持15%以上,到2026年底,全市航运产业链银行融资余额力争达到460亿元以上;航运保险保障金额达到6800亿元以上,航运保费突破5亿元;融资租赁机构船舶海运类资产余额8亿元以上;全市融资租赁机构银行融资余额23亿元以上。

(二)航运金融质量不断提升。

航运产业链相关企业融资结构持续优化,股权融资及债权融资规模稳步提升。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21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21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船舶工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7〕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船舶工业是我市的主导产业,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在当前结构性产能过剩的形势下,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船舶工业稳定健康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家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示范基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扶持重点企业稳定发展坚持有保有压、扶优扶强原则,以每年度全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A类、B类修造船企业中的重点企业为扶持对象,推动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合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同时,根据企业需要和申请可制订出台“一企一策”。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各项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

2017—2019年,根据船舶企业当年净上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额度,对A类造船企业中的重点帮扶企业予以全额奖励;对B类造船企业和A、B类修船企业中的重点帮扶企业予以全额的50%奖励。

A、B类船舶修造企业中需重点帮扶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委会同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兑现奖励。

对A、B类船舶修造企业,根据企业当年缴纳“两税”(增值税、所得税)所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同比增长10%以上的,按超过部分的额度给予50%奖励(上年缴纳“两税”负增长的企业不予享受)。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保障对重点船舶企业现有的信贷规模,确保对企业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争取对列入“造船白名单”的企业实行差别化授信政策,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扩大利用外币贷款比例,在贷款展期、续贷、基准利率计息、延长付息周期等方面给予支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7.01•【文号】交水发〔2019〕87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交水发〔2019〕87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长江航运是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的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设施装备升级、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服务品质、提升治理能力,将长江航运打造成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内河水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走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安全第一、服务民生,全面提高长江航运的安全性和保障能力。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推动长江航运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统筹兼顾、协同高效,统筹处理好干支流、船港航、港产城、江海陆等关系,实现协同高效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发展绿色化、设施网络化、船舶标准化、服务品质化、治理现代化的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设施装备明显改善,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到2035年,建成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体系,长江航运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内河先进行列,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发挥,为长江经济带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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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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