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3家单位成为全国综合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10.26•【字号】沪卫人事[2009]69号•【施行日期】2009.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沪卫人事〔2009〕69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局属单位及有关职工医院:2006年以来,本市卫生系统广大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献身卫生事业,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现决定授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镜中心等88个科室(班组)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汪昕等213名同志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本市广大卫生工作者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团结一致,争创一流,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带动周围更多的同志,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时俱进,求实创新、不断进取,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
附件:1.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2.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附件1: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复旦大学附属医院(4个)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内镜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感染传染科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眼科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医院(6个)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急诊抢救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小儿重症监护室(PICU)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重症监护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肾脏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骨科护理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3个)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糖尿病诊疗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肾内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肾内科同济大学附属医院(1个)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检验科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10个)华东医院东十五楼护理组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普外科上海市肺科医院结核科五病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咨询部上海市胸科医院肺内科上海市儿童医院血液肿瘤科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产科六病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感染一科上海市卫生局直属单位(5个)上海市健康教育所“12320”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科华东疗养院干保因病疗养疗区护理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实验室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核发证科上海市血液中心采供血技术部成分科中国福利会(1个)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产四休养区黄浦区卫生局(3个)黄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四科黄浦区豫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光启全科团队黄浦区妇幼保健所妇科普查队卢湾区卫生局(2个)卢湾区瑞金二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德里社区卫生服务站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计算机中心徐汇区卫生局(4个)徐汇区大华医院飞燕输液护理组徐汇区中心医院心内科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徐汇区枫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科静安区卫生局(2个)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病房组静安区中心医院中医伤科长宁区卫生局(3个)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长宁区中心医院内科重症监护室长宁区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病区普陀区卫生局(4个)普陀区中心医院急诊补液室护理组普陀区人民医院中医科普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控制科普陀区宜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床科闸北区卫生局(2个)闸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闸北区中心医院肾内科虹口区卫生局(4个)虹口区欧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干部医疗预防保健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中医内科上海市江湾医院手术麻痹科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组杨浦区卫生局(4个)杨浦区中心医院神经内科杨浦区老年医院骨科杨浦区安图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杨浦区殷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病综合防治科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6个)浦东新区浦南医院泌尿外科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外科ICU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医科浦东新区卫生监督所医疗事故处理办公室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防制部浦东新区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南汇区卫生局(2个)南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南汇区康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预防组闵行区卫生局(3个)闵行区中心医院儿科医护组闵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制科闵行区颛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嘉定区卫生局(2个)嘉定区南翔医院儿科医护组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计免科宝山区卫生局(3个)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急诊科宝山区张庙街道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科宝山区宝山中心医院妇产科护理组金山区卫生局(3个)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门诊组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血液净化室金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松江区卫生局(2个)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松江区中心医院急诊危重病科青浦区卫生局(2个)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妇产科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车辆装备科奉贤区卫生局(2个)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大队奉贤区中心医院急诊科崇明县卫生局(3个)崇明县中心医院“薛红菊”护理组崇明县堡镇人民医院骨科崇明县长兴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组"企业职工医院(2个)上海邮电医院医疗服务团队上海市电力医院烧伤科附件2:2006~2008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复旦大学附属医院(11人)汪昕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王戈红(女)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程立宏(女)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汪志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张文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朱会耕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XXX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关湧(女)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陈晓军(女)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陆劲松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李进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19人)赵维莅(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杨月华(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陈尔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索仲良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白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王雪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吴皓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赵培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张海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李壁如(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夏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郑薇艳(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狄文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方宁远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沈国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朱振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梁景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许洁(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奚庆红(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6人)陈建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何立群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倪伟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章学林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金利国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沈永红(女)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医院(2人)吕寒静(女)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王培军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21人)叶志斌华东医院王振荣华东医院余云才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夏术阶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方俊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白爱真(女)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谭申生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徐月敏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陈亚文(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成佳景(女)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徐亚伟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高文上海市肺科医院谢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李华芳(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方唯一上海市胸科医院张国琴(女)上海市儿童医院张泓(女)上海市儿童医院孙静(女)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刘毅上海市中医医院朱剑锋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袁正宏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卫生局直属单位(8人)杨忠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周晓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袁政安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力达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徐一新(女)上海职工医学院朱永明上海市血液中心王晓刚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黄维纲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中国福利会(1人)程蔚蔚(女)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黄浦区卫生局(8人)辛红(女)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吴淑英(女)黄浦区外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茅忠鸣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汪春英(女)黄浦区中心医院陈大为黄浦区老西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涛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周建军(女)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姜计二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卢湾区卫生局(4人)陈岭(女)卢湾区东南医院林定生卢湾区打浦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小珍(女)卢湾区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志泉卢湾区五里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汇区卫生局(9人)唐来坤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袁波徐汇区长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颜骅徐汇区华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碧华(女)徐汇区康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淋娣(女)徐汇区斜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欧孝琪(女)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蔚徐汇区枫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水军徐汇区中心医院中心沈文龙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静安区卫生局(4人)孙爱军(女)静安区中心医院顾静(女)静安区曹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天寒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国平静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长宁区卫生局(7人)栗霄鹰长宁区妇幼保健院赵美华(女)长宁区同仁医院蔡恩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特立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沈群(女)长宁区天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何东仪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孙利华(女)长宁区江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区卫生局(7人)边长勇普陀区利群医院陈孝瑾(女)普陀区妇婴保健院李萍(女)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李守全普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钱之平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盛建华(女)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岚(女)普陀区真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闸北区中心医院(6人)张咏闸北区中心医院蔡琦(女)闸北区市北医院贾波闸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方志伟闸北区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潘毅慧(女)闸北区芷江西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正闸北区彭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虹口区卫生局(7人)姜观富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杨平(女)虹口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季霆虹口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倪新宝虹口区广中路街道社区卫服务中心吴强强虹口区提篮桥街道社区卫服务中心陈文文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李荣幸虹口区乍浦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浦区卫生局(9人)韩本谊杨浦区市东医院张怀惠(女)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童国伟杨浦区中医医院宋嘉麟杨浦区牙病防治所陈华杨浦区四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孙雅琴(女)杨浦区控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睿(女)杨浦区延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文斌杨浦区五角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孝善(女)杨浦区定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17人)李桂兰(女)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李萍(女)上海市东方医院雷撼上海市东方医院吴昆仑浦东新区公利医院邱建平(女)浦东新区公利医院白青科(女)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徐文怡(女)浦东新区浦南医院林高塔浦东新区肺科医院苗嘉魁浦东新区卫生监督所王欢浦东新区医疗急救中心林涛浦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士芬(女)浦东新区东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孙晓文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丁许刚浦东新区高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范春兰浦东新区南码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慧娟(女)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芳(女)浦东新区机场镇卫生院南汇区卫生局(7人)王林海南汇区中心医院金鸿莱南汇区周浦医院王蓉(女)南汇区光明中医医院叶佩华(女)南汇区南华医院侯进(女)南汇区周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海英(女)南汇区惠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红梅(女)南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闵行区卫生局(8人)王跃闵行区卫生局黄陶承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杭文权闵行区妇幼保健院许益院闵行区龙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美玲(女)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储继志闵行区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钟华(女)闵行区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刘莉君(女)闵行区莘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嘉定区卫生局(6人)屠春林嘉定区中心医院王勤业嘉定区南翔医院陈小贵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建青嘉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程宪嘉定区医疗急救中心周玲(女)嘉定区迎园医院宝山区卫生局(7人)肖燕倩(女)宝山区中医医院严良宝山区宝山中心医院施碧霞(女)宝山区庙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皑萍(女)宝山区罗店医院周予民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姚莉勤(女)宝山区妇幼保健所吴穷(女)宝山区罗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山区卫生局(8人)陈兆文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杨红(女)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赵登秋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甘桂萍(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龚建鸣金山区亭林医院卢国秀金山区众仁老年护理医院何梅花(女)金山工业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育红(女)金山区张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松江区卫生局(8人)何全军松江区新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志明松江区佘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王山青松江区九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顾斌松江区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松林松江区岳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袁州松江区方塔中医医院张雪芳(女)松江区泗泾医院陈坚松江区中心医院青浦区卫生局(5人)俞秋峰青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潘申青浦区中心医院陆琴(女)青浦区盈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谈幸福青浦区中医医院潘俊锋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奉贤区卫生局(6人)姚巧兰(女)奉贤区南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黄引昌奉贤区医疗救护站陈英(女)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月河奉贤区奉城医院秦环龙奉贤区中心医院乔增勇奉贤区中心医院崇明县卫生局(6人)胡晓峰崇明县中心医院陆文惠(女)崇明县中心医院苏琴(女)崇明县堡镇人民医院孙英(女)崇明县庙镇人民医院季新芳(女)崇明县传染病医院吴平崇明县医疗急救中心企业职工医院(5人)王荣娣(女)上海市公惠医院向阳上海电力医院武佩牛上海建工医院李金林上海梅山医院徐敏忠上海邮电医院民营医院(1人)冯晓东上海远大心胸医院。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3家单位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3家单位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2.03.08
•【字号】沪卫中医[2012]018号
•【施行日期】2012.0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3家单位成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通知
(沪卫中医〔2012〕018号)
徐汇区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复旦大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命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号),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和上海市徐汇区大华医院被命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示范单位称号自2012年2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上述单位应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建设水平与质量,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务工会关于表彰“2003-2005年度上海市卫生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务工会关于表彰“2003-2005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卫人事[2007]8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务工会【发布日期】2007.03.01【实施日期】2007.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务工会关于表彰“2003-2005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沪卫人事〔2007〕8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同济大学、局属单位及有关职工医院:2003年以来,本市卫生系统广大医务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全面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也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医务职工的工作热情,现决定授予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普外科等80个科室(班组)为2003-2005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魏宁等195名同志为2003-2005年度“上海市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本市卫生系统中的集体和个人的优秀代表。
本市广大卫生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本职、胸怀大志、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以创建卫生文明行业为目标,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优质的医疗服务,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塑造白衣天使的新形象,努力交出本市卫生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满意答卷。
希望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谦虚谨慎,珍惜荣誉,团结和感召周围更多的同志,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与时俱进,求实创新、不断进取,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努力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卫基层[2012]00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2.04.19【实施日期】2012.04.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沪卫基层〔2012〕006号)各区县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3号)精神,2011年上海市卫生局全面开展了上海市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全市共有17家单位成功创建为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8家单位成功创建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通过示范中心的创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促进了上海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2012年上海市卫生局已将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重点工作之一,现将2012年创建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区县卫生局遵照执行。
一、目标2012年共创建30家硬件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人民群众满意的上海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推选排名前8-10家接受卫生部专家评审和检查。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一)坚持培育、创建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先进、适度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多方参与、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示范中心基本条件(一)在区县范围内设置、经区县卫生局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设置独立的财务账号,独立核算。
(三)服务人口少于5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45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于7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6000平方米。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5.09.16•【字号】沪卫科教[2005]27号•【施行日期】2005.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卫科教[2005]27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学科人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医学领域的领军人才,以领军人才带动优秀团队,促进上海医学科技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局特制定《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要求,认真做好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的推荐和培养工作,具体申报日期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学科人才建设,加速培养一批医学领域的领军人才,以领军人才带动优秀业务团队,促进上海医学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确保上海2010年基本建成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上海市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第二条医学领军人才是指学术上有所专长、团队效应突出、具有推动医学学科发展的创新能力,并在重大疾病的预防与诊治,尤其是在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及重要疾病的预防控制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第三条上海医学领军人才的培养规模为40至50人。
第四条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机构、医学院(校)及相关科研院所。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医学领军人才申请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学风严谨,勇于开拓,医德高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二)原则上未满50周岁,有特殊贡献者可放宽至55周岁;(三)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基础医学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杂志发表专业论文IF(累计影响因子)在20分以上,预防和临床学科申请者论文IF在10分以上,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科申请者论文IF在5分以上;(四)积极组织和参与预防与临床新技术研发,投身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曾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及子项目、973计划项目及子项目、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上海市重大项目及子项目和重点国际合作项目;(五)每年从事业务活动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配备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19•【字号】沪府〔2016〕45号•【施行日期】2016.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沪府〔2016〕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现将《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9日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2016-2020年是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
为巩固扩大前一阶段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把医改推向深入,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贯穿到深化医改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新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打基础、管长远、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立秩序、转方式、建机制、促联动”,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以提升居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为根本目的,力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价格、财政、人事等联动改革,重点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本医保制度改革、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政府投入、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学科人才、卫生信息化等配套改革,实现各项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市民对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简介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简介作者:来源:《上海医药》2020年第25期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简称“公卫中心”)系复旦大学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前身为上海市传染病医院,最早系1914年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卫生处建立的华人隔离医院。
1945年10月更名为上海市市立第一传染病院(简称“一传”,图2)。
同年,原上海市民医院改为上海市市立第二传染病院(简称“二传”,图3)。
1955年4月一传、二传合并组建为上海市传染病院(图4)。
1968年2月上海市传染病院分为上海市传染病总院、上海市传染病分院(图5)两个独立单位。
1978年12月总、分两院合并为上海市传染病医院(简称“市传”),天通庵路院区为院部(图6),水电路院区为儿科(图7)。
1989年院部、儿科合为一处,迁入水电路56号新院舍(图8)。
2004年8月医院更名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第一冠名,简称“公卫中心”),并委托复旦大学运营管理,第二冠名为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中心。
2004年11月医院总部迁往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2901号。
2006年12月成为上海市红十字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图9)。
2007年1月医院第一、第二冠名同时更名,分别为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13年12月经上级批准,成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南院(第三冠名)。
目前,公卫中心拥有金山和虹口两个院区,医院总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占地面积503亩,建筑面积115304.51平方米;分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26026平方米。
(图10、11)发展概况从1914年至今,医院历经数次战乱的磨难、数十次重大疫情的考验,曾几度搬迁、几经撤并。
由于收治传染病病种的特殊性,解放前,医院始终在艰难中挣扎。
解放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医院迎来建设与发展的新阶段。
2004年,作为市政府“一号工程”,医院将总部从虹口区迁址金山区,在建设“一所以诊治感染性疾病为特色的综合性现代化医院”目标引领下,历经沧桑、从小到大、由弱渐强,从一家收治传染病的隔离医院逐步成为一所具有一定综合救治能力,融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沪卫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现将《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2月20日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要求,聚焦建设“五个中心”的重要使命,以医学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国家重大战略为牵引,以行业治理现代化为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健康根基。
一、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医学中心城市,打造“顶天、强腰、立地”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1.把握目标导向,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分层分类推进国家试点和本市试点工作。
加快推进嘉定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估,做好跟踪评价,开展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的中期评估。
启动新一周期医院评审工作。
开展全市医疗质量、绩效考核及行风工作专项督导督查。
依据“国考”导向,完善本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深化推动闵行和青浦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区建设。
推进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卫生行业人事薪酬等制度改革。
2.对标国际一流,扩大高品质医疗服务供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