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富民强县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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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2.17•【字号】浙财科教〔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7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2月17日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或中央授权省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省开展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范围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到期(中期)后进行综合评价,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下达,会同省科技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情况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情况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情

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是我国政府推出的一项重要战略,旨在通
过科技创新来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收入增加。

为了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需要明确项目的任务分工和经费分配情况。


下是一个简单的示例:
一、项目任务分工:
1.经济发展类项目: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升级、农村电商、农民就业创
业等。

其中,农业产业升级项目由农业科技局负责,农村电商由商务部负责,农民就业创业项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2.教育培训类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学校建设、农村教师培训等。

其中,农村学校建设由教育部负责,农村教师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3.科技创新类项目:主要包括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等。

其中,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由科学技术部负责,科技人才培养由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负责。

二、经费分配情况:
同时,为了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和有效,需要建立相应的项目执行机
构和资金监管体制。

这些机构可以由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组成,负责
项目的筹备、实施和监督。

此外,还可以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和绩效考核,确保项目的目标和效果得到实现。

总之,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任务分工和经费分配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分配经费,才能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带来真正的改变。

依靠科技富民强县大力发展安徽农业——访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任鸣

依靠科技富民强县大力发展安徽农业——访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任鸣
列 入 省 政 府 对 省 科 技 厅 工 作 目标 考 核 。 此 外 ,省 政 府 领 导 到 基 层 调 研 工 作 时 ,
期 间 组织 实施 科 技 富 民 强 县 专 项 行 动 计 划 要 求 在 全 省 选 择 2 个 县 1 O 乡 O 个 O ( )开 展 科 技 创 新 专 项 试 点 ,探 索 镇
1 6
巾国最触科 技 2 0 4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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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 长谈科技富 民强县
织保 障 。
县 政 府 统 筹 下 的部 门定 期 协 调 和 会 商 工 作 机 制 , 明 确 部 门 之 间 的 分 工 和 协 作 关 系 , 形 成 了 党 委 领 导 、 政 府 统 筹 、 部 门协 作 、 上 下 联 动 、共 同 推 进 的 试 点 工 作 格 局 。 其 次 ,建 立 了奖 惩 制 度 ,对 于 工作 出色 的 试 点 县 ( ) , 在 其 他 各 市 类计 划的 申报和 安排上 给予优 先支持 。 第 三 ,建 立 了台 账 备 查 制 度 . 加 强 资金
 ̄ 2 0 年 底 .安 徽 省 共 有 1 个 科 技 J0 7 5
记 者 : 安 徽 省 出 台 了 哪 些 配 套 政 策? 这项 工作 是 -.r 施 的 ?  ̄- 实 f -
科 技 厅 还 编 印 了 《 徽 省 科 技 富 民 强 县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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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靠科 技 富 民强 县 大 力发 展安徽 农 业
访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任鸣
口 本刊记 者 马健
记 者 :请 您谈 谈 安 徽省 是 如何 开展 富 民强县 项 I工作 的? q
实 施 方 案 . 向省 委 省 政 府 的 主要 领 导 进 行 汇 报 并 将 此 项 工 作 纳 入 由科 技 部 和 安 徽 省 政 府 “ 部 会 商 重 要 议 题 之 省

以科技为有力支撑实现民“富”县“强”

以科技为有力支撑实现民“富”县“强”
业 ,有 效 地 带 动农 民致 富和 财政 增 收 ,促 进 建 立 富 民强县 的长 效机 制 ,实现 民 “ 富” 县 “ ” ;加 快县 ( )科 强 市 技 进 步 ,强 化 县 ( )科技 公 共服 市 务 能力 ,为 县域 经 济社 会 的全 面 、 协 调和 可持 续 发 展提 供 有 力 的科技 支撑 。 国家 将 中西 部地 区和 东部 欠 发
科技 富民强县专项行 动计划 的重 点任 务 是 :根 据具 体 科 技 项 目的需
求 ,有 针 对性 地 引进 大 专 院校 和 科
研 院所 的先 进 适 用技 术 成果 ,在 示 范 带动 的基 础 上 ,向周 围 的企 业和 农 民进 行 辐 射和 推 广 ,使 先进 适 用 技 术成 果 在 农 民增 收和 企 业发 展 等
要 组 成 部分 ,县 域 经 济 是 中 国经 济 社 会 的基 层 单 元 ,农 村 、 农 业 和 农 民 问题 基 本 集 中在 县 ( ) 市 级 ,而 多 数 县 ( ) 目前 的 经 市

可 持 续发 展 ,才 能 有 效 地 解 决 好 为 全 面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把 “ 教 兴 国 ” 战 略 切 实 落 实 到 基 科 层 ,依 靠科技 进步 ,促 进 县域 经济 快速发展 ,科技 部于2 0 年 召开 了 04 首次全 国县 ( )科技 工作会 议 , 市
民 转移就 业 ;组 织和 开 展 了多 层
次 的科技 培 训 ,有 力提 高 了农 民 科 技 素质 和 乡土 人才 的 总量 ,造 就 了一大 批农 村 致 富 带头人 和 地
早在2 o 年初 ,胡锦 涛 总书记 02 就提 出了加 强对农 村倾 斜性投入 的
战 略构 想 ,把财政 资金新 增部分 用 到县 以下农村 开支 ,把 国家 的农 业 投资 主要用 到村 以下和农 民相 关 的

黑龙江省科技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09年度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技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09年度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黑龙江省科技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09年度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科技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09年度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各市(行署)科技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组织2012年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09年国家和省专项行动计划项目验收1.验收时间及方式。

2012年4月末,采用会议答辩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2.验收内容。

《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各项指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验收材料。

验收材料总目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申请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报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验收佐证材料等4.十五分钟的PPT答辩材料。

包括验收报告中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总体目标实现程度;项目专项资金及各级配套资金的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方案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的实现情况和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情况,试点工作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5.材料报送时限。

2012年4月28日前,项目执行情况汇报材料6份,财务汇报材料2份和汇报PPT一同报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二、2012年省级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1.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要符合《黑龙江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条件。

没有参加国家县市科技进步工作考核、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2.申报范围。

甘肃省科技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贯彻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贯彻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编办、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贯彻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5.11•【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科技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贯彻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县(市),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科技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附件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和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意见的通知》(国科发农〔2011〕309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县(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门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我省的县(市)科技工作。

(一)充分认识县(市)科技工作在建设创新型甘肃和促进县(市)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把推进自主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县(市)。

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工作总结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是在科技兴农战略的背景下,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科技创新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

本文对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进行总结,主要从工作目标、工作进展、成效评估三个方面展开。

一、工作目标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技创新推动农村地区发展,提高农民增收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具体目标包括:1. 科技强县目标:通过科技创新引领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一批县域经济实现转型升级。

2. 富民增收目标: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 乡村振兴目标: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二、工作进展1. 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202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 资金投入:国家在202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中增加资金投入,支持农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民的需求。

3. 科技支撑: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农村科技创新项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品质。

4. 产业融合: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产业竞争力。

5.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善农村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三、成效评估但与此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村产业发展不平衡等。

为了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还需要加强科技创新研发,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高贫困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等。

202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在推动农村科技创新发展、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管理

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 预算管理简介主要内容„ 各类计划、相关专项及其相关机构简介 „ 科技计划的预算申报的基本过程(“十二五”管理办法解读) „ 专项经费开支范围与预算编制问题 „ 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专项审计与财务验收第一部分科技部的各类计划、相关专项 及其相关机构简介现行科技经费管理体制财政部 科 技 部有 关 计 划发 改 委产 业 化 专 项自 然 科 学 基 金 会教 育 部直 属 高 校 专 项中 科 院直 属 院 所 专 项其 他 部 委重 大 科 技 专 项 一 些 特 殊 专 项自 然 科 学 基 金政策引导计划 平台计划基本计划支撑计划 基础研究计划 863计划 ####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重大专项大型飞机……16项科技计划与专项经费„重大科技专项()„ 863计划 „ 973计划()„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 国科发外〔2011〕376号 ) „ 科技基础平台建设计划(?)其他科技专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基础性工作专项 „科技文献信息专项 „国家实验室专项 „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围绕重点)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支持内容(一)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 仪器设备的开发。

(二)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 成果的工程化开发。

(三)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含核心基础器件 )的开发。

(四)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

财政与科技共管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专项资金财政部管理科技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 „修缮购置专项科技部政策引导类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软科学计划区域可持续发展促进行动第二部分科技计划预算申报的基本过程“十二五”科技计划管理的创新点1、建立备选项目库2、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3、强调与其他计划和任务的统筹协调4、课题承担单位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5、强化法人治理6、借助视频会议等7、明确了各个计划的支持重点各科技计划的支持重点民口863计划的支持重点: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海洋、交通运输、地球观测与导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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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把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到基层,以科技为支撑,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壮大县乡财政实力,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为规范和加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为推动地方组织实施专项行动,设立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欠发达地区。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

项目一次性申报立项和批复预算,在考核的基础上分年度拨付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以下原则管理和使用:(一)分级管理、地方为主。

专项行动由中央、省(区、市,下同)、地(市,下同)、县(市,下同)分级管理,以省为主,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集成相关科技资源,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投入。

(二)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根据各地区域特色和地方科技工作基础,进行整体设计,统一部署,按照进度安排,选择不同类型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县及科技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三)财政引导、奖补结合。

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通过财政资金的前期引导和后期奖励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实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加大对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

(四)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不得用于与专项行动无关的开支。

同时,要建立对专项行动立项、实施、验收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第五条专项资金应当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一)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或购买专利,进行消化吸收、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技术的适用性改进和集成创新等发生的费用。

(二)技术示范应用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开展技术示范所需购买或改造小型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以及租用示范场地等发生的费用。

(三)科技服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科技人员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四)培训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资料费、讲课费、场所租用费、学员食宿补助等费用。

第七条各省和试点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和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审批第八条专项资金的申报内容包括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格式见附1)和项目预算。

各省要将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同时上报。

当年新增试点县的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于当年3月底前申报。

第九条实施方案的申报和批复(一)根据各省专项行动方案,申报专项行动的县应当由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由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逐级上报到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周期内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可行性分析、保障措施等。

(二)申报县应围绕本地有突出优势的特色产业,优选一个项目进行申报。

专项行动实施周期根据科技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周期一般为两年。

根据区域特色产业布局情况,也可以由省统筹组织若干个县围绕一个区域支柱产业的不同环节和内容进行申报。

(三)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县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核,确定上报的试点县,完善实施方案,正式行文并附省基本情况表(见附2),各县实施方案(一式六份)报送科技部、财政部。

(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县的实施方案论证后进行批复。

第十条项目预算的申请和批复(一)项目预算申请由省级财政部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报的试点县实施方案,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和项目预算支出表(见附3),正式行文报送财政部、科技部,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具体开支范围报送详细的测算依据、标准、说明等。

(二)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对各省提出的专项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并批复。

(三)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结合省里安排的资金,统一下达到试点县。

(四)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分两批拨付专项资金。

项目执行第一年拨付项目总预算的70%。

对于项目第一年执行效果好的,在第二年继续拨付其余30%资金;对于第一年执行效果不理想的,则停止拨付。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省级财政部门、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的执行情况提出项目预算调整建议,并按照申报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十二条省、地、县各级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集成资源,落实资金,严格按照省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和批准的试点县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投入,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专项行动的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科技部、财政部报告年度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地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对专项行动实施进行指导。

第十六条试点县要充分发挥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实施。

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具体落实,要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因客观原因必须中止的,试点县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清查处理,项目结余资金归还原渠道,专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并将处理结果报财政部、科技部备案。

第五章绩效考评与监督管理第十八条专项行动实行绩效考评制度,对项目立项、执行、效果、资金管理等进行绩效考评。

中央财政将对开展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省以项目补助的形式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经费仍然用于试点效果突出的县继续实施专项行动,也可以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引进、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显著的农户、企业和相关单位给予奖励,以鼓励和引导农民和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品种。

第十九条省及省以下各级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项、执行和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项目完成后,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1个月内向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行动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整体评价。

对未经批准变更项目和任务,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未落实承诺经费等行为的试点县,科技部、财政部将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追回拨款、终止项目、取消试点县资格等措施。

如省未履行职责,造成项目不能顺利实施,项目目标不能实现的,将调减对所在省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地方政府安排的用于实施专项行动的资金,可纳入本办法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附1: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申报县(人民政府盖章):所在省地(市)项目名称:项目起止年限: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年月日填报说明一、由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遴选科技项目、组织申报材料。

实施方案应当据实填报,并按要求在封面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

二、项目名称应当按照规范的用语表述,长度不得超过三十个汉字。

三、申报县基本情况。

申报县基本情况中所用数据均为上年度数据。

人均可支配财力是由可支配财力除以财政供养人口数计算所得。

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上级政府财力性补助收入,以及可用于基本财政支出的预算外收入等。

财政科技拨款是指年度内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直接用于科技活动的款项,包括科学支出、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基建费及其他部门事业费(主要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等)安排的科研经费。

四、所有栏目均应填写,空格不够可加页,数值栏目一律取整数。

五、本实施方案须上报一式六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一、申报县基本情况二、项目概述(包括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工作基础和优势、总体目标和任务,预期效果)三、具体任务四、技术内容和指标(主要技术来源、技术依托单位情况、技术人员情况、科技服务能力情况、技术集成、转化、推广方式及其技术路线;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五、市场与效益分析六、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七、进度安排(按项目的阶段目标分年度描述)八、经费需求单位:万元九、审核意见附2: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省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1.表内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全省数。

2.此表由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填写。

3.表中所用数据(除注明年度外),均为上年度数据。

4.人均可支配财力是由可支配财力除以财政供养人口数计算所得。

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上级政府财力性补助收入,以及可用于基本财政支出的预算外收入等。

5.财政科技拨款是指年度内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的直接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

按预算科目划分,包括科学支出、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基建费及其他部门事业费(主要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等)安排的科研经费。

附3: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省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请表(公章)1819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省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支出表(公章)20填表说明:1.此表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随表按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具体开支范围报送详细的测算依据、标准、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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