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名词解释及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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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3分)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14.10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
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 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病15.10 11.7
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等因素而引 起的疾病。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6.10
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 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 度。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13.4
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
生育保险14.10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中 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 组成。
疾病保险12.4
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法律事实15.10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
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 况,劳动法律事实按照它们发生是否以行为
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服务期条款12.4
服务期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用人
单位提供其专项培训待遇的劳动者,必须为
用人单位服务满约定的期限,期限内不得单
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时间基本相同。
年休假17.4
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劳动名词解释

劳动名词解释

劳动名词解释劳动:是指人们为创造社会财富所进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对于人类具有特殊的作用,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实,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最基本条件;第三,劳动也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

劳动法上的渊源:也称为劳动法的形式,即劳动法律规范以什么样的立法形式体现出来。

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这样的法律对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

国际劳动立法起源于19世纪初主张采取国际统一行动处理劳资关系中普遍、共同的问题的思想,其立法形式主要是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巴黎和会,它是通过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来影响成员国劳动立法的国际性政府组织。

国际劳工公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对批准的会员国具有约束力。

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域、什么时间和什么人,即我国劳动法的效力范围。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地,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

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劳动法名词解释(2)

劳动法名词解释(2)

劳动法名词解释(2)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25)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止。

36)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37)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各类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38)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对全国工资总量从宏观上进行调节和控制,以确保工资总额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保持一个科学、合理、协调的比例关系。

39)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30)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我国现行的工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和奖金、津贴两种辅助形式。

劳动法名词解释2017-04-09 20:55 | #2楼劳动法:狭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

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劳动关系:是指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者曾经就业而又失去工作岗位的人。

劳动就业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劳动就业工作的总原则。

名词解释(劳动法)

名词解释(劳动法)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

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

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

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劳动法复习资料

劳动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名字解释1.劳动法答:广义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称之为劳动法。

2.劳动法的渊源答:亦称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3.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答: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4.劳动行政关系答: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5.劳动团体关系答: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6.“三方性原则”答:主要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须具备的条件答:(1)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2)为基于契约关系;(3)为有偿的;(4)为职业的;(5)为在于从属的关系2.我国劳动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6)国际劳工公约(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8)其它3.简述劳动法的功能答:(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会安定团结4.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5)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简述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答:(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例如,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劳动者在就业促进方面的社会关系,等等。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劳动法的调查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2.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

该法规定了英国纺织厂18岁以下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禁止18岁以下工人晚上九时至翌日5时之间夜班工作。

虽然这些规定的劳动条件仍然很苛刻,但就当时来讲,法律对工作时间限制可以看作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雇主的剥削。

继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之后,欧洲一些工业化发展较早的国家,也开始制定了改善劳工条件的法律。

4.劳动法体系:使之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之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6.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

7.狭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

8.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全,集体协商的权益,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9,劳动者的基本义务;是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过程总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10.劳动法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1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像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

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一)

1、劳动法狭义:⼀般是指国家⽴法机构⼀定的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1994年7⽉5⽇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于通过。

于1995年1⽉1⽇期施⾏的<>. ⼴义上理解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中,除了包括上述的狭义劳动法中的法律规范以外。

还包括其他各种规范性⽂件中有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2、劳动关系是指在运⽤劳动能⼒,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单位(劳动使⽤者) 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劳动关系,专指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4、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体。

其内容包括就业促进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资制度、劳动安全卫⽣制度、⼥职⼯和未成年⼯特殊保护制度、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5、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的理论性的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它是劳动法的核⼼和灵魂。

7、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且愿意⼯作的⼈都有获得有保障的⼯作的权利。

狭义: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作岗位的权利;⼴义: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切权利。

其内容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结社权、集体协商权、民主管理权。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的渊源: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就业⽅⾯⼀律平等不因⺠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受歧视。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防⽌伤亡事故发⽣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关系。

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表现,是当事⼈之间发⽣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义务。

劳动就业: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和劳动⾏为能⼒并有就业愿望的公⺠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劳动就业权:是指公⺠享有的使⾃⼰的劳动⼒与⽣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

劳动合同:只劳动⼒的提供⽅劳动者雇员和劳动⼒的使⽤⽅⽤⼈单位雇主确⽴劳动关系,明确双⽅在劳动⼒的使⽤和被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于⽤⼈单位或雇主事先约定合同,终⽌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和⽤⼈单位实⾏不约定合同的终⽌时间在合同的履⾏过程中,只要不发⽣法定的单⽅解除情形,劳动合同关系就⼀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或者⽤⼈单位或雇主作为主体,不存在之⽇竞业限制: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约。

劳动合同无效:指劳动合同虽然订立,但由于订立的主体和订立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被认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职责劳动合同的旅行中出现了法定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合同,履行暂时停止的事由,当事人双方暂停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带暂停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履行完毕之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经济补偿金:指法律规定的,当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为过错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终止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金钱。

劳务派遣:指依法受理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拍到用工单位去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劳动法课程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附参考答案

劳动法课程复习题暨期末考试试卷命题题本附参考答案摘要一、名词解释(本题共56小题)二、简答题(本题共48小题)三、论述题(本题共32小题)四、参考答案20 级 系(部) 年制(高职、中专) 专业 区队学号: 姓名:………………………… 密 …… 封…… 线 …… 内 …… 不 …… 要 …… 答 …… 题 ……………………《劳动法》试卷 第 1 页 共 3 页XX 警官职业学院20XX ~20XX 学年度第一学期《劳动法》期末考试卷20XX 年12月一、名词解释(本题共56小题,每小题X 分,共X 分)1.国际劳工标准 2.广义上的劳动法 3.劳动法体系 4.劳动法学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6.经济性罢工 7.参与权8.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 9.劳动法律关系 1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12.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13.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 14.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15.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16.劳动法律关系事实 17.定期轮换工 18.劳动合同的订立 19.劳动合同的内容 20.竞业避止 21.集体合同22.就业保障23.劳动就业 24.失业登记 25.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26.就业训练中心27.下岗职工 28.工资 29.计时工资 30.计件工资 31.奖金 32.津贴 33.最低工资制度 3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35.休息时间 36.探亲假37.职业安全法律保障 38.特种作业 39.女职工40.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41.职业纪律 42.社会救济 43.社会福利 44.养老保险 45.失业保险试卷代号:考试20 级 系(部) 年制(高职、中专) 专业 区队学号: 姓名:………………………… 密 …… 封…… 线 …… 内 …… 不 …… 要 …… 答 …… 题 ……………………《劳动法》试卷 第 2 页 共 3 页46.工伤保险 47.疾病保险48.职工福利 49.职工集体福利 50.职工民主管理 51.职工代表大会 52.违反劳动法的责任 53.一般性监督检查 54.劳动争议 55.集体争议 56.团体争议二、简答题(本题共48小题,每小题X 分,共X 分)1.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电大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6、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

7、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

8、就业服务: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

9、职业培训,即职业教育,亦称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是指根据社会各种职业需求以及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从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国外还称为雇佣合同、雇佣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1、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也称竞业避止、竞业避让)12、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3、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14、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或劳动力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又称要派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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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名词解释题 31,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到工资协议的行为。 32,服务期条款: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条款,内容包括三部分,一为服务期限,二为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限应对劳动者提供的培训及其他额外福利待遇,三为劳动者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3.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34,疾病保险:又称“病伤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1.集体协商:也称为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32.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和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33.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国家制定的发生劳动安全卫生伤亡事故时,对事故进行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的和各项程序和具体规定。 3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没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只规定合同的生效日期,没有规定合同的终止日期。 31.劳动关系 : 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施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2.生育保险: 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暂停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3.职业介绍:指有关部门或机构,依法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就业中介服务 34.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31.平等就业权 : 指劳动者有平等的地位获得就业的机会,既无歧视就业 32.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增减。劳动合同的更变,只限于合同内容,不包括当事人的更变。 33.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在生产经营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其资格和条件的制度。 34.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困难而出于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给与物质上的帮助,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5.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及特点。 答:是指 以小时计算报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时不超过4小时。一月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制度。特点:可以立定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签订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后,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小时计算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小时工资;非全日制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2

36.为什么工资分配要实行宏观调控原则?答:宏观调控原则是指国家宏观的对工资进行调控。以防工资分配的不合理因素的原则。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对工资总量的宏观调节和控制,保证工资总量增减与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科学,合理,协调的比例关系。包括三种制度;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原则,即工资总额随着经济效益稳步增长。2工资指导线制度。知道工资分配能够合理的进行。3劳动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原则,即工资总额随市场规律增长,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6.简要说明欠薪支付保障措施。答:,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7.简要说明我国工会的职能。答:(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公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3)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37.简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答:劳动者本人和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劳动生产率;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别。 35.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答: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是有偿的劳动;劳动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5.简要说明工作时间的特征。答:工作时间作为一个法律范畴,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较强的法定性,(2)是履行劳动义务和计发劳动报酬的依据。(3)是实际工作时间与有关活动时间的总和。 35.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原则。答:先进行调解原则,仲裁庭在开庭仲裁之前,应该先进行调解,但是先进行调解不是强迫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未成功,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一次裁决原则,任何一级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一次性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都不可以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再次仲裁,而只能在规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庭在处理一般劳动争议案件或者仲裁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遇到分歧时,为了及时裁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少数意见也应当如实写入笔录。 37.简述国家和政府保障劳动就业的含义。答: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和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含义:1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保障男女劳动者公平就业3保障残疾人,少数民族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权利。保障其实现就业4建立完善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36.简述延长工作时间的含义及我国劳动法对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主要规定。答: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主要规定有:1劳动者范围的限制 2延长劳动时间的长度限制 3延长劳动时间的条件限制 37.简述对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意义。答:1.有利于增强劳动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尤其是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减少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2 有利于维护劳动秩序和劳动力市场的秩序。3有利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3

36.简述失业保险的概念及特点。答: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特点 :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失业保险以失业为前提,只是用失业的劳动者,并且是非自愿性失业。享受保险有一定期限,失业保险不能永久性享受,只能在法定期间内享有。待遇水平比较低,失业保险待遇只能保障失业者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一般将失业保险待遇控制在社会救济水平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间,待遇水平比较低。保险功能的特殊性。失业保险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通过预先筹集的失业保险金,对因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经济援助。以帮助失业人员度过难关,实现劳动力再生产。二是通过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组织生产自救等综合性服务措施,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提供帮助,以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并尽早实现其重新就业的愿望。 38.试述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答: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一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过长时间的工作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法律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首要作用就是在于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保证劳动者在工作外有充足的时间休息,才能使劳动者有更多精力和体力继续从事劳动,才能使劳动者有时间进行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和工作技能,从而提高劳动生产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工作时间是确定劳动者报酬的一个重要的衡量依据。劳动者的报酬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创造的财富的一部分。通过对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调解,可以间接协调劳动者报酬的分配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8.论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答:①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里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地位,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②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 ③它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依据法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38.试述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原则。答:社会保险水平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原则。社会保险需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其提供可能和创造条件,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财富较为丰富时,国家才有能力提供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险;同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制约着社会保险的水平,社会保险过高或过低,都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保险一体化和社会化相统一原则。社会保险一体化即统一社会保险的项目,统一社会保险或基本社会保险的标准,统一社会保险的管理与实施机制等。此原则有利于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分配。社会保险社会化要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鼓励劳动者积极参与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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