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国际劳立法: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收也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3、三方性原则:主要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地位,共同协商做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4、国际劳工标准:国际上通常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收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7、劳动权利:狭义上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与工作权、就业权同义,具体包括职业获得权、平等就业权和择业权;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的一切权利,包括工作权、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集体协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劳动争议权等。
8、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来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来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自主择业权:是指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方面的选择权。
10、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包括报酬请求权和报酬支配权。
11、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一事实上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的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的渊源:由我国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平等就业权是劳动者就业⽅⾯⼀律平等不因⺠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受歧视。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防⽌伤亡事故发⽣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规章制度。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劳动关系。
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表现,是当事⼈之间发⽣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义务。
劳动就业: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和劳动⾏为能⼒并有就业愿望的公⺠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劳动就业权:是指公⺠享有的使⾃⼰的劳动⼒与⽣产资料结合实现职业劳动的权利。
劳动合同:只劳动⼒的提供⽅劳动者雇员和劳动⼒的使⽤⽅⽤⼈单位雇主确⽴劳动关系,明确双⽅在劳动⼒的使⽤和被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于⽤⼈单位或雇主事先约定合同,终⽌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者和⽤⼈单位实⾏不约定合同的终⽌时间在合同的履⾏过程中,只要不发⽣法定的单⽅解除情形,劳动合同关系就⼀直持续到劳动者退休,或者⽤⼈单位或雇主作为主体,不存在之⽇竞业限制: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约。
劳动合同无效:指劳动合同虽然订立,但由于订立的主体和订立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被认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职责劳动合同的旅行中出现了法定或者当事人商定的合同,履行暂时停止的事由,当事人双方暂停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带暂停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或单方的法律行为,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或者履行完毕之前,结束劳动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经济补偿金:指法律规定的,当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为过错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解除或终止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的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笔金钱。
劳务派遣:指依法受理的劳务派遣机构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招聘劳动者,并把劳动者拍到用工单位去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常见的劳动法名词解释

常见的劳动法名词解释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工具。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约定期限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工作期限超过三十年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约定劳动者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后终止的合同。
二、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款项。
劳动报酬可以是薪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形式。
劳动报酬应符合公平、合理、法定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经济权益。
劳动报酬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
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按照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获得的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确定的工资;奖金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和贡献给予的额外报酬;津贴是用于弥补劳动者因特殊工作条件产生的费用支出;加班费是劳动者在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时获得的报酬。
三、劳动保护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进行保护和维护的措施。
劳动保护包括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
劳动安全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安全设施和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职业健康是指用人单位必须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劳动者要求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用餐和宿舍等条件;社会保险是指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关系中发生的纠纷、争议。
劳动争议可以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解除、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法(名词解释)

0167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也即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其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2、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同共指向的劳动活动。
2、劳动法调整的对象: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动有着直接关系的,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和实质。
3、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5、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契约(或集体协议),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付率、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权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6、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就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协议。
按照用人方式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用合同。
7、劳动合同履行:是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8、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止。
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9、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10、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 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 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4、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7、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8、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是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9、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10、劳动法律关系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1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1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13、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14、用人单位用人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享有用人的资格或能力。
劳动法名词解释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4、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5、劳动法学体系: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7、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8、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是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9、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10、劳动法律关系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1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1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13、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14、用人单位用人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享有用人的资格或能力.15、用人单位的用人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行使招收录用劳动者、变更和解除及终止劳动关系等行为的能力。
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1、劳动法狭义:一般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一定的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劳动法,1994年7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通过。
于1995年1月1日期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理解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中,除了包括上述的狭义劳动法中的法律规范以外。
还包括其他各种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
2、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劳动关系,专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4、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
其内容包括就业促进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
5、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性的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6、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各项劳动法律制度之中,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
7、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指任何具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工作的人都有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
狭义:指劳动者获得和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利;广义: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获得一切权利。
其内容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结社权、集体协商权、民主管理权。
劳动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劳动法:狭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
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劳动关系:是指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者曾经就业而又失去工作岗位的人。
劳动就业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劳动就业工作的总原则。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契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资:是指基本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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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14.10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
规定,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 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病15.10 11.7
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等因素而引 起的疾病。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6.10
是根据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 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 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 度。
劳动安全基准制度13.4
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
生育保险14.10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而中 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 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提供的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通常由现金补助和实物供给两部分 组成。
疾病保险12.4
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法律事实15.10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
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 况,劳动法律事实按照它们发生是否以行为
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服务期条款12.4
服务期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用人
单位提供其专项培训待遇的劳动者,必须为
用人单位服务满约定的期限,期限内不得单
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
时间基本相同。
年休假17.4
是指劳动者每年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法定节假日05.4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 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1分)
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合同义务获得 的(1分),用人单位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劳动 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人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
式。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5.4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
指双方当事人把完成某一项工作或劳动任务 作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约定任务完成后合
同即自行终止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14.4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
即时辞退13.7
即时辞退,指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
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务派遣17.10 13.4
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订立劳动合同后,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 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 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而形成的一种用工 形式。
无效劳动合同17.4
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12.4
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
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职业资格证书11.7
指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
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 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 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 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
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 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劳动就业16.4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
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 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16.4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
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 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 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 制度。
工伤保险18.04
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 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 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 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是指除法定条款外,经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1分)一般常见的约定条款有试用期、保密事 项和其他事项等。(2分)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集体合同04.4 16.10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契约、团
体协约。在我国,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
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
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
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竞业限制条款17.10 13.4
竞业限制条款,是限制劳动者在合同关系消
灭后的一定期间内 参与或者从事与原用人单 位同业竞争的活动,以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
业秘密的合同条款。(2分)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
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对当事人全部 或部分不产生法律拘束力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18.10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劳动
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14.4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
法律规定的法律事实产生或出现,从而消灭 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
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
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
协议。(3分)
集体合同争议13.7
集体合同争议是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
之间因为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 争议。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 度
工作时间14.4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 在一个昼夜或一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14.10
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 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 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 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 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18.4 13.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指分别以周、月、季、
年等为周期,综各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
法律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
劳动条件,进行劳动保护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
动组织。
劳动法律关系05.4 14.4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 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 义务关系。(3分)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15.4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 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
进行的归类界定
劳动纪律04.4
劳动纪律又称为职业纪律或职业规则,是指劳
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 动秩序。(3分).
职工民主参与04.4 11.7
职工民主参与又称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参与,
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 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3分).
试用期18.10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
选择而依法约定的考察期。
国际劳工组织的“三方性原则”
国际劳工组织的“三方性原则“,是指在涉及
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 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
关系。
劳动者16.10
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
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 人。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 第一要素,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第三章就业促进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15.4
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 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劳动行政部 门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 评价与认证的活动。
就业援助的对象14.10
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18.4 13.7
劳动保障监察,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
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其他社
会组织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执法活动的总称。
第十一章劳动法律责任
劳动法律责任17.4
劳动法律责任,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劳 动行政机关及其他劳动主体,违反劳动法的 规定所应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17.10
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
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 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17.4
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
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 的社会关系。
用人单位18.4 13.7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接照
最低工资16.4 11.7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 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 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工资集体协商05.4 16.10 12.4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
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
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
中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 设备遭到破坏而建立的基准制度。
第九章社会保险法
工伤17.10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
(业务)而受到的意外伤害。
失业保险15.4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
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 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16.4 15.10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18.10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生之
争议及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与工会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