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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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五篇范例)

劳动法(五篇范例)

劳动法(五篇范例)第一篇:劳动法2014年春季期末作业考核《劳动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劳动争议答: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

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2、劳动者答:字面意义为“劳动的人”,是对从事劳作活动一类人的统称。

劳动者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

不同的学科对于劳动者这一概念具有不同的界定,而且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体制下,关于劳动者概念的理解也各不相同。

3、罢工权答:罢工权又称“罢工自由”或“团体组合权”。

受雇人(经济学意义上的劳动者)依法获得的在劳动争议不能解决时可用罢工的方式以对抗的自助性权利。

4、劳动安全卫生答: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

二、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劳动合同不得解除的条件答: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a、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c.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a、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而建立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

2024年10月《劳动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劳动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劳动法》全国自考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______。

A.试用期内B.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C.未签劳动合同D.未按时发放工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______。

A.解除劳动合同B.终止劳动合同C.撤销劳动合同D.中止劳动合同3、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是______。

A.政府B.用人单位C.自主创业者D.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4、关于国际劳工组织,表述错误的是______。

A.理事会是国际劳动立法的决策机关B.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C.国际劳动组织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其成立时间早于联合国D.国际劳工组织不同于其他国际组织的突出特点是实行“三方性原则”5、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劳动者应当提供担保B.仲裁庭可以执行先予执行裁决C.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明确D.劳动者无须提供不先予执行严重影响生活的证据6、苏某是某公司的高级软件管理顾问,达到退休年龄后,公司又为其连续缴纳了2年的社会保险。

关于苏某达到退休年龄后的2年中与公司的用工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公司与苏某属于劳动关系B.公司与苏某属于劳务关系C.因苏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D.因苏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7、根据目前相关法律,不允许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的情形是______。

A.高山作业B.夜班C.哺乳期女工D.未成年工8、华天劳务派遣公司将王某派遣至凯达公司工作。

在凯达公司按劳务派遣协议向华天公司支付所有费用后,华天劳务派遣公司从王某的月工资中扣减了200元。

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王某与华天公司具有劳动关系B.华天公司应该对扣减工资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C.凯达公司对华天公司扣减工资给王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责任D.如此案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华天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无权向法院起诉9、女职工纪某体检时确认怀孕,后未经请假外出旅游。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

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3、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4、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定形的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特殊权益的的保护。

5、职工民主管理,是指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6、劳动权利能力,指依法具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7、最低工资,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8、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9、女职工特殊保护,指根据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妇女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10,职业技能鉴定,指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11、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12、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3、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14、职业证书,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核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

15、和解,是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解决的方法。

16、特殊群体,是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需要特殊就业服务的人群,包括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殊对待的人群。

名词解释(劳动法)

名词解释(劳动法)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

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

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

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

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劳动法名词解释和论述历年真题1

劳动法名词解释和论述历年真题1

劳动法名词解释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p54):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也即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其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2.标准工作日(p176)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一周内的的工作时间。

3.无效劳动合同(p94) :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4.社会保险(p237) :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5.劳动行为能力(p54) :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

我国公民自16周岁起具有劳动权利能力。

6.安全技术规程 (p194):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早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由于这些规范大多数以规程的形式公布,因而又称为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7.劳动纪律(p223) :又称为职业纪律或职业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8.平等就业权(p40):是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9.集体协商(p114) :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10.劳动安全卫生(p185) :又称职业安全卫生,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11.借用合同(p88) :亦称借调合同。

它是指借用单位、被借用单位与被借用人员之间,为确立借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复习资料

劳动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一、名字解释1.劳动法答:广义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称之为劳动法。

2.劳动法的渊源答:亦称劳动法的形式,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3.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答: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4.劳动行政关系答:即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有关机构与用人单位及其团体、劳动者及其团体和劳动服务主体之间,由于执行劳动行政职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5.劳动团体关系答:即劳动者团体(工会)与用人单位团体之间,劳动者团体(工会)与其成员或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其成员或劳动者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关系当事人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6.“三方性原则”答:主要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

二:简答题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须具备的条件答:(1)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2)为基于契约关系;(3)为有偿的;(4)为职业的;(5)为在于从属的关系2.我国劳动法的渊源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6)国际劳工公约(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8)其它3.简述劳动法的功能答:(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和会安定团结4.简述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范围。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3)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4)社会团体的劳动关系(5)依法成立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其劳动者的劳动关系5.简述确定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答:(1)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例如,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劳动者在就业促进方面的社会关系,等等。

劳动法简答论述题

劳动法简答论述题

简答题1、简述19世纪下半叶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P4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

二、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2、简述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P2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两部分社会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除劳动关系外,劳动法还调整与其密切联系的一些社会关系。

3、简述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P22一、从不同所有制关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二、从职业分类上可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三、从资本的组织形式上可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的劳动关系等。

四、从工人运动角度可分为利益冲突型劳动关系、利益一体型劳动关系、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

五、从集体谈判制度上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

4、试列举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主要有哪些? P23一、列举式方法。

如1、国家进行劳动力管理中的关系。

2、社会保险中的某些关系。

3、工会组织与企业在执行劳动法、工会法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5、其他有关管理机构在监督劳动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关系。

二、区别式方法。

可以用三个因素区分1、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

2、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如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3、这些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如职业培训中劳动者与培训机构产生的关系。

5、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P30一、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二、两者的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劳动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2.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

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4.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5.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6.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业方式、就业领域和具体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

7.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开发,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并以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工作岗位。

8.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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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题
1.劳动权利能力: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
2 .工作时间:是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定限定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
3.用人单位: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

4.劳务派遣: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要派遣单位)或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有用工单位管理。

5.工资:薪金。

广义,职工劳动报酬,指劳动关系中,职工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各种形式的物质补偿。

其狭义,仅指职工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或称标准工资)。

6.休假:带薪休假,是法定的劳动者得免于上班劳动并且有工资保障的休息时间。

7.非全日制用工
8.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9.劳动法主体: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关。

、简答题
1 •简述我国《劳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不确定)
《劳动法》第1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①充分体现宪法原则,突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②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③规定统一的基本标准和规;
④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

2.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3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
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
权利、提议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

(1 )诺成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劳动合同即可成立
(2 )附和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容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实践常表现为由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附和表示同意的过程
(3)双务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负有义务,各方所负义务既是与各自享有权利对应的代价,又是实现对方相应权利的保证
(4 )有偿合同:劳动者一方面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等劳动力再生产费用
4.简述劳动合同因当具备的必备条款。

法定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 条第1 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劳动者的、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3 )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行政法规跪地呢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 条第2 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5.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3 条第1 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 )合法原则:既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中必须遵守法律,也包括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表现:
A.劳动合同订立合法,包括主体、意思表示、容合法以及订立程序合法等
B•劳动合同履行合法,即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对履行时间、质量、数量等要素有规定的,当事人必须符合规定
C.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合法,即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有要求的,无论实体或程序,当事人应当遵守
D.劳动合同终止合法,即劳动合同终止必须具备法定终止条件,履行法定后合同义务。

2 )平等原则: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用人单位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

具体表现:
A.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B.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特别对于
用人单位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要求更加严格
C.任何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3)自愿原则:以承认合同当事人的独立人格、意思自治为前提,强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具体表现:
A.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一直自助地决定订立或不订立劳动合同
B•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同谁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需要自主选择劳
动者,劳动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用人单位
C.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劳动合同的容
D.在法律规定的围当事人有变更和接触劳动合同的自由
(4 )诚实信用原则具体表现:
A.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的确立
B•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劳动合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应当自
觉承担责任
C.后合同义务的规定
6•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即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使辞退的许可性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 条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合法有效证据证明)
2 )严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 )因《劳动合同法》第26 条第1款第1 项,劳动者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
式使用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导致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或者变更中意思表示不真实,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简述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志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 )认定标志:基于劳动关系的涵要点所引申的可据以认定劳动关系或者辨别劳动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如劳务关系)的标志。

A.实质(核心)标志:
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劳动者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亦即劳动者的劳动力由用人单位使用的关系;而劳动力以劳动者的人身为载体,劳动者的劳动力由用人单位使用的关系,属于人身关系;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亦即将劳动者的劳动力纳入其生产系统使用,故劳动关系是劳动组织关系,或者说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成员,因而具有组织从属性。

B.形式标志: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工作证、工资支付、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雇主)资格等。

C.实践中,有形式标志的,依形式标志认定;无形式标志的,或者形式标志与核心标志不一一致,依实质标准认定。

(2)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依约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并获得劳务报酬的关系。

劳动关系: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区别:A.劳动关系的客体是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劳务关系的客体是作为产品的劳务,即运用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所产生的产品(劳务)
B.劳动关系属于生产要素组织关系,即用人单位组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关系,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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