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加强单位用电、用火、用气的防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制定本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从事用电、用火、用气工作的人员。
二、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1)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的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3)进行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规范使用电气设备和用火用气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

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1篇)关于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篇1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_70cm的检修孔1至2处;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门店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门店用水用电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门店负责人为门店用水用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在本门店的贯彻执行。
2. 门店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门店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用水用电安全的管理,确保本部门用水用电安全。
三、用水安全1. 门店用水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 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用水设施设备,如需改动,需报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严禁在水管、水表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 门店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合理使用水资源,节约用水。
5. 发现水管、水表等设施损坏,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维修。
四、用电安全1. 门店用电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 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用电设施设备,如需改动,需报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插座和电源。
4. 严禁在用电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 门店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合理使用电力资源,节约用电。
6. 发现电线、插座、开关等设施损坏,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维修。
五、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门店应定期开展用水用电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3.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救,并报告上级部门。
4.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为门店用水用电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门店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物业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触电、煤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第二章用火安全管理第四条严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吸烟等行为。
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明火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指定区域使用明火,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势蔓延;(二)使用明火时,应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三)使用明火后,应立即熄灭,清理现场,确保无遗留火种。
第六条严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第七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二)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完好,无漏电现象;(三)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供电设施安全可靠。
第九条严禁擅自改动、拆除供电设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条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器设备;(二)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完好,无漏电现象;(三)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漏电等安全隐患,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用气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严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私自改装、拆除燃气设施,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燃气设备。
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电气用电和燃气用气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用电和燃气用气的安全使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用电和用气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科学、规范、安全、经济地使用电气和燃气。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电气和燃气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电气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岗位的电气和燃气安全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电气和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和燃气安全管理的责任机构、责任人员、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电气使用安全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在用电方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电气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确保安全供电。
第七条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标准和规范,使用合格的电气材料和器件。
第八条所有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巡检、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线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工资格证书,严禁无资质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接线操作。
第十条对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严重故障和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电气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修复和整改。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过程中,应当严禁私拉乱接、私拉乱用电源,严禁改变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
第十二条对于人员使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操作人员,应当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对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保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对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过载和短路保护,应当根据设备的额定功率和额定电流选用合适的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校验。
第十五条对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启动和停止操作,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对于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附属设备和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5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5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一、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
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8、做好电箱用电标识牌及分路标识图并张贴在电箱门内,以便检查。
9、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幼儿园等场所。
二、各学院(年级)、单位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
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
民工住宿区安全管理措施为保证民工生活区的居住安全,保证工地的正常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1、凡在民工住宿区内居住人员的单位必须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民工住宿区安全包保责任状》并遵照执行。
2、民工住宿区内照明用电一律使用三十六伏低压电。
3、住宿区按实际需要配备灭火器材,保证出现火情能及时进行扑救。
4、住宿单位必须派专人进行生活区管理工作。
5、指定、强化检查处罚措施,定期组织人员对生活区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灭隐患。
6、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教育,增强民工安全观念,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7、保持宿舍地面干净,无烟头、无痰迹、无尘土、无杂物。
更不得存放施工用料、机械、工具等。
8、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并采取消除蚊虫、苍蝇及通风措施。
9、床铺被褥,服装统一、室内统一规划,做到布局合理、不乱放、乱摆,个人不得采取任何隔断、隔离方式。
10、被褥整洁、平整、摆放统一,室内各种物品、个人用具及床下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干净。
11、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换鞋、勤理发。
12、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自拉线接电,不得使用高压电器设备,防止电击伤人及发生火灾。
13、宿舍内不准居住家属或女性,不准留宿外单位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人员,如发生,每人次罚款200元。
14、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床架、铺板,各种用具,登记领取,妥善保管,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15、建立卫生值班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做到天天有人搞卫生,责任到人。
16、严禁在宿舍内集众凶酒、赌博、非法集会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发生,轻者罚款200元,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17、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火做饭,烧开水,如发生,每人次罚款100元。
18、项目对各单位的宿舍,进行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或环境卫生差的单位,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8篇)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后勤管理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后勤管理部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重新____、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三条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后勤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直接____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____施工。
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____电源线路。
第四条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五条电源线路必须____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新建项目必须____漏电保护装置。
第六条各部门____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部门批准,擅自____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____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____。
第六条所有电路____、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___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后勤管理部门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____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九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上墙制度
为了全公司的安全用电,制定以下用电安全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1.电器使用安全1.1 各个部门及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有明火的、没有安全保护的电热设备。
1.2 使用有安全标识(如“3C”强制认证标识)、符合安全要求、有安全保护的正规厂家的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接线板、移动插排。
1.3 电热类的电器设备不得放置在木桌、木柜上使用,使用时必须要有人在场,人离开时必须及时关掉电源。
1.4 要注意电器功率与线路大小相匹配,防止发生超负荷、短路、漏电及其它因电器使用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
1.5 各部门应尽量控制增加电器设备、插座,以避免因线路超负荷、老化而引起事故。
1.6 电器设备、开关、插座旁边严禁放置或靠近易燃易爆品。
1.7 电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首先应立即切断电源,以免电器故障时带电易引起火患。
由专业人员处理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2.移动插排、接线板使用安全2.1 尽量不要使用移动插排、接线板(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在同一移动插排、接线板上使用两件或两件以上大功率的电器。
这样将容易导致同一回路上使用较多的电气设备而导致超负荷。
2.2 应使用正规厂家的移动插排,尽量使用有安全保护(熔断丝)的移动插排。
2.3 不得在同一回路的插座上(比如同一道墙面上的或紧邻的几个插座上)同时使用两件或两件以上的较大功率电器(功率超过1000W以上),如同时使用微波炉、电热器、取暖器、空调、热水器等电器。
2.4 不要多级使用移动插排,比如在插排上又插另一个插排。
2.5 禁止带电拔、插插头,拔、插插头时要先关掉电器的电源,并与插座充分接触好。
2.6 各科室可备用一条长5m以上的应急移动插排,以作万一发生个别病房因超负荷跳闸时可立即从附近房间的插座取电应急用。
3.配电箱安全3.1 配电箱禁止被其它物遮盖。
3.2 配电箱、插座、微波炉、电暖器等电器旁不得堆放纸张、易燃物或其它杂物以防容易引起火灾。
4.宿舍安全用电除了遵守以上安全规定外,还应遵守:4.1 不得私自乱拉电线。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是指对工地内提供给工人居住的生活区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工地秩序和安全,并促进工人的身心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地生活区管理规定:1. 生活区需合法合规:工地生活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获得相应的审批和许可。
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卫生条件等均需符合相关要求。
2. 安全措施:生活区应设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灭火栓等。
同时,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了解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3. 环境卫生:生活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垃圾处理和排污要符合相关规定,保持生活区整洁。
4. 用电和用水:生活区应有稳定的用电和用水供应,保证工人正常生活所需。
合理配置电器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5. 餐饮安全:生活区内的餐饮服务应符合卫生标准,并对食品的安全性进行监管和把控。
提供健康、营养的饭菜,保证工人的饮食安全。
6. 住宿条件:生活区应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住宿条件,如通风良好的宿舍、床铺等。
宿舍区域应设置安全门禁措施,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7. 娱乐设施:生活区应提供娱乐活动场所,如运动场、图书馆、电视室等,以满足工人的休闲需求。
8. 管理机构和人员:工地应设立专门的生活区管理部门,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生活区的秩序。
9. 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工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查验和处理,确保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10. 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工地生活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保障工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促进工地的稳定运行和生产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满意度,增强工地的凝聚力和和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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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
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器等高耗电取暖,以免线路超负荷,
引起火灾。
4、冬季宿舍使用电热器,必须有安全防火措施。
5、严禁私拉电线,如有私接电源者,私接电线所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6、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等用电设施、设
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7 、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宿舍内插座
距地.,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
不得小于60厘米。
8、生活区必须配置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配电箱处放置两个
干粉灭火器(每栋房至少配两个灭火器)。
9、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
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应保持配电线路及
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
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事故。
10、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
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草、杂物。
11、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保证现场照明不中断,配电
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2、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
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13、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 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
面不得低于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
持完好,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
烧蚀应立即更换。
14、定期对生活区的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
时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
15、所有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对造成
严重后果,由工班自己负责,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
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