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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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 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2.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提高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 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确保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诚信体系,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信用监管,提高政府公信力。

5.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6. 保障信息安全: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政务数据安全,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风险。

7. 推进政务服务创新: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8.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

总之,2024年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将继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

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以下简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严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创新履职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围绕完善事中事后管理,推进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更好体现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制定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式样与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及式样标准的落实。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采购、配发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制式服装制作所需经费,由个人负担工料费的30%,其余70%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装具制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五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严格限定着装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供应标准,严禁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式样。

第二章配发范围第六条地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从事一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应当在执行公务时穿着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第七条直辖市和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按照供应标准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

第八条省、自治区城市管理部门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按照供应标准减半配发制式服装。

第三章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种类第九条帽类,具体包括:(一)大檐帽(女士为卷檐帽);(二)防寒帽(布面、皮面)。

第十条服装类,具体包括:(一)常服(春秋、冬常服,含上衣、裤子、衬衣);(二)茄克式执勤服(春秋、冬茄克式执勤服,含上衣、裤子);(三)夏装制式衬衣(长袖、短袖);(四)单裤、裙子;(五)防寒大衣。

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之间的关系

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之间的关系

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是我国政府近年来推进的重要改革举措,旨在减少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干预,优化政府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但在实践中,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之间的关系如何相互作用,如何协调发展,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从制度设计、实践效果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启示。

一、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的内涵及特点简政放权是指政府放权,减少对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干预,提高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一种改革举措。

它的核心是“放权”,即放权给市场、放权给企业、放权给裙众。

简政放权的逻辑是,政府应该专注于有利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大事,将市场调节的事交给市场,将企业经营的事交给企业,将个人生活的事交给个人。

放管结合是指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相结合,既要放权,也要加强监管。

简政放权实质上是改革政府职能,而放管结合则是指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要加大对市场、对社会的监管力度,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放管结合要求政府在简政放权的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保障各种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为市场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简政放权与放管结合的关系及互动作用1. 互为前提和条件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和条件的。

简政放权要求政府放权,减少对市场和社会的干预,这就要求政府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要加大对市场、对社会的监管力度,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放管结合的实施需要一定程度的简政放权,只有政府放权,才能加强监管,形成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相结合的改革路径。

2. 互为目标和动力简政放权和放管结合是相互促进、相互促动的。

简政放权的实施,对放管结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简政放权的目标是优化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而放管结合则是简政放权的内在要求,是要求政府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要加强对市场、对社会的监管力度,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邯政办字〔2015〕8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日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5〕31号),以及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改革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持续加大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

1.衔接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

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2.继续下放市级审批事项。

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再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腐败寻租易发多发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

(牵头部门:市编委办)3.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清理原则,对市政府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除确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通过权力清单逐一规范,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25号)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海关总署决定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

二、各区域通关一体化审单中心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三、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执行。

本公告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6月28日
— 1 —。

审批权限下放法律规定(3篇)

审批权限下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审批权限下放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旨在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本文将探讨审批权限下放的法律规定,分析其意义和实施策略。

二、审批权限下放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审批权限下放的原则和程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审批权限下放的目标、原则和任务。

该意见指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和职责。

该法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环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审批权限下放,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率。

三、审批权限下放的意义1.提高行政效率审批权限下放有利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可以减少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干预,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2.激发市场活力审批权限下放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创业创新。

3.优化服务环境审批权限下放有利于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政府形象。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

4.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审批权限下放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

^ 耍为 群 众 办 事 生活 增 便 利 , 大 刀 阔斧 砍 掉 各 种 “ 奇 葩 ”证 明 、 循环证明 、 重复证明 , 大 力 提 升与
群 众 生 活 密 切 相 关 的水 、 电、 气、 暖 等 公用 事 业 单位 及银行等服务机 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 打破 “ 信息 孤 岛”, 提 高 政 务 服 务 便 利 化 水 平。 质检 总 局局长 支树平 在会议 上作 交流发 言。 支 树 平 介 , 质检 总局认真 落实党中央 、 国 务 院 关 于 “ 放 管 服 ”改 茧 的 重 大 部 署 , 存 “ 放 活 ”n 勺同 H 、 『
是 政 府 质 监 倚 到 位 。继 续 减 少 行 政 审 批 ,
更 加 精 准 地 加 强 中 啊后 监 管 , 把 监 管 力 向一 线
倾 斜 、向 事 中 后 倾 斜 , 扩大监管整 盖面, 主动公) f :
不 良信 息 。二 是 企 \ I l , 质 管 理 到 化 。 发 挥 企 业 质
注 霞 落 实 监 管 责 任 ,以 “ 个 严 格 ”加 强 全 而 质 峪篱 , 着 力提高 临管 的针对性 、 有 效 性 :严 格 质 量 标准 。 牝 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 实施 标准提档升 级 , 并重, 加 强 全 而质 一
推 行 清 单管 理 制 度 , 把 不 该 有 的 权 力 坚 决 拦 存 清 单
之外 。 二 耍 为 各 类 市场 主体 减 负 担 , 全 面 落 实 结 构 性
减税 政策 , 切 实 减 少涉 企 收 费 ,不折 不 扣 落 实今 年 已 出台 的 使 企 业 减 负 1 万亿元的措施。 三 要为 激 发 有 效 投 资 拓 空 间 , 破 除 制 约 投 资 特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下一步工作计划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有实效。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是一场深刻革命,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站在“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高度,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做到认识统一、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服务中心为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树立政府形象提供了一个良好平台。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正常运转。

要本着依法行政、应进必进、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中心建设。

同时健全完善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联踏现场、限时办结等各项制度。

(三)继续大胆创新政府机构改革思路,为改革动力“加加油,充充电”。

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一是各部门要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政府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

二是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着重加强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强化对企业、对基层、对群众的服务。

三是紧紧围绕服务“一江两岸”发展战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努力使本地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符合实际,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吕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吕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4•【字号】吕政发〔2016〕34号•【施行日期】201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吕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吕政发〔2016〕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2016年吕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4日2016年吕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今年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四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立足吕梁市情实际,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发〔2016〕48号﹚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

责任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直相关单位(二)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

行政审批规则整改措施

行政审批规则整改措施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对涉及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许可、批准、备案等行政行为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我国,行政审批涉及范围广泛,程序复杂,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政府和企业。

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改革,我们需要对行政审批规则进行整改,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简化审批程序1. 提供在线申请平台:建立统一的在线申请平台,使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精简申请材料:对于一些常见的审批事项,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精简,减少冗余和重复的信息。

3. 加强事前预审:在正式受理前,进行事前预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4. 推行并行审批:合理划分审批环节,推行并行审批,减少办理时间。

5. 引入申请人告知承诺制度:对于低风险、低影响的行政审批事项,引入申请人告知承诺制度,减少审批环节。

二、优化服务流程1. 设立统一的咨询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咨询服务窗口,提供各类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解答企业疑问。

2. 加强信息公示:及时公示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及审批结果,增加透明度。

3. 推行网上申报和办理: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和办理,减少实体办事环节。

4. 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企业对行政审批服务的评价和需求,及时改进工作。

5.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合作,提高效率。

三、加强内部管理1. 建立规范的操作流程: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操作规程,确保审批程序规范有序进行。

2.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通,避免重复提交。

3. 培养专业化审批人员:加强对行政审批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4.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于高风险、高影响的审批事项,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提前识别潜在风险。

5.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行政审批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审批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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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
意见
近年来,为了打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利民的政府服务,中国政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取得了显
著成效。

下面,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
化服务改革的意见。

一、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的目的是为了拓展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要深化简政放权,首先要加强制度创新。


府应立足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对现行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
完善,构建合理的政府职能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其次,政府要从
思想上改变过去“一切由政府包办”的工作模式,放弃部分非关键领
域的职能,将职责转移给市场、社会和企业。

再次,简政放权必须要
跟着一套完善的标准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断打造“最多
跑一次”的效率,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放管结合
放管结合是国家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创新模式,它在重视公共利益
的同时注重市场效率,既保护社会公益,又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

放管结合的关键是要将政府放出去、把市场约束下来,为市场创造一
种良好的法制和环境。

另外,政府与市场的“融合”还需要制度创新,健全市场主体的有序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民权益,营造
经济繁荣发展的外部环境。

三、优化服务
政府服务的最终目的是要让百姓高效、简便地享受各种服务。


实践中,优化服务需要政府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
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服务。

政府部门还应大力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数据共享、一网通办等方式,提高政府
服务的连贯性和效率。

同时,完成“两个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和服务公众。

要充分发挥政府服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供贴切、便捷的公共服务。

综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良好开端让公
民升级了对政府的信任,也为政府提供了改变现行模式、提高管理效
能的契机,中国将继续坚持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力打造更加高效的政府服务,建设富有活力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
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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