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手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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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篇

1、《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

2、《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个人自评量化表》(试行)

3、辅导员例会制度

4、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5、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

6、辅导员进宿舍工作实施细则

7、辅导员安全教育制度

8、辅导员就业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基本信息篇

9、辅导员基本情况表

10、所带学生总体情况

11、所带班级学生团干部一览表

12、学生基本信息

13、学生政治面貌情况一览表

1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资助方案一览表

15、学生获奖情况一览表(集体、个人)

16、学生违纪情况一览表

第三部分记录篇

17、辅导员工作计划

18、学生干部会议记录

19、主题班会会议记录

20、学生宿舍走访情况

21、组织参加策划活动记录

22、学生谈话记录

23、辅导员例会记录(活页)

24、困难家庭学生工作情况记录(活页)

25、重大问题和事故处理记录(活页)

26、安全教育记录(活页)

27、就业工作记录(活页)

28、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活页)

29、学期工作总结(活页)

30、辅导员素质提高记录(活页)

31、其他应该记录的工作情况(活页)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篇

XX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和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1号)精神,切实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辅导员队伍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教育部党组和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优化辅导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保证。

第三条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我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各系对学生进行日常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职责与工作制度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每学年至少写一篇调查报告或工作论文;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做好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贯彻落实《XX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内容,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每学年谈话人(次)数不低于所管学生的50%,并做好谈话记录。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迅速报告并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加强学风建设,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学风的调查和研究,掌握学生学习状况,创造性地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认真抓好校规校纪教育,经常检查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情况;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八)加强学生组织建设和管理,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抓好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的工作,积极指导团学组织广泛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科技、体育、社会实践以及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九)密切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及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自我认识、自我调节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积极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十)积极承担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党课和团课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周课时不能超过4节。积极调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每年写出成功工作案例2个或发表论文l篇以上;

(十一)认真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评比制度,做好分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先、评优工作;

(十二)在院学工部及各系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所管班级参加班级管理月竞赛活动,做好所管班级月评及班主任考核工作;

(十三)组织好学生报到注册及学费收缴工作;

(十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检查与巡视,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五)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特殊学生档案,做好工作记录。一要关心特困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定期找其谈心,经常给予鼓励,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二要关心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帮助他们联系心理咨询老师,协调分析、寻找心理障碍的原因,并能对他们进行心理调适。三要正确看待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耐心的教育帮助工作,并请任课老师给予辅导。四要正确对待受处分的学生,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树立信心,明确努力的方向。及时与班主任、学生家长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十六)辅导员必须参与学生公寓夜间值班,值班时间为晚8点至次日早上7点,且必须住在学生公寓内。值班津贴按学校行政值班津贴标准发放;(值班职责另行颁布)

(十七)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六条辅导员的基本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辅导员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分管班级学生大会,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总结、安排工作等;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总结、讲评和布置工作,组织工作经验交流,开展学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和工作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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