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探讨

干部 经济 责任 界定标 准 与实践 操作 的课 题研 究活 动 , 进 一 步 总 结 党 政 主 要 领 导 干 部 经 济 责 任 界 定 中 的 经 验、 教训 , 在此基础 上 , 细化《 规定》 或 出 台实 施 细 则 , 使
笔 者 认 为 ,对 于 经 济 责 任 审 计 中查 证 认 定 的所 有
以《 规定》 颁布实施 为契机 , 以审 中交 流 研 讨 会 、 审
后 总 结 汇报 会 等 形 式 为 载 体 , 同时 , , 审 计 机 关 应 当追 求 和 实 现 经 济 责 任 界 定 的责 任
审 计 责 任 界 定 探 讨
■ 韩 民
员 的经 验 判 断 。
经 营 发 生 的 重 大 失 误 就 可 以不 承 担 经 济 责 任 ,或 者 只
3 . 《 规 定》 界 定 标 准 与 现 实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脱 节 。
承 担 领 导 责 任 。《 审计 法 》 第 二十 五条 、 两 办 规 定 第 四
目前 一 种 比 较 普 遍 但 不 很 适 当 的 理 解 和 做 法 , 是
把直接 责 任等 同于 “ 主管工 作责 任 ” , 即 领 导 干 部 直 接 主管 的部 门、 主 管 工 作 出 现 问题 的 责 任 , 此 外 的 问 题 都 是领导 责任 ( 有 一 种 观 点 是 :领 导 责 任 等 同 于 不 负 责 任) 。经济责任 如果按照 “ 主管 财务工作 ” 来理解 , 那 么 领 导 干 部 如 果 不 主 管 财 务 工 作 , 岂不 是 不 用 承 担 直 接 责 任 ? 目前 有 的 企 业 领 导 和 地 方 政 府 领 导 正 是 通 过 “ 不 分管 财务或财政部 门” 的办 法 , 来规避 直接责任 的。 其 实 根 据 现 行 会 计 法 和 审 计 法 规 定 ,单 位 领 导 对
会计责任的含义是什么意思

会计责任的含义是什么意思1、会计责任含义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
依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 确保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 以示负责。
2、审计责任含义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所应负的责任,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和审计职业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出现工作失误或欺诈时,在法律上应承当的责任;职业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业务时应履行的义务和使命。
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是审计责任的两个方面,两者是互相补充、紧密相连的,法律责任一般建立在职业责任基础上,即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当违反了使命,并给相关利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才有承当法律责任的可能。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是一对既联系紧密、又互相区别的概念。
实务中,关于二者及其关系往往存在熟悉上的误区,从理论上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加以辨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计责任是指会计责任主体对其会计行为及会计活动的后果应承当的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审计责任是指审计责任主体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的使命以及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承当的责任,即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既互相联系,也存在差异。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一致性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受托责任关系的存在是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产生的共同前提。
依据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后,在二者之间形成委托与受托责任关系,所有者只享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分红权而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的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则应尽力经管好所有者的财产,不断使其保值增值,同时,还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通过会计报告说明自己受托责任的履行状况。
浅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联系与区别

浅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联系与区别陈冠旭摘㊀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如若是从概念层面分析ꎬ不属于同种范畴ꎬ前者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依据ꎬ而后者则是对审计单位的责任划分根据ꎬ在性质上有明显差异ꎮ但是在会计行业发展过程中ꎬ两者的关系开始受到大众的广泛关注ꎬ只有明确认识二者的联系ꎬ才能保证会计主体的行为规范ꎬ形成标准化的管理体系ꎮ基于此ꎬ文章从工作目标㊁工作基础和责任对象三个方面探讨了二者的联系ꎬ并从性质㊁主体和内容上分析两者的区别ꎬ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ꎮ关键词:会计责任ꎻ审计责任ꎻ联系ꎻ区别一㊁引言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ꎬ会计责任㊁审计责任的基本内涵受到整个行业管理者的重视ꎬ为体现会计和审计工作在现代化经济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性ꎬ应该搭设良好的发展环境ꎬ认识二者的联系和区别ꎬ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ꎮ因此ꎬ相关人员应该从科学层面进行合理分析ꎬ在培养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时ꎬ也应该强化对审计单位的监督ꎬ这些对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具有促进意义ꎮ二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联系(一)工作目标的联系会计和审计责任都是应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工作ꎬ无论是会计信息ꎬ还是审计报告ꎬ都应该以真实性为重点ꎬ保证内容的合理㊁合法ꎬ切忌出现违规的行为ꎮ两者最主要的工作目标则是以全面和真实的数据为参考ꎬ保证企业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ꎮ(二)工作基础的联系会计和审计责任需要以合理㊁合法的会计信息为自身发展提供有效依据ꎬ拥有同样的责任和义务ꎬ并在会计主体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共同性ꎬ对企业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ꎮ所以在经济互动中ꎬ应该及时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ꎬ体现监督对象㊁反映对象的一致性ꎮ(三)责任对象的联系会计责任一般是为政府部门㊁投资人所服务ꎬ而且工作所展示的服务对象比较广泛ꎬ在提供会计数据信息的时候ꎬ要承担诸多责任ꎮ而在审计工作中所涉及的服务对象也比较多ꎬ所以二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ꎮ三㊁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一)性质的区别针对会计工作而言ꎬ要实现的目标则是为企业负责人提供相关的责任履行信息ꎬ在分析和整理数据的时候ꎬ为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ꎬ保证战略的可行性ꎮ由此可见ꎬ会计师企业发展中提供关键信息的那部分ꎬ要负责数据的整理和收集ꎮ同时ꎬ从会计岗位的性质分析ꎬ需要从内部进行合理优化ꎬ保证每项工作都应该有专业的人员进行负责和分工ꎬ让会计人员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ꎮ而审计工作则是审计人员结合企业财务报表的实际情况进行例行检查ꎬ保证数据的真实性ꎬ实现对信息的审核ꎬ完成检验工作ꎬ所以从工作性质上分析ꎬ二者存在着一定的区别ꎮ(二)评价标准的区别从我国法律法规中看出ꎬ会计工作的评价标准将«会计法»作为参考依据ꎬ结合会计主体的行为准则进行实际考察和分析ꎮ考虑到不同层级的会计工作对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基本需求ꎬ从理论素养㊁工作经验㊁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ꎮ而且对会计人员的评定会根据国家㊁地区和单位的标准进行合理分析ꎮ而审计责任的评价则是将«注册师会计法»作为衡量标准ꎬ按照法律情况进行有效审核ꎮ所以ꎬ二者在评价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区别ꎬ所以相关人员应该加强对此的联系ꎬ科学且合理地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ꎮ(三)内容的区别会计责任的内容主要是保证内部各项工作的完整性ꎬ以及信息的真实性ꎬ将其分为出纳㊁财务管理和记账三个级别ꎮ在整个工作中应该保证会计制度的合理性ꎬ实现财对财务报表和科学编制的合理性ꎬ保证工作内容的真实ꎬ做好报表和内部管理的各项管理工作ꎮ而审计责任以财务报表审核作为重点ꎬ逐渐形成完善且合理的审计模式ꎬ注册会计师结合审计报告和相关的审计意见ꎬ保证所列金额的真实性ꎬ并结合审计责任对单位所有履行的责任进行合理评估ꎮ四㊁区别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意义(一)保证会计信息的合理性国家在实施了«会计法»的相关要求后ꎬ明确认识到各个单位的责任ꎬ但是会计造假类问题仍是存在ꎬ这就说明责任意识在会计人员心中的重量不够ꎮ此外ꎬ部分审计单位还存在着转移责任的心理ꎬ认为产品是否达到标准ꎬ都是依靠注册会计师来检验ꎬ只要合格即可ꎬ即便日后出现了相关的质量问题ꎬ则是注册会计师的问题ꎮ这种不良心态会导致自身的局限性被无限放大ꎬ造假心理也会愈加频繁ꎬ所以ꎬ正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ꎬ有助于会计人员和审计单位重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ꎬ主动接受会计法规的约束ꎬ保证核算和监督工作的客观与公平ꎬ从而最大化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ꎮ(二)规范审计行为审计的时候ꎬ将会计责任纳入审计报告中ꎬ也需要被审核的单位出示声明书ꎬ在业务约定中保证审计工作的合理性ꎮ但是这些防范责任风险措施不能规避责任风险ꎬ也不能减轻审计责任ꎬ所以最有效的方式则是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ꎬ主动规范执法行为ꎬ切实履行相关的审计责任ꎬ保证注册会计师的事业可以获得更为长远的发展ꎮ五㊁结语综上所述ꎬ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ꎬ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ꎬ会计行业也在不断发展ꎬ要进一步区分两者的关系ꎬ应该合理区分两者的责任范围ꎬ体现审计在现代化企业管理中的促进作用ꎬ促进会计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ꎮ参考文献:[1]郭铸.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关系:以欣泰电气财务造假为例[J].理财(财经版)ꎬ2019(1):93-94.作者简介:陈冠旭ꎬ重庆工商大学ꎮ44。
《审计学》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审计学》FAQ(三)第三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会计责任有哪些?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其所编制和提供的会计报表所应承担的责任。
被审计单位负有如下会计责任:1、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2、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3、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中,以示负责。
二、审计责任都有哪些?是指注册会计师及其审计组织对其执行的审计业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承担的责任。
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界定,应基于以下三点:1、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是否严格遵循了审计准则的要求,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是否自身存在过失。
其有过失则有审计责任,无过失则不应承担审计责任。
2、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是对已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做出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
3、注册会计师只是对已审会计报表做出保证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而不是对委托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归属于不同的责任主体,彼此不可替代、减轻或免除。
三、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于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的责任都有哪些?1、注册会计师应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将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和舞弊揭露出来。
2、由于审计测试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注册会计师完全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保证将所有的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只能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误与舞弊,即不能保证会计报表的正确性。
3、既不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所有未查出的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情况负责,也不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对未能查出的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没有任何责任,关键要看未能查出的原因是否源自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错。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时,应评估其重要性,并确定是否修改或追加审计程序;如果证实错误或舞弊确实存在,应提请被审计单位适当处理,并考虑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必要时可征求律师意见或取消业务约定。
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关系分析

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 国家相 关的法 律、 以及 法规 、 管理 内部 制度 和董事会或 管理机构 的决议 。审计报告 的合法性是 指要按 照 (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和独 立审 计准 则所规定 的出具审计报告 的条件方式 和报告应包括 的 内 容和表达方式来出具审计报告, 不能违 反 这两项法律法规中 规定的行为和内容 。 会计责任 中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必须是百 分之百的真实与合法, 而审计责任只能保证被审计单位在重 大方面的真实与合法, 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真实与合法。 1 两种责任 的性质不 同 . 3 会计责 任要求被审计 单位承担 正确选择和运 用会计 法规和会计处理 方法的责任, 要求其具有 合法性 和一致性 的性质 。审计责任具有评价 、 证的性 质, 鉴 其主要 目的是 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评价和鉴证, 同时还承担对 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质量 的监督, 是对 会计 工作秩序 和整 个经济秩序 的维护和服务 。由此可见 , 会计 责任 与审计责 任是两种完全不 同性 质的责任 。 1 两种责任对错误 与舞弊 的内容 界定不 同 . 4 会 计错 误是 指会计报表 中存在 的非故 意的错报 或漏 报, 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会计政策 的误用 ; ②原始记录 和会计数据 的计算和抄写错误; ③对事 实的疏 忽和误解 。 舞 弊则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 不实反映的故 意行为 , 包括 以下几 个方面 : ①伪造 、变 造记录或凭 证; ②侵 占资 产; 隐瞒 或删 除 交易 或 事项 ; 记录 虚 假 的交 易 或事 ③ ④ 项; ⑤蓄意 使用不 当的会计 政策。对于会计报表错误与舞
1 两种责任 的概念 不同 . 1 会计 责任是被 审计单位 应对 其会计 报表及其相 关资 料应承担 的责任 。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 护资产的安 保 全、 完整, 并对该 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 合法性 、 完整性 负责 是被审计 单位的会计 责任 。审计 责任是注册 会计师 在 执行审计业 务时 出具 审计报告所 承担 的责任 。即注册 会计 师须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出具审计报告 并且保 证审 计报告的真实性 、 合法性 。 1 两种 责任对于 填 实性” 啥 法性” . 2 、 的涵 义界 定不 同 会计责任 、 计责任不仅概念不 同, 审 而且其 ‘ ‘ 真实性” 、 “ 合法性”的 内涵也不同。会计责任 中的真实性是 指会 计 核算应当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如实反映 会计 主 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强调 会计 资料有 关数据 的准确 程度 。而注册 会计 师也应对审 计报告 的真实性负责 。其 真实性又包含两个方面 的涵义 : 一是如实反映,即审计 报 告应如实反映审计 人员的审计 范围 、 审计依据 、 已实施 的 审计程序和应 发表 的审计意见等 , 注册会计师所做 的审计 工作底稿记录必须与注册会计师执业 的实 际情况相符; 二 是可证实性 , 即审计报告事后可以验证, 有根有据 , 其他注 册 会计师在必 要时都可按 既定程序 与方 法对审计 论据进 行 重新 处理 , 并获得相 同的结论 。同时, 审计意见的表达 应不受任何偏见 或成见 的影响, 对影响财务信息公允表达 的所有 重要信息均予 以披露 。 会计责任的合法性 是指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 、 财务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比较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比较一、概述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两个重要概念。
会计责任是指负责编制和报告企业财务信息的会计人员对其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的法律责任。
审计责任是指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并对审计结果负有法律责任。
二、会计责任的特点1. 真实性:会计人员应当确保财务报表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准确性:会计人员应当确保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3. 完整性:会计人员应当确保财务报表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不遗漏重要的财务数据。
4. 法律责任:会计人员对其编制的财务报表负有法律责任,如报表中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会计人员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三、审计责任的特点1. 真实性:审计师应当通过审计程序和方法,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合规性:审计师应当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遵循审计准则和规范。
3. 审计程序:审计师应当按照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程序,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抽样检查等。
4. 法律责任:审计师对其审计结果负有法律责任,如未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或未发现重大错误,审计师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四、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比较1. 责任主体:会计责任由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由外部的独立审计师承担。
2. 责任内容:会计责任主要关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告过程,审计责任主要关注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法律责任: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都涉及法律责任,但会计责任更多地涉及对编制的财务报表的法律责任,而审计责任更多地涉及对审计结果的法律责任。
4. 独立性:会计责任与企业内部相关,会计人员可能面临利益冲突的情况,而审计责任由独立的审计师承担,相对更加客观和公正。
五、结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会计责任主要由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承担,强调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探讨
指 向审 计 机 构 的 注 册 会 计 师 的审 计 行 为 容是: 对被 审计单 位财政 收支 、 财 务 收 支 及 有 关 经 济 活 动 实 施 独 立 审 计 并 做 出 审
3 . 适 用法 律 不 同
见. 现 代 企 业 的 产 权 关 系是 会 计 责 任 与 审 和 所 依 法 依 规 出 具 的审 计 报 告 . 其 主 要 内 2 . 会 计 责任 与 审 计 责 任 的 目标 一 致
2 . 责 任 内 容 不 同 二、 对 会计 责 任 与 审 计 责 任 的 认 识 误 ( 一) 会 计 责 任 与 审 计 责 任 的 认 识
误 区
因 此 其 承 担 责 任 的 主 体 是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区 及 原 因
1 . 被 审 计 单 位 的 认 识 误 区 被 审 计 单 位 通 常 存 在 这 样 一 种 认 识 误区 . 认 为 既然 审计 机 构 已经 对 自 己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从 上文的定义我们可 以看出 . 会计责 审 计 报 告 . 就 表 明 审 计机 构 对 自 己 的财 务
概念。 二 者 既 有 联 系又 有 区 别 。 然而 , 当前 计 责 任 存 在 的 前提 。
会 计 信 息 作 为 一 种 重 要 的 社 会 资源 . 计 结论 。
定不清 . 引 发 纠 纷 和 错 失对 真 正 责 任 主 体 涉 及 包 括 企 业 所 有 者 、 合作伙 伴 、 政 府 和
I . 责 任 主 体 不 同
协会和证监会等 。当然 , 这 些监管单位也
成 委 托 与 被 委 托 的 契 约 关 系 企 业 所 有 者 会 计 责 任 与 审 计 责 任 的 责 任 主 体 不 在 随 着 时 代 的 发 展 和 法 律 法 规 的 变 化 而 无权干涉企 业的经营 . 只 能 委 托 经 营 者 对 同 。 会 计 责 任 是 被 审 计 单 位 管 理 层 和 治理 不 断 调 整 企业进行管理 . 而 所 有 者 只 能 通 过 企 业 财 层 对 其 所 编 制 的财 务 报 表 所 承 担 的 责 任 . 务报表了解和掌握 企业的经营活动信 息 . 以 确 保 经 营 者 正 确履 行 契 约 责 任 . 不 会 中 管 理 层 和 治 理 层 审 计责任是审计机构对 饱 私 囊 或 将 企 业 带 人 险境 。 然 而 , 由 于 所 被 审 计 机 构 进 行 审 计 过 程 中 所 承 担 的 责 处地 位不同 . 所 有 者 与 经 营 者 一 开 始 就 处 任 。其 责 任 主体 是 审 计 机 构 的 注 册 审 计 于一种信息不对称 的关系 . 经营 者由于 自 师。 因此 , 从定 义上就可以看 出 。 这 两 者 的 身所 处 位 置 的优 势 , 比 所 有 者 掌 握 更 多 的 责任 主 体 明 显 不 同 企 业实际信息 。 而 经 营 者 又很 有可 能 利 用 这种 信息优势去满足 自己的个人利益 . 罔
(word完整版)2-本科毕业任务书参考模板(06级本科)
课题名称:关于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认定的研究
——以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
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为例
执行时间:2009年11月 至2010年6月
学生姓名李怡
学号06B02020130
指导教师刘爱香
系别商贸系
专业工商管理
教务处制
毕业设计(论文)基本内容和要求:
基本内容
1.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计、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概述。
2. 根据所学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对调研对象与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与研究。
3. 论文字数不低于15000字。
4. 撰写过程中参阅相关中文文献资料不少于12篇,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篇。
5. 论文中应包含调查对象的相关资料、数据及数据分析,全篇论文应有理论,有案例,有数据,所提建议有说服力。
(1)纸面稿外文文献原文2篇以上。
(2)纸面稿中文文献12篇以上。
(3)文献综述书面打印稿和电子稿各1份。
5
撰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第8学期第2-3周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面和电子稿各1份。
16Βιβλιοθήκη 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撰写第8学期第4-7周
(1)提交论文详细提纲。
(2)提交论文初稿。
7
完成《毕业设论文中期检查表—学生自查表》
2.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说明。
3.针对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告分析、论述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认定的方法。
4.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设想与举措。
5.结论与展望:清晰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能够加强会计与审计责任,提高财务报告编制与审计的质量。
基本要求
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比较
保 证 人 , 照这 个理 论 的推 断 , 计 师报 按 会
3. 加 强会 计责任 和 审计责 任 的合法性 3 从 当 前 的 审 计 实 务 过 程 中 , 们 一 般 我
告人 可 以 认为 注 册 会 计 师即 要 承担 会计 责 允 性 进 行 评 价 和 判断 。 以 上 内 容 可 以 分 从
l圆 j 2 】 l
—
。 。
学 术 论 坛
论会 计 责任 和 审计 责任 的比较
王 慧
( 吉林 瑞孚汽车 集团有 限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 1 2 0 ) 0 0 3
摘 要 : 着市场经 济的高速发展 , 计对 于经济的监督 管理 功能变得尤 为突出, 随 会 同时随着会计立 法工作 的进一 步完善 , 会计责任也提升 到 了法律 的范畴 。 审计是 监督管理的手段 , 它是 对市场经济秩序和行 为是有制约和控制作 用的。 计责任和 审计 责任 都是属于审计 内容 , 会 两者之 间由于一些认 识上 的原 因, 还存 在界 定不 清的 问题 。 么如何 对会计责任 和审 计责 任进行科 学的 、 理的界 定呢 , 那 合 这对 于 强化和 提 高会 计 核 算 是 一 种 不 可 或 缺 的 重 要 依 据 。 册会 计 师 的 不 断 发 展 是 司 法 完 善 的 必 然 产物 , 对 会 计 责 任 与 审 计 责 任 两者 之 问进 行 比较 注 而 我们可 以认清 两者 闻各 自的责任范 围, 重点是 发挥 审计在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管理中的作 用和价值 , 我想如何 更好的 引导和完善会 计市 场 经济 的发展 , 有举足 轻重 的作 用 。 具 关 键 词 : 计 责任 审 计 责任 比较 会 中 图分 类 号 : 2 F3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7 —3 12 l ) 1b-0 0 —0 1 2 7 (0 l ( ) 0 0 0 6 9 0
审计学-2 职业道德规范
二、法律责任概述 从目前我国的现状分析,产生法律诉讼的原因主要 来自以下方面:
(1)财务报表的使用人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了解增加, 但对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失败、审计风险等概念 没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导致报表使用人对审计工作的期 望过高 (2)法学界对审计责任以及其他鉴证责任的界定至今仍 然不十分明晰,从长远来看对此类界定更有扩大的倾向, 致使在许多诉讼案例中注册会计师处在一个很不利的地 位 (3)企业的规模和业务内容日渐复杂,使得审计工作的 难度加大,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更使得审计业务的形 式和内容发生变化,如果缺乏应有的技术知识和新的审 计方法、手段,审计意见的可靠性便会下降
(3)A、B注册会计师从关联关系方面违反了职 业道德规范中有关独立性的规定。B注册会计师 是审计项目的负责人之一,其妹妹属于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且在被审计单位从事着能够对鉴证 业务造成重大直接影响的财务工作。 (4)ABC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中 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李先生受聘作为审计小组的 专家,测试由他自己设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属 于自我评价。由于审计小组的专家也应遵守职业 道德,故此违反了独立性的要求。
二、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基本内容 (2002年6月)
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 保密 收费与佣金 与执行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工作 接任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广告、业务招揽和宣传
第二节 独立性
一、独立性的含义
1.对于向审计客户 审计客户提供的鉴证业务,要求会计 审计客户 师事务所、鉴证小组成员独立于该客户; 2. 2.对于向非审计客户 非审计客户提供的鉴证业务,如果报告 非审计客户 没有明确限定于指定的使用者使用,则要求会计 没有明确限定 师事务所和鉴证小组成员独立于该客户;对于向 非审计客户提供鉴证业务,如果报告明确限定于 非审计客户 明确限定于 指定的使用者使用,则要求鉴证小组成员独立于 该客户,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当在该客户内有 重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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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
[摘要]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相继涌现了“诉讼爆炸” 、“诉讼风暴”
和“诉讼危机”等现象,有人更称之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黑暗年代”。要确定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科学区分和合理承担则是前提和
关键。
[关键词]会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 审计责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也在不断地发
展与完善,如何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科学合理地界定,对于强化会计核算,发
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
(一)会计责任。所谓会计责任是指被审单位对会计报表所负的责任.侵犯
立法解释是指司法解释超出法律适用的范围,解释的内容超出法律问题的需要。
(二)审计责任。所谓称审计责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笔者认为,现阶段审计责任应是:在揭露对财务报表内容有直接影响的重大错弊
的基础上,以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为主导。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共生于受托经济责
任。可以说,这是二者界定不清的内在根源。财产所有者(股东和债权人)将财
产交给具有经营才能的企业家经营,财产所有者处于企业外部,不参与企业的日
常经营管理,公司管理当局向财产所有者提供财务报告,基于理性经济人理论和
沉痛的历史教训,财产所有者委托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鉴证。
从此,三方之间不断博弈,三角关系不断变动,产生了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密切联
系。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责任对象相同。会计和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报告(财
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要同时并列呈送给委托人或正式对外公布。
二、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同的主要原因
(一)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的经济后果性。现代会计和审计同现代社会的财
富中心(资本市场)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的“产品”对市场遭受损失时,往往不
去理性地区分责任,即使责任在于自身,也会以各种理由指责会计和审计,千方
百计地要求会计和审计赔偿损失。另外,一个公司的股东可能成千上万甚至上百
万,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乃至破产倒闭,其社会影响面是相当巨大的,政府和法
院出于稳定社会和平衡利益,去追究会计和审计的责任也是顺理成章的考虑。此
时,二者承担连带责任便是首选,即谁有能力承担谁就承担,这恐怕是会计责任
与审计责任界定不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随着股权的高度分散,公司控制权实质上转移到
管理当局甚至公司负责人手中,从而引起权力制衡机制的失效,带来的问题之一,
便是在现阶段审计市场激烈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管理当局实际上支配着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聘用权、续聘权、报酬支付权,成了企业管理当局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力,牵涉到各相关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相关利益集团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
并向社会公众报告自己的问题,形成了“花钱买人找茬的监督悖论”,大大影响了
审计独立性,必然影响二者的严格区分。
(三)审计能力的局限性。1.审计技术方面。传统审计基于企业规模小、
业务少而进行详细审计,现代企业规模巨大,业务复杂繁多,且公司普遍都建立
起内部控制制度以防弊查错,现代审计是以测试内部控制为基础的抽样审计。内
部控制可能因企业相关人员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导致内部牵制机制失效;抽样
技术有其科学基础,但样本数量不等于总体数量,样本特征与总体特征可能有偏
差。这样,注册会计师即使完全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绝对保证将所
有的错弊都揭示出来。2.审计人员方面。人的局限性在审计这个高技术、严要
求的行业更突出,也更致命,注册会计师要随时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人员、业
务,随时面对层出不穷、精心设计、不断创新的舞弊和操纵手法;在审计过程中,
他们要随时运用专业判断,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这样,难免出现差错。3.事
务所的营利性质。事务所在现有体制下,本质上是一个企业,它要基于成本效益
原则决定审计范围,安排审计人员,这可能影响到审计质量。4.审计时间限制。
财务报告必须及时提供,决定审计报告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出具,这无疑影响着审
计程序的安排。
(四)对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理解上的分歧。1.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
所的分歧。会计界认为:①审计之后的会计资料就是真实、合法、完整的;②既
然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已由被审计单位保证,那么,还要审计干什么呢?
审计界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旨在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合理保证
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没有重大错弊,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合法公允。2.注册
会计师职业界与法律界的分歧。职业界与法律界的分歧在于:职业界坚持“程序
真实说”,认为在审计过程中,只要严格遵守了审计准则,即使审计报告失实,
也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界坚持“结果真实说”,认为审计报告只要与事实有出入,
就属于虚假。实际上,法律界相对于高度知识密集的现代审计来说,是非专业人
士,他们的认识比较直观,不论审计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对于他们都没有意
义,他们并不关注,也没有能力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的过程,往往以结果
为判断标准。在此情况下,作为部门规章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权威性受到了
质疑。
(五)公司管理当局的会计造假动机。公司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的动机可
归纳为六个方面:发行股票及获取配股资格、获取信用、业绩考核(取得报酬、
声誉、地位)、仕途晋升、减少税收、推卸责任等,正是基于公司管理当局强烈
的会计造假动机,事后又竭力掩盖或转嫁责任,造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界定不
清。
三、界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对策
(一)改革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公司治理机制是一项大课题,也是一个世界
级的难题。公司治理机制失效将造成多种严重的问题,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混
同只是其中之一,改革任务非常迫切。首先应解决好两个问题:1.解决“内部人
控制”问题,重建权力制衡机制。2.合理设计经理人的薪酬。当前,企业管理当
局报酬水平较低,报酬结构单一,缺乏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股权激励,真正起激
励作用的是公司控制权、在职消费及隐性收入。
(二)发挥财政部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作用。1.责任具有“双刃剑效应”。
责任扩大,职业的社会地位和重要性提高,风险增加;责任缩小,职业的社会地
位和重要性降低,风险减少。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迫切任务是:适应环境要求,
满足社会需要。否则,将影响职业存在的合理性,降低其社会公信力,甚至带来
信任危机,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2.财政部和中注协应与法律界有效沟通,提
高审计准则的权威地位,避免社会责任超过审计能力极限给注册会计师职业带来
生存危机。
(三)协调法律界的认识和降低审计的局限性。1.法律界应对审计的局限
性有所理解。2.公司管理当局是会计造假的根源,无限连带责任固然可充分保
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但也可能“罚不当罪”,造成违法所得独享、风险和处罚共担,
可能消极地鼓励了公司管理当局的会计造假行为。3.法律界由于知识的限制,
需要借助独立人士的专业技能,来鉴定审计报告是否虚假,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对
此的研究已经相对成熟,“建立独立的审计鉴定人名册制度和具体案件的鉴定人
三方选任制度”,为法院提供鉴定结论。4.审计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研究者、
规范制定者、信息提供者和鉴证者应不断降低审计局限性,提高审计能力。这一
系统工程事关审计发展的长远大计。
(四)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是内部牵
制,它具有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可靠的作用,无疑有助于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界定。
(五)强化会计人员的认识和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1.会计人员受雇于公
司管理当局,处于弱势地位,的确,“肚子”与“面子”的激烈冲突与矛盾是个根本
性的问题,但会计人员还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这可能是一门“艺术”,需要会计
人员在实践中灵活应对,如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沟通就是一种有效的策略。2.审
计人员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人员、业务、层出不穷的舞弊手法面前,必须提高自
己的业务素质,提高实践能力、人际能力、沟通能力等能力素质。
总之,要想严格界定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并不容易。我们只有尽量完善各
种制度、体制,以求得公平与公正,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被审计单位的工
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护注册会计师和事务合法权益感,都会起着更大更有效的
作用。
参考文献:
[1]张雷,新时期民间审计法律责任界定的再思考,《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
学版)》200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2006年。
[3]郑朝晖,《谁来鉴定审计失败》,《中国审计》,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