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的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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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会计年度

一、采用历年制(1月——12月)的有:中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芬兰、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西班牙、瑞士、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巴拉圭、洪都拉斯、秘鲁、巴拿马、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塞浦路斯、约旦、朝鲜、马来西亚、阿曼、阿尔及利亚、叙利亚、中非帝国、象牙海岸、利比里亚、利比亚、卢旺达、塞内加尔、索马里、多哥、赞比亚等。

二、采用4月至次年3月制的有:丹麦、加拿大、英国、纽埃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日本、科威特、新加坡、尼日利亚等。

三、采用7月至次年6月制的有:瑞典、澳大利亚、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菲律宾、埃及、冈比亚、加纳、肯尼亚、毛里求斯、苏丹、坦桑尼亚等。

四、采用10月至次年9月制的有:美国、海地、缅甸、泰国、斯里兰卡等。

五、其他类型的有:

阿富汗、伊朗:3月21日至次年3月20日;

尼泊尔:7月16日至次年7月15日;

土耳其:3月至次年2月;

埃塞俄比亚:7月8日至次年7月7日;

阿根廷:11月至次的10月;

卢森堡:5月至次年4月;

沙特阿拉伯:10月15日至次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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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最新整理)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通用会计原则的区别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1.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 2.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 3.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 4.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 5.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 6.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 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 用历史成本。 7.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 8.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 9.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 10.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 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 11.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 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 12.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 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 13.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 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 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 14.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15.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 16.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

方案-探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探讨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随着 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强, 国际化已日益成为各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本世纪初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及时完成了战略改组,将制定一套单一的、高质量的、全球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国际财务准则(IFRS)纳入其战略目标,这将对各国会计准则建设以及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拟通过欧盟和美国对待国际会计准则态度的转变及阻碍趋同因素的分析,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建设和国际化提供有关对策和建议。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现实状况及原因分析 (一)趋同的含义。改组后的IASC正式提出了“趋同”(Convergence)的概念。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也就是一体化,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贡献。 1.趋同可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企业从事对外贸易必然要通过客户提供的财务报告来分析、评价客户的资产实力、资信状况和风险状况。会计信息已成为各市场主体达成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市场交易质量的高低。趋同可消除不同会计实务生成信息的商业 障碍,不同地域的企业可顺利地交流信息(包括财务信息),评估客户的实力,促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 2.趋同可促进国际资本市场的 。在国际资本流动的过程中,不仅资本的供需双方需要了解彼此的财务状况、满足各自需求,而且国际证券监管机构为实施有效监管,也需要按照国际标准,严格审核跨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按照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可以减少跨国发行证券的上市成本,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推动各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和发展。 3.趋同可以提高跨国公司的 水平。跨国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有一套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可比的会计和报告体系。不同子公司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如存在差异,不仅使跨国公司内部报表的合并、分析和利用产生诸多障碍,增加了公司内部报表折算与合并的处理费用及经营成本,而且直接影响跨国公司的管理,趋同则有利于降低跨国公司信息转化成本,促进其发展。 (三)各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认可程度存在着差异。国际会计准则所依据的背景是类似于英、美等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监管较为完善的国家。目前各国由于经济、、 等背景的差异,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认可程度是不一样的。有的国家能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本国的会计准则,仅对IFRS没有涉及的方面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如新加坡、泰国);有的国家并不完全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只是参照它来制定本国的会计准则;有的国家允许本国上市公司选用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的GAAP(如德国);有的国家或地区则允许上市发行证券的外国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报并披露公司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即使欧盟和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也有不同: 1.欧盟完全采纳国际会计准则。欧盟要求从2005年起,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提供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这主要是为了:(1)统一采用欧元后,在欧盟内采用统一的会计准则可以促进欧盟内部经济的交流;(2)欧盟内的发达国家原来就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员,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阻力较小;(3)与其欧盟自己制定一套准则还不如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所花费的成本更低。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的差异与趋同 张本磬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451191 摘要: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国经济遭受重创,财政体系也受到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国际社会强烈要求重新修改目前使用的各个国家会计准则,重新制定国际统一且高效合理的会计准则标准。2007年1月1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迈向国际化。本文以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性与差异性为主题,分析、总结了两种准则在趋同道路上的进程与所遇到的困难以及两种准则在目前所存在的各项差异,希望我国能够成功实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 关键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随着经济、资本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的不断强大,投资人的投资对象也不仅限于本国的企业。由于各个国家都制订了各自的会计准则,如果需要跨国筹资,势必要投入人力、财力依照另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或编制比较调节表。因此建立高质量、全球化会计准则的已经刻不容缓,并逐渐得到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重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速了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我国需要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 一、两种准则趋同性分析 (一)两种准则趋同的现状与进程概述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新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以下简称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下简称IFRS)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相关的应用指南构成,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与IFRS的整体架构趋同(IFRS由编制财务报表框架,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和解释公报三部分构成),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相关借鉴。新会计准则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革: 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其相关性、可比性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多路径模式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多路径模式 核心提示:直接采用IFRS的经济体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等。 本文相关专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动态 当前世界各经济体在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关系时,大致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选择直接采用。例如欧盟国家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其他直接采用IFRS的经济体有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新加坡、韩国等。 另一种是趋同法。但是这其中略有不同,例如美国发布的路线图曾指出,它将采用“消除差异、逐渐趋同”的方式,即在一个过渡期内,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努力消除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与IFRS的差异。 在这个期间,美国准则将与IFRS逐步趋同,准则差异消除后,将直接采用。研究发现,阻碍美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主要因素是基于经济的成本效益衡量以及国家间的政治博弈。 趋同方式各有不同 事实上,日本被普遍认为小心谨慎地跟随美国的步伐。2012年7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其工作计划,没有直接宣布何时采纳IFRS后,日本也推迟宣布其何时采用IFRS。目前,日本允许国际型大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告。 欧盟是帮助IFRS首先获得实际使用的经济体,过去一直被认为走在采用IFRS的前沿,欧盟采用评估认可后直接采用的方式引入国际会计准则。但近年来屡次出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意见相左的情况,例如2004年末采用IAS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时,删除了部分内容。2008年金融危机后,法国政府曾对公允价值计量提出了激烈批评,认为其造成了金融行业的悬崖式下跌。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FASB与IASB更新了趋同备忘录,加拿大、日本、韩国和印度等先后宣布将“直接采用”IFRS并放弃原先“逐渐趋同”的战略。因此,以往的“协调”与“趋同”之争演化到新一轮的“直接采用”与“逐渐趋同”之争。 中国与IFRS的趋同是实质持续趋同,即中国的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参考IFRS制订和发布自己的会计准则,中国会计准则的编号、体例都适应中国自己的需求,期望的是应用中国准则编制和发布的财务报告与按照IFRS编制的财务报告效果相同。 如果IASB发布新的会计准则,从过去几年的实践看,中国采用了发布解释或者定期更新中国会计准则的方式实现与IFRS的趋同。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金融工具会计作为财务会计领域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众多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研究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究竟发展到什么阶段,解决了哪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我国相应准则建设和发展有何启示,等等问题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了国际比较,上述问题构成这些国际比较的动因。确认和计量是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两大难点,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本文首先回顾了金融工具准则的国际发展,通过回顾发展历程笔者发现解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这一世界难题,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以及高素质的从业人员等等,而上述这些都是目前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欠缺的。本文研究了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一般问题,重点研究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时点、初始确认的计量属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与后续计量,公允价值计量选择权问题,以及混合计量模式与全面计量模式。笔者发现,因为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从而引入了公允价值选择权,这也就导致了混合计量属性难以避免。本文进而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了分析,由于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主要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相关概念的界定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本相同,所以本文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订以及应用情况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在金融资产分类上存在倾向性,从而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为利润的“蓄水池”;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但增加了我国上市公司收益的波动性,整体而言对净利润影响也举足轻重;中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大部分还是集中在金融行业;我国上市公司存在大量的交叉持股,并已经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了显著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战略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存在重大影响。 另外本章选取中航油、中储棉以及中盛粮油三家曾经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生巨额亏损的公司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发掘其问题及失败教训。本文最后对我国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做出评介,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1)

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 摘要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积极推进国际金融监管框架改革,G20领导人峰会多次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IASB改进IFRS。国内外掀起了向IFRS趋同的风潮,IASB也加快了相关准则项目的进程,对一系列重要准则项目进行制定或修改,发布了一系列的征求意见稿,IFRS正经历着重大变革。同时一些主要经济体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特殊问题。中国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IFRS实现了实质趋同,并与2010年4月发布了持续趋同路线图,表示将与IFRS保持持续趋同。在此背景下,全球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动态都可能会对我国产生重大影响,应该研究并确定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应对举措及策略。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策略;IFRS

ON THE INTERNATIONAL CONYERGENCE OF ACCOUNING STANDARDS ABSTRACT Since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risis in 2008, the global regulatory framework and actively promote the reform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20 summit repeatedly initiative to establish unified global high-qua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setters IASB to improve IFRS. At home and abroad set off a wave of convergence to IFRS, IASB has also accelerated the process of project-related criteria, for a series of important projects to develop or modify the guidelines, released a series of draft, IFRS is undergoing a major change. The process of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at the same time some of the major economies, there is a new situation and special problems. China released in 2006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system, and implement the essence of IFRS convergence, and with the April 2010 release of sustained convergence roadmap shows a sustained convergence with IFRS. In this context,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dynamic glob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re likely to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our country, we should be studied and determined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of response measures and strategie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Strategies; IFRS

租赁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一)

租赁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一)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从2001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施行。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7号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3号《公告》及其有关《解释》和《技术公告》,也对租赁会计做出了规定。本文意在探讨我国准则与上述两项国外准则的差异,在分析产生差异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笔者对我国租赁会计实务中几个问题的初步看法。 一、关于租赁的分类及会计处理现代租赁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租赁业务范围较窄、形式单一,因此新发布的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仅对租赁做了粗线条的分类,即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并分别做了会计处理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的业务分类及会计处理规定较为具体一些,除将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个基本类型外,又从出租人的角度,将融资租赁进一步划分为销售式租赁和直接融资式租赁,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美国第13号会计公告中,从多角度多层面对租赁进行了分类,即在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基础上,又按取得租赁资产的来源和方式,将租赁分为直接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杠杆租赁、租回租赁和转租租赁;按租赁对象的不同分为一般租赁和不动产租赁,并且针对每一种租赁方式,做出了全面的会计处理规定。相比较而言,中、美、国际三方准则中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是基本相同的,均规定如果租赁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由于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仍归出租方所有,对出租人来说,不需转销出租资产,仍要承担出租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用定期取得的租金收入来补偿租赁资产的费用支出,并获得为承担风险而应得的报酬;对承租人来说,不需在账上认作资产,也不需要计提折旧,只需按期支付租金,列作租金费用。而对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三方准则的共同之处是,如果租赁符合资本化条件,就承租人而言,需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两者中较低者在账上列作资产与负债;对资本化的资产要分期计提折旧;对定期支付的租金,以租赁摊销和利息费用的形式列入损益表;对出租人来说,因为实质上已转让了所有权的利益与风险,所以要在账上确认销售,并转销出租资产,列作应收租赁款。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上,一个明显的差异是,美国由于其租赁业高度发达,业务形式日趋复杂化、多样化,因此它又针对各种细化的分类,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其可操作性之强确实是我国准则所不能及的,这也为未来随着租赁业务的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租赁会计准则,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范例。二、关于融资租赁的认定我国准则更多的借鉴了国际准则的做法,将融资租赁定义为: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并指出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l)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5)租赁资产的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对融资租赁的认定均考虑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标准基本相似,但国际准则中要求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大于或等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出租人应收到的各种补助金和税款减免后的净额,这就将小于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情况排除在外。因此,对融资租赁的界定范围,国际准则要比我国准则略窄一些,我国更宽泛一些。美国第13号会计公告中,对融资租赁认定的要求与我国和国际准则略有不同,在以下两点上规定更为具体:(1)租赁期大于或等于租赁资产使用年限的75%;(2)最低租赁付款额大于或等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财产公允价值的90%。可见,在对融资租赁的认定上,美国以量化的指标为标准,而我国和国际准则更侧重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一方面提高了认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在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下,又可能造成随意操纵会计信息的隐患。三、关于租赁最低付款额的确定美国在第13号公告中规定:如果按照租赁协议的规定,承租人必须续租或展期,或规定承租人有权

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看法

对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看法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加快, 全球资本市场 日益壮大, 跨国公司的兼并活动日益活跃, 资本流动也日渐迅速。据统计, 2000 年全球商品贸易额达到6.2 万亿美元, 而国际投资总量增长更快, 每年大约有100 万亿美元的资金在国际间流动。全世界有6.5 万个跨国公司和85 万个总公司控制着全世界三分之一的生产和贸易, 形成了全球性生产和销售网络。随着企业经济业务日趋复杂、区域或全球资本市场的加速形成、大型跨国集团公司的不断涌现, 新的组织形式和经济业务类型对会计理论和实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也使各国政府、有关国际机构意识到, 减少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推动各国会计准则的趋同, 对于提供可比、透明的财务信息是至关重要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能降低各国企业开展国际经济事项的成本, 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各国企业和经济的全球性发展。因此, 制定全球通用会计准则并促进各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 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市场全球化的必然要求, 也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 我国在促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上一直保持积极的态度, 并提出了协调的策略以及实现的建议, 就如何协调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原则上达成了共识。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 会计国际化进程加快。我国自1992 年底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来, 已颁布16 项具体会计准则和多项具体准则征求意见稿, 我国的会计准则主要参考《国际会计准则》以及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准则, 通过比较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后确定的。就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现状而言, 其过程始终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因此,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基础较好。而2006 年2 月15 日新会计、审计准则的发布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根据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要求制定的, 而我国市场经济远不及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在西方国家常见的经济事项,在我国可能刚刚出现甚至还未出现,这就使得《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些规定在我国没有用武之地。而且对于我国的一些特殊会计事项《国际会计准则》并未考虑,如果单纯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势必使我国很多会计事项的处理无据可依。另外, 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较小, 海外上市公司较少, 制度变迁的“ 主要行动集团”还非常弱小, 因此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动力不足, 阻力较大。 《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之一是资产负债表, 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 而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 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偏向利润表,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 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倡导的全面资产负债表观相差甚远。 我国的会计准则以财政部法规形式颁布, 具有强制性; 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 公允表达是最高原则, 企业可以背离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规定, 采用其他可以实现公允列报目的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未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将越来越倾向于原则基础, 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通常提供较少指南, 对企业管理当局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要求很高。在我国现阶段, 由于会计人员的习惯和专业素质方面的原因, 将难以适应会计政策选择、会计估计判断等方面的较高要求。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由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原因剖析

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原因剖析 美国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简称IAS C)及其国际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是复杂的和变化着的,即由早期的不屑一顾、中期的消极观望、阻挠拖延到最后迈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之路。本文主要阐述美国对IASC及其准则态度的转变和动因剖析,以期为我国准则制定过程中走向国际化提供有益参考。 美国对IASC准则早期的态度 从表面上看,在这一阶段美国似乎也是支持IASe及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其实并非如此。美国认为,20世纪世界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几乎就是美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发展史。美国会计师协会早在1909年便尝试研究会计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以统一会计界对基本会计问题的认识。1915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人又提出在全美建立一套统一会计制度的建议,以实现企业会计报表编制的规范化。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参与了统一会计的工作,这是美国会计进行标准化改革的序幕。1921年美国颁布了《预算与会计法案》,它为“统一会计”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及英组织支持,在会计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岀了关键性的一步。1929年至1933年美国发生了经济大危机,在经济大危机的最初阶段,美国会计师协会便任命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进行会计规范方面的研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进展迅速,它在1932年发布的题为《会计基本准则》的报告,把美国所发起的“统一会计”运动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随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便成立了,先后经历了三个时期,即会计程序委员会时期(1938-1958年)、会计原则委员会时期 (1959-1972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时期(1973-至今)。从1939年发表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份公认会计准则文告一一第1号《会计研究公报》 (ARB起,到2000年6月该委员会共发布51份《会计研究公报》、31个《意见书》、137个准则。1984年美国还建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政府会计准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比较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具体比较 ———关联方披露的比较 申山宏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苏扬州225007) 摘要:会计准则的国际和谐是我国会计学术理论界讨论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会计作为一门国际性的商业语言,会计的国际和谐、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成了我国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我国财政部一直致力于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和谐的会计准则,取得了专门大成绩,2006 年2 月15 日我国修订了原有的16 项具体准则、新公布了22 项具体会计准则,由于我国会计环境的专门性,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仍旧存在一定的差异。正基于此,本文重点对存在较大差异的关联方披露做详细具体的比较,并分析了产生差异的缘故,以期能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完善做一点奉献。 关键词: 中国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关联方披露; 差异; 建议为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其交易和会计处理以及在财务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我国199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2001 年又颁布了《关联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关联方交易作了补充规定。然而随着时刻的推移,显现了更多的关联方关系和越来越复杂的关联方交易形式,原有的会计准则差不多无法满足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2006 年2 月我国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国际会计准则中适用于处理关联方及报告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

的交易的会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第24 号———关联方披露》。我国会计准则与IAS 第24 号专门多方面相同,但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及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一、关联方的判定比较 IAS 的24 号的5 条将“关联方”定义为: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假如一方有能力操纵另一方或是对另一方施加重大阻碍,它们则被视为关联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则没有对“关联方”进行专门的定义,但在准则的第3 条给出了关联方的判定标准:一方操纵、共同操纵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阻碍,以及两方或多方以上同受一方操纵、共同操纵或重大阻碍的,构成关联方。总的来看,我国尽管没有对关联方给出明确的定义,然而对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判定标准更加具体,更具有灵活性,符合我国现实环境中企业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 (一) 国际会计准则关联方的判定 国际会计准则第24 号以列举的方式限定该准则的“关联方”: ①直截了当或通过其他企业间接操纵的企业,或受报告企业的操纵、或是与报告企业同受操纵的企业(包括控股公司、子公司和伙伴子公司) ; ②联营企业; ③直截了当或间接拥有报告企业的表决权,以此来对企业施加重大阻碍的个人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家庭成员; ④关键的治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以及与其关系紧密的家庭成员; ⑤上述③④中提及的个人直截了当或间接地拥有重大表决权的企业或能施加重大阻碍的企业,包括企业的董事或要紧股东拥有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

浅谈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与等效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会计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

会计国际协调与会计准则全球趋同关于会计国际协调,学者提出很多定义。这些定义涉及会计惯例、会计准则、财务报告、财务信息和会计实务等概念。研究和概括这些定义,可以发现会计国际协调具有不同的范围和层次。(为行文简便起见,本文将所有规范财务会计报告的规范,诸如一些国家的公司法、商法、证券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统称为会计准则——作者注)。首先,从会计国际协调的性质来看,存在形式协调和实质协调的差别。形式协调是指会计准则的协调,实质协调是指会计实务的协调,即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可比性的提高。 其次,关于会计国际协调(internationalharmonization)的定义。ArpanandRadebaugh(1992)认为是一种缩小各种标准和实务差异以形成一套严密的可接受的标准和惯例的过程;DoupnikandSalter(1993)认为是减少国家间会计实务的差异;Choi,FrostandMeek(1999)认为是对会计实务差异设定限度以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NobesandParker(2000)认为是通过对会计惯例的变异程度加以限制从而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Saudagaran(2001)认为是旨在增强不同国家会计规范下生成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的过程。由此,我们可以把会计国际协调的特征概括如下:会计国际协调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可以限制和缩小会计实务的差异,协调的目的是形成一套公认的会计惯例或准则,促进各国会计实务和财务信息的可比。 再次,关于会计国际协调的基准,存在从多重向单一发展的趋势。 早期会计国际协调,主要以国际会计准则(IAS)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FASBstatements)为基准。此外,20世纪80年代的欧共体会计指令也曾经在欧共体内产生重要影响。之所以形成这样的格局,主要是因为国际会计准则具有广泛的国际基础,美国资本市场具有重大的融资能力及其会计准则具有重大的国际影响,而欧共体本身就有协调内部成员国经济活动的功能。然而,应当指出,直到2002年10月,美国都没有启动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的协调乃至趋同的程序,因为美国几乎各个层次各个方面都一致认为,美国的资本市场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市场,美国的会计准则是全世界最好的会计准则。迫使美国朝野考虑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最典型的事件是德国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为了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财务报表转换而发生的巨额报告亏损。1993年,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首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申请上市。当年,该公司按德国会计规范编制报表产生6.15亿德国马克的利润,而根据美国会计规范进行调整后则为18.39亿德国马克的亏损。这样的转换结果,对外国公司到美国上市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以致原本打算到美国上市的一些公司转道去欧洲等其他资本市场上市。这种情况,引起美国国会的震惊,以致一再敦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考虑美国应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2001年以来,美国出现的系列财务丑闻案催生了《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第108节第4条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该法案发布之后一年之内,就应否采用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意指国际会计准则)提供研究报告。之后,SEC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围绕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基础(原则基础与规则基础)展开了广泛的研究。此间,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在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比较研究的相关文献的检索中,本文发现,国外学者在这方面大多研究的是美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国际会计准则IAS,研究我国的会计准则的比较少。2000年12月,当时国际上著名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德勤、普华永道、安永、毕马威、安达信)联合发布了一份2000年的公认会计准则研究的报告(GAAP2000),对53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准则中的62个主要问题进行调查比较研究,揭示了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主要国家的会计准则与IAS的主要差异,其中涉及我国会计准则的差异问题不是很具体。2001年12月,“五大”又发布了2001年公认会计准则报告(GAAP2001),调查了与准则相关的80个指标,分析了2000年以后各国准则的变化和取得的成绩,该报告的中国部分称中国的会计准则与IAS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安达信解体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发布的国际会计调查报告(GAAPConvergenee2002)显示,在包括中国在内的59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有超过90%的表示有意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仅仅有三个国家无意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在报告的中国部分称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同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至2005年6月,IASB先后发布了六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企业合并、保险合同、采掘业等方面的准则。由此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得到巨大的提高,并且形成了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稳定平台。目前,国际会计准则是由IASC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并发布的适用于营利性私营部门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标准。 我国从1988年开始研究制订会计准则的有关准备工作,财政部于1997年发布了第一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到2006年2月15日发布38项新的具体准则,我国的专家学者纷纷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将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或IAS进行比较。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种是仅将某一个会计具体准则与IAS做规范比较研究;第二种是将我国会计准则与IAS做规范的总体比较研究;第三种是区别于上述两种研究准则的具体内容的研究角度,而是从会计环境、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等研究角度对我国会计准则和IAS做比较研究;第四种是采用实证的方式对不同会计准则的差异性进行研究。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不仅在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总体比较中有所异同,落实到具体的准则方面也存在着一些方面的差别,本文将差别较大的固定资产、存货、投资性房地产三项准则进行分析比较,通过具体的比较来分析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1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1.1 固定资产计量的比较①在成本构成上,新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一样,将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估计拆卸、搬移费及场地使用费作为成本的一部分。②对非货币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我国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同时,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以卜得条件换入固定资产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成本确认。③对于所有者作为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这个规定既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确认的规定,又不同于旧会计准则完全按投资者确认的价值入账的规定。④初始确认为资产后的计量方面,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和旧的会计准则一样不能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计量。 1.2 固定资产折旧和减值会计处理的比较在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的迹象时,新会计准则基本同国际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与旧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最大的区别是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处理,旧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对原来计提的资产减值进行转回。而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允许企业转回以前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 2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2.1 存货计量的比较①新的会计准则对期初存货仍然以成本确认,而在期末存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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