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矿业技术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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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矿业政策与投资环境

印尼矿业政策与投资环境

七、印度尼西亚(一)印尼矿业政策(1)矿业管理体制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是印度尼西亚矿业的政府主管部门。

其中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和地矿产业政策,颁布和执行矿业法规,并通过政策导向、矿业执法进行全国矿业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广义环境地质调查和研究、矿产资源总量调查和评价研究,为引导矿业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该部下设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局、石油与天然气管理局分别管理全国的固体矿产和油气资源的有关工作。

(2)矿业法规2009年1月印尼正式签发2009年4号令,即《矿产和煤炭矿业法》,新法取代了实施42年的1967年的11号法(印尼原矿业法)。

新矿法的主要有一下重要的内容:1)、矿业权的设置与管理新矿法中的矿业许可证包括3种:普通矿业许可证(IUP)、民间矿业许可证(IPR)、特别矿业许可证(IUPK)。

普通矿业许可证又分为两个阶段(或两部分):勘探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勘探许可证的权限包括普查、勘探和可行性研究;采矿许可证的权限包括矿山基建、矿产开采、加工运输和销售。

民间矿业许可证主要是用于小规模矿产开发,由当地县/市长负责发证,优先颁发给当地的个人、社会团体、合作社。

许可证初始期限最长5年,此后可以延长。

个人最大许可面积为1 公顷;社会团体最大面积5公顷;合作社最大面积10公顷。

特别矿业许可证由部长负责颁发,主要是针对特别可开采区而颁发的。

一个特别许可证的权限区内只授予1个品种金属或煤矿的特别开采权。

许可证持有者对矿权区内发现的新矿种拥有优先权。

特别矿业许可证包括勘探和生产运营两个阶段。

不同矿产各阶段在面积和期限上有不同的规定。

金属矿产勘探期间最大10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25000公顷;煤炭勘探期间最大面积5万公顷,生产运营期间最大15000公顷;金属特别矿业许可证的勘探期限最长8年,煤炭的勘探期限最长7年,金属或煤炭的生产运营期限最长20年,可延长2次,每次10年。

2)、权利和义务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持有者在符合法律规定下有权利用因生产所需要的公共设施及便利;除了放射性矿产衍生物,在缴纳了相关勘探和开采税费后,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持有者有权拥有生产的矿产品;普通矿业许可证和特别矿业许可证印度尼西亚持有者不能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只有在进行了一定阶段勘探后,才可在印度尼西亚股票交易中心转让其所有权或股票,转让前需通知主管的部长、省长或县/市长。

“入乡随俗”才能互利共赢——部分东盟国家矿业投资法规政策概览

“入乡随俗”才能互利共赢——部分东盟国家矿业投资法规政策概览
印度 尼 西 亚 : 从2 0 1 3年 7月起 , 将 对 锡 锭 出 口最低 纯 度 规定 进行 调 整 。 锡 冶 炼厂 锡 锭 最低 纯 度 要求 为 9 9 . 9 %, 新 的 规定 旨在针 对 小型 冶 炼厂 和 非 法 出 口商 ,这 是 印度 尼 西 亚 加大 国 内加 工行 业管理 力 度 的最新 举措 。
越南 : 日前 下文 致 各省 市 人 委会 主 席 。 传 达 政 府 总理 关
于 立 即检 查和 取 消 《 禁止 或 暂 禁 矿产 运 出本 地 规定 》 的 意
见。 认 为 这些 规定 不符 合 法律要 求 。
越南政府办公厅 日 前下文致各省市人委会主席 ,传达 政府总理关于立即检查和取消 《 禁止或暂禁矿产运 出本地 规定》 的意见 , 认为这些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此外 , 各部委
2 0 1 3 年5 月, 越南财政部下发了《 关于修改出 口税 目表 中部分矿产品税率的通知》 。 其中, 磷矿( a p a t i t ) 、 锰矿( m a n g a n )
和锰 精 矿 ,以及 锰 含量 为 2 0 %以上 的含铁 锰 矿 和含 铁 锰精
矿 ,铜矿和铜精矿 ,铅矿和铅精矿 ,钛矿和钛精矿 ,以及 i n m e n i t 矿和 i n m e n i t 精矿 , 出口税率增加 1 O 个百分点 , 即从
和地 方 要 为矿 产深 加 工企 业 项 目解 决 原料 困难 ,按 规定 加 快矿 产 加工项 目的投 资进 度 。政府 办公 厅称 , 部分 省市 近期
从2 0 1 3 年起缅甸政府禁止一切翡翠原石毛料 出口, 转 而出口成品翡翠 , 把首都内比都打造成为翡翠贸易之都。
F L 法 律
“ 入 乡随俗 ’ ’ 才 能互利 共赢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引言概述: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是为了提高矿业权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以更好地为矿业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修改方案。

一、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概述1.1 收益途径的定义和作用1.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1.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现状与问题二、修改方案的理论依据2.1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2.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理论模型构建2.3 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三、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3.1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指标体系优化3.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改进3.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模型参数调整四、修改方案的实施与效果评估4.1 修改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方法4.2 修改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估指标4.3 修改方案的实施案例分析五、总结与展望5.1 修改方案的优势与局限性5.2 修改方案的推广应用前景5.3 对未来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展望正文内容:一、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概述1.1 收益途径的定义和作用收益途径是指矿业权所涉及的矿产资源的开辟利用方式和盈利模式。

评估收益途径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矿业权的经济价值和潜在收益,为决策提供依据。

1.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主要基于矿产资源的产量、品位、价格以及开辟成本等因素进行分析和计算,以确定矿业权的收益潜力和经济价值。

1.3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现状与问题目前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存在着指标体系不完善、数据采集不许确和模型参数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

二、修改方案的理论依据2.1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综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上的经验和做法,为修改方案提供理论依据。

2.2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理论模型构建基于现有的理论模型和经验数据,构建更加科学和准确的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考虑到矿产资源的特点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分析

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分析

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有色金属行业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业,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有色金属行业的经营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进行分析。

一、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中国是世界上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大国,为了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

首先,中国实施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

针对有色金属行业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国政府要求有色金属企业必须采取节能减排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其次,中国对有色金属行业的技术创新给予了政策支持。

通过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等方式,中国政府鼓励有色金属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

此外,中国有色金属行业还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资源税法》、《专利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有色金属行业的经营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国际上的有色金属行业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除了中国,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有色金属行业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

在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矿产资源管理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有色金属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维护资源。

在加拿大,政府制定了《矿业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旨在规范有色金属行业的经营行为,加强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

在欧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如《矿产资源开采指导法》和《环境保护指令》等,旨在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

三、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对行业影响的分析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

首先,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了有色金属行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通过规定行业准入条件、产品质量标准、企业经营行为等,保证了有色金属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未来矿业政策调整研究(中)

我国未来矿业政策调整研究(中)

证 ;②稳定的税制 ;③货 币兑换 的肯定性 ;④矿业法及其稳定性 ;⑤允许设立外部账户 ; ⑥现实 的汇率 ;⑦加速摊销率。联合 国调查中指 出的矿业投资条件的评价标准包括地质潜
力 、政 治 、市场 法 规 、财政 、金 融 、环 境 、赢利 和其 他 等 十个方 面 ,对 于 不 同 的矿业 公 司 和不 同的投 资 目标 国 ,上述 评价 标 准在 投 资决 策 中的权 重各 不相 同。
我 国 未来 矿 业 政 策调 整 研 究 ( ) 中
孙 长 远 ,李 岩2
( . 家庄经济学 院 资环 系 ,河 北 石家庄 0 0 3 ;2 中国I 1石 50 1 . N ̄资源经济研究 院 ,北京 1 1 4 ) 0 1 9
[ 中图分 类号] 47 1 [ F0. 文献标 识码] [ 编号]10—90(02 3 0 4 4 A 文章 03 2 20 )0— 2— 3 0 0
【 收稿 日期 ]20 . . ;【 订日期]20 . .6 01 90 0 5 修 020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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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法律体系由宪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 四级构成 ,与矿业部门外商投
资 管理 有关 的主要 法律 法 规包 括 四大 类 。a 对 矿 业 及 其 他 行 业适 用 的 涉 外 法 律 法 规 ;b . . 矿业 专 门的法 律法 规 ;C 与矿业 相 关 的其 他 法律 法规 ;d 与税 费 有关 的法 律 法规 。 . . ( )财 税 制度 。为 了鼓励 外商投 资 , 4 外商投 资企 业享有 比国内企业更优 惠 的税 赋政 策 。 ( )金 融 条件 。我 国是实 行外 汇管 理 的 国家 ,人 民币 目前 还不 能在 国际市 场 上 自由兑 5 换 。外 商投 资企 业 可 以在 我 国境 内开设 外 汇账 户 ,在一 定条 件 下 ,也 可 以在境 外 开设 外 汇 账 户 。外 商投 资所 获 得 的利润 等合 法 收益 可 以 自由汇 出 ,外 商 在企 业终 止 或 中止 时分 得 的 资金 可 按投 资合 同或企 业 章程 规定 的外 汇 汇 出国外 。 ( )环 境保 护 。外 商 投资 勘查 开采 矿产 资 源必 须遵 守我 国的环 境保 护 法及 有 关规 定 。 6

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石料、石材矿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石料、石材矿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核查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915—201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3306 标牌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51016 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897 装饰石材工厂设计规范GB 50970 装饰石材矿山露天开采工程设计规范GB 51186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设计规范JC/T 1081 装饰石材露天矿山技术规范JC/T 2299 机制砂石生产技术规程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48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绿色矿山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有政策 讲规范 重技术——国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集粹

矿 山环境 保 护 和矿 山环 境评 估 制 度 。 尤其
括环境 认证 、成本效益分析、环境会计、 环境影响评价、全部费用 分析、生命周期
评 价 、环 境 技 术 评价 、建 立 可 持 续发 展 指
全两方面 。矿 山恢 复是一个持续的工程 , 使因为开采而打乱 的空气、土地 、水、生 物恢复到一个可接 受的状态。矿 山恢复的 目标 是要减少或阻止不利的长期的环境影 响 ,创造一个 自然的生态系统 ,接近于采
地及其邻近地 区内的生物生存条件 ,减少 生物量 ,降低环境 的总适宜性 ,这不仅对
动植 物而 言 ,对 人 类也 会 产生 不利 影 响 。
度 ,要求矿 山经营者来承担恢 复义务。在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过程 中,各国普遍的做
法是 :有政 策 、讲规 范 、重技 术 。
规划和环评报告 ;矿 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
达 国 家建 立 了矿 山地 质 环境 恢 复 保 证金 制
矿 山环境 保护 与治理 的 主要政策措施
国外对于矿 山环保管理部 门的设置 比 较普遍的做法是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 环保 法 规 和 环境 标 准 ,审 核批 准 环 境
破坏 。景观破坏是在矿 山开发与生产过程
中对 地 表 的 破 坏 ,生 态 破 坏 是破 坏 矿 区 土
个重要趋势。
最 早 开始 矿 区生 态 环境 恢 复 治 理 工作
上破坏 了地质坏 境 ,矿业活动结束后的环
境恢 复是矿 山地 质环境 管理 中的 突出 问
的是德国和美国 ,美国在 《 9 0 1 2 年矿山租 赁》中就 明确提出要保护矿 山环境 ;德 国
从 上世 纪 2 年代 就 开始 在 废 弃 的煤 矿地 上 O

矿产资源形势与管理政策分析-重庆地质调查院


(一)矿产资源法的表现形式 ●国务院主管部门令:
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46号《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小型露天采石 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国有煤矿瓦斯 治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2号《国有煤矿瓦斯 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38号《尾矿库安全管 理规定》
(一)矿产资源法的表现形式 1、宪法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除外。
2、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矿产资源法律的基本法
1986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于1986年10月1 日起施行。1996年8月29日进行修订。
● 其它法律也对矿产资源法律规范作了相应规定。如《煤炭 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刑 法》等
(一)矿产资源法的表现形式 3、行政法规 ●国务院令:
国务院令第1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150号《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1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2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349号《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令第520号《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 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我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的现实困境与对策

我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面临的现实困境与对策张兴【摘要】Mineral resources characteristics and keeping increasing to great mineral resources demand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China. All of these depend on the necessity mineral protection and proper use. Although at present protection and use is still restricted by lots of difficulties,if our country adhere to strategy of mineral resources saving priority, strengthening awareness of mineral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mineral laws system and standard system construction; perfecting mineral resources planning system and bring technological progress into full play, improving supervisory managerial mechanism and industry economic policies, eventually promoting protection and proper use of mineral resources.%我国矿产资源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决定了我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必要性.虽然现实中还存在很多制约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困难,但是只要坚持矿产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意识;不断完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强大推动力,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产业经济政策,就能给力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期刊名称】《中国矿业》【年(卷),期】2011(020)010【总页数】4页(P36-39)【关键词】矿产资源;保护;合理利用;现实困境;对策【作者】张兴【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 100083;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北京 10003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07.1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

矿权设置方案

矿权设置方案引言矿权设置方案指的是在矿业开发过程中,对矿产资源的使用、支配和管理进行合理分配和规范化管理的方案。

本文将介绍矿权设置方案的内容和目标,以及实施矿权设置方案的步骤和相关政策法规。

目标矿权设置方案的目标是确保矿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具体目标包括:1.确保矿权设置的公平性和公正性;2.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3.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4.提高矿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5.加强矿权管理和监督。

内容1. 矿权设置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矿权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和基本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原则;•绿色开发、循环利用的原则。

2. 矿权设置的程序和流程矿权设置的程序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矿权资源调查和评估:对矿产资源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确定是否具有开采价值和开采潜力。

2.矿权申请和审批: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矿产资源管理机构提交矿权申请,经过审批程序后,授予合格申请人矿权证书。

3.矿权登记和公示:矿权证书持有人需办理矿权登记手续,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确保矿权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4.矿权交易和转让:矿权证书持有人可根据需要,与其他合法主体进行矿权交易和转让,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矿权管理和监督:矿权证书持有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矿权管理和监督的义务。

3. 矿权设置的政策法规矿权设置的实施需要依据一系列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矿产资源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的分类、开采许可制度以及矿业权益的保护等内容。

•《矿业权管理条例》:规定了矿业权的设置和变更程序、矿业权许可的管理要求等内容。

•《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矿业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要求。

此外,还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矿权设置与管理实施提供了具体指导。

4. 矿权管理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矿权管理在实施中可能面临以下主要问题和挑战:1.矿权设置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问题:矿权申请和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的情况,导致资源分配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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