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

海兴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
海兴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新)

海兴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目录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监测、预报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与发布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4.2 应急响应启动

4.3 应急响应行动

4.4 通信联络

4.5 指挥和协调

4.6 紧急处置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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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4.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 灾害调查与评估

4.11 新闻报道

4.12 应急响应结束

5灾后处置

5.1 灾情核实

5.2 灾后救助

5.3 保险理赔

5.4 调查总结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7.3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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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社会影响,制订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统一领导,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密切协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应急合力;规范有序,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运转协调,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河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4 适用范围

1.4.1 海兴县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气象灾害或其次生、- 4 -

衍生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2 气象灾害虽未发生在海兴县行政区域及管辖海域,但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设区县应急处置机构需要我县提供相关协助、保障。

1.4.3 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台风、暴雨(雪)、寒潮、霜冻、低温、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大雾、霾等天气气候事件的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2.1 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县武装部、公安局、发改局、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文体广电局、安全监管局、水务局、商务局、县供销社、农业局、畜牧局、电力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香坊乡、张会亭乡、小山乡、赵毛陶镇、高湾镇、辛集镇、苏基镇、县农场、青先农场的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毕延文县委常委、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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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挥长:赵金彪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春艳县气象局局长成员:王家明县武装部副部长

周希月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贡佣者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兴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杨铁链县住建局副局长

赵昌国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洪义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金友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张金元县民政局副局长

闫国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金峰县卫生局副局长

王庚群县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呼广平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立柱县水务局副局长

祈永兴县商务局副局长

齐金亮县供销社副主任

赵吉利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王树峰县电力局副局长

刘良海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林景祥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6 -

褚荣栋香坊乡宣传委员

韩复德张会亭乡副乡长

张卫东小山乡党委副书记

孙国强赵毛陶镇副镇长

赵振中高湾镇副镇长

郭海涛辛集镇副镇长

许国勇苏基镇副镇长

王玉庆县农场副场长

宋海洪青先农场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白春艳同志兼任。

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沧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全县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制;制订全县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应急响应,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落实指挥部调度指令和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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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制订、完善与本预案配套的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职责与分工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气象灾害应对、防范工作;需要动用部队参加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行动时,由海兴县武装部负责协调。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监测、预报与报告

3.1.1 气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等工作,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任务。当可能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气象台站应将监测、预报信息报县政府。

3.1.2 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告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时间、气象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和发展趋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1.3 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预防行动

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情况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并将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报告县政府。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和- 8 -

相关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县政府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在国家气象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建设气象灾害加密监测站和应急移动气象灾害监测系统。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同时将人民防空警报系统作为城区灾情警报发布的重要手段之一,实现重大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权威、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完善我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综合发布体系。

3.3.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

3.4预警级别与发布

3.4.1 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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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3.4.2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范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3.4.3 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范围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2应急响应启动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主管机构报告。必要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会商,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并提出处置建议,经授权后发布响应、解除响应或更改响应级别的命令。

当发生气象灾害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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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应急响应行动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4.3.1 台风、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交通运输、农牧等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和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安排人员到安全避风场所避风。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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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农牧、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2 暴雨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洪水调度、堤防水库工程巡护查险、防汛抢险及灾害救助工作;会同县政府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居住在危房内的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 12 -

救助。

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农牧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预警,落实防御措施,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危险地带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水利、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3 暴雪、低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预报和暴雪、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及时提供指定区域相关气象因子变化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密切关注煤、电、油、气等要素供应情况,及时做好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工作。

教育部门根据预防措施建议,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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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部门密切关注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

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结冰路段。

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道路行驶车辆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行驶车辆减速慢行;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人员。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农牧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 14 -

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4 寒潮、霜冻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霜冻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寒潮、霜冻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农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宣传教育,并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交通运输、农牧等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海上作业的船舶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5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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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门指导农牧业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6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依据电力部门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必要时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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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7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负责采取应急措施,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民政、水利、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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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8 雷电、冰雹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电、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牧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预警,落实防御措施,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居民委员会、村镇、小区、物业等单位提醒居民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民政、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应急管理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3.9 大雾、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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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和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适时增加预报密度;了解大雾、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公安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海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4 通信联络

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的单位应向本级政府应急主管机构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送应急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通信畅通。

4.5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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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组织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6 紧急处置

4.6.1 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4.6.2 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发生时,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群众参与时,应向群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4.8 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 20 -

项目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吕梁华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应对气象灾害对我工程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遇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成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各土建工程师、安装工程师及相关安全人员 工作职责:制定大风、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下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防御指引,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建设工程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各标段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各种气象灾害情况下的安全防护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遇灾害性天气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预警预报与防御措施

(一)预警预报 1、工程项目部建立防御气象灾害的逐级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短信平台,及时传递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施工现场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 2、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的接收传递人员由项目部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组成,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应报上一级联络单位。 3、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高温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宣传栏或醒目的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到工地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4、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的紧急程度,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通过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递到工程项目部。 各级信息联络员在接收到上级联络单位的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时应及时回复确认。 5、灾害性天气期间各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灾害

南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南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 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 1.3.1 I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监测、预报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 1 )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1 级或阵风 1 3级及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

上强降水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雪,部分地区特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积雪特别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严重影响。 (4)干旱: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霾: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6)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7)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口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1.3.2 H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 —2 —

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宣城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精神,特制订《宣城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抗灾、减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在宣城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二、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1.成立宣城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强 副组长:李敬义 成员:市局办公室、业务科技科、市气象台、农试站(农网中心)、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市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预警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为市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负责全市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组织全市实施人工增雨(雪)、消雾、防雹、防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的问题; 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 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 气象灾害信息收集汇总 市、县两级气象台站应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预警,及时提供预警、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 市气象台将全市气象灾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具体内容为: (1)全市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2)全市灾害性天气实况,包括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情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朗霞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朗霞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小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平安朗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余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小危害,建设“平安朗霞”的原则;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信息共享,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5)坚持依法规范,权责一致,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原则。 2、等级标准 气象灾害按照影响区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2.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集镇和1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全街道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其他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街道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2.2重大气象灾害(Ⅱ级)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大风和台风等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等气象灾害; 2.3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万元以

2020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1- 1.1编制目的-1- 1.2编制依据-1- 1.3适用范围-1- 1.4工作原则-2- 2组织体系-2-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2- 2.2县指挥部办公室-6- 2.3专家组-7- 3预防和应急准备-7- 3.1应急宣传和培训-7- 3.2基层应急队伍建设-8- 3.3应急预案演练-8- 4监测预警-8- 4.1灾害监测-8- 4.2信息共享-9- 4.3灾害预警-9- 4.3.1预警等级-9- 4.3.2预警信息发布-10-

4.3.3预警信息传播-10- 4.3.4应急联动机制-11- 5应急响应-11- 5.1响应启动-11- 5.2响应措施-12- 5.3响应终止-13- 5.4未达响应级别事件的应对-13-5.5应对工作评估-14- 6总结表彰-15- 6.1工作总结-15- 6.2表彰奖励-15- 6.3责任追究-15- 7预案管理-16- 8附则-16- 8.1气象灾害预警标准-16- 8.1.1台风-16- 8.1.2暴雨-17- 8.1.3暴雪-18- 8.1.4低温、冰冻-18- 8.1.5干旱-19- 8.1.6霾-20- 8.1.7寒潮-20- 8.1.8高温-21-

8.1.9大风-21- 8.1.10多种灾害预警-22- 8.2名词术语-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岳西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重污染天气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XX镇XX学校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我镇各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在市县教育局及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校对各年级及各职能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我镇各校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XX镇XX学校设立应急突发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各校的防汛防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组组长:胡柳香,会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组长:张鹿天,负责学校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中心镇2018年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中心镇2018 年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镇气象灾害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丽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江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华坪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干旱、雷电、大风、低温、高温、霜冻、冰冻、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结冰等其它次生、衍生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门应急预案的规定。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2、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与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坚持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

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更加规范有序。 4、强化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气象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分级管理。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一)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镇人民政府成立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马庆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李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治平镇党委副书记 李其兴镇武装部长 成员:王顺军镇人大主席 邓成康镇政法书记 李桂梅镇纪委书记 王开锋镇宣传委员 李永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何跃琼镇组织委员 罗丰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中心派出所所长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

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响应标准 (一) 台风: 1. Ⅳ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影响; 2. Ⅲ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强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强热带风暴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较大影响; 3. Ⅱ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台风、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台风、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重大影响; 4. Ⅰ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警报,预计未来将有超强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或者超强台风已经对我国沿海海面及陆地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二)暴雨: 1. Ⅳ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者上

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 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2. Ⅲ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以上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橙色警报标准或未 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部分地区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暴雨可能或已经引发城乡渍涝,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 2个及以上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1个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3. Ⅱ级响应。当中央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警报,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警报区内的大部地区仍将达到暴雨红色警报标准;或者上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3监测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准备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4应急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响应启动 4.3 分部门响应 4.4 分灾种响应 4.5 现场处置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7 信息公布 4.8 应急终止或解除 5恢复与重建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5.2 调查评估

5.3 征用补偿 5.4 灾害保险 6应急保障 7预案管理 8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2 名词术语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国家应急指挥机制 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国务院决定启动相应的国家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台风、暴雨、干旱引发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台风暴潮、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寒潮,严重影响交通、电力、能源等正常运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严重影响通信、重要工业品保障、农牧业生产、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由国家减灾委组织实施。 2.2 地方应急指挥机制

霍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霍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霍邱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3) 编制依据 (3) 适用范围 (3) 工作原则 (3)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 指挥机构 (4) 日常工作机构 (4) 专家组 (5) 3 监测预警 (6) 监测预报 (6) 预警信息发布 (6) 预警准备 (7) 4 应急处置 (7) 信息报告 (7) 响应启动 (7) 分部门响应 (7) 分灾种响应 (8) 现场处置 (13) 信息公布 (13) 应急终止或解除 (13) 5 后期处置 (13) 恢复与重建 (13)

调查评估 (13) 6 应急保障 (14) 通信保障 (14) 物资保障 (14) 交通运输保障 (14) 7 附则 (14)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4) 名词术语 (16)

1 总则 编制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县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提高全社会防范气象灾害的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培训资料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 预案》

**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警报,保证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重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

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 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做到分工合理,执行顺畅,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领导组。 组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 县政府协调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县水利局局长 县农业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DHHG-YA-2017 应急预案版本号:2017-1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东莞市东晖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颁布实施日期:2016年12月31日 目录 1.1目的............................................... 1.2依据............................................... 1.3适用范围........................................... 1.4气象灾害定义....................................... 1.5工作原则........................................... 2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2应急响应程序....................................... 5.3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应急队伍保障.......................................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8.2演练............................................... 9奖惩.................................................. 10附则................................................. 10.1预案修订和更新.................................... 10.2应急预案备案...................................... 10.3应急预案实施......................................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暴雨、台风、暴雪、干旱、寒潮、霜冻、冰冻、低温、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雾霾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各乡镇、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程度,对气象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机制发生跨乡镇行政区域或大范围气象灾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的县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由县气象局负责实施,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及时预报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台风、暴雨引发江河洪水、渍涝等洪涝灾害及由于持续少雨导致的干旱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暴雪、冰冻、低温灾害,由县防灾减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寒潮、霜冻、高温、大风、雷电、冰雹、大雾、雾霾等灾害,以及因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或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置。 ——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对上述各种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时,要先期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四川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巴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部门、各乡(镇)的信息沟通,做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到资源共享, 范有序、运转协调。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干旱、低温、高温、大风、冰雹、雷电、寒潮、冰冻、大雾、霾、暴雪等。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道路交通等其它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设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大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较大危害时,由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市农业局应对气象灾害应急子预案 一、目的 为将因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子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相关职责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做到有备无患。 四、职责分工 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能,成立**市农业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畜牧科、兽医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财务科、法规科、市水产局、市渔政支队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I级响应启动 当市政府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I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时,我局立即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农业局子预案I级应急程序。 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害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农业局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农业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及时将农业受灾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及有关部门。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气象预报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等采取防护措施,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必要时请求运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二)II级响应启动 当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的命令时,我局立即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市农业局子预案II级应急程序。 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害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农业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各成员参加。及时将农业受灾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及有关部门。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气象预报信息,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样本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黑城子煤矿筹备处编制 6月 目录

1 总则. .............................................. 1.1 目的 ...................... 1.2 依据 ...................... 1.3 适用范围 .................... 1.4 气象灾害定义 .................. 1.5 工作原则 ....................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 4 预防与预警. ...................................... 4.1 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 4.2 预警行动 .................... 4.3 信息报告 .................... 5 应急响应. .......................................... 5.1 响应分级 .................... 5.2 应急响应程序 .................. 5.3 应急结束 .................... 6 后期处理. .......................................... 7 保障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乡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xxxxx 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按影响种类、区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重大气象灾害(ⅱ级)、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和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四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1.4.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产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或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2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高温、冰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较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3较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大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4一般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低温、大雾、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

XX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XX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XX乡镇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总结 XXX镇是暴雨(雪)、洪涝、雷暴、大风、干旱、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气象灾害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我镇综合气象监测工作,针对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逐步完善暴雨(雪)、雷暴、台风、大风、冰雹、干旱、洪涝、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的综合观测,提高应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能力。

积极配合水利、国土、交通等行业进行的气象资料共享机制建设,并时刻保持和区气象局的联系,做好各种气象灾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分析总结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接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和专业信息网站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拓展气象灾害信息发布渠道,增加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内容和播报频次,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信息。完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和预警设施建设,加强对农业、公路、地质灾害点等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一步畅通乡村、学校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三、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大力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各村委会、单位要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结合本辖区自然灾害特点,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加强防灾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防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雷电、暴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水利站要及时疏通河道,抓紧水库、堤防等重要险段的除险加固,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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