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工作基础知识

志愿服务工作基础知识
志愿服务工作基础知识

志愿服务工作基础知识

一、志愿服务工作基础知识

1、什么是志愿者?

志愿者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人。

志愿者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改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在台湾,志愿者称为“志工”。在西方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志愿者是职业之外的“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法律驱使的人们的努力”,其目的在于改进社会,提供福利。

2、如何才能成为志愿者?

由本人向所在地的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或在所在地志愿者组织设立的志愿服务站申请、登记,并填写必要的表格,写明自己的姓名、年龄、特长、职业及可参加活动的内容、时间等基本情况。志愿者组织在确认申请人具备志愿者的条件后,要提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本人。

二、注册志愿者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注册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2、志愿精神是什么?

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3、志愿者标识是什么?

注册志愿者标识(通称“心手标”)的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又是英文“Volunteer”的第一个字母“V”,红色,图案中央是手的造型,也是鸽子的造型,白色。标志寓意为中国志愿者向社会上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奉献一片爱心,伸出友爱之手,表达“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和“团结互助、共创和谐”的主题。

4、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和国际志愿者日分别是哪天?

每年3月5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

5、注册成为志愿者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

6、志愿者注册机构有哪些?

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以及大中专院校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为志愿者注册机构。

7、志愿者注册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直接到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或通过网络、通讯等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参考式样见附件2)。

(2)注册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注册机构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注册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为注册志愿者编制本地管理服务号码。

8、志愿者的权利有哪些?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9、志愿者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根据个人意愿至少选择参加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5)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志愿服务的基础知识

1、志愿服务是什么?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而提供的服务。志愿服务泛指利用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技能、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善心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2、志愿者都开展哪些志愿服务活动?

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广泛开展帮助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无偿献血、应急抢险,义演、义诊,支教、科普,普法、民事调解、法律援助,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清除污染、保护环境等志愿服务活动。

3、志愿服务工作的五个特性:

自愿性、无偿性、业余性、公益性、组织性。

4、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域主要有哪些?

任何一项有利于改善社会的公益服务,都属于志愿工作的范畴,主要领域包括: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等。

5、志愿服务工作的特征是什么?

(1)自愿。即主观自觉选择,没有强制性。

(2)不图物质报酬。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但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

(3)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困难群体除外),一般不能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

(4)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智力、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出于自愿的献血、捐献骨髓、捐款捐物的人,也是志愿者。

(5)非本职职责范围内。比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如果他正在值班、正在岗位上,为用户提供了优质的修理水管服务,那是本职工作,不是志愿服务;如果他不在值班、不在岗位上,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地为他人提供了修理水管的服务,那他就是志愿者了。

6、现在常见的志愿服务有哪些?

常见的服务主要内容是帮困助残、助学助弱、支教支教、科技推广、义务献血,环境保护,心理咨询、法律维权等。

7、我市都开展了哪些志愿服务活动?

(1)创文宣传志愿服务,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

(2)“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帮助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医疗保健、文体健身、

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

(3)帮助社区举办道德讲堂,开展评选“身边好人”活动。

(4)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教育,举办文体活动。

(5)在社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和劝导,开展“爱心修车”、“爱心义诊”、“爱心易物”等活动。

8、志愿者如何开展志愿服务?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服务岗位,志愿者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也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提倡具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注册志愿者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指导下结成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服务。

9、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应通过与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对象签定服务协议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注册后,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参与相关志愿服务。

10、什么是志愿服务基地?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定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11、怎么样推进志愿服务平台的建设?

鼓励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依托网络新媒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实体型、网络型、复合型平台。同时应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四、志愿服务日常管理的基础知识

1、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如何认定?

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注册机构及其下属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2、参加志愿服务的有什么好处?

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3、注册志愿者的统一标识是什么?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4、志愿者誓词是什么?

注册机构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5、注册志愿者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注册机构及其下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志愿服务的奖励和表彰

1、评价志愿者的星级认证制度是什么?

星级认证制度由省级团委、志愿者协会组织实施。注册机构负责具体认证工作,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可由相关注册机构在其注册证上进行标注,并佩戴相应标志。

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2、志愿服务的评选表彰和奖章授予制度是什么?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主要依据注册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业绩,根据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志愿者荣誉称号和相应服务奖章。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定期组织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六、公益与慈善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公益?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是公众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

2、什么是公益活动?

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向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3、什么是慈善?

慈善是对人关怀,侧重指对人关怀而富有同情心。

4、什么是慈善机构?

慈善机构是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由捐赠人提供财产并由它自己的职员进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务于对社会有益的目的。

5、公益和慈善的区别与联系?

公益事业的特点主要有:①外在性。属于公益事业的部门和企业及其活动一般处在直接生产过程、个别经营活动和居民的日常生活之外,独立存在、并行运转,并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②社会性。大部分公益事业主要依靠社会投资和建设,资金依靠国家财政解决,投资主要表现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③共享性。公益事业的服务是为许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④无形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无形的服务,而不是有形的物质产品。⑤福利性。公益事业所提供的产品

带有很大成分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性质。

慈善事业: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其活动对象、范围、标准和项目,由施善者确定。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类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社会福利院、国际SOS儿童村、各种志愿者服务队等。

公益事业受益面广,“公益”是一个大的概念,泛指为社会大众谋利益的所有活动,其中也函盖了“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受益面小,只限于特定群体的人。而广义的“慈善”概念中既包括对受助对象的物质、经济帮助,也包括义工的义务劳动。

七、志愿工作的误区

误区一:志愿工作是轰轰烈烈的。

志愿工作的伟大来自于她的平凡、平实。许多志愿者十年如一日地照顾孩子、老人和残疾人等,这些志愿者工作都是平凡的、默默无闻的,所以真正轰轰烈烈的是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成为真正的志愿者就要甘于平淡。

误区二:志愿工作是无偿的,所以可以不负责任。

1、志愿工作每个人都职责分明、岗位明确。若有人擅自迟到或缺席,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2、正因为志愿工作是无偿的,才更能体现奉献精神,所以,更需要有高度责任感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对志愿者的奖励的惩罚只能是精神上的,不能像一般的工作单位那样通过物质奖惩的

方式来激励或惩罚员工。所以只有具备高度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志愿者。

误区三:只要有爱心就得了。

志愿工作仅有爱心是不够的,还要有从事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沟通技巧,掌握相关的心理知识等。所以志愿者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对志愿者的要求。

误区四:志愿者只听指挥,不用动脑筋。

有些志愿者参加活动时认为领队安排我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听指挥就可以了,是不用动脑筋的。这是不够的,志愿者出除了听从指挥外,更需要通过思考,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出色。志愿者只有勤动脑筋、善于思考,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志愿服务,更好地为他人服务。

误区五:志愿服务是施舍。

志愿服务并不是单方面的付出,更不是施舍。志愿者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提升自我。志愿者与受助者之间应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施舍,更不能高高在上,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受助者,应充分尊重、理解受助者的意愿,这样才符合志愿精神。

误区六:做志愿者只是帮助他人。

这是片面的观点。实际上,志愿者得到的是更多更好的精神上的回报。学会关怀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帮助别人得到的不仅是精神上的满足,也更能提升自身的品格;从中学到许多知识、广交有爱心的

朋友,使自己活得更有意义,这些都是无形的回报,是金钱无法换来的,更不是物质可以衡量的。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 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 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 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 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 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1)

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在社区党总支的指 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培育社会责任感 和社区和谐文化。 二、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社区工作。围绕社区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 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 等活动。 2、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 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 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 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 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

务。 3、服务社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 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社区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社区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 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 2、为困难家庭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 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 化社区环境。 4、进行信访工作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四、活动要求 1、热情接待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做到有接等,有记 录、有反馈。 2、坚持无偿服务,积极为居民排忧解难。 3、加强廉政建设,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公道正派, 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志愿者服务内容

******办事处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

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条例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JNFC/ZY-14-03 版本号:4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 年月日发布实施

1、目的 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增强志愿服务队的纪律,规范志愿者活动,促进志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志愿服务队的队伍建设、组织纪律、工作要求、活动组织及实施。 3、职责 团支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4、相关文件 无 5、规定 5.1 队员申请及注册 5.1.1申请条件 5.1.1.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1.1.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素质。 5.1.1.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1.1.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5.1.2注册流程 5.1.2.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5.1.2.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5.1.2.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5.1.2.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5.2 队员权利及义务 5.2.1基本权利 5.2.1.1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5.2.1.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支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5.2.1.3 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5.2.1.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2.1.5 退出志愿服务队。 5.2.1.6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队赋予的其它权利。 5.2.2履行义务 5.2.2.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管理规定。 5.2.2.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5.2.2.3 参加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5.2.2.4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2.2.5 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2.2.6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5.2.2.7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5.3 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5.3.1组织纪律 5.3.1.1 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5.3.1.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5.3.2工作要求 5.3.2.1 认真听取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5.3.2.2 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5.3.2.3 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 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5.3.2.4 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5.3.2.5 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一)招募原则: 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有素质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或团体,使其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能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志愿者服务。A级景区志愿服务站的志愿服务队伍主要由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文明单位志愿者、民间志愿者及管理单位自愿者等组成。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的个人。 2、具有志愿精神,有强烈的服务意愿。 3、能认同志愿者的使命及目标,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富有责任感。 6、愿意与他人合作。 7、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时间。 8、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9、有参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与能力。 10、有意关爱和帮助孤残儿童、残障人士和“三无”老人。(三)招募程序 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登记填写志愿服务登记表。经登记填表后由登记单位发给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即为志愿者。

(一)新志愿者培训 1、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经过最基础的培训。 2、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 ①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②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 ④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二)项目专业培训 1、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3、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三)志愿者全员培训 1、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精)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四)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志愿者工作制度

志愿者工作制度 一、志愿者日常工作制度 (一)及时、认真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掌握志愿者活动发展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在青岛志愿服务网站上的发布。 (二)科学总结志愿者工作经验,探索志愿者工作规律,加强志愿者工作机制建设,努力做好志愿者研究工作。 (三)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志愿者工作,妥善处理志愿者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努力营造志愿者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做好志愿者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充实志愿者工作档案。 二、志愿者工作项目管理制度 (一)一助一结对及朝霞重晚晴志愿服务活动 1、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真正掌握社区群众的生活需求,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为重点工作对象,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志愿者以互助、自助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服务活动。 2、抓住助残日、老人节、志愿者服务日等有利时机,精心设计活动主题,科学组织开展一系列在全市有影响的、群众广泛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掀起志愿服务的高潮。 3、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总结工作,并对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活动实效。

(二)周日志愿行动 1、年初召开由承办单位参加的周日志愿行动协调会,总结上一年工作,酝酿、讨论下一年工作,确定工作计划。 2、具体工作中,承办单位要提前半月将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报市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协会通过后及时通报新闻单位。 3、各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志愿者协会将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 4、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整理活动档案,以备检查。 (三)志愿者服务重大节会 1、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节会信息。 2、根据具体节会需求,本着量力而行、双向受益的原则,制定志愿服务计划,纳入节会整体规划。 3、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相结合的方式,成立专门的志愿者队伍,对之进行系统的培训后,正式上岗服务。 4、认真做好服务期间的宣传和总结工作。 (四)扶贫接力计划 1、6月下旬协调新闻单位发布招募启事,明确要求和政策,同时根据受援地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专业人员的选拔工作。 2、7月下旬确定人选,并对之进行培训。 3、8月下旬召开欢送会,组织志愿者赴受援地开展扶贫服务。 4、志愿者协会在平时做好志愿者工作、生活的管理工作。 (五)其他社会公益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时间: 20XX-05-07 栏目: 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社区志愿服务情况

一、社区志愿服务概念的提出 20XX年胡锦涛同志视察杭州下城区社区时指出“社区重在建设两支队伍,即一支社区者队伍,一支社区志愿者队伍”。20XX年10月27日国家民政部等1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 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的意见》,指出要以满足居 民需求、为居民提供服务为宗旨,以弘扬志愿精神、提高居民素质为目标,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区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把社会上、社区里有爱心的单位和人员动员起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让一切爱心充分展示,让一切善举竞相推出,以造福于社区,造福于群众,切实为建设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按照区委确定的推进城乡统筹,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重大战略部署,团区委认为在这一伟大实践中,我区广大青年大有可为。今年3月初,团区委对我区10个镇(街) 33个社区,就服务党政中心、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及建设我区志愿服务特色之路等问题进行了 为期半个月的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过去团区委利用重大节日,组织区内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的一些志愿服务活动,给各镇(街)党政及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普遍反映希望能将这些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做下去,一定能够取得

良好的社会反响。于是,我们开始着手思考探索我区特色化的志愿服务之路。 二、温江区志愿服务的现状简介 我区现有注册志愿者2.73万名,其中,高校学生注册志愿者2.44万名,公务员注册志愿者0.06万名,其他注册志愿者0.23万名。现拥有志愿服务组织7个,其中,区内各高校志愿者协会6个,温江区志愿者协会1个(设在团区委)。拥有爱心助教、老年康乐、助残、税法宣传、环保等志愿服务队84支,其中包含6支驻温高校志愿服务总队。共青团成都市温江区委和各驻温高校团委是这些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机构。 (一)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建设 以温江区志愿服务中心为龙头,以标准化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作为我区志愿服务网络建设的重点,以高校志愿服务队建设为重要组成部分,力争在20XX年7月前实现“温江区社区志愿服务中心1个——社区志愿服务站10个——社区志愿服务队若干支”网络。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是社区中以党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二、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社区为载体,通过各种组织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推动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党员志愿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居民群众解难”为准则,以志愿服务为动力,以创建“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四、凡在社区内居住的党员,均可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凡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党员,须填写《党员志愿者申请表》,表明自己参与社区服务的意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的意向、特长及工作需要,将其编入社区中的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伍。党员志愿者必须按时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并将活动进行登记。 六、党员志愿者应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培养和增强社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社区互助意识、社区服务意识。

七、党员志愿者服务主要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和楼院为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等。集中活动主要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 八、党员志愿者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 九、社区党组织要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鼓励、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十、社区党组织要每半年总结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了解居民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抓先进、树典型,不团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1)

(附件1) 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 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吸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第四条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学习制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word版本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接受有关教育, 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304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Community Volunteer Service St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城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 度 1

志愿服务队规章制度 【篇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 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 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二)、注册: ( 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 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 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 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 宣誓,领取“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 1 )、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 接受有关教育 , 培训;( 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 )、提出请求 ,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 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 5 )、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 1 )、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 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建方案doc资料

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 建方案

悦诚花园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方案

品控部 2015.05.07 悦诚花园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弘扬雷锋精神,传播志愿者服务理念,推动志愿者服务的深入开,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贡献。本着“服务社区,奉献社会”的宗旨展开活动,为他人服务,为学校分忧。同时扩大志愿者的服务范畴,高地物业与社区街道把志愿者们共同组建为一个团体,以便能够及时有效的服务他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一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富有实效,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有热心有爱心的复地业主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志愿者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在认识新形势下争做志愿者的重要意义,增强志愿者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们要通过组织复地业主志愿者服务队,把“服务社区,奉献社会”的宗旨有效传播,增进物业与业主们的互动,让这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走出小区,走向社会! 三、组建过程 1、前期板报宣传、文件下达班级,宣传服务队。 2、晚自习期间对各个班级进行宣传招新,安排时间在寝室楼下设立招新服务点进行招新。 3、后期由各负责人对志愿者进行选拔。 4、定期安排会议,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5、选拔拟定每次活动的服务队队长,对活动的进行作出及时的策划与总结。 6、活动必须通过规定程序申请、开展,须由系部团总支审批方可举办。 四、招新要求: 1、招新人员及对象:悦诚花园业主。

2、招新人员要求:不怕苦、不怕累;不埋怨、不抱怨;自由参加、积极参加,态度端正,服从指挥;业余时间充裕。 五、组织机构 队长: 副队长: 小队负责人: 六、服务队口号 奉献点滴爱,感恩整颗心 七、工作内容 (一)开展真爱走进校园活动 1、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和变废为宝活动,用自己的劳动来帮助困难学生。 2、开展“学校文明从我做起”活动 ,培养学生讲究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组织志愿者和学生们一起进行校容整治,清除白色垃圾,清理校园环境,打扫卫生死角等。 (二)开展真情挥洒社区活动 1、送知识到社区。在社区内设点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

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培训准则)

苏州联通学志愿服务准则 一、志愿者组织的内涵 联合国将志愿者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二、志愿者精神 奉献--“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比如1938年,白求恩大夫放弃优越的物质条件,不远万里从加拿大来到中国,为八路军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帮助创办了军区卫生学校,亲自编写各种教材并讲课。1939年秋,他在抢救伤员时因不幸感染病毒而牺牲。白求恩大夫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中国,这种国际主义精神也是奉献精神的重要体现。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1999年10月15日,无国界医生组织因“一直坚持使灾难受害者享有获得迅速而有效的专业援助的权利”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

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社区志愿者服务项目方案 一、社区绿色环保项目 (一)项目目标:增强环保意识,从日常生活得点滴小事做起。 (二)服务范围(对象):社区全体居民。 (三)项目内容: 1、社区清洁日活动:志愿者在固定时间(每月一次)采取广泛宣传与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公益劳动得方式,从点滴做起,清扫楼道、雨水口,擦拭楼道门窗、扶手、楼门、广告牌、宣传栏、报箱、信箱等。 2、铲除小广告活动:志愿者固定时间(如每月一次),清洗居民楼院得乱涂乱画,义务制止张贴小广告得行为。 3、小广告志愿督察:志愿者定期巡视社区内有无违法张贴小广告。 二、社区养犬自律项目 (一)项目目标:自觉遵守《西安市养犬管理规定》,倡导文明养犬得社会风尚。 (二)服务范围(对象):养犬得居民家庭。 (三)项目内容: 1、养犬宣传活动:在社区内宣传《万寿社区限制养犬管理规定》,做到人人知晓。

2、文明养犬劝导队:组织志愿劝导队,倡导养犬人自我管理,携带垃圾袋或小铲子等清洁工具方便粪便清理,督促违反章程或公约得养犬人自律。 三、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一)项目目标:倡导每个家庭成员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物得文明生活习惯。 (二)服务范围(对象):社区全体居民 (三)项目内容: 1、环保一封信:宣传引导居民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得生活理念,将“致广大居民一封信”得内容宣传到户、到人。 2、垃圾分类讲座:普及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知识,总结与推广居民日常生活中得好做法、好点子。 3、旧电池回收:由志愿者当面回收或设置回收箱搜集废旧电池,并做好分类处理工作。 4、过期药品回收:由志愿者当面回收或设置回收箱搜集过期药品。 四、社区生活援助项目 (一)项目目标:使需要帮助得居民,尤其就是老年人,享受不就是亲人胜似亲人般得温情服务。 (二)服务范围(对象):社区空巢、独居并且行动不便等老年群体(年龄在60岁及以上)。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精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 度精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局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四)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精编版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 制度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第一条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 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 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四)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五) (六)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七)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 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 (三)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四)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 (六)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七)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 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 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免费体检、家电维修等便民、助民活动。 (四)组织开展以人社系统贫困居民为主要对象,以因病、因灾致贫居民为重点对象,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帮助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脱贫解困服务。 (五)组织开展以孤寡老人、残疾困难居民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敬老爱老助老、心理健康辅导、经济困难资助、生活照顾、推荐就业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服务。 (六)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组织志愿者帮助辅导学业、经予家庭温暖;突出关注困难学子,开展爱心助学,结对助学活动。 (七)组织开展以下岗失业、待业、有意创业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举办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开发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再就业、指导创业、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创业)服务。 (八)组织开展以普及科技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劳动技能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素质,争做社区义务科普员、辅导员。(九)组织志愿者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争做义务的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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