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造认证所需的文件参考

浙江制造认证所需的文件参考
浙江制造认证所需的文件参考

浙江制造认证所需的文件记录

(参考件)

一、浙江制造评价规范通用要求及管理要求所需的文件记录

1、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

2、卓越绩效自评报告或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

3、ISO9001质量体系文件

4、行业有要求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产品技术规范

6、技术创新战略及实施计划

7、研发投入

8、省级以上技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要求

9、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

10、合格供应商名单,其中50%以上来自浙江

11、质量诚信报告

12、社会责任报告

13、ISO14001及GB/T18001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14、管理体系的策划方案

15、内部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16、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

17、战略和战略目标、关键绩效指标

18、浙江制造的认证范围

19、文件管理规定

20、记录管理制度

21、内外部沟通方式和渠道

22、组织机构

23、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4、管理者代表及其职责和权限

25、战略制定过程及其结果

26、战略部署过程及其结果

27、绩效预测过程及其结果

28、公共责任策划过程及其结果

29、内部管理及外部交往道德规范

30、内外部质量承诺及其管理方案

31、质量诚信日常管理机制

32、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3、年度公益支持规划

3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5、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36、各岗位任职条件

37、各过程的关键岗位

38、员工培训计划

39、安全防护措施及员工满意测量结果

40、基础设施一览表

41、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42、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3、工装管理制度

44、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45、检验、试验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46、信息知识管理策划过程及其结果

47、技术创新管理策划过程及其结果

48、相关方管理策划过程及其结果

49、顾客与市场管理策划过程及其结果

50、品牌中长期规划及推广的措施

51、年度产品开发计划及其实施结果

52、采购管理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53、生产工艺设计评审、验证和确认结果

54、特殊过程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55、按作业指导书作业及其实施结果

56、5S管理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57、产品检验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58、按ISO14001体系标准实施的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59、按GB/T18001体系标准实施的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60、内审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61、顾客要求的感受信息监视测量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62、产品服务、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及其他指标测量结果

63、绩效分析和评价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64、管理评审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65、改进和创新策划及其实施结果

二、卓越绩效管理中所需的文件记录

66、战略管理办法

67、顾客关系管理制度

68、员工职业发展制度

69、信息和知识管理制度

70、供应商管理制度

三、优秀企业管理制定的文件记录

71、企业文化手册

72、合同管理办法

73、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

74、职工合理花建议实施办法

75、科技攻关命题承包管理办法

76、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办法

77、职工培训管理办法

78、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79、采购结算付款办法

80、精神文明单位考核办法

81、供方评价办法

82、沟通管理制度

83、风险管理办法

84、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85、定点定量订货及有关价格折扣优惠办法

86、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87、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88、职工行为规范

89、杜绝不良行为公约

90、营销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

91、关于开展送温暖工程的有关规定

92、公益支持规划

93、战略管理制度

94、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95、人力资源规划

96、技术改造计划

97、设备大、中修计划

98、有关企业战略联盟建立的相关事宜

99、800免费服务热线管理制度

100、产品异议管理办法

101、产品异议整改管理规定

102、协议管理办法

103、用户走访管理办法

104、工作说明书编制指导手册

105、岗位说明书编制指导手册

106、岗位价值度评估指导手册

107、关于选拔优秀科技人才和优秀操作能手的指导意见108、引进国外专家管理办法

109、内部顾客满意度评价实施办法

110、内部顾客满意度评价细则

111、关于实行动态区分考核的指导意见

112、关于实行岗薪工资制的指导意见

113、管理部门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114、职工办班教育计划制定的原则意见

115、培训班考核规定

116、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17、关于开展5S管理活动的通知

118、财务预算作业准则

119、资金预算作业准则

120、投资预算管理办法

121、存货财务管理制度

122、计算机及网络系统防病毒管理办法

123、选购测量设备、测量控制系统、测量软件系统管理办法124、信息化战略规划

125、知识管理办法

126、科技成果管理办法

127、专利管理办法

128、质量改进课题管理办法

129、管理创新成果管理办法

130、企业年鉴

131、质量年鉴

132、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办法133、战略合作伙伴管理办法

134、用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35、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管理程序

136、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137、市场调研管理办法

138、合同管理办法

139、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40、国内、国外异议处理管理办法

141、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

142、采购管理制度

143、原材料供方准入管理办法

144、招标比价管理制度

145、质量追究索赔管理制度

146、设备定修管理程序

147、市场链、价值链管理办法

148、设备综合评价细则

149、安全评价标准

150、安全评价报告书

浙江省建设厅检测资质备案申请表

附件4 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业务 备案表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年月日 浙江省建设厅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备案机构应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备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2)、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到本省承接检测业务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明确是以何种名称在本省从事检测活动(原件)。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在我省从事检测活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的检测项目不能少于本省相应资质要求的必备项目。 6)、进入我省从事检测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及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在我省从事检测活动范围相对应的主要仪器设备的台帐(包括名称、出厂编号、量程精度、检定日期等信息),检定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本省办公地点的租房合同及产权证明; 9)进入我省从事检测活动的组织机构的财务制度,明确在本省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务所在地。如未在本省开户,应提供机构本部对进入浙江省检测活动进行独立建帐的证明。 10)、进入我省从事检测活动的组织机构为保证检测质量而制定的有关管理文件 二、已获得在我省备案,备案时间到期需要继续备案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次备案的《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 2)、上年的《省外检测机构进入本省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 3)、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及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规范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 CZJM-201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规范 (第一版)

1.前言 为了加强对“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权威性和“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信誉,制定并执行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所有组织。 3.职责 认证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具体实施“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 4.认证证书内容与格式 4.1认证证书内容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认证合格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根据认证类别不同,“浙江制造”认证证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认证证书名称应明确产品认证领域(认证制度),如“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等字样。 (2)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的名称、地址; (3)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4)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5)认证标准; (6)认证模式;

(7)产品名称; (8)发证日期及证书有效期; (9)发证机构公章、“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公章及签发人。 4.2认证证书格式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一般有中、英文两种版式,一般提供中文证书,需要时可提供英文证书;当英文内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证书为准。 4.3证书变更 5.认证标志的图案与说明 “浙江制造”认证标志的基本图案由方形和品字的基本图形,“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中文简写为“浙江制造”、英文简写“ZHEJIANG MADE”组成。方形和品字象征着“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认证制度的公正性和“浙江制造”产品的质量保证。“浙江制造”表明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和授权使用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责任。 “浙江制造”认证标志基本图案如下: 6.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 (1)证书持有人在认证有效期内,可在产品广告、产品宣传材

浙江省招标工作流程.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流程示意图(资格后审)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要点简述 一、确定项目责任人 接受招标代理业务后,招标代理部负责人根据相关情况,推荐项目责任人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二、编制招标工作计划 项目责任人根据业主及公司工作安排编制《招标工作计划表》,报代理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的《招标工作计划表》送综合部备案存档。 三、编制招标文件

1、项目责任人熟悉图纸,统计工程数量后,招标部负责人为召集人,邀请相关人员及公司总工、分管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项目责任人介绍工程概况、建设规模以及工程投资额。就招标中原则性问题进行商定:招标资质、招标业绩、项目经理资质、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等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设置。 2、项目责任人根据业主及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或复核工程量清单,特别要注意以下问题: a 、施工招标文件,要认真编写专用技术规范,范本中没有的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必须在专用技术规范增加,增加内容包括:施工要求、质量验收标准、计量和支付等条款。同时要认真阅读图纸,对不进行计量和支付的附属工程和工作在计量条款中予以阐明。 b 、监理招标文件,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建安费进行推算监理费用,再根据监理服务期和人均月监理费确定监理总人数。 四、招标文件内审 1、招标文件送招标人之前必须进行内部审稿。项目责任人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后,招标文件送由公司总工审稿。 2、经公司总工审稿项目责任人修改后,送招标人审查。 3、项目责任人综合招标人审查意见,修改后由公司总工再审。 五、招标文件主管部门核审 1、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送交通运输厅专家及建管处、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监理招标文件送厅质监局、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 2、非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送主管交通运输局专家及建管处、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监理招标文件送主管质监站、交易中心、招标办审查。

DB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CS03.120.99 A0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T 944.1—201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Made-in-Zhejiang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014-10-27发布2014-11-27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T 944.1—2014 前言 DB33/T 944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管理要求。 本部分为DB33/T 944的第1部分。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建平、张利萍、王青、郦东、刘璇、朱明、吕晓思、陈前雪。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I

DB33/T 944.1—2014 II 引言 0.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制造”的定义和内涵,并从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四个方面阐明了“浙江制造”的特性,提出了追求“浙江制造”企业所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 0.2基本理念 本标准建立在以下基本理念基础上,企业应运用这些理念满足“浙江制造”要求: a)品质卓越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保证产品制造水平稳定,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b)自主创新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c)产业协同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对产业及浙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带动作用。 d)社会责任 “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应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 施细则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细则全文内容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xx〕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xx〕2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xx〕73号)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 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省的企业,可以向其工商注册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其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并核对申请材料中的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章(申请材料有关要求和清单详见附件1、2)。 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2.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首次申请或增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3.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 4.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5.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但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工程设计资质与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对照表见附件3。 其他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办理。 (二)许可权限 1.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所申请的资质。 2.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浙江省实施细则ZJM-001-3692-2020 窄边框用遮光胶粘带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 编号:ZJM-001-3692-2020窄边框用遮光胶粘带 2020-01-20发布2020-01-20实施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发布

目录 前言 (3) 0引言 (4) 1.认证范围 (4) 2.认证依据 (4)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4) 3.1单元划分原则 (4) 3.2认证模式 (5)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5) 4.1认证申请与受理 (5) 4.1.1所需资料 (5) 4.1.2受理 (5) 4.2产品检验 (6) 4.2.1抽样原则 (6) 4.2.2检验方案 (6) 4.2.3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7) 4.3初始工厂审查 (7) 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7) 4.3.1.1工厂综合能力审查 (7) 4.3.1.2产品一致性审查 (7) 4.3.2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7) 4.3.3审查结论 (8) 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8) 4.4.1评价与决定 (8) 4.4.2认证时限 (8) 4.5获证后监督 (8) 4.5.1监督时间、频次 (8) 4.5.2监督内容 (9) 4.5.3监督评价 (9) 4.6证书到期再认证 (10) 5.认证证书和标志 (10)

5.1认证证书 (10) 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10) 5.1.2认证变更 (10) 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1) 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1) 5.2认证标志 (11) 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1) 6.认证收费 (12) 附录1产品描述 (13) 附录2自我声明 (14)

前言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中介资质申报流程

企业申报中介资质流程 一、监理资质 1.乙级(核准、延续) 浙江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中录入企业信息和人员 并审核通过(杭州市企业在杭州信用中录入)。录入完成后在浙江政务网中申报,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到主管部门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结20个工作日,办结以后2个工作日后可联系受理部门打印证书。 2.甲级、综合(核准) 浙江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中录入企业信息和人员 并审核通过(杭州市企业在杭州信用中录入)。在建设工程资质申报软件中填报,填报好以后生成ZBB格式文档(注意后缀名为ZBB,该软件还能生成一个ZZB的文档是不对的),然后再到浙江政务网监理企业资质(综合、甲级)初审事项中申报,申报时不需再上传附件材料,只需要把ZBB文档上传到附件材料即可。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到主管部门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结20个工作日,办结后由浙江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相应主管部门或企业后,确定上报纸质申报材料时间。 3.甲级、综合(延续) 浙江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中录入企业信息和人员 并审核通过(杭州市企业在杭州信用中录入)。然后再到浙

江政务网监理企业资质(综合、甲级)初审中申报。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到主管部门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结20个工作日,办结后由浙江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相应主管部门或企业后,确定上报纸质申报材料时间。 二、招标代理资质 1.乙级(核准、延续) 浙江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中录入企业信息、人员及业绩信息并审核通过(杭州市企业在杭州信用中录入)。录入完成后在浙江政务网中申报,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到主管部门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结20个工作日,办结以后2个工作日后可联系受理部门打印证书。 2.甲级(核准) 浙江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中录入企业信息、人员及业绩信息并审核通过(杭州市企业在杭州信用中录入)。在建设工程资质申报软件中填报,填报好以后生成ZBB格式文档(注意后缀名为ZBB,该软件还能生成一个ZZB的文档是不对的),然后再到浙江政务网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甲级)初审事项中申报,申报时不需再上传附件材料,只需要把ZBB 文档上传到附件材料即可,同时将业绩核查表上传至附件材料中。完成网上申报5个工作日到主管部门受理。受理后承诺办结20个工作日,办结后由浙江省建设厅政务中心工

2017浙江事业单位材料写作技巧+万能模板

2017浙江事业单位材料写作技巧+万能模板 一、怎样正确认识事业单位考试作文材料 材料的内涵: 所有事业单位考试作文材料都是离不开四个基本要素:问题的具体表现、影响后果、原因、对策。纵观所有事业单位考试作文,所考察的这无非四个基本要素,一旦把我这四个基本要素,也就找到了做题的方向。阅读资料也就是对这四个要素的寻找、分析与归纳。所以阅读之前要有问题意识,要把乱七八糟的东西看成一个整体。阅读之前要记住: 1、材料反映的主题是什么 2、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3、问题产生了什么后果 4、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5、问题的对策是什么 事业单位考试作文材料的组合特点: 材料的信息量越来越大,信息也越来越庞杂,其实所有的事业单位考试作文次啊聊都是三大板块组成的: 1、新闻媒体的报道、调查统计或研究报告显示。其作用:可找出问题的缺陷与不足、影响与后果。 2、材料中各色人物、相关人士(学者专家、政府官员及相关当事人)发表的言论。其作用:可用来作为对策与原因。 3、政府部门颁发的法规,采取的措施做法,国外政府相关方面的经验。其作用:可用来作为对策。 如何阅读材料: 强调:阅读之前一定要有“问题意识”,要把大队乱七八糟的材料看成一个整体。脑袋里要装有问题,这些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怎样?不通材料之间有什么关系? 一定要对段落编号,勾画关键词或关键句。 关于什么是关键词或关键句问题,有几个技巧: 1、首尾句原则:一般说来,写文章总是要讲究起承转合。60%左右的材料都是能从首句或者尾句中找到段落大意或中心思想。这个原则在事业单位写作中也需要注意。 2、关联词原则:这一条在言语理解中也非常好。比如,转折连词出现的地方,强调的一定是后面的内容,后面的内容一定是应该选的答案。在比如因果关系中,强带哦的原因的情况比较多见。 因为……所以……,虽然……但是……,不但……而且……,然而、同时、于是、其实、还…… 3、常见词原则:在事业单位考试作文材料中,往往涉及事件或问题的表现、原因或解决措施等问题。因此,与此相关的常见词也是经常出现。只要我们认真反思和分析历年的真题,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词出现的地方就是关键的地方。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些词保持足够的敏感性。我们既要有政治的敏锐性,也要有材料的敏锐性。 根源、危害、教育、体制、领导、法律法规、监督、落实、经验教训等等。 经调查、资料显示、反映、看出、告诉、据某某讲、初步推断、分析、强调、指出、认为等等。 二、事业单位考试作文题目答题小技巧: 小题部分讲究“四个性”——层次性、简练性、全面性、独特性。具体来说:(一)层次性:是说回答小题要使得咱的答案分出层次,条理清晰,让考官一眼就看明白,这是一种至为关键的意识,因为考官每天的阅卷量很大,阅卷一直处于一种疲惫状态,如果答案分不出层次、甚至很乱、让考官长时间看不透答案所表达的意思,考官内心会很烦躁,把考官弄烦躁了等于把自己弄死,因此一定要吧答案写得层次分明,这也是层次性如此重要的原因!举例子来说说怎么写出层次性,比方说让分析某某问题的原因,我们不能简单的就开始写一、二、三,而是要思考一下,这些具体的原因能否被再次归类,是否可以被分成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否可分成表面原因、深层原因、根本原因,是否可以被分成人员配备上、硬件条件上、制度设计上的原因,进行了划分之后,我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温政办[2015]74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3 【实施日期】2015.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15〕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是推进我省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迈进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业链中低端迈向中高端的发展目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形成一批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先进、享有盛誉、带动力大、竞

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能够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 --以“五一〇”产业为重点,积极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围绕现代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产业,以推进智能化、自动化、成台套化为主攻方向,挖掘中小企业“单打冠军”创建“浙江制造”品牌;围绕激光与光电、临港石化、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浙江制造”品牌。 --全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1000亿元,自主品牌出口比重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全市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浙江制造”品牌企业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标技委、龙头企业、市标准化研究院的协同作用,在研发、设计、制造、市场、品牌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中,努力研制产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鼓励“浙江制造”品牌企业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国际互认。到2020年,在电气、鞋业、服装、汽车零部件、泵阀、新材料等产业形成一系列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工作程序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保证其规范、有序运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程序。 2.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全过程,即申请、受理、技术评审、审批发证和获证后的变更、扩项及复评审。 3.工作职责 3.1省局负责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2各市局负责属地范围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含首次申请、复评审、扩项、变更)的受理、审核、组织技术评审、审批发证。 3.3评审组负责申请材料审查、评审计划制定、现场技术评审、整改验证和评审材料上报工作,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5.申请 申请人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615923582.html,/)向所属市质监局填写上报以下申请材料: 5.1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5.1.1检验检测机构概况; 5.1.2申请的类型及证书状况; 5.1.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领域; 5.1.4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情况; 5.1.5分支机构、多场所实验室(适用时); 5.2申请书(word版本,涉及签字盖章的页用扫描插页); 5.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5.4法人资格证明; 5.4.1独立法人机构; 5.4.1.1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4.1.2企业及其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4.2非独立法人机构; 5.4.2.1所属法人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同5.4.1); 5.4.2.2法人授权文件; 5.4.2.3所属法人单位批准设置该机构的批文; 5.4.2.4所属法人单位任命该机构最高管理者的文件; 5.5新增审查认可项目批准文件(需要时);

浙江省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办法

浙江省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广告服务水平,增强广告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广告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CNAAⅡ”、“CNAA Ⅲ”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细则》和《浙江省广告协会章程》,结合浙江广告市场发展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浙江省内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的省广告协会会员企业,申请广告企业资质等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浙江省广告协会负责全省广告企业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各市广告协会配合实施。浙江省广告协会成立广告企业资质认定委员会,负责认定工作,其工作职责是:负责对申报中国一级广告企业资质初审,负责中国二级、中国三级广告企业的审定和浙江省一级、二级广告企业资质的认定工作。各市广告协会负责对中国广告企业资质等级认定的推荐和浙江省一二级广告企业资质初审工作并负责浙江省三级广告企业的资质审定工作。 第二章企业资质分类 第四条对申请资质等级的企业按实际经营内容与核心竞争力的情况分为以下四类: 一、综合服务类 指以品牌服务为核心,为广告主提供广告传播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企业(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广告资源销售除外)。服务内容包括市场调查、品牌传播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公关活动、媒体策划与媒体广告资源购买、广告效果评估等。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为提供整合营销策划与全方位广告传播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二、媒体服务类 指为媒体提供广告资源销售(包括自有媒体或代理媒体广告资源),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型广告企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为,为媒体提供代理、销售、品牌运营以及为广告主提供媒体策划、媒体广告资源购买等专项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及其规模化、网络化、跨地域性的媒体资源与经营能力。 三、设计制作类 指以广告设计、制作为主要业务内容的专项服务型广告企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为专业化的设计、制作水平。 四、数字营销类 指基于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交互式媒体进行品牌营销传播活动的专项服务型广告企业。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渠道实现营销传播的精准化、可量化和数据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为利用数字媒体的特性进行品牌传播活动的专业策划能力与执行水平。 第三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五条浙江省广告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浙江省一级广告企业;浙江省二级广告企业;浙江省三级广告企业。 一、浙江省一级广告企业标准 1.企业成立3年以上,采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近2年来资产净值有所增加。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广告专业设备净值8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广告年营业收入连续2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综合服务类)、3500万元(媒体服务类)、1500万元(设计制作类)、1500万元(数字营销类),并照章纳税。 5.企业主要经营者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广告经营业绩。注重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建设,培育企业核心竞

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年修改)

浙江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2010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有关规定,表彰在质量和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提高组织综合质量和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用户,推进质量振兴事业,特设立浙江省质量奖(以下简称省质量奖)。为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省质量奖评审工作,参照《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质量奖是我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显著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在质量领域的崇高荣誉。 第三条省质量奖评审遵循为组织服务的宗旨,坚持组织自愿申报和“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省质量奖评审标准对组织实事求是的评审。 第四条省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由浙江省质量协会(以下简称省质协)按照评审原则、评审标准和我省质量管理实际水平,适当考虑组织所属行业和规模,确定授奖名额。每年从获奖组织中择优推荐评选全国质量奖。省质量奖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按当年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重报重评。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五条省质量奖评审范围为工业、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及商业、贸易、旅游等行业的国有、股份、集体(乡镇)、民营和

中外合资及外资独资组织。 第六条目前质量奖奖项设置有: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今后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调整和增加奖项。非紧密性集团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第三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设立浙江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作为省质量奖的评审机构,由政府、行业主管质量工作的负责人和社会团体负责人及质量专家组成。负责研究、确定省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审定获奖组织名单。 第八条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省质协秘书处,其主要工作是:拟订、修改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培训、评聘评审人员;受理省质量奖的申报和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省质量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对通过省质量奖现场评审和用户评价的组织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报告工作、提出候选获奖组织名单;对获奖组织进行监督、帮促和管理;其它有关日常工作。 第四章评审人员 第九条省质量奖的评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接受过全面质量管理相关知识和省质量奖评审标准系统培训,掌握质量管理新知识和方法; 3、具有五年以上的质量管理、技术或专业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许可 (一)许可权限 1、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2、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3、由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许可: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二)申报程序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资质,经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上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2、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资质,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上报。 3、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的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核准;其中企业所在地在扩权县(市、区)的,其资质(不含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电力等资质)由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准,并报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结果、颁发资质证书。 4、上述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电力等资质核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送同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核,相关专业部门应在20日内将审核意见返回同级建设主管部门,逾期未返回审核意见的,视为同意。 5、所在地在本省行政区域,按《规定》应当在本省申请资质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其资质申请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申报资质的一般规定 1、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等级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等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法规类别】商标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14]11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12 【实施日期】2014.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 (浙政办发〔2014〕11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联动推进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深入实施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浙江是制造业大省,相当一批产业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但也要看到,当前我省制造业总体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存在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质量效益不够理想等问题,亟待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打造“浙

江制造”品牌是以标准和认证为抓手,通过高标准的运用实施来引领“浙江制造”的高品质发展,对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浙江产品进行“浙江制造”认证。通过持续和整体培育,努力形成集质量、技术、服务、信誉为一体,市场与社会公认的“浙江制造”区域综合品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质量效益提升和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不断提升“浙江制造”的整体品质形象和竞争能力,推动我省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品牌大省向品牌强省迈进。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要求,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等手段,着力构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和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到2017年,“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认证制度得到市场认可,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品牌培育成效显著,发展和保护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质量认证的国际互认取得成效,产业技术工人培养体系逐步完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率达到100%,年营业收入总额超过5000亿元;“浙江制造”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拥有自

辽宁省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辽宁省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东北振兴规划实施以来,辽宁省对外贸易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辽宁省在东北三省对外贸易中处于重要地位,其对外贸易额占东北三省贸易总额的七成。 辽宁省坚持依靠深化改革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是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特别是坚持科技兴贸, 依靠结构调整,夯实了外贸发展基础, 使得对外经贸发生了四大显著变化: 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 开放型经济有了良好的基础; 利用外资实现跨越式发展, 成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力量; 对外贸易取得历史性突破, 成为辽宁省经济发展的有力拉动因素; 走出去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 成为辽宁省开放型经济的新亮点。 辽宁省外贸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 以及辽宁省外经贸结构的转轨, 使得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受到一定的影响。 一、辽宁省对外贸易现状的贸易结构的变化及主要特点: 一般贸易进口增势缓慢, 加工贸易持续稳定增长。 ( 一) 贸易产品的依存种类变化 辽宁省出口贸易产品由初级产品转向工业制成品。 (二)贸易伙伴国别( 地区) 的变化 近三十年辽宁省对外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比较集中和稳定,其主要贸易伙伴是日本、韩国、美国、欧洲、亚洲,其中欧洲国家中德国的比重最大,而亚洲国家中新加坡的比重最大。 (三) 省内各地区贸易差距的变化 辽宁省贸易总额中各地区的所占比重变化不大,沈阳占10% ~ 20%,大连占60% ~ 70%,其它地区只占20% ~ 30%。近年来,以沈阳为中心的周边城市群的贸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其发展速度略快于省内的其他沿海城市。 二、辽宁省的贸易产品结构的特征分析:对外贸易产品结构由初级产品依存转向工业制成品依存。 1. 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

“浙江制造”:一个制造大省的自我突围转型

“浙江制造”:一个制造大省的自我突围转型 变,还是不变?曾经在浙江制造业引发激烈的观点交锋。有一种观点认为,草根经济的活力就在于“给点阳光就灿烂”;而另一种观点却看到了浙江制造业集群的扁平式身形,专业化程度低,国际竞争力缺乏,必须进行脱胎换骨式的改造和提升。 第二种观点在市场的演变中逐渐成为主流,一个关键词在政府的适时引导下出现:浙江制造——它是指能够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2014年底,浙江正式启动认证“浙江制造”,“浙江制造”这四个字不再想用就用,而是成了一个具有严格认证标准、达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的品牌标识。 目前,已经有包括方太厨具、雅戈尔集团、杭州汽轮机股份和浙江菲达环保公司等四家企业成为“浙江制造”的首批认证试点企业。通过这首批4家企业的高标准,来引领“浙江制造”的高品质发展,到2017年,浙江制造的品牌企业年收入总额要超过5000亿。 可以说,“浙江制造”的品牌标识认证,是浙江制造业的自我突围转型,也是“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试验田样本。 浙江排前十企业品牌价值之和

不足可口可乐公司的三分之一 浙江“草根”数量庞大:全省制造业企业达到25万家,如果算上制造业的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104万家,立全国塔尖——平均算下来,10余万平方公里的浙江地域内,企业密度高达10家/平方公里。类似的数字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让浙江人觉得骄傲。 胡海鹏不知道这个密度的意义所在。他是浙江台州一个小工厂的老板,厂里为某品牌电瓶车生产零件。他的经营净利润已经连续3年没有超过10万元,几次试图转让,却无人愿意接手。“加工一个零件能拿到5毛钱,4个工序,从半成品到成品平均需要30分钟,加工工价也是别人说了算。”他说附近有很多家像他这样的工厂,大部分境况和他一样。 胡海鹏们正处在最为低级的生产阶段——OEM(产品部件代加工)中。OEM,一度风行浙江大地:宁波90%的小家电、平湖95%的服装、慈溪90%的灯具、义乌80%的玩具都是OEM。它没有品牌,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力,生产行为本身的附加值十分廉价。 到底廉价到一个什么程度?我们可以选取浙江企业的 几个视角:从大企业水平看,2013年我省入围中国500强企业44家,不如江苏(48家)、山东(46家),这些企业的营业收入金额共计24263.81亿元(广东41家入围企业的营收约36940亿元);品牌价值上似乎更加不能多提:2013年,我省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

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增强行业信用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业行业的诚信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和几年来实践的情况,对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诚信企业的申报与年审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制定“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工作。 第三条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和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评审 第四条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的申报评审包括规范管理、经营管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劳资管理等五项基本内容。按“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分表进行评分。 总承包企业的达标综合分是95分,专业承包企业达标综合分是90分,其中基本指标分均不得低于85分。 第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评审: ㈠企业违规经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㈡企业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㈢企业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累计死亡人数在5人/百亿元产值

标准(含)以上; ㈣企业违背合同法,因欠薪、欠债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㈤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非个人行为)。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活动在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团体会员和直属会员中组织实施。 ㈠各建筑业企业的申报按隶属关系报送各市建筑业协会,在评选出市级建筑业诚信企业基础上向省建协报送。 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未成立协会的由专业厅局)和省建设投资集团所属企业的申报,由省有关专业工程协会和省建设投资集团评审后,向省建协报送。 ㈡省建协秘书处对各市建协、专业厅局、省建投报送的企业进行审核,经“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㈢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授牌发证。 第七条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评审的资料和数据必须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㈠申报企业按“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定标准填报《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表》和《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分计分表。(详见附件) ㈡三年来企业在诚信建设方面的总结(2000字以上)。 ㈢申报材料装订:⑴申报表(含承诺书和评定记分表);⑵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证书;⑶诚信建设工作总结;⑷营业执照副本;⑸资质证书;⑹安全许可证;⑺工商信用评估;⑻银行资信评估;⑼ISO系统证书;⑽市级诚信证书;⑾企业获奖证书及证明文件;⑿企业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信用管理的规章制度;⒀企业发展战略。以上材料扫描后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教案资料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 作程序

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工作程序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保证其规范、有序运行,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编制本工作程序。 2.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的全过程,即申请、受理、技术评审、审批发证和获证后的变更、扩项及复评审。 3.工作职责 3.1省局负责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2各市局负责属地范围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含首次申请、复评审、扩项、变更)的受理、审核、组织技术评审、审批发证。

5.申请 申请人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b615923582.html,/)向所属市质监局填写上报以下申请材料: 5.1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5.1.1检验检测机构概况; 5.1.2申请的类型及证书状况; 5.1.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领域; 5.1.4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情况; 5.1.5分支机构、多场所实验室(适用时); 5.2申请书(word版本,涉及签字盖章的页用扫描插页); 5.3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5.4法人资格证明; 5.4.1独立法人机构; 5.4.1.1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4.1.2企业及其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4.2非独立法人机构; 5.4.2.1所属法人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同5.4.1); 5.4.2.2法人授权文件; 5.4.2.3所属法人单位批准设置该机构的批文; 5.4.2.4所属法人单位任命该机构最高管理者的文件; 5.5新增审查认可项目批准文件(需要时);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规范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 志使用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 CZJM-201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规范 (第一版)

1.前言 为了加强对“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确保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正确使用,维护“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权威性和“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信誉,制定并执行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所有组织。 3.职责 认证机构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具体实施“浙江制造”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 4.认证证书内容与格式 认证证书内容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和许可认证合格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根据认证类别不同,“浙江制造”认证证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认证证书名称应明确产品认证领域(认证制度),如“浙江制造认证证书”等字样。 (2)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的名称、地址; (3)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4)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5)认证标准; (6)认证模式;

(7)产品名称; (8)发证日期及证书有效期; (9)发证机构公章、“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公章及签发人。 认证证书格式 “浙江制造”认证证书一般有中、英文两种版式,一般提供中文证书,需要时可提供英文证书;当英文内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证书为准。 证书变更 5.认证标志的图案与说明 “浙江制造”认证标志的基本图案由方形和品字的基本图形,“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中文简写为“浙江制造”、英文简写“ZHEJIANG MADE”组成。方形和品字象征着“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认证制度的公正性和“浙江制造”产品的质量保证。“浙江制造”表明认证标志的所有权和授权使用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责任。 “浙江制造”认证标志基本图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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