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力类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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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表目录职权类别

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统计表目录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33
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侵占、损毁、非法移动地质环境监测和保护设施及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35
采矿权人未按期如实报送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予治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以及监理活动中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业务,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已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不依法提交年度报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采矿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许可
25
划定矿区范围
其他职权

粮食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粮食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1.立案阶段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407号)第四十二条第 一款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 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消 粮食收购资格,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 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2.调查阶段责任:主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 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 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进行认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根据违法情况提出初步处罚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 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理由。 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 陈述申辩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10.违反罚缴分离制度规定自行收缴罚款
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
粮食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职权 类别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公示环节责任:公示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实施
主体、许可内容、受理机构、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资金、
1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行政 许可
粮食收购 资格许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407号)第九条 取得粮 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 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从 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 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 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 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 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资料。粮 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 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 公示。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民政厅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自治区政厅民行政权力责和任单序
号清职权类型权职称项名子项目权职据依责任项追事责形情担责式对方履行或不正确不履行行
职责政的政行机关及相工关作
员,人由上行政级机关或本人民政级、监察府机、任关免机
、政关
府制机构法等,据依错与过任责适应的原相则
,照按各自限,权以
下方式追列究其
任 1 责. 给予体具办人承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
评教、育取年消
度比先进评格、资扣行政暂执法证件离、培岗训、
调离工岗位作、取
消政执法资行以及
处格等分任责追;
究 2 给.
予审核人批和人诫勉
谈准、责话限期整令、改令作责出书
面检、责
令查开道歉公、取消
年度评先比资格进通、报批、责评令职反省
停者或令责辞
、职建议职以及免政处分行等
责任追究;
.3 予民给
部门政责限令整期
改通、批评、取消报比评进
资先格责等任究追;
4 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 . (中员共党)员予党纪给处分;构对成犯罪工作的人,员交移司法机,依关追究法刑责事任;他法律法规其规文章规件定的责任承担式。

方对履不行或正不确履行行政责的职政行机关相关工及作政
行许可建设墓审公批受责理任县、由区设的民市部政门依法申
对进行请受,理对理需要提办的材供料进行示。

公审查责任治自民区部政门行政法规葬殡管理例条
199( 7 国务年依对法请材料申和审意初院令225 见,号 212 年。

市商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市商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6、在备案中索贿受贿、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公布特许人名单。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力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擅自收取费用的;7.在初审转报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在初审转报中发生腐败行为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备案的;4.送达责任:制发相关文书并转报;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省商务厅的反馈信息;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权力1.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 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转报理由的;3.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受理或者超于规定职权作出转报的;5.擅自增设条件的;6、在合同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在登记中发生腐败行为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初审责任: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力其相应责任:1.对符合登记条件而不予受理的;2.对不予批准未依法说明理由的;3.应当公开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有关事项和申请所需材料而不公开的;(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材料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登记决定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自由进出口技术他。

纪委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纪委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职能部门权力清单
填表单位:纪委
序号
权力名称
1.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校党委、职能部门和教学院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聘用)程序、结果等工作进行监督;
5.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领导不力、落实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6.
对违反党风党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7.
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8.
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进行提醒和纠正,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八条。
河南科技学院纪委委员、
纪委、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全年
2.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八条。
河南科技学院纪委委员、
纪委、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全年
3.
对违反党风党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八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河南科技学院纪委
全年
7.
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章第八条。

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模板】

市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模板】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四十四、六十一
条。
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股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
4
行政许可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
《慈善法》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由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权利类型责任清单

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3318213
表2-3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类型
燃气经营许可
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
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
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
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5、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支干道、背街小巷等绿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公共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权属内公园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站点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他权力运行流程图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职权运行风险防控图
防控措施 办结
1、实行受理单制;
2、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制度,做到首问责任
和一次性告知; 3、内部监督检查、投 诉举报受理。

责任主体: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责任追究制度;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
制度;
3、严格执行一次性告 知制度;
1、严格执行现场调查
取证制度;
2、严格执行监督检查 制度;
3、执行回避制度,2人 以上参加现场调查. 责任主体:
××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研究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研究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

在组织中,管理者要负责制定计划、安排任务、监督表现和指导下属,这是一项艰巨而繁琐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管理组织,在企业管理中崛起了三种常见的工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

一、权力清单权力清单是一种管理工具,用于明确一个人在组织中所拥有和需要的权力。

权力分为三种:位置权力、专业权力和人际权力。

1. 位置权力:指担任某个职位所带来的权力。

在职位权力下,管理者可以合法地下达指令,监督和改变工作表现,并做出决策。

尤其是在管理者需要处理复杂问题时,获得能够支配人或资源的位置权力非常重要。

2. 专业权力:指具备特殊能力或专业知识所带来的权力。

例如,对于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员,他们具有专业技能,因此他们可以通过这种能力增强组织的资源,并转化成实际贡献。

3. 人际权力:指一个人在组织中的人际关系所带来的权力。

例如,一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社交能力,建立与他人的良好关系,从而成为一个值得信任的团队成员。

在组织中,人际权力可以使管理者更好地获取资源,控制和协调成员的能力。

权力清单是一种帮助管理者梳理自己权力的工具,也是为管理者建立影响力准备的工具。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是一种管理工具,用于明确某项工作的责任分配和管理。

一个成功的责任清单需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工作范围:确定工作职责范围,包括哪些工作需要完成、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多少资源等等。

2. 职责分工:明确不同人员对工作的分工,谁负责哪些具体工作。

3. 管理和监督:确定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监督和管理方式,以及保证工作按时和高质量完成的措施。

责任清单的使用可以为管理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方式来管理工作责任,并确保工作按照计划顺利执行,同时减少人员之间的冲突和误解。

三、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是一种管理工具,用于识别和管理组织中需要避免的风险和行为。

它帮助管理者保证组织在工作中不会受到过度的风险,但是同时需要谨慎地避免过度的干预。

南陵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南陵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南陵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南陵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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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南陵县教育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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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类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类别 责任主体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

1. 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控制区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受理其他权力 呼伦贝尔市公
路管
理局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相对人或单位的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进行文审,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的,组织现场审验,并制作现场堪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由管理局局务会决定是否上报。 3.决定责任:管理局局务会合议通过后,拟红头文件上报东管处或自治区公路局审批。 4.送达责任:按时上传下达该审批件的审批情况。 5.事后监管责任:获取自治区公路批复后,加强对该项目的事后监管,进行不定期检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三)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
上报 查,并做好监督检查的记录,确保该项目完工时符合各项标准。 6.法律法规规章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槽、隆起等损毁的;(四)违法扣留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
法扣留的车辆、工具的;(五)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行为的。公路管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
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分。

2. 电力、电讯等多类管线下穿、跨越公路受理上报 其他权力 呼伦贝尔市公
路管
理局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相对人或单位的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进行文审,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的,组织现场审验,并制作现场堪验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由管理局局务会决定是否上报。 3.决定责任:管理局局务会合议通过后,拟红头文件上报东管处或自治区公路局审批。 4.送达责任:按时上传下达该审批件的审批情况。 5.事后监管责任:获取自治区公路批复后,加强对该项目的事后监管,进行不定期检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三)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
查,并做好监督检查的记录,确保该项目完工时符合各项标准。 6.法律法规规章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槽、隆起等损毁的;(四)违法扣留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
法扣留的车辆、工具的;(五)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行为的。公路管理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
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
分。

3. 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及交
工验收报告备案 其他权利

交通
运输

1.受理责任:受理申报材料。
2.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申报材料符合要求,予以备案。
4.法律法规规章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八条 质量监督机
构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农村公其他交通1.受理责任:施工图上报后,审查机构依法予以受理或不受理。 依据《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
路施工图审批备案 权利 运输局 2.审查责任: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3.决定责任: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4.送达责任: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
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
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玩忽职守,
贻误工作;(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五)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
公众;(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
他人谋取私利;(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九)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
家荣誉和利益;(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
迷信等活动;(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十四)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
任职务;(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归;(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公务员法》第
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
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
以免予处分。

5.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其他权力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一、办理高速一级公路、独立特大桥、独立特长隧道、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初审。 二、办理重要农村牧区公路及其他市管公路项目的质量监督手续。 1.受理责任:收到申请后,受理申报材料。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单位组织机构、资格的审批文件;工程项目审批文件;工程项目合同文件;工程项目从业单位资质证书及主要人员资格证书;从业单位的质量责任备案表;从业 单位、人员及设备的证明材料和经建设单位初审后的“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建设单位及从业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办法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第七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 第三十七条 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质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决定责任:合格后填写《质量监督申请资料检查记录表》,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初审报告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4.送达责任:按时上传下达该审批件的审批情况。(高速、一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初审情况上报内蒙古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重要农村牧区公路及其他市管公路项目监督通知书下达申请人)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不按照本规定履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职责、承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
责令整改或者给予警告。
3.《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
第五十二条 质监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发生重
大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第五十三条 质监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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