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医疗工作制度
互联网+医疗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互联网+医疗活动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互联网诊疗、在线预约挂号、远程医疗等。
第三条医院互联网+医疗活动的管理首要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倡便捷、高效、合理、安全的服务模式。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管理第四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必需符合以下条件:1.医院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医生必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3.患者需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确保诊疗过程中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4.医院必需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
第五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流程:1.患者在互联网诊疗平台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情形;2.患者选择接受互联网诊疗服务,依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生进行预约;3.医生依据患者供应的病情资料进行诊疗,供应诊断和治疗方案;4.依据患者需求,医生开具电子处方或书面处方;5.患者可依据医生建议选择药店购药或选择配送服务;6.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随访和咨询。
第六条医院互联网诊疗的费用和结算:1.医院互联网诊疗的费用依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2.医院应当在互联网平台上公示互联网诊疗服务的收费标准;3.患者可通过支出宝、微信支出等电子支出方式进行结算。
第三章在线预约挂号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在线预约挂号系统,方便患者就诊。
第八条医院在线预约挂号的流程:1.患者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登录在线预约挂号系统;2.患者选择就诊科室、医生和就诊时间,并填写个人信息;3.患者依据系统提示选择挂号费用支出方式,如支出宝、微信支出等;4.患者成功预约后,系统将发送预约成功短信或邮件给患者。
第九条患者在预约挂号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患者不得通过虚假信息进行预约挂号;2.患者应当依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就诊,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前往,应提前联系医院取消预约;3.患者应当依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就诊,不得早到或晚到。
基层远程会诊工作制度

基层远程会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远程会诊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就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层远程会诊工作是指通过远程医疗技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传输至远程会诊中心,由远程会诊中心的专家对患者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和指导基层医生进行治疗的过程。
第三条基层远程会诊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共享的原则,保障患者隐私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基层远程会诊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中心和会诊专家组成。
第五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收集患者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提交远程会诊申请,接收远程会诊中心的专家意见,并按照专家意见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六条远程会诊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远程会诊,传输患者信息,提供远程会诊服务,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进行指导和评价。
第七条会诊专家负责对患者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对基层医生进行指导。
第三章远程会诊流程第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接诊患者后,认为需要进行远程会诊的,应当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并提交患者的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信息。
第九条远程会诊中心在收到远程会诊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专家进行会诊。
第十条远程会诊中心将患者信息传输给会诊专家,会诊专家根据患者信息进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将意见反馈给远程会诊中心。
第十一条远程会诊中心将专家意见传输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专家意见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四章远程会诊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保证患者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确保远程会诊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远程会诊中心应当对会诊过程进行记录,并对会诊结果进行存档,以备查阅。
第十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应当定期对会诊专家进行培训,提高会诊专家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医院远程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科室、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技术,为患者提供诊断、治疗、咨询、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远程医疗服务合法、合规、安全。
(二)患者权益保护原则: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权益,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三)质量保障原则:确保远程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四)创新发展原则:积极探索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服务创新。
第二章远程医疗服务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医院设立远程医疗服务管理部门,负责远程医疗服务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远程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远程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三)监督远程医疗服务质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四)协调解决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五)定期向医院领导汇报远程医疗服务工作情况。
第七条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科室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执业许可;(二)具有与远程医疗服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三)具有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所需的医疗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四)具有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第八条远程医疗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二)熟悉远程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四)经过远程医疗服务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远程医疗服务流程第九条远程医疗服务流程如下:(一)患者咨询:患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远程医疗服务机构咨询。
(二)预约服务:远程医疗服务机构根据患者需求,为其预约合适的远程医疗服务。
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远程医疗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得到异地专家的诊疗指导,更好地救治患者,提高我院医疗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区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根据《**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
以区卫生健康委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为中心,连接我院的远程会诊系统,实现远程会诊、手术指导、教育等远程医学活动,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内容与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
2、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远程会诊工作制度和流程。
3、建设符合要求的远程会诊室
三、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远程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远程医疗的规定,规范医院远程医疗管理,推行远程医疗业务,减轻群众负担,惠及患者,全面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远程医疗工作方案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远程医疗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县域医疗资源不均衡、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群众就医的便利性和医疗质量。
为了缓解这一问题,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远程医疗工作方案应运而生。
紧密型医共体远程医疗是通过互联网和通信技术,将优质医疗资源远程传输至县域,以改善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就医便利性的一种创新医疗模式。
二、目标设定1. 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就医需求;2. 加强基层医生的医疗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提升医疗服务质量;3. 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协作,提高县域医共体整体综合医疗水平。
三、工作方案1. 建设互联网远程诊疗平台:在县域医共体内建设互联网远程诊疗平台,实现远程医疗诊治、医学影像传输、在线医学教育等功能;2. 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通过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设电子病历、医疗影像系统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3. 搭建智能医疗设备网络:设立智能医疗设备网络,将各县域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等设备连接起来,实现费用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效率;4. 开展远程医疗培训:通过远程培训平台,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远程医疗培训,培养基层医生的技术和知识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5. 建立县域医共体协作机制:建立县域医共体成员之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料共享、病例讨论、会诊等协作工作,提高医共体整体综合医疗水平;6.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加大医疗保险支持力度,确保远程医疗费用的报销,降低患者的经济负担。
四、实施措施1. 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工作的开展;2. 资金投入:加大投入,用于建设远程诊疗平台、智能医疗设备网络等;3. 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远程医疗技术和设备,为远程医疗提供技术支持;4. 人才培养:开展远程医疗培训,提高基层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5.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远程医疗的工作,增强群众意识和参与度。
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远程医疗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为更好开展过程医疗会诊,保护病人隐私,严防病人信息泄露,保证病人病案信息真实和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1、主治医生(经治医生)应当如实填写病人病历。
2、远程会诊系统电脑必须装有专业正版杀毒软件,防止因病毒原因引起病人病案信息被破坏或丢失。
3、远程会诊工作组在会诊过程中,严格遵守会诊相关制度,严禁泄露病人相关信息。
4、远程会诊系统,需由专业技术员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该系统;对会诊需要从其他系统拷贝的病人病案信息及相关影像资料,需经远程会诊系统专业技术员查杀病毒确保移动存储介质安全后方可接入远程会诊系统上传相关病人信息及资料;会诊工作结束后,会诊病人相关病案信息应由会诊工作组负责人统一管理,并存档,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截图、拍照带出。
5、远程会诊会议室应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远程诊疗中心管理制度
远程诊疗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远程诊疗中心的管理,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远程诊疗中心的基本情况1、远程诊疗中心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医生与患者之间的远程医疗服务。
中心设有专业医生进行在线诊疗,对患者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2、中心设有专业技术支持团队,负责维护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在线诊疗的顺利进行。
3、中心设有医疗质控团队,负责监督医生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4、中心设有客服团队,负责接听患者来电,协助患者预约就诊、解答疑问等工作。
三、远程诊疗中心的管理制度1、组织机构(1)中心设有医院领导班子,由院长、副院长、主任医师等组成,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中心设有办公室,负责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3)中心设有医生团队,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组成,负责进行在线诊疗。
(4)中心设有技术支持团队、医疗质控团队、客服团队等专业团队,负责维护技术设备、监督诊疗质量、解答患者疑问等工作。
2、服务范围中心开展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医生诊断、开具处方、开展远程手术指导、进行健康咨询等。
3、患者权益保护(1)中心要重视患者的隐私保护,对患者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2)中心要依法履行对患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等权益保护义务。
(3)中心要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负责,确保诊断准确、处方合理。
4、医疗安全管理(1)中心要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
(2)中心要定期对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医生的业务水平。
(3)中心要加强信息技术设备的维护,确保在线诊疗的正常进行。
5、风险防范(1)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患者和医生的安全。
(2)中心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3)中心要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6、信息管理(1)中心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
(2)中心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安全素养。
远程会诊室工作制度及流程
远程会诊室工作制度及流程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日新月异,远程医疗模式正在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于各大医院和患者中,而远程会诊室作为远程医疗模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其工作制度和流程也应该被我们充分重视和探讨。
二、远程会诊室工作制度1、会诊室配置远程会诊室应配置视频会议系统、图像传输系统、远程监听控制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等。
2、人员配置远程会诊室人员分为医疗团队和技术团队,其中医疗团队包括远程会诊主治医师、会诊医生、翻译(如需要),技术团队包括技术维护人员、技术协调人员等。
3、工作时间和岗位职责远程会诊室应根据患者和医生的需求进行工作时间的安排,确保24小时不间断服务。
医疗团队中,远程会诊主治医师负责会诊的整体设计和方案制定,会诊医生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详细的诊断和治疗建议,翻译负责翻译语言不通的情况下对患者的讲解。
技术团队中,技术维护人员主要负责远程会诊系统的维护和修理,技术协调人员主要负责会议流程的协调和管理。
三、远程会诊室工作流程1、预约患者需要提前与医院预约远程会诊室服务,并向医生提供详细的病历材料和病情描述,以便医生针对性地制定会诊方案。
2、准备远程会诊前,技术团队需要对会议设备和系统进行测试和调试,确保视频会议、图像传输和监听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转。
3、会诊远程会诊开始后,会诊医生可以通过图像传输系统查看患者的体征和病理背景,并通过视频会议与患者进行面对面问诊。
远程会诊主治医师也可以参与到会议中来,对会诊方案进行指导和协调。
4、总结会诊结束后,医生应根据会诊结果制定详细的治疗方案,并与患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以确保治疗方案的顺利实施。
四、总结远程会诊室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对于远程医疗模式的顺利实施和推广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远程会诊室的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坚持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和流程,保证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制度范文
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制度范文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心电远程诊断服务质量,保障患者隐私及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心电远程诊断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在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个人之间,医疗机构与病患家属之间,进行心电相关信息的交流、咨询和诊断。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参与心电远程诊断服务的医务人员和所有相关部门。
第四条心电远程诊断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提供良好的远程医疗服务。
第五条严禁未经授权的个人或单位,擅自利用心电远程诊断技术进行医疗服务或其他违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成立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负责行业规范制定、技术评估、医疗质量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负责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委员会由院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担任主席,相关科室负责人、技术人员、护士和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九条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召开不少于每年一次的会议,定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第十条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管理制度、技术操作细则、工作流程等,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十一条心电远程诊断应选择成熟稳定、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的信息技术平台。
第十二条心电远程诊断技术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能够实时传输心电图及相关检查报告;(二)能够实现远程会诊及咨询;(三)能够实现心电远程监测;(四)能够保证信息安全和患者隐私。
第十三条必须具备医学图像传输与通信标准(DICOM)或表达病情的标准化(HL7)的技术能力。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心电远程诊断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技术更新制度。
第十五条所有参与心电远程诊断的医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操作要点、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心电远程诊断过程中心电图及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制定的操作规范,及时上传心电图及相关报告,回答远程会诊咨询。
医疗机构(医院)远程医疗工作制度和流程
医疗机构(医院)远程医疗工作制度和流程目录一、远程医疗工作制度 (2)(一)会诊室管理制度。
(2)(二)设备及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2)(三)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3)(四)病历管理制度。
(3)为他用等。
(3)二、工作流程 (4)(一)远程会诊前。
(4)(二)远程会诊时。
(5)(三)远程会诊后。
(5)三、远程医疗中心会诊流程 (5)(一)向上级医院申请远程会诊流程。
(5)(二)基层网络医院申请远程会诊流程。
(6)一、远程医疗工作制度(一)会诊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放有序,定时打扫,禁止吸烟。
2.保持仪器设备清洁,功能完好,定期维护保养(保养必须切断电源)。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4.禁止在会诊平台上安装任何无关程序或随意删除已安装程序,禁止利用会诊平台做与远程会诊无关的事项。
5.不得私自修改系统配置、拷贝系统使用的软件和私自拆卸、连接各种硬件设备。
6.严禁使用未经查杀病毒的光盘、软盘、移动硬盘等。
7.离开时应断开所有设备的电源,并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设备及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设备登记和管理档案,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
2.严格执行操作流程,保持会诊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系统维护员进行处理。
3.做好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
4.保障设备和系统功能良好,保障正常的远程会诊、远程教育、远程会议等远程医疗工作。
5.维修、添置会诊设备,升级会诊系统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
(三)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思想端正、爱岗敬业,专业技能娴熟2.上岗时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禁止会客聊天。
3.禁止在会诊平台上安装任何无关程序或随意删除已安装程序,禁止利用会诊平台做与远程会诊无关的事项。
4.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病人隐私,禁止泄露会诊病人信息。
5.禁止私自外借、转存、泄露远程会诊病历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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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远程医疗工作制度
1、负责审查申请会诊科室远程会诊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并按
照会诊医院的要求协助申请会诊科室做好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2、及时将远程会诊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传真至上级远程会诊中心,
联系远程会诊事宜。
3、确定远程会诊时间后,与请求会诊科室的主管医师及网络中心
工作人员联系,相关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远程会诊地点,急会
诊应在5分钟内赶到,做好远程会诊准备。
4、会诊结束后,负责保存会诊专家意见。
5、做好远程会诊病例信息的登记工作。
6、注意收集上级远程会诊中心的培训信息,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以便医院统一安排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