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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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样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决定(样本)

玉林市XX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玉林市XX有限责任公司股东XX_____年__月__日作出以下决定:1、成立“玉林市XX有限责任公司”。

2、通过_____年___月___日制订的公司章程。

3、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决定任命XX(户籍所在地:XX,身份证号码:XX)为公司执行董事,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决定任命XX(户籍所在地:XX,身份证号码:XX)为公司监事。

5、聘任XX(户籍所在地:XX,身份证号码:XX)为公司经理.6、公司股东已对以上被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股东签名(盖章):经理签名:监事签名: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3(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玉林市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玉林市XX路XX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李***身份证45************ 货币100% XX年X月X日前缴完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惟独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一人范本标准版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和公司财务会计;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决议模板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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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有限公司章程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 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武当山特区XXX路XX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 。

第四条公司在十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I(j)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I (三)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四)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五)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示文本仅供参考****本文必须打印,打印时必须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和下划线部分。

****本文必须打印,打印时必须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和下划线部分。

XXXXX 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 出资,设立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经营围第三条公司经营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以工商登记注册核定为准)。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可的,凭可证件经营。

公司经营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_______________出资式:货币出资时间:____________ 。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案;(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一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3篇)

一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一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元整。

第六条公司为一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七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投资者第八条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股东会表决权;2. 分取红利;3. 优先认缴出资;4. 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投资者承担以下义务:1.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2. 不得抽逃出资;3. 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4.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投资者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一条投资者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 修改公司章程;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由投资者担任董事长,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由投资者任命,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 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份示例的《一人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但请注意,最终的章程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以下是一个模板,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1.1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2.1 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点3.1 本公司的注册地点位于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4.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期限5.1 本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

第六条注册资本6.1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

第七条出资方式7.1 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或知识产权出资。

第八条出资额度和时间8.1 出资额度和时间应当根据公司需要和法律规定确定。

第九条股东信息9.1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_________。

第十条股权变更10.1 股东享有股权转让的权利,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公司组织形式11.1 公司采用董事会负责决策、执行和监督公司事务。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12.1 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和董事,由股东任命。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权13.1 董事会具有决策公司重大事务、制定公司战略、监督经营管理等职权。

第十四条董事任期14.1 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15.1 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公司需要召开,并记录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16.1 公司设立监事,由股东任命。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会17.1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经营决策18.1 公司的经营决策由董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管理19.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二十条公司税务管理20.1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合同管理21.1 公司应当遵守合同法律法规,保护合同权益。

一个人公司章程范本

一个人公司章程范本

一个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元。

第六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_____,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_____。

第八条股东的住所:_____。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以货币出资_____元,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足额缴纳。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15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15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15篇)一人有限公司章程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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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X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

第四条公司在XXX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公司股东只投资设立本一人有限公司,本一人有限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XXX 货币 XX万元 XX万元XXXX年X月XX日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
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
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的公司剩余财产。

(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公司章程规定一次足额缴纳认缴出资额;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六)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五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任。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
满可连任。

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度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报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决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二)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对公司股东负责。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议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议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二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二十一条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失
(二)提取10%法定公积会;
(三)提取5%的任意公积会;
(四)支付股利;
(五)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股东决定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话
(三)依法补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四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和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
(三)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四)缴纳所欠税款;
(五)清偿公司债务;
(六)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十七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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