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

为强化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安全监督工作方案,有关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一、开工前准备阶段。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施工安全报监手续,施工单位应同时将企业资质、施工合同、内部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核意见表”所规定的有关资料提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查后送我站审核: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教育制度,学习培训计划;

5、提升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6、施工组织设计;

7、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附职称证上岗证复印件)

8、特种作业人员情况表(附上岗证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我站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时对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进行安监技术交底,并到施工现场督查施工准备条件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平整,水、电线路及道路已接通。

2、工程安全文明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3、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必要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消防器材等按规定准备就绪。

4、文明施工前期准备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大门及周边围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临设项目按规定搭设;排水设施已完成。

5、现场具备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我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以上资料审查完毕,向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工程,我站将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重新报送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施工许可证和申办开工手续。

施工单位应将正式开工日期通知安监员并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二、施工阶段(含安全技术交底,有关单位应参加)

(一)、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行为的监督。

1、对建设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⑴、施工合同文件应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⑵、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给施工单位;

⑶、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应设立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门机构。

2、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⑴、监理单位应对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⑵、查阅监理日记,检查监理单位在日常监理工作中,是否履行了安全监理职责;

⑶、查阅监理日记,检查是否组织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检查活动,是否有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⑷、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

⑸、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3、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监督。

⑴、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岗位责任人,建立健全正常运转的各种安全工作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确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⑵、按规定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规定数量配置安全员,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⑷、按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的规定组织施工生产,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防护器材、机具和材料;

⑸、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护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在特殊作业环境对作业人员采取劳动保护措施;

⑹、按规定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按规定提取并保证专款专用;

⑻、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⑼、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拦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⑽、书面记录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重要管理活动;

⑾、应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发生伤亡事故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受伤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并保护现场,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制。(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

1、安全评价程序与内容

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每次安全评价前,施工单位必须对照《标准》,组织班组、项目、企业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施工单位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⑴、第一阶段:施工准备评价。

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⑵、第二阶段: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下列进度时进行:

①、房屋建筑工程地下室基坑超过3米时;

②、地下室深度不足3米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第三层楼面时;

③、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或完成工程量15%时。

⑶、第三阶段:结构施工评价。

达标评价后每完成五层进行一次评价,10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施工应在每完成10层时,分别评价一次,结构封顶时还应进行一次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三个月评价一次,直至结构完工。

⑷、第四阶段:装饰施工评价。

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⑸、第五阶段:竣工评价。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同时对该工程安全评价工作进行总结。

2、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将实行安全认可制度,专项检查合格将发给安全认可证;未取得安全认可证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专项检查在进行安全评价的同时或阶段之间穿插进行各专项安全检查:

⑴、临时施工用电:在施工准备评价时一并进行,应落实“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电阻测试、线路架设等措施;

⑵、井字架:搭设完毕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报我站安监员进行检查,未经井字架专项检查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⑶、外脚手架:首次搭设完毕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报我站安监员进行检查,未经外脚手架专项检查合格,不得使用;

⑷、模板工程:

①、高支撑模板系统:在模板安装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两天报我站安监员检查,高支模未经我站检查符合要求的,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②、一般模板工程:

安装后经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前两天报我站安监员进行检查,符合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⑸、桩机:桩机安装完毕,必须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桩基础施工。

⑹、超过5米深基坑及其他专项检查。

以上各专项,施工单位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不定期巡回抽查。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安监员将不定期对工程进行巡回抽查。安监员到工地实行签到制,每次到工地检查发现的问题都要记录到安全监督记录本(活页),经工地项目或施工负责人签名后,一份留工地供施工管理人员逐条对照整改,一份安监员存档备查,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合格项者,我站同时出具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或申报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停工令。

三、安全评价书: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5天前将安全管理及自检自评资料、安全事故记录、各次评价意见送我站进行审核,我站根据平时五个阶段督查评价内容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并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在项目经理、安全员的管理手册中登记工程安全评价等级情况。

潮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0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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