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18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北海市2018 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2018年服务业发展工作要点和我市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质提速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消费扩大升级,培育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弥补现代服务业发展短板,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服务业创新发展、提速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稳增长作出更大贡献。

2018年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15.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2.1%,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1%以上。

二、主要目标及分工

(一)2018年全市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及分工

单位:%

(二)2018年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新增入统目标任务

注:为避免重复统计,按照“谁组织企业入统,统计数据归谁”的原则由统计部门确定各部门的年度入统企业数量;县(区)部门组织企业入统的,统计数据归入各县(区)政府

(三)2018年内贸指标目标任务

注:各县区批零住餐四项指标平均增速达16%视同完成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现代物流建设

1.积极参与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现代物流建设。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现代物流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信义玻璃(广西)有限公司特种超白超厚超薄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及深加工项目配套码头、润华仓储物流及配套码头项目、北海出口加工区(国家级)B区物流产业园项目、广西北部湾铁山港区物流服务中心等物流重点项目,争取列入自治区南向通道重点建设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北部湾办牵头负责,市工业信息化委、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配合]

2.落实好自治区《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统筹做好全市工业物流发展工作。加快建设物流平台建设,积极争取自治区统筹解决因航线归集引发的问题,争取自治区各类物流补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市商务局、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3.提升我市冷链物流发展水平。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冷链物流园区,加快培育冷链物流主体。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30号),支持冷链物流

发展的土地、税费、用电用水用气政策等各项扶持政策。(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4.大力引进高水平的供应链管理企业,运用供应链管理组织企业经营,推动我市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北部湾办、各园区管委会配合)(二)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1.集中建设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聚区、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2个经自治区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完善集聚区管理机制,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承载力和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2.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活动,促进服务业企业向集聚区集聚融合发展,培育形成服务业产业集群。(市投资促进局,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3.继续打造我市主导产业突出的海洋科研、滨海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开展新一轮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1.交通运输业。

(1)加快完善通达北海的“空中桥梁”网络体系,加密北海与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和主要经济区域核心城市的航线航班,优化重点航班时刻,使北海实现航线在国内市场的全覆盖。开工北海机场停机坪扩建工程,力争今年北海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200万人次。(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2)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发展。积极引导公路运输企业转型发展,提升运力装备水平,增强运输保障服务能力。力争公路客货周转量增长8%。(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3)大力扶持和引导促进水运企业发展,争取水路客货运输周转量同比增长9%。(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2.批零住餐业。

(1)促进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积极开展“小上限”“个转企”“育龙头”、专业市场“三统一”改造、总部分支机构转变为当地企业法人、商贸促消费活动、降低水电气及税费成本等工作,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力争批发业、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和住宿业、餐饮业零售额平均增长16%。(市商务局牵头负责)(2)挖掘批零住餐行业发展潜力,加强商贸企业入统工作,提高入统的质量和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3.房地产业。

(1)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测和监管,防范风险,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制度,建立起我市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加强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加强二手房交易监管。力争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

(2)研究提出促进房地产从业人员和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力争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增长10%,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增长1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4.邮政快递业。

支持快递服务企业加快全市农村乡镇网点布局,实现全市全部建制村直接通邮通快递。推动“快递下乡”和邮政服务农村电商工程,提高农村土特产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比例,推进普惠邮政深入落实。力争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5%。(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四)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

1.电信业。

加快推进城乡高速宽带网络建设,逐步实现高速宽带网络全覆盖。扩大公共场所免费上网范围。督促电信企业落实各项降费措施。完善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北海基地建设。力争电信业务总量增长120%。(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合)2.金融业。

(1)加大“引金入北”工作力度,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培育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业态。实施上市(挂牌)企业培育、企业上市攻坚、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三大工

程。(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配合)

(2)制定出台金融业优惠政策,利用北部湾政策洼地效应和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后台中心落户北海,打造金融产业链,创建北部湾金融港。(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3)抓好沿边金融改革工作,推进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创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方式、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试点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金融监管,做好风险防范。力争实现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5%。(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北海银监分局配合)

(4)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继续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力争实现财政八项支出增长13%。(市财政局牵头负责)3.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不断提高我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质量,力争实现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5%。(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旅游发展委、国资委、民政局、商务局、体育局,各园区管委会配合)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研究出台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上规入统培育工作,支持现有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构建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

头负责,各县区政府,市科技局、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配合)(五)大力发展促进产业融合的服务业

1.科技服务和知识产权服务业。

(1)抓好《北海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的组织实施,抓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北海创业投资子基金”落实,推动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北部湾创新高地。(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2)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培育后备库,大幅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3)加快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根据电子信息产业、石油化工产业、临港新材料产业、海洋产业等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创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集中力量解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瓶颈问题。(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4)构建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体,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星创天地为有效补充的双创载体平台体系。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示范,指导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集“预孵化、孵化、加速器”为一体的生态孵化链式体系。(市科技局牵头负责)(5)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民营资本、境外资本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创新型企业

和初创期科技新中小企业,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6)完善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推进专利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设立专利资助和奖励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市科技局牵头负责)

(7)推进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2.海洋服务业。

(1)积极发展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技术、海洋社会服务等海洋服务业,研究出台海洋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

(2)推进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和“数字海洋”建设,进一步提高海洋管理与服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局配合)

(3)加快建设中民投远洋渔业、桂台(合浦)农渔业合作双创园、现代海洋产业基地等项目。(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科技局配合)

3.人力资源服务业

(1)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素质测评、人力资源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业。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2)加快建设北部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4.环保服务业

围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咨询服务等方向,研究出台环保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六)加快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服务业

1.旅游业

(1)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和全域旅游大会战,重点推进北海银滩改造提升工程和涠洲岛整体开发,力争涠洲岛南湾鳄鱼山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通过国家评定。(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

(2)提升改造北海老城、园博园等景区,统筹推进合浦汉文化公园、廉州古城、星岛湖、曲樟湖光山水等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市旅游发展委、相关县(区)政府牵头负责]

(3)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重点旅游交易会,加大在国内主流网站的旅游营销力度,做好北海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大力营造旅游氛围,不断提升北海旅游的美誉度和吸引力。(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

(4)加快建设邮轮母港,推动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市旅游发展委、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北海分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北部湾办配合)

(5)规划建设旅游交通、旅游标识、游客集散中心和景区停车场。加快高星级度假酒店群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具有北海特色的主题公园。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完善旅游公共信息查询平台。

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建立全域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市旅游发展委牵头负责)

2.健康养老业

围绕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优质社会资本办医,推动“养老+家政”、“养老+医疗”融合发展,研究出台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3.促进消费扩大升级

(1)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扩大绿色消费、信息消费,培育智能家居、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2)深入开展“消费促进月”“百店大促销”等活动,鼓励企业利用重大节假日、黄金周、重要节庆时段集中开展促销活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3)利用第三方平台搭建地方特色馆,重点发展珍珠、水产品、农产品、电子信息等我市特色产品电子商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4)支持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发展,创建北海市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85%的行政村,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促进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七)健全完善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和龙头企业库

1.积极争取2018年中央预算内服务业引导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

委、商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围绕促进消费扩大升级、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培育、产业融合发展、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谋划储备并健全服务业重大项目库,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3.建立我市服务业龙头企业名录库,组织规模较大、行业领先、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各行业龙头企业申报自治区服务业龙头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八)加快服务业企业上限上规入统

1.继续实施服务企业上限上规入统激励政策,高度关注和跟踪近年扩大投资形成的服务业新产能入统,促进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应统尽统,力争年内培育入库限额以上服务企业20家,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企业15家。(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2.完善服务业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方法制度,健全服务业部门统计“三固定”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培训,提高部门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企业统计人员水平。(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九)抓好服务业品牌建设

积极向自治区申报服务业品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好自身职能优势,及早动员、及时协助,帮助企业争创服务品牌,并积极兑现市委、市政府有关于服务品牌的奖励政策,进一步提高我市整体服务质量。(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

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抓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

1.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自治区出台的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2.制定出台我市高端服务业优惠政策措施,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市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

3.研究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支持服务业龙头企业发展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北海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北海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明确责任,按照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分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也要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投资项目对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性作用。积极谋划服务业重大项目,建立并完善服务业投资项目库,加强与投资项目配套的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政策衔接,积极对接自治区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建立“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工作机制,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形成

更多的投资实物量,促进服务业投资快速增长。

(三)加强运行监测。各部门要加强各行业的监测分析和统计调查工作,务必按照填报要求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的《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月度指标表》(见附件1、2)。各县(区)要实时监测本辖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分别于7月、10月、12月的22日前上报服务业运行季度、半年、年度情况分析报告,分析苗头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意见。各部门、县(区)的报送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强化督查考核。研究出台服务业考核办法。开展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督查,督查结果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告市委、市政府。将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对完成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较好的部门进行奖励。

附件:1.北海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月度指标表

2.北海市服务业情况指标表

附件1

北海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月度指标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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