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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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省民政厅对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以省民政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豫民〔2011〕1号)等7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管〔2003〕20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抓紧进行清理,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进行修改,保证所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宪)性、适当性,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6件)2.河南省民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2020年5月9日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河南省民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关于印发《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人民政府:《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第4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静安区民政局2017年6月30日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4〕28号)精神和在全市全面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工作意见,积极应对本区人口老龄化,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以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为高龄、失能(失智)、无子女等老年人提供服务价格合理的养老公共产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根据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和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要求,完善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形成梯度补贴机制。

(一)补贴对象1、本区户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为1级至6级的,可申请100%的养老服务补贴。

2、本区户籍,本人及其配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为1级至6级的,可申请80%的养老服务补贴。

其中的无子女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申请100%的养老服务补贴。

3、本区户籍,本人月收入高于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为1级至6级的,可申请50%的养老服务补贴。

其中的无子女老人和9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申请70%的养老服务补贴。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5日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意见》(国办发〔2016〕9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76号)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有效破解我市“养老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养老难的现状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本世纪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

截至2016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共139.7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82%。

今后五年,我市人口老龄化总体呈平稳增长趋势,预计每年新增老年人约5万人,到2021年,全市老年人将达到155万人左右。

目前,我市“养老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养老设施缺乏整体规划。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还没有编制养老设施的布局规划,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设施在档次、规模等方面布局不够合理。

二是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不高。

我市养老产业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积极,老年人思想观念保守、消费能力不足,市场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

三是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任务重,民办养老机构审批程序还比较复杂,养老服务的扶持鼓励政策标准不高、吸引力不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9•【字号】前政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前政办发〔202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前郭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9日前郭县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和转型提质,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23号)、《松原市经济运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松经联办发〔2020〕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六稳”措施、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牢牢把握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壮大主体为抓手,以业态融合为途径,突出扬优势、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坚持市场引领,强化政策支撑,加快恢复增长,加大新动能培育,形成多业并举、多态融合、多区支撑的服务业繁荣发展新格局。

二、加快推动服务业恢复增长(一)保市场主体行动。

保持企业资金链稳定,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实际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受疫情影响严重、年内到期还款困难的,在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对其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本金和应付利息给予延期支持,做到“应延尽延”,免收罚息,最长延长到2021年3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前郭县支行负责)。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9.23•【字号】兰民党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市委巡察办:现将《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予以呈报,请审阅。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2018年9月23日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4月28日至7月23日,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就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在对市民政局党组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对此,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迅速安排部署,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的基础上,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思想引领,将整改落实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带头,将整改落实工作同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落实工作同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正风肃纪,将整改落实工作同严格执纪问责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整改目标坚决遵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进一步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和《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湖南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一)坚持依靠法治建设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加强法治民政建设,民政法规规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逐步提高,但民政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影响了民政事业发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民政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下,迫切要求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民政职能,发展民政事业。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依靠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共同推进。

改革是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不竭动力,法治是推进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基本方式。

要以民政事业转型发展为目标,将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和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有机结合,两轮驱动,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以改革推动、促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以民政法治建设引领、规范、保障民政事业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保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三)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

围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加强民政法治监督为支撑,以提升民政普法工作为基础,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执法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民政普法格局,建设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民政法治队伍,为民政事业转型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民养老发〔2019〕152号各区民政局、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首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48号)精神,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

当前,我市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4%,且仍在逐年攀升。

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

结合北京市实际,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

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4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2011〕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加快服务业发展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16号)精神,郑州市组织编制了《郑州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报国家批准。

为全面落实这一方案,切实推进郑州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规划引导,突出“两轮驱动”,即选择现代物流、商贸、会展业为突破点,带动服务业整体融合发展;选择制造业中的优势行业,探索二、三产分离新路径,扩大服务业规模,提升业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联动发展。

破解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探索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新方法,打造投融资平台,切实提高保障能力,促进郑州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实现“三二一”的产业结构调整目标。

(二)主要目标1.2013年目标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快速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建设,启动并快速推进制造业二三产分离工作。

到2013年,郑州服务业增加值超过2300亿元,年均增长13.5%,占GDP比重达到42%左右,比2010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GDP增长率按12%计)。

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增加10万人,超过225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在2009年的基础上提高约3.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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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一、明确指导思想(一)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五大*、跻身百强城市”目标,深入实施商贸兴区战略,以量质并举、优化结构、拓宽领域、统筹发展为主线,以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坚持产业融合、市区联动,建立“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我区服务业的大发展、大开放、大提高,努力使服务业成为我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不断增强*的区域竞争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二)切实把服务业摆上重要战略位置来抓。

服务业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建设五大*、跻身百强城市”目标的必由之路。

全区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快服务业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城市化的重要依托、绿色经济的重要体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载体来抓。

三、提出总体思路(三)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重点突破,差异发展、突出特色。

重点发展服务业“7+4”发展战略,即发展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房地产业、休闲旅游、金融服务、交通运输、职业培训等优势服务业,加快培育信息、文化体育、中介会展、社区家政等新兴服务业,使我区服务业在近期有一个跨越式发展。

四、确立发展目标(四)我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一个翻番”、“两个提升”、“三个突破”,力争服务业发展走在浙西前列。

一个翻番:就是到2010年,力争我区服务业增加值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占我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

(2005年,服务业增加值为15.86亿元;2010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目标为58亿元,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2亿元,年均增长15%,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即就能实现翻一番目标。

)两个提升:就是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提升服务业对全社会的贡献。

(2005年,服务业从业人员为8.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6%;到2010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0%)。

三个突破:就是突破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束缚,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现代化;突破服务业发展的开放瓶颈,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突破服务业发展的人才制约,建立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支撑体系。

五、把握发展重点(五)做大做强现代商贸业。

积极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按照“规划先行、布局合理”的原则,走集群化、集约化、集聚化发展,发展壮大龙头市场,加快拓展*专业市场的空间和建设步伐,加快组建时代广场、致远广场、立马广场、坊门街步行街商业网络;积极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对外经济合作;培育楼宇经济,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到20*年底全区每个乡镇都建有一家连锁超市,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家放心店。

到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亿元,各类市场总交易额力争达到120亿元以上,成为“四省边际”商贸物流中心的主阵地。

(六)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综合区位交通优势,积极着手谋划编制黄衢南高速公路和衢常铁路建成后我区的物流配送中心的定位,着力打造浙闽赣皖四省的浙西物流枢纽和四省边际物流中心主城区,大力发展仓储、超市、配送中心、专卖店、代理制、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尽快启动百家塘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

(七)稳步发展房地产业。

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和房地产市场,鼓励区内外各类有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参与竞争,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完善房产二级市场,优化房产供应结构,确保房产质量,提升房地产开发水平,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

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抓好拆迁安置房、农民多层公寓等专项用房建设。

重点建设石梁、九华、石室等地的高品位生态型居住小区,打响*区房地产业的生态品牌。

(八)做精做特休闲旅游业。

大力整合我区旅游资源,突出“千年古城、山水*”的主题,加快区内景点开发,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强化旅游品牌,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全面打造文化、生态、商贸、休闲等旅游品牌,着力开发烂柯山棋子、南宗孔子文化游,九龙湖、九华山、乌石山等山水游,市区商贸购物游、周迅家乡橘海休闲游和七里农家乐乡村休闲游。

重点是加快九华山、乌石山等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掘开发新的旅游景点。

20*年,年接待游客35万人次,旅游收入1.7亿元,到2010年,年接待游客力争达到7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3.5亿元。

(九)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鼓励大型金融保险机构在区内建立分支机构,积极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区设立机构网点;大力培育本地投融资机构发展,做大做强我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城乡居民消费信贷的服务,积极开展代理、咨询等中间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十)发展壮大交通运输业。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配合协助建设九景衢铁路衢常段、黄衢南高速公路,构筑四省边际交通枢纽。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做大车辆维修保养业;加快发展壮大运输企业,特别是快速货运业,推进货物运输专业化进程,重点加快集装箱运输业的发展。

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到2010年通公路行政村班车率达到95%。

(十一)全面发展职业培训业。

充分利用市本级现有资源和优势,依托民办职业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扩大办学规模。

大力发展新成长劳动力、农民工、在职技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业下岗就业与再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到2010年,受培训适龄农民达到50%。

(十二)发展壮大信息服务业。

进一步完善通信、计算机、广播电视等基础网络,大力发展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增值服务和软件与系统集成服务,努力开发信息资源,积极推进数据库建设,着力培育网络出版、数字娱乐等信息内容服务,积极扶持和发展各类专业网站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网站,在全区形成信息化网络框架,着力打造“数字*”。

大力推广农技110、科技110、网上交易市场和“农民信箱”工程建设。

(十三)积极扶持文化体育服务业。

加快文化艺术、体育健身和演艺娱乐业的发展,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企业和高技术文化企业。

加快广播电视普及工程和数字电视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信息增值服务;实施文化精品,名牌战略,进一步弘扬开发利用孔子、棋子、桔子为主的“三子文化”。

继续配合市里办好*国际孔子文化节。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争创体育强县(区)标准,力争一批乡(镇)达到体育强乡(镇)标准。

(十四)培育提升中介会展服务业。

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引导一般性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重点发展生产性、旅游商贸、招商引资、经济鉴证、法律服务等社会中介服务业,培育一批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中介服务业。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加快会展中心及高档宾馆、商务楼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把*建设成为四省边际区域性的会展中心主城区。

(十五)积极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

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建立健全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和内容,结合劳动力素质培训,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兴办便民商业、物业管理、个性化服务、保洁保安、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产业,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完善化、服务活动有序化、志愿者队伍普及化。

六、完善扶持政策(十六)加强规划指导要以规划为依据,做到规划先行,要依据《*区“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抓紧编制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现代商贸、职业培训等服务业专项发展规划。

服务业规划的编制要紧扣服务产品,具有一定服务半径和特定服务对象以及即时消费的特性,从服务业的大功能分区到具体产业建设项目乃至业态的布局,从服务业各行业自身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到与农业、工业、人口、城市、土地等重大规划及布局的结合与协调,从规模到数量,均要在规划中予以明确,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十七)放宽市场准入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所有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

在实施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所有投资主体同样适用。

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需新增项目用地,由区服务业决策咨询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即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八)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对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中带动性强、发展前景好的投资和经营项目的引导扶持力度。

20*年区财政专门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物流、商贸、中介服务的扶持政策,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包装和招商引资前期工作,服务业宣传、培训、检查、检测、考核、奖励和统计工作等。

鼓励引导银行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切实增加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投入。

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的信贷需求,为兴办“农家乐”的农户提供小额信贷。

(十九)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建设项目要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

对国内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团体在*区设立研发机构,物流和商贸等项目建设,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争取优先供应建设用地。

对农产品仓储设施、连锁龙头企业配送中心建设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

(二十)强化财税扶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服务业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对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金融、房地产、职业培训、交通运输、信息、文体、中介会展、社区家政等“7+4”重点领域的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酌情给予收费减免和财政支持。

认真贯彻流通企业技术改造中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抵免政策,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和列入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名单的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二十一)加大招商力度逐步形成“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的服务业项目滚动推进机制,积极开展服务业项目的筹划、论证、筛选工作,建立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每年推出一批招商项目。

“十一五”期间,大型物流基地建设、连锁经营商场、职业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中外合资旅行社、中介咨询服务企业等争取在利用外资上有新的突破。

鼓励引进世界500强服务性企业落户*,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性企业来我区投资。

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一名区级领导联系,帮助协调项目在审批、用地规划、建设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七、建立激励机制(二十二)表彰优秀经营者。

每年召开全区服务业工作会议,评选发展快、财政贡献率大的旅游、新兴商贸(餐饮)、中介服务、农家乐等服务业突出贡献企业和优秀经营者,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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