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人数配备要求: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员资格要求:

(一)安全部长任职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

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

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C证,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复训。

(五)、年满65周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