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武侯区)
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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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类型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责任的不同,合伙企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但合伙企业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将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分离。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1. 设立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2. 设立程序(1)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
(2)合伙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合伙企业,提交下列文件:①合伙协议;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③出资证明;④合伙企业的名称、住所;⑤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⑥其他有关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合伙企业设立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合伙企业的财产与责任1. 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收益、合伙企业负债所取得的财产等。
(2)合伙企业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收益。
2. 责任(1)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2)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平均分担。
企业之间合伙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之间的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法律行为。
企业合伙是我国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合作方式,对于促进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风险分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企业之间合伙的法律规定,从合伙的定义、类型、设立、权利义务、解散与清算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伙的定义与类型1. 合伙的定义企业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法律行为。
2. 合伙的类型(1)普通合伙:普通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不设立法人资格的合伙。
(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但部分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
(3)合伙型联营:合伙型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联营形式。
三、合伙的设立1. 设立条件(1)合伙人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的企业身份等。
(2)合伙协议合法有效,明确约定合伙人的出资、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利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内容。
(3)出资方式合法,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 设立程序(1)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合伙协议。
(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四、合伙的权利义务1. 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2)享有合伙企业的利润。
(3)转让或者出质其合伙份额。
(4)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合伙企业。
2. 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经营、承担风险。
(2)维护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
(3)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出质其合伙份额。
(4)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五、合伙的解散与清算1. 解散事由(1)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流程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流程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注册流程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甩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10、付给俣伙人的工资;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
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
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

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一、引言本文以股东会决议成立合伙企业登记GP和LP为题,旨在探讨合伙企业的登记过程及相关事项。
合伙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组织形式,对于企业发展和经济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伙企业的定义、登记要求以及GP和LP的角色等方面进行论述,旨在为有意成立合伙企业的股东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更多个自然人或法人通过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的经济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登记程序正式成立。
三、合伙企业的登记要求1.名称登记成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供一个独特的名称,确保不与已有企业重名。
名称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商业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出资登记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明确各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和方式。
出资登记的目的是建立起合伙人之间的投资关系,并确保每个合伙人在利润分配和决策权上的平等。
3.GP和LP的登记GP指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LP指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GP和LP在合伙企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GP拥有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的权力和义务,LP仅承担出资责任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
GP和LP的登记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运行。
四、GP和LP的角色与权责1.GP的角色与权责GP是合伙企业的管理者,负责经营管理、决策和监督工作。
GP享有决策权、签署合同的权力,并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负有全面的责任。
同时,GP也承担了无限责任的风险,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损失负有全部或主要的赔偿责任。
2.LP的角色与权责LP是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负责提供资金支持。
LP在经营决策、管理层面上没有直接的权力,仅享有收益分配权和有限责任的保护。
LP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度,不承担超过出资额度的风险。
五、合伙企业登记程序1.准备材料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合伙协议、身份证明、出资证明、经营地址证明等。
合伙企业的税务登记与申报

合伙企业的税务登记与申报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合伙企业作为一种常见的经营形式,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特点。
然而,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者来说,了解和正确处理税务登记与申报事宜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和利润。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一下合伙企业的税务登记与申报。
一、合伙企业税务登记(一)税务登记的必要性税务登记是合伙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首要步骤。
它是企业向税务机关进行的一种信息备案,使税务机关能够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税收征管。
只有完成税务登记,合伙企业才能合法地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并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
(二)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合伙企业通常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具体的登记地点一般为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分局或税务所。
(三)所需资料办理税务登记时,合伙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经营场所证明等。
这些资料是税务机关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模式的重要依据。
(四)税务登记的流程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填写税务登记表,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然后,将填写好的表格以及准备好的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无问题,将为企业核发税务登记证。
二、合伙企业税务申报(一)税种及税率合伙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等。
1、增值税:如果合伙企业从事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售等业务,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 13%、9%、6%等,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征收率 3%(疫情期间可能有优惠政策)。
2、所得税: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按照各自的分配比例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合伙人,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 5%至 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合伙企业设立模板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合伙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载明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出资情况或提交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5.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信息附表2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注: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横线部分根据实际填写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自然人合伙人身份证明附表3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注:“承担责任方式”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
“评估方式”栏,以货币出资的,填写“无”;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以劳务出资的,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5篇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5篇第一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规程办事规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XX市XX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3、合伙协议4、企业场所证明(复印件)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7、出资权属证明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新办证30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变更10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收费依据:价费字[1992]414号;川价字[2000]21号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附:容县工商局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流程一、事项名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合伙企业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合伙企业的定义与分类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 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组织形式。
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按照规定设立,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2. 合伙人应当共同决定设立合伙企业,签订合伙协议。
3. 合伙人应当出资,出资形式可以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4. 合伙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与已经登记的合伙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5.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材料。
三、合伙协议的内容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2.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4.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圉、经营期限。
5.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7. 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8. 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和程序。
9. 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10. 违约责任。
11. 合伙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1.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2. 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规程办事规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XX市XX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需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3、合伙协议4、企业场所证明(复印件)5、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7、出资权属证明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新办证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变更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收费依据:价费字[]号;川价字[]21号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附:容县工商局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流程一、事项名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三、申报材料: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企业在设立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登记表》;2、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四、审批程序:受理、核准五、审批期限: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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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2、办理窗口: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决定)
4、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300元/次(每个副本收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
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局价费字(1992)414号。
5、窗口电话:
6、咨询电话:85058013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
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
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
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四、申请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指每一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全体合伙人签名)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指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不能提交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的,
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
6、经营场所证明;
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
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
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7、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印件由登记机关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