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小学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评估标准(试行)

枣庄市中小学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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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小学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评估标准(试行)

注:该指标每项4分,共20分。

枣庄市中小学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评估标准(试行)

注:该指标每项5分,共40分。

枣庄市中小学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评估标准(试行)

注:该指标第一项为8分,第二项为12分,第三项为10分,共30分。

枣庄市中小学养成教育精细化管理评估标准(试行)

注:该指标第1、4项各2分,第2、3项各3分,共10分。

考核等级评定标准说明:

1. 三项指标总计100分。

2.达标标准: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指标一、二的各项评估要素无单项0分;指标三中的“针对性”评估要素达到12分及以上。3.优秀标准: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指标一、二的评估要素中每项分值达到60%及以上;指标三达到60分及以上。

4.示范标准: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指标一、二的评估要素中每项分值达到80%及以上;指标三达到80分及以上。

5.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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