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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同名13013)

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同名13013)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2007年08月14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把党管人才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变革,也就是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将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化的用人机制转变为真正的市场化用人机制。
一、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必要性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指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并进行有效调节的机制。
它不是单纯的有形人才市场,而是包括市场化选拔方式、使用方式、考核方式、奖惩方式、辞退方式等的有机体系。
国有企业的用人机制,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等不同层次人员的选用机制。
随着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企业员工已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内部用工方面拥有完全的自主权。
因此,本文主要研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选用。
(一)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必要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1.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加快,国外跨国公司更是大举进入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着来自国内其他所有制企业和国外企业竞争的双重压力,其中,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实质上就是用人机制的竞争。
由于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在人才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不得不承受着高级人才流失的巨大损失。
因此,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已成为应对全球化竞争的核心问题,而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新机制,在人力资源全球化配置的时代使国有企业首先在选人用人上公平竞争。
2.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要求。
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初探

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初探在知识经济的今天,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人力资源已经超越其它生产要素成为占支配地位的生产要素,成为企业争夺的焦点,全球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竞争正愈演愈烈。
面对入世的挑战,理论界和企业界对国企人力资源改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进行大量的具体的、操作层面的研究之后,研究开始深入到企业用人的机制层面,市场发展的形势表明,国有企业的用人机制必须市场化。
一、入世后国企人力资源面临着严峻挑战加入WTO使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上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中国入世进一步促进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生产要素配置的国际化和超区域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所有企业不论其国别和实力都面临着直接的国际竞争,都不得不在同一个国际大市场上争夺资源。
人力资源作为当今世界最具竞争性的战略资源,其竞争力的强弱决定着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地区或国家综合实力的强弱。
入世后,越来越多的强大的外国企业跃上中国的经济舞台。
他们带来了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财力,一流的经营和管理方法,也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使中国的企业竞争逐步进入真正白热化的国际竞争阶段。
令人忧虑的是,与已经和将要进入中国的外国企业相比,在国际人才“战场”上,大多数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缺乏人力资源竞争力。
因此,有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竞争对我们冲击最大的不是市场,不是产品,而是对人力资源的冲击。
2、市场化的挑战中国入世加快了国际大市场的形成,使国际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国际人才劳动力市场也出现了明显的一体化趋势。
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在为国际间人才和劳动力自由流动创造条件的同时,也大大加剧了国际间的人才竞争。
使得本已激烈的人才的争夺战更加残酷。
目前,许多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如微软、IBM、惠普等世界知名公司)已经把人才“本地化”政策作为长期的人才战略。
跨国公司所积淀的文化氛围、相对地位以及丰厚报酬都将对我国优秀人才构成巨大的吸引力。
课程讲义-《党管干部与国有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下)

党管干部与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下)【关键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家队伍任职资格建设职业经理人制度内部选拔机制【内容简介】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重要组成局部,也是国有企业资本要素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本。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开展的大背景下,要推动党管干部原那么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加快培养选拔一支适应时代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本讲课程介绍了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等内容。
【大纲】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第一节党管干部与企业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下)接下来我们跟大家重点讨论一下。
第4局部,我们怎么在坚持党管干部的框架下,建立企业市场化的选人用人的机制。
第一点我们讲很重要的是首先要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还要提升治理的效率。
那么什么是治理结构呢?它其实主要是围绕着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的设计。
那么典型讲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主要有三个最主要的主体,一个是董事会,那么它主要起的是决策的作用。
那么第二个是经理层,那么经理层就要把董事会通过的重大的决策和战略方向,怎么能够把它落实好,执行好。
通过经理层日常的经营管理,所以它起的作用主要是执行。
那么第三个机构我们叫监事会,那么构、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那么在我们国有企业当中,应该说也是经历了蛮长一段时间的探索的,尤其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围绕着如何更好的建立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当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的层面,都进行了很多的探索。
因为国企的董事会它跟我们民营企业的董事会它还是有区别,主要是前些年我们由于产权,我们是一股独大,或者说我们没有做到产权的多元化,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它很难真正起到我们的资本方或者说我们产权所有者,他的这种能够起到厂家所有者它的作用,所以我们就会说经常讲企业的委托代理的问题。
国有企业 选人用人机制

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掌握所有权并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
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机制方面具有其独特性和特点。
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时,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
由于国有企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其选人用人机制更加注重对人才的全面评价。
不仅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其道德品质、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这是因为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经济支柱,其管理者需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操守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以推动企业的发展。
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时,注重公平公正。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代表,其选人用人机制必须确保公平公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招聘过程中,国有企业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人才,避免利益输送和人情关系的干扰,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此外,国有企业还注重对人才的潜力和发展空间的评估,尽量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大的发展机会,激励其发挥潜能,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时,注重稳定和长远发展。
由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其选人用人机制更加注重人才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
国有企业会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为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让他们能够在企业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同时,国有企业也会通过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励人才不断创新和进取,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国有企业在选人用人时,注重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选人用人机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
国有企业在选拔管理者时,会注重候选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利益意识,以保证其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在选人用人过程中,国有企业还会注重候选人的廉洁从业和反腐倡廉的表现,以确保企业的廉洁经营和良好形象。
国有企业的选人用人机制具有其独特性和特点,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公平公正、稳定和长远发展以及社会责任和公众利益。
国有企业构建市场化用工机制刍议

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中最根本的制度。
国有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就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能充分调动各类员工积极性的企业用工和分配制度,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其中,以“员工能进能出”为核心的劳动用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三项制度改革中最为棘手的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机制的完善和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力的激发。
当前,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还存在岗位管理不健全、契约管理不到位、奖惩管理不公平三大痛点,亟须对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通过市场化竞争,真正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一、问题梳理(一)契约管理缺位带来的奖惩机制无法运行问题当前,不少国有企业对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各类契约内容不完整、约束力不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有些企业还在执行多重身份的管理制度,内部合同制员工、派遣制员工、外包用工存在较为严重的混岗问题,且各类用工又执行不同的待遇标准和职业发展通道,使得奖惩机制无法有效运行,进而导致员工积极性不高,不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效能。
(二)岗位管理不健全带来的人岗不匹配问题部分国有企业缺乏现代化、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制订的用工计划不健全,人才招聘存在各种条条框框,且上岗资格体系不完备、人岗不匹配问题日益突出。
特别是员工的考核淘汰率较低,导致不能胜任岗位人员人浮于事,只能持续补员满足工作需要,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三)晋升机制不合理带来的绩效考核机制失效问题部分国有企业在员工晋升上,还不同程度存在不靠能力和业绩,靠熬年头、摆资历的情况。
内部晋升机制不合理,干好干坏一个样,也导致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地与薪酬核定、薪酬调整、职位晋升紧密结合起来,影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原因分析(一)用工制度的历史惯性大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的,长期执行的是固定工制度。
如何在国有企业党建优势下打造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工机制

如何在国有企业党建优势下打造员工能进能出的市场化用工机
制
党玉涵
【期刊名称】《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1(23)5
【摘要】建立市场化用工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世界领先企业实施世界领先发展方略,是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用工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员工能进能出落地见效,国有企业在党建优势下以全面实施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精细化考核、市场化薪酬、制度化退出为根本手段,打造市场化用工机制。
【总页数】5页(P54-58)
【作者】党玉涵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人力资源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7.1;F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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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开展市场化选聘工作——以某建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为例

浅谈国有企业如何开展市场化选聘工作——以某建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为例摘要:2018年10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讲话中指出:要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对国有企业而言,市场化选聘不仅是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改善人才结构的重要途径,更是其市场化的必然选择。
因此,国有企业要在党管干部、竞争择优、依法依规、契约化管理等原则的指导下,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人才的储备、选拔、补充中层管理人员。
近年来,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已经被高度认可并从宏观层面进行了多次部署。
本文以某建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开竞聘为例,详细阐述了选聘工作的前期筹备、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同时也指出该公司市场化选聘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全员竞聘为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国企改革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选人用人市场化水平,全面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常态化机制。
某建筑公司站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主动求变,将全部中层管理岗位进行公开竞聘,更推出80%岗位面向公司内部、集团内部、全社会三渠道同步进行公开选拔,改革工作深入而彻底。
公司本轮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工作是公司干部选拔工作上的开创之举,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一、前期筹备工作自公司被列为市级“国企改革试点单位”以来,不断革弊鼎新,与时俱进,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仅靠应变已经完全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应变的同时,还要主动求变,更要引领变革。
于是全司上下高度重视,提前研究部署,根据公司改革发展需要,构建了本次公司中层干部市场化选聘工作的整体思路,以前瞻性视觉,科学谋划了本次改革工作的蓝图。
(一)重塑组织架构,优化岗位定编一是坚持战略引领。
根据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及市场需要重塑组织架构,将机关17个部门优化为5大中心和8个职能部门,重点加强了市场拓展、商务成本和投融资管理等职能,设置了30个部门正副职岗位。
论国有企业用工机制的市场化转变

论国有企业用工机制的市场化转变国有企业是国家在经济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经济支柱和国家利益的重要体现。
在国有企业中,用工机制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企业效益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的用工机制也在不断地进行市场化转变。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用工机制的市场化转变进行论述。
一、国有企业用工机制的现状及问题分析1. 用工不灵活,效率低下。
传统的国有企业用工机制往往以公务员制度为基础,用工较为僵化,岗位设置和用工决策常常受到部门利益、政治红利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用工效率不高。
2. 用工成本高,负担沉重。
传统的国有企业用工机制往往存在大量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用工成本高,而且在用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腐败问题,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3. 用工管理复杂,难以激励员工。
传统的国有企业用工机制管理方式较为僵化,一刀切的制度难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低下。
国有企业用工机制的市场化转变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引入市场化用工机制。
国有企业应该逐步引入市场化用工机制,打破以往的公务员制度,转变为更加灵活的用工机制,使用工更能与市场需求相适应,提高用工效率。
2. 优化用人结构。
国有企业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规划和优化用人结构,减少不必要的用工岗位,提高用工效益。
3. 建立激励机制。
国有企业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激励机制,如绩效工资、股权激励等,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实行人才引进和流动。
国有企业应该放宽人才引进的限制,引进外部优秀人才,推动企业的人才素质提升;鼓励员工流动,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激情。
5. 加强用工管理。
国有企业应该加强用工管理,规范用工制度,提高用工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1. 有利于提高用工效率。
市场化的用工机制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实现用工的灵活配置和动态平衡,提高用工的效率和灵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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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把党管人才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选人用人机制的变革,也就是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将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化的用人机制转变为真正的市场化用人机制。
一、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必要性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指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并进行有效调节的机制。
它不是单纯的有形人才市场,而是包括市场化选拔方式、使用方式、考核方式、奖惩方式、辞退方式等的有机体系。
国有企业的用人机制,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等不同层次人员的选用机制。
随着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企业员工已基本上实现了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内部用工方面拥有完全的自主权。
因此,本文主要研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选用。
(一)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必要性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
1.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加快,国外跨国公司更是大举进入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着来自国内其他所有制企业和国外企业竞争的双重压力,其中,人力资源方面的竞争实质上就是用人机制的竞争。
由于国有企业尚未建立起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在人才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不得不承受着高级人才流失的巨大损失。
因此,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已成为应对全球化竞争的核心问题,而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新机制,在人力资源全球化配置的时代使国有企业首先在选人用人上公平竞争。
2.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最终要解决的是委托代理问题,也就是人的关系问题,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用能否市场化,将成为改革能否走向成熟与完善的标志。
只有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才能从根本上理顺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最终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
3.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前提。
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不适应市场竞争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要求,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必须建立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市场化用人机制,即要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权责,逐步实现出资人代表与经理班子分层管理的体制。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出资人利益,由出资人委派或推荐;而经理班子则由董事会聘任,由职业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组成,通过市场进行配置。
4.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充分激发企业活力的内在要求。
人力资源作为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一样,需要随着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
如果人力资源不能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配置,势必阻止其他要素的合理使用以及新要素市场的创造,导致社会生产力的低下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市场供求、竞争和价格等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人力资源这种生产要素的作用,促进整个社会资源综合效益的提升,从而使企业更具发展活力,进而提高社会经济的总体运行效率。
5.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新时期,传统意义上的“干部”管理和单一的组织配置形式已经很难适应国有企业对各类人才的迫切需要。
市场化选聘体现自下而上的选任方式,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程序,激励人的上进心,真正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其摆脱行政级别的束缚,打破传统体制下的“官念”,形成用业绩说话、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市场化理念,成为懂得倾听市场声音,按照市场信号经营的真正的企业家。
(二)当前国有企业用人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在市场化用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特别是2019年开始的海内外公开选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工作取得成功,为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积累了经验,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但是,应该说国企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选聘机制尚未建立,用人机制方面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行政委任制”仍然占主导地位。
近年来,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用方式的探索和实践中市场化用人机制已初见端倪,但这还仅仅是小范围的尝试性行动,行政化委任制仍然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用的主导方式。
仅以截至2019年底159户中央企业为例,假设每户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副总以上,含总会计师)为5人(事实上,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大多高于这个人数,有的企业甚至达到10人以上),中央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为795人,而2019~2019年四年的海内外公开招聘,共聘用了64位,只占全部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8%,不足十分之一。
这一数字仅从非常小的方面反映了选人环节的市场化程度,事实上,用人环节的市场化程度更低,包括竞争、考核、激励、淘汰等方面的机制远未建立,选人和用人“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
2.经营管理者的动力不足。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直沿袭党政干部的管理模式,并实行单一的委任制,企业负责人不是职业化的企业家,而是享有一定行政级别的官员。
虽然一直在强调对企业以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但实际上仍然将企业领导人当做干部(官员)来对待和管理,这就造成了企业负责人往往只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对企业和股东负责;只听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而不接受市场信号的调节和约束。
这种机制不仅难以选拔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所需要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即使选拔出来了优秀人才,也会因缺乏职位风险和市场竞争压力而难以成为真正的优秀企业家。
企业领导人目标偏离企业长远发展目标而过分追求短期利润的现象较多地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比较严重,没有形成企业治理中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机制,严重背离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3.缺乏科学的评价标准。
依据什么来评判国有企业经营的好坏,这是一个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者积极性的关键问题。
在国有企业现行的运行机制中,还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机制,经营者的任期、经营标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监督约束机制都不够完善,责任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也没有到位。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还比较低,与市场价位往往存在较大的落差,且薪酬结构单一,缺乏必要的股权激励、退休金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同时,对经营管理者的职位消费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有效的监控。
4.外部环境制约。
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建立和发挥作用,还需要外部环境的支持,需要完善的市场及其配套制度提供有效的人才发现、流动机制,提供人才自由、有序流动的环境。
目前,有形的人才市场不发达、缺少高级管理人才的评价方法和评价体系、专门的高级人才服务中介机构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完备等外部环境因素,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有企业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建立。
(一)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使企业改革全面深化;而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则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走向成熟与完善。
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目标,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的出资人代表和经营管理人员选用机制,通过分层次管理,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体系。
人才作为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只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才能实现优化配置并发挥最大效用。
但是,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我们执政兴国的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必须坚持贯彻党管人才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在坚持用人机制市场化方向的前提下,要科学界定党管人才的具体内容,把确立选人用人原则、制定合理的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作为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在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搞好综合评价、准确识别和使用人才等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的核心是实行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分层次管理机制,根据企业治理层次的划分,对不同层次的人员实行不同的选择方式,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1.根据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状况确定出资人代表和经营管理者。
实行分层次管理的机制,首先要对国有企业现有的产权结构状况进行分析,按照不同的所有权结构确定管理的层次和方式。
从目前159户中央企业的产权结构看,可以分成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已经依据《公司法》进行了改制和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其中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是指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
目前,国资委正在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已有17家企业被确定为试点企业,大部分已经建立了董事会。
2.根据法人治理层级对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分类。
根据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出资人代表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出资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包括国有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和外派监督人员、已建立了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的产权代表;第二类为企业的总经理,既包括已建立了董事会的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也包括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第三类为副职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指所有企业中的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等。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委托代理层次,出资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择。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副职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为强化出资人的财务监督,总会计师也可以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属于党的组织系统管理,其选择和任用要进行专门研究。
3.分层次管理机制的基本内容。
以中央企业为例,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分层次管理机制的基本内容为:上述第一类人员,即出资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出资人直接派出、聘用或推荐;出资人对其进行直接的管理,包括采用签订契约或建立产权代表档案的方式,明确其职责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并根据契约中的约定对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进而做出奖惩。
这一类人员的选用目前仍以委任制为主,但应逐步向市场化选择过渡,可以考虑把人员选择的范围扩大到国内甚至国际市场,在选择环节首先实行市场化,逐步由身份管理过渡到岗位管理。
第二类人员,即企业的总经理,对于已建立了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其选用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方式,董事会有权确定其聘免、考核和奖惩,实行任期制和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