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广东南方集团公司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做到奖罚分明,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方集团有限公司。
审核人签署意见
保安部:
奖罚公告/执行处理
广东南方集团公司
文件编号: WB2002-4-17-01 版本:第A 版
修改:第1次 Page : 2 of 4
执行日期:核准之日 制作:李静
审核:
核准:
主题: 奖惩制度
日期:2002-4-17 日期
日期:
项
目 提案
审核
批
准
奖 励
表扬 直接主管 部门主管
厂长/部门经理/行政经理
嘉奖 力口 部门主管 厂长/经理/行政经理 副总经理 记小功
部门主管 厂长/经理/行政经理 副总经理 记大功 厂长/经理 行政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贡献奖 厂长/经理 行政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处 罚 申诫 直接主管/保安队员
部门主管/保安队长
警告
直接主管/保安队员 部门主管/保安队长 厂长/部门经理/行政专员 记小过 部门主管/保安队长 厂长/经理
行政经理 记大过
部门主管/保安队长 厂长/经理/行政经理 副总经理 辞退 部门主管/厂长/经理 行政经理
副总经理 开除
厂长/经理
行政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
权责: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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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核准
给奖金 5 .或《员工违纪次性发给奖金
5. 3记小功:一次性发给奖金
大功;
5. 4记大功:一次性发给奖金
奖一次;
一报 性一
发
:一次嘉奖; 形式予以表
300元,由行政中心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当年累计三次记小功可记一次
彰,当年累计三次嘉奖可记一次小功; 1000元,由行政中心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当
老计三次记大功可获贡献
财务部:
执行奖励或处罚
行政中心汇总/备案
元,当年累计三次表扬可获
0元,由行政中心以通报的
5.5贡献奖:一次性发给奖金3000-10000元,由行政中心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彰;
5.6申诫:一次性罚款5-20元,登记于保安部公告栏;
5.7警告:一次性罚款50元,登记于保安部公告栏;
5.8记小过:一次性罚款100元,由行政中心通报全公司予以批评;
5.9记大过:一次性罚款300元,由行政中心通报全公司予以批评;
5.10辞退:因违纪辞退,一次性处以罚款300-500元,由行政中心通报全公司;
5.11开除:依违纪情节扣除所有未结工资的20-100%,由行政中心通报
全公司。
6.内容:
6.1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表扬:
6.1. 1热心为公司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6.1. 2完成本职工作后,能指导或帮助别人完成工作任务者;
6.1. 3品性端正,堪为同仁楷模者;
6.1. 4为公司及员工的利益,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者;
6.1. 5能及时反映不利于公司的情况,维护公司利益者;
6. 1. 6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
6. 2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6. 2. 1工作努力,效率优良,提前完成重大工作任务者;
6. 2. 2维护团体荣誉,团队协作精神佳或规劝同事遵守厂规厂纪堪为表率者;
6. 2. 3热心为公司服务,从严要求自己,质量意识强,发现质量隐患者;
6. 2. 4全年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者;q
6. 2. 5敢于举报违纪行为,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者;
6. 2. 6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足为其它员工楷模者。
6. 3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6. 3.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经济效益明显者;
6. 3. 2节约材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6. 3. 3领导有方,使工作开展顺利无任何差错,提前或超额完成工作指标者;
6. 3.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6. 3. 5检举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财产损失者;
6. 3. 6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
6. 4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6. 4. 1面对意外事件或突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而减少损失在5000元以下者;
6. 4. 2维护公司、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6. 4. 3在公司以外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6. 4. 4超额完成任务,成绩特别突出者;
6. 4. 5当年内记小功三次者;
6. 4. 6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
6. 5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给贡献奖:
6 . 5 .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采纳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 . 5 . 2服务满5年,未曾旷工或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
6 . 5 . 3领导有方,工作方式优秀,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6 . 5 . 4紧急关头临危不惧,采取果断措施,使公司避免5000元以上重大损失者;
6 . 5 . 5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6 . 5 . 6经主管上级认定具有其它同等事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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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0. 4模仿公司各级领导签字或篡改公司文件者;
6. 10. 5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公司声誉者;
6. 10. 6擅离职守,导致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或给员工造成较大伤害者;
6. 10. 7在对外活动中给公司形象造成重大损害者;
6. 10. 8消极怠工,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者;
6. 10. 9违反公司其它管理制度之相关条款者。
6. 11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开除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者赔偿另计:
6. 11. 1故意损毁机器设备及公司其它设施设备者;
6. 11. 2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或通缉者;
6. 11. 3在公司内打架,先动手打人者;
6. 11. 4盗窃公司或个人财物者;
6. 11. 5组织、煽动或参与罢工,或者散布谣言,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或生活秩序者;
6. 11. 6吸食毒品、参与邪教或非法组织者;
6. 11. 7营私舞弊、贪污受贿者;
6. 11. 8威胁、侮辱或殴打上司,或者对同事恶意攻击、作伪证、制造事端者;
6. 11. 9其他重大过失,导致严重结果,经主管上级核实者。
6. 12功过相抵:
6. 12. 1表扬一次抵警告一次或申诫三次;
6. 12. 2嘉奖一次抵记小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6. 12. 3记小功一次抵记大过一次或记小过三次;
6. 12. 4记大功一次抵记大过三次;斗
6. 12. 5员工功过相抵均以发生于本年度为准。
6. 13连带责任
6. 13. 1 一月之内,同一部门员工如出现同类过失三次,从第四次起,其直接主管承担连带责任,即直接主管与过
失员工同等处罚。
6. 14员工申诉:
6. 14. 1全体员工均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6. 14. 2受处分员工如认为处罚不当或有失公平、公正,应在该处罚决定公布三天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主管的上一
级领导提出申诉;
6. 14. 3各级主管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裁决和答复;
6. 14. 4员工如对上一级主管的裁决仍不满意,可申请行政中心裁决,行政中心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6. 14. 5主管以下职员如对行政中心作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集团副总经理申诉,申请裁决;主管以上职员可
直接向集团总经理申诉,申请裁决。
7.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执行,此前,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制度和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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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励呈报表
填报日期: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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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处罚单
部门:填报日期: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