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1.1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公害和保障员工人身健康,使本公司用于生产的所有采购材料、产品符合国家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要求和销售国的有关环境、电力及电磁方面的规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1.2为防止化学物品对人体健康及环境造成危害,防止引发灾害,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之目的。

2、范围

凡本公司用于零件生产的所有采购材料和交付给顾客的产品与生态环境、国家和销售国有关的政府、安全与环保法规之管理均使用之。

3、职责

3.1产品开发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汇总并监控。

3.2相关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管理办法

4.1 国家法律法规的收集、发放与贯彻执行

4.1.1 针对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及环保规定,由产品开发部根据其要求和结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状况,于每年度结束前至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收集,并随时注意新法律法规和/或新版本的法律法规之颁布,及时补充和更新。

4.1.2 产品开发部将收集到的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登记于《部门使用文件清单》中,并根据各部门工作的需要将其复制并加盖“受控章”,然后将其分发到相关使用部门。

4.1.3相关的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收集后,由产品开发部对其进行装订、归档和保管。4.2厂内环境保护和管理:

4.2.1 对下列废弃物,集中收集后将其交分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a)用过的包装纸箱(盒)和其它纸制品等。

4.2.2 对可再生利用的资源(如:包装纸箱、油桶等)应对其进行回收利用。

4.2.3每年度分厂对公司生产现场的环境进行一次评估,主要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家和政府的环保法规,并填写《环保法规符合性评估表》。

a)如符合则由分厂保存其评估的记录,并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由各部门进行管理;

b)如不符合则由分厂将其评估未通过的相关事项呈报公司总经理,由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和交流,并对评估不合格的相关事项提出解决方案和改善计划,然后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效果追踪和验证及确认。

4.3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管理

4.3.1 公司内使用的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及其分类由分厂登记于《危险、有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一览表》中,并明确这些物品在厂内的使用和处理方法。当使用的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有增加和/或删除时,分厂应对其进行修订和更新。

4.3.2 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采购

4.3.2.1 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采购由采购员按《采购控制程序》

进行采购作业,采购员并对所采购的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向分厂提交其安全资料,包括危害性、应急措施、火灾预防、使用方法、保管方法及报废物的处理等。

4.3.2.2负责对采购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分承包方,应满足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必要时分厂应要求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明文件。

4.3.2.3 必要时,采购部门可委托专业人员制定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等使用规定及灾害预防措施。

4.3.3 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使用

4.3.3.1 作业人员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前,必须详细了解其危害性和使用和处理方法,在使用中如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部门主管。

4.3.3.2作业保管场所应严格限定,并在保管区域内明确标明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等类别名称及“危险”字样。

4.3.4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之保管、贮存、分装与搬运

4.3.4.1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的贮存应有单独固定场所,并设专人保管,同时对贮存的场所配备通风及放火、防灾设施,保管人员应在贮存处设立明显的标识及“危险”字样。

4.3.4 各部门使用完后的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药品等废弃物应按《易燃易爆、有毒及化学危险品管理一览表》规定的使用和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4.4分厂应每季度对公司内所有的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防火系统、化学物品的使用和执行情况作一次全面的安全和环境检查的内容包括:采购、贮存、保管和使用等状况是否符合本程序的规定要求,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于《灭火器、消防栓保养记录表》上,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应要求相关缺失责任部门提出纠正措施或改善对策,并于下次检查时对其进行纠正或改善追踪、确认。

4.4与政府、安全和环保法规有关的质量记录之保存与列管,由相关部门依《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作业。

法规符合性流程图

批准:审核:编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