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权的基本概念辨析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知识点

第一章社会保障理论概述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通过分散个人的风险,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内容;在中国还有针对特殊人群的社会优抚制度;概念要素依法建立,立法先行突出以人为本具有经济福利性属于社会化行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稳定功能、调节功能、促进发展功能、互助功能、其他功能社会保障的特点公平性:起点、过程、结果社会化福利性法制规范性特征多样性特征刚性发展特征风险分散机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责任分担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其他原则社会保障体系概述含义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是国家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系统;社会保障体系有无漏洞通常是衡量社会保障制度完备与否的基本依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完整性协调性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根据业务内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根据是否与受保障对象的社会生产活动或收入关联根据政府介入程度及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层次性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其他福利军人保障补充保障慈善事业、社区服务、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家庭保障第二章社会保障主要理论思想德国新历史学派劳资问题是一个伦理问题国家至上法律至上社会保障思想:倡导国家保险,缓和劳资矛盾代表人物:古斯塔夫·冯·施穆勒G. Schmoller主要观点:强调精神和伦理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张实行强有力的国家干预;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变化可以避免其经济发展重点弊端;提倡社会改良,主张实施社会立法,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历史价值被政府接受,是德国率先实施的依据凯恩斯主义代表人物: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主要观点:充分就业理论在市场经济中,有效需求不足是引起失业的根本原因;要想达到充分就业水平,就必须依靠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强调精神和伦理在社会经济和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历史价值:被美国政府接受;需求管理成为很多国家制订政府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有效需求理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流动偏好规律政策主张有效需求管理政策刺激消费,引导需求政策社保思想:有限再分配和有限保障凯恩斯主义主张通过财政政策大幅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其目的是为了增加社会总需求,主要是从生产的角度考虑的,最终是为了维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他们所关心的问题是维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实施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措施,只是为了刺激需求和保护生产,以实现充分就业,其政策并非出于对民众福利的真正关心;因此,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充分强调个人责任,国家承担有限责任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社会保障仅是“有限”保障;福利经济学旧福利经济学、新福利经济学代表人物:庇古旧福利经济学、卡尔多新福利经济学主要观点:旧福利经济学:福利是一个人获得的效用或感受到的满足通过国家干预,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形式来实现福利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帕累托最优理论——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历史价值:将社会福利与国民收入联系在一起,是福利国家产生的理论依据旧福利经济学基本观点经济福利边际效用价值论①国民收入大小;②国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思想:政府干预,实施社保,收入均等新福利经济学“帕累托最优”与“补偿原理”“社会福利函数”论“相对福利论”论社保思想:补偿变革损失,实现合理分配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第三章社会保障理论分析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含义: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社会保障水平有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之分社会保障绝对水平是指每个独立个体所获得的社会保障给付量;微观:社会保障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重;中观: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宏观: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特点;粘性或者刚性特点、动态性特点、适度性特点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不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救助;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超度”客观原因:人口老龄化、失业率增高、医疗费用膨胀;主管原因:政策原因、认识误区社会保障支出的“适度”平等与公平公平的相对性不同的主义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时期或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的个人对公平的理解也有分歧社会保障中的平等参保资格上是否平等、在保险缴费、支付、水平上是否平等、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门槛是否人人相同、在社会保障模式层次上,促进收入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保障中的效率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内部而言的效率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有效供给外部而言的效率外部效率衡量指标: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在职职工总收入中社会福利收入占工薪收入的比重,福利分配与工薪就业的关联度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社会保障一般公平原则:1生存保障原则;2正向分配原则;3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情相适应原则;4普遍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社会保障各子项目公平原则:1社会救助原则——选择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受助权利原则、最低生活原则2社会保险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统筹互济原则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社会保障各子项目公平原则:3社会福利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4社会优抚原则——励军荣军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不同主义的不同公平原则:1关于国家介入社会保障的程度;2关于社会保障收支问题;3关于“劫富济贫”和福利收入均等化问题4关于社会保险的资格条件问题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社会保障基金征税方式与征费方式费改税的积极作用提高征收率和降低成本、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有助于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费改税的障碍面临着制度障碍和相应成本制度缺失成本与制度摩擦成本、配套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与我国现行的“统账结合”的制度构架相冲突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现收现付型、完全积累型、部分积累型现收现付式:不同人群的代际收入再分配,内涵:利用目前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为现在的保险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以支定收,略有节余;优点:以支定收,只需考虑短期资金平衡,不必承担长期风险;缺点:当人口年龄结构和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发生变化或者经济发生动荡时,会增加现有人口和劳动力的负担完全积累式:个人生命周期内的收入平滑;内涵:未来用于支付保障待遇的基金为投保人在整个缴费期间的缴费额及其储备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就是通过一定的积累来满足个人未来的保障需求;特点:费率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可以由有关管理当局通过投资活动予以保值、增值;优点:能够预防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使基金的筹集与经济条件相联系,权利与义务关系紧密;缺点:通货膨胀导致基金贬值风险的客观存在又使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压力倍增;每个劳动者分别设立账户且历经多年导致管理难度比较大;部分积累式: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的结合;内涵:将现收现付式和完全积累式实行有机结合,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现收现付,另一完全积累;特点:以近期横向收付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付平衡有机结合作为指导的基金管理方式;实践: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的就是部分积累模式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原则收支平衡,确保制度正常运行: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一般都采取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方式;合理负担,维持适度待遇水平:在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进行合理的社会保障费用;综合平衡,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一定期间内社会保障项目支付的需要确定合理的支付准备金规模,剩余部分用于投资运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原则安全性原则:最基本原则,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收益原则:社保基金通过投资运营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率流动性原则:衡量标准是资产变为现金的能力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类型:决策机构主要是由政府机关充当执行机构主要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担任监督机构由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担任社会保障管理方式集权制管理: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把各个社会保障项目全部统一在一个管理体系中,集中对社会保障各项基金的筹集、待遇给付以及运营监管等实施统一的管理;分权制管理: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由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自建立起一套执行机构、资金运营机构和监督机构,并且各机构间相互独立,资金不能相互融通;统分结合的管理:将相关性较强的社会保障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将特殊性较强的项目单列出来,由专门的部门进行分散管理第五章养老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结构模式,而不是指单一群体或个人年龄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衡量标准: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养老养老金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通常作为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重要评价标准;替代目标和公式缴费工资替代率缴费工资替代率=基本养老金/指数化缴费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社平工资替代率=基本养老金/地方社会平均工资个人退休前工资替代率个人工资替代率=基本养老金/退休前工资金替代率根据社会保险的原则,养老金标准的上限应该考虑退休人员已经形成的生活水平,下限应当高于贫困线,即养老保险金必须高于社会救济的标准;国际劳工大会的文件规定:缴费和就业30年并有一个符合养老条件的配偶,正常的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不得低于40%--50%;国外的养老金替代率一般在40%--70%之间,如美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40%,法国为50%,日本最高为68%;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模式待遇确定型,缴费确定型待遇确定型DB计划,defined benefit指按预先确定的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替代率与支付养老金标准,支付雇员退休时的待遇;“以支定收”例如:养老金水平=该职工退休前若干年的平均工资系数工作年限优点:收益额明确,退休后有收益有保障;缺点:有通货膨胀及待遇刚性增长等风险;缴费确定型DC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是经过预测,确定一个缴费标准,按照这个缴费标准投保费率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并存入劳动者的个人账户;“以收定支”养老金水平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资金积累的规模及其投资收益的多少优点:简便灵活、雇员选择权;缺点:保值增值难度大养老保险三支柱方案、五支柱方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含义: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目前定位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补充;基本模式;建立了以受托人为中心的信托模式;企业年金由企业发起设立年金计划,并成立年金理事会,确定受托模式后,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选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通过四个资格管理人之间的相互监督,最大程度的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第六章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疗服务价格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都较小,收入弹性较大供方信息垄断医疗服务需求易受心理作用影响医疗服务具有不可分割性特点医疗服务具有异质性特点医疗服务市场的失灵医疗保险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风险选择risk selection、撇脂cream-skimming、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与医疗服务市场相连:第三方补偿机制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国家卫生服务模式:特点:普享的福利制度:本国全体公民资金流向:公民纳税——二次分配——医疗服务提供方——为居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不存在“第三方付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较强的计划性,市场机制基本不起调节作用社会医疗保险模式:概念: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用以支付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特点:国家立法强制居民参保和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强调权利与义务先对应,第三方支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与就业和收入相关联,保障范围扩大,被保险人自付一定费用商业医疗保险模式概念:以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本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制度,辅之以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障的一种医疗保障模式;是把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按市场法则自由经营的医疗保险模式特点:自愿的契约关系,特殊商品,市场调节,政府责任是制订与监管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第三方支付,强调精算公平储蓄医疗保障模式概念:将医疗费用损失风险自留的一种形式,通过个人账户的积累,以解决家庭成员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制度特点:法律强制性储蓄的方式,要求每个有收入的国民在年轻时就要为其终生医疗需求储蓄资金;不能分散风险;强调基金积累,突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个人储蓄账户只能用于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消费;患者根据自己经济支付能力自主选择医疗服务项目,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越高,个人自付的费用就越高复杂性:多种制度,主导制度分类依据·:兼顾资金筹集方式、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医疗费用的分担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方式起付线方式起付线方式又被称为扣除法,是指被保险人只有在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服务费用后,保险机构才负责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共同付费方式共同付费方式又称按比例分担,即被保险人和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支付医疗费用,这一比例又称共同负担率或共同付给率;最高保险限额方式该方法是先规定一个医疗费用封顶线,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只偿付低于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超出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或由被保险人与其单位共同负担;混合式混合支付法是将上述多种支付方式综合起来应用的偿付方式;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按服务项目支付Fee for Service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协议,按医生和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数量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医疗费用的形式;按住院床日费用支付Per Diem日均住院费用付费,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提供的住院天数,按每一住院日的费用偿付标准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单病种支付Per Case医院对单纯性疾病按照疾病分类确定支付额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根据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将住院患者的疾病分为若干组,每组分为几级,对某组某级疾病的诊疗全过程一次性向医疗机构偿付费用;按人头付费Capitation根据医疗结构服务人数,按照每人定额定期由第三方向医疗服务方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为被保险人购买医疗服务的制度;总额预付制度Global Budget协商确定一定时期内提供一揽子医疗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医保两定点、三目录两定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处方外配药品购买;三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起付线社会统筹基金开始分担的医疗费用的金额起点, 为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共付制社会统筹基金分担医疗费用时,要求个人分担一定比例;封顶线社会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第七章失业保险制度失业失业的概念:在某个年龄以上,在考察期内没有工作,而又有工作能力并且正在努力寻找工作的状态失业三要素:年龄、工作能力、正在努力寻找工作的状态失业的基本类型摩擦性失业:由于劳动力信息不完全、市场组织不完善所导致的人们在不同地区、职业或生命的不同阶段不停地转换工作而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摩擦所造成的失业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属性和流动选择机制引起历时较短,自愿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和产业兴衰转移而导致的劳动力供求的内部结构失衡而出现的失业现象职位空缺和失业者并存原因: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变化;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持续时间较长周期性失业:有效需求不足事业,由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引起的劳动力供大于求所造成的失业难以预料,后果严重,难以治理季节性失业:某些行业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由于季节性变动而导致的劳动者就业岗位的丧失所形成的失业现象,可以预料,容易解决失业陷阱在失业保险制度作用下,当失业者失业期间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收入和其他补助与找到工作的净收入相比具有很高的替代率时,失业者宁愿选择失业而不愿再就业;/缩小了失业者和就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支付期限较长,客观上促使长期失业者形成;/等额发放不利于失业者再就业如何应对失业陷阱降低失业保险金的替代率、短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随给付期限累退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失业者提前就业给予奖励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失业保险的目标越来越明确、失业保险向失业预防和就业援助相结合转变失业保险条例经济体制转型与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创建的客观必然性以三个法规为线索的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脉络初创: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86年发展: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3年完善: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从三大法规的变化看失业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资助企业创造就业机会,抑制企业解雇员工,稳定就业均等金额给付不论失业前收入水平多高,都规定给付同一绝对金额的津贴均等比例给付按失业前一段时间平均收入水平的同一比率给付津贴递减给付失业津贴占原工资的比例与失业前的工资水平成反比根据失业时间的延长逐渐减少给付金额或降低给付比率均等金额线付与均等比例给付相结合失业津贴分为两部分:固定部分、与原工资相联系的部分给付期限最高限额为连续领取8~39周,通常为26周给付期限与失业者的年龄条件、缴费时间以及失业率有关失业保险给付期限计算方法连续计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最长期限连续计算累计计算,在一定时间内累计,超出不再享受第八章其他保险工伤保险实施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无过失补偿原则;劳动者意外遭遇工伤事故,不论事故责任人是谁,不论雇主、雇员哪方过失,甚至没有过失,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给付与责任追究分开本人犯罪或故意行为除外;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的保费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缴费待遇标准从优原则工伤保险待遇比其他社会保险项目优厚只要符合工伤标准,待遇给付即可获得,不考察年龄、缴费期等其他因素补偿、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从经济补偿转向事故预防、医疗康复及职业康复相结合,这是现代工伤保险的标志也是发展趋势职业病工伤是职业性伤害的简称,内容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所致的伤残及死亡;工伤包含伤、残、亡三种情况,均为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后果;“伤”指致使身体器官或生理功能受损;“残”指经治疗修养无法复原,以致器官丧失或功能障碍,引起永久性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亡”指死亡;职业病的范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即工伤保险范畴内的职业病是国家认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工伤认定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前,首先必须对受伤者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对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规范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制度指导思想:从原来纯粹的生活保障,逐步转向工伤保险、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大环节的一体化保障,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统一的、普遍适用的、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范围及职业病认定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第九章社会救助制度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贫困与贫困度量贫困的界定贫困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它既属于社会学范畴,又属于经济学范畴,甚至还涉及心理学领域贫困的度量恩格尔系数市场菜篮子法生活形态调查法我国现行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保障对象界定;条例规定,低保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保障标准确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保障资金来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第四阶段:深化阶段1999年至今恩格尔系数社会救助制度的含义由政府主导或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再分配的形式保障社会成员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制度社会救助是一种政府行为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遭受生活困境的社会弱势群体,即依靠自身能力难以摆脱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社会救助是一种补救性质的制度,其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避免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社会救助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国家责任。
社会经济权利名词解释

社会经济权利名词解释《社会经济权利名词解释》在当今社会中,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再局限于人权和政治权利,而是逐渐扩展到社会经济权利这一领域。
社会经济权利是指个人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享有的特定权益和保障。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社会经济权利名词的解释。
1. 公平就业权:这涉及到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获取合适的工作,不因个人的特征(例如种族、性别、宗教等)而受到歧视。
公平就业权确保个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有助于减少贫困和社会不平等。
2. 公共教育权:这是指每个人都有获得教育的权利,而不受财务状况、性别、种族或身份的限制。
公共教育权的实现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并帮助人们实现其个人和职业发展的潜力。
3. 公共卫生权:这保障每个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权是为了确保人们的健康状况能够得到适当的保护和维护,减少社会中的健康不平等并提高整体健康水平。
4. 住房权:这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居住在适宜的、安全的和经济可承受的住房中。
住房权的保障可以减少贫困和无家可归问题,确保人们有一个适宜的生活环境。
5. 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确保人们在遭遇老年、失业、疾病或其他不可控制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保障。
这包括养老金、失业救济、医疗保险等。
这些社会经济权利是为了保障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基本的公平和尊严,提供平等的机会和权益。
实现这些权利需要政府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推动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落实来确保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获得这些基本的保障和权益。
总之,社会经济权利是指人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享有的特定权益和保障。
这些权利包括公平就业、公共教育、公共卫生、住房和社会保障等。
通过实施相关政策和法律,政府应该努力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这些基本的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保障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一·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二·社会保障的特征: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强制性三·社会保障的功能(一)·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1·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应因现代生产方式下风险事故频发、家庭保障功能弱化的现实而建立的。
社会保障给予遭受风险事故的家庭以经济的补偿和物质的帮助,使家庭恢复和增强人的生产和再生产,尤其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功能,从而使社会生产能够周而复始地延续下去。
2·促进资金市场发展:(二)·社会保障的社会功能1·体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就是保障社会公平的社会机制。
社会保障通过公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一方面以累进的方式向高收入阶层征收社会保障基金,另一方面以累进的方式想社会弱势人群提供资助,由此克服完全市场竞争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缩小贫富差距。
2·保持社会稳定:社会保障作为国家实施的重要社会政策,是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冲突的重要手段,所以有社会的“减压器”,“安全阀”之称。
在一定限度内减弱社会产品分配不均等的现象,由此来协调劳资争议缓和阶级矛盾减少社会震荡促进社会安定,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
四·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1·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建立起来的,为劳动者在遭遇经济和社会性风险事故如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伤残时提供收入补偿,从而保障其正常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公务员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
2·社会救助:是对遭受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幸事故的受害者,以及不是由主观原因引起贫困的人群提供物质帮助的活动。
第1章 社会保障

第一章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1.1 社会保障的定义及其基本体系结构1.1.1、社会保障的定义:一、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安全项目的总和。
它向公民提供各种形式的补贴、津贴和服务。
社会保障存在每一国家,尽管各国社会保障的内容和范围差别很大。
不同的国家对社会保障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英国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旨在保护个人及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到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收入计划。
美国一些专家将社会保障定义为:社会保障是对生老病死、伤残孤寡、衣食住行、工作学习等社会问题提供安全保护的安全网,包括对接受者收入方面的支持和补助、支出方面的支持和补助、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支持和补助、遭受某些损失方面的支持和补助。
德国一些专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它使在竞争中失败的人遭受灭顶之灾时能获得重新参与的机会,为那些由于失去劳动能力或遭受意外困难而不能参加竞争的人提供生活保障。
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对社会保障的定义为:“每个人都有权使本人及家庭达到生活康乐,这不仅包括有权得到食品、衣着、住宅、医疗和其他社会基本服务,而且包括遇到失业、生病、残疾、丧偶、年老或由于非本人所能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带来生活困难时,有权获得社会保障。
”尽管国内外对社会保障的定义表述不同,但就所包含的共同点而言,可以对社会保障概述如下: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第4页)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四个要点:(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唯有政府才有能力担当社会保障的主体;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政府承担社会保障最富经济规模,可以降低分散化保障的过高的执行成本。
社会保障权宪法地位的理论思考

2013年6月海峡法学Jun.2013第2期(总第56期)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No.2(Sum No.56)社会保障权宪法地位的理论思考宋艳慧摘要:社会保障权是公民普遍享有的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或遇到其他社会风险引致生存危机时要求国家予以帮助的权利,以及享有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服务的权利。
其是自然权利现代演绎的重要呈现,不仅属个人权利,也是一种带有请求权性质的社会权利,属于主观公权利体系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障权与生存权、劳动权、平等权、自由权和社会权密切相关,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基本权利;主观公权利;社会权;请求权中图分类号:D922.18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8557(2013)02-0058-08社会保障权是近现代人类文明的成果之一,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的获得物质帮助或者其他服务的权利。
社会保障权作为在近现代法治背景下发展出来的权利束,其性质如何进行确认,其与宪法中的其他传统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如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研究社会保障权的逻辑起点。
本文旨在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尝试性回答,厘清社会保障权的宪法地位,为社会保障权的具体权项研究打好基础。
一、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是产生于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权利。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国际人权,在《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中予以规定:“每个人都有权享受能够保证个人及其家庭身心健康的生活标准,其中包括食物、衣物住房、医疗、必要的社会服务,以及在失业、生病、残疾、丧偶、老年或其他个人无法控制的影响生计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著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用多个条文对社会保障权问题进行了规定。
其第9条规定:“本盟约缔约国确认人人享有社【收稿日期】2013-03-28【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社会保障权的基本权利属性及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ZY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社会保障制度知识

社会保障知识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
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这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社会保障的概念和本质。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它又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五个方面。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社会性和福利性等特点,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
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缴费,政府给予资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1. 参保对象主要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缴费方式和比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3、征收管理流程: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地税征收—财政专户管理。
4、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具体方法正在制定。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涉及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账结合”模式,即基金由统筹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社会保障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论1.【名词解释】郑功成: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2.大社会保障概念:经济概念,服务概念,精神保障3.社会保障的特点:公平性(范围待遇、过程)、社会性(制度开放、筹资、管理监督)、福利性、法治规范性(强制与规范)、多样性、刚性发展4.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最终责任主体:国家或社会,社会性目标:为全体社会成员(全体居民)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公平性;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资金来源:国家财政+企业+个人,经济福利社会性项目:以特定社会问题存在并需要国家经济援助的方式解决为设立条件,多样性、发展性、刚性方式: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自身独特的规律,特殊性5.【比较特点】【反复出现】英国福利性保障制度——体系完整覆盖面广,与福利制度相联系分类合理,体现不同功能财政负担繁重,福利刚性明显新加坡储蓄型保障制度——征收具有强制性、支取不存在随意性(最低存款保证);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记入个人帐户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与本人的劳动贡献和工资收入紧密结合在一起;中央公积金功能多样,是综合性的自我保障体系;美德保险型保障制度——与收入相关的保险金以自我保护和自我支持为主6.因国情不同、国民的需求不同、历史变化和政府指导思想不同而不同7.我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社会保险——基本层次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8.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普遍性与选择性、互济性法制性、公平原则、责任分担原则第二章社会保障发展和变迁1.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社会,道德伦理,政治2.【社会保障历史发展(立法)】【反复出现】【必考】萌芽时期——1601年英国济贫法原因:社会动荡,教权衰落,王权兴起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马尔萨斯,李嘉图,萨伊认识局限性:忽略了救助的社会和生产积极意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1883年疾病保险法、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老年和残疾保险法德国一系列法律标志着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原因:社会化大生产,工人阶级贫困,马克思主义传播,俾斯麦内安抚、外扩张代表理论:德国新历史学派基本特征:权利义务相结合,根本目的在解除社会成员后顾之忧,基本保障型,保障过程规范化,强制性社会保险形成制度时期——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原因:20s30y经济大萧条代表理论:凯恩斯经济理论充分发挥时期——20世纪中叶英国贝弗里奇报告背景:二战后反作用力;冷战标志:以英国福利国家建成为起点改革时期——20s70y末至今改革的背景“滞胀”【简答】(1)经济增长率低(2)全球化下的放松规制和探底竞争(3)人口结构变化存在问题:(1)消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成本高昂)(2)国家财政负担加重(3)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成本高(4)缺乏创新机制(缺乏创新动机)(5)养懒汉改革目的(1)更适应社会需求(2)更合理的资金收效关系(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改革方法开源:扩面、增税(提高缴费上限、费率,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节流:调整社会保障条件以缩小保障范围;减少社会保障给付时间等;推迟退休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等3.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障型4.改革经验:【简答】尊重本国国情,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健全法律制度,社会保险一体化教训: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社保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社保体系的残缺不全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规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特定社会时期,结构,问题,目标)采用经济援助手段必须有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刚性发展规律——需求不断增长,制度化保障,保障水平和范围刚性发展5.我国社会保障模式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国家主导,政府干预,国家和政府共担责任,社会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系不完善,安全网存在漏洞立法滞后;忽略乡村,不平等;效率低;责任划分不清第三章社会保障相关关系1.社会保障涉及基本理论范畴:公平与效率:公平是主要核心目标(保障范围,待遇,过程),效率为次要市场与政府:市场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弊端:无法反应偏好,权利义务不对等,低效率权利与义务:国际:保障生活,安定秩序企业:为员工提供一部分社会保险资金义务个人:劳动义务,缴费义务个人权利:在遭遇风险和生活困难时,有权获得生活资料保障基本生活的权利2.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目标:“扩中提低”与基本生存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层次:初次,再次,第三次(慈善)3.【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社保制度不统一,板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劳动力市场造成了分割,不利于流动4.【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社会保障越好,劳动力供给越少社会保障给付相当于收入纯增加,一般只有收入效应,不愿意参加劳动(养懒汉)社会保障税征收具有收入与替代效应收入减少,收入效应是努力工作,替代效应是减少工作5.【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需求社会保障下转移支付(社会救助等)——扩大了需求,增加劳动力需求成本增加——替代效应下,资本替代劳动,劳动力减少规模效应下,提高了价格,需求减少,缩减规模,劳动力减少6.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恢复劳动能力,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失业保险用于培训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性:分担风险,风险转移,损失赔偿,充足的基金区别:性质不同(公共与私人),目标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1.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比较宪法视野下的社会保障权
比较宪法视野下的社会保障权作者:孙丽晓来源:《消费导刊》2017年第03期摘要:人权是宪法的渊源和内核,宪法的归宿,也是宪法体系的终极价值。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在当代用宪法确认社会保障权已经成为一个世界趋势。
社会保障权的宪法确认方式有立宪、修宪、宪法判例和缔结国际公约等方式。
在宪法中的规范主要包括把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
作为一项国家义务及双重规定等。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权确认方式不同,通过比较研究,我国社会保障权可以在制定方式、内容、结构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确认;社会保障制度一、社会保障权的宪法确认方式(一)立宪方式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人民制宪”,民主精神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得到体现。
《墨西哥合众国宪法》中第一次明确了社会保障权的地位,其中详细地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
随后的德国《魏玛宪法》也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有关内容。
二战后,很多亚非国家开始制定新宪法,其他东欧国家也纷纷制定新宪法,各国对社会保障权逐渐重视。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从此通过制定宪法的方式来确认社会保障权成为一个世界趋势。
(二)修宪方式1945年后,有一些国家用“修宪”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的宪法地位。
比如,荷兰的《荷兰王国宪法》在二百多年间经过了多次修改。
二战后,受英国建立福利国家的影响,荷兰修改《基本权利》,其中第一章第20条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相关内容,包括政府需要关心国计民生等。
瑞士的《瑞士联邦宪法》也经过了多次修改。
这部宪法增加了诸多有关社会保障权的内容,年老、疾病、孕妇的权益保障等等。
(三)宪法判例方式用宪法判例确认宪法规则是宪法确认的重要方式之一。
美国著名的“戈德伯格诉凯利”案件将社会福利权发展为可以诉求的权利,这为美国社会保障权的确认拉开了帷幕。
但是截至目前社会保障权还不是基本权利之一,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
二、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实体方面的权利社会保障权实体方面的权利分别为社会保险权、社会救济权和社会福利权。
郑功成社会保障学 课件
1.1社会保障概念: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失业时资助并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
总目标:通过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分目标:1帮助国民摆脱生存危机2满足国民的生活保障需求,不断改善和增进国民福利3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功能:1稳定功能2调节功能3促进发展的功能4互助功能5其他功能:如防控风险等。
特征:1公平性2社会化3福利性4法制规范性5多样性6刚性发展。
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3责任分担4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5其他:互济性、法制性。
意义:1社会保障突出以人为本,彰显人道主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与推动力量。
2社会保障维护并创造着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着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3社会保障不断增进国民福利。
4社会保障能够为其他相关社会政策的实施提供配套。
5社会保障能够创造就业机会,改良产业结构。
2.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国际经验:1尊重本国的国情2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和谐发展3健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4努力追求社会化5对市场机制和社会组织日益重视。
国际教训:1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2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3社会保障体系的残缺不全或水平过低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
中国社保问题:1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明显不足。
2立法滞后。
3责任模糊。
4新制度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发展:基本目标:在制度定型的基础上,成为全体国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在维护社会经济的持续、协调与和谐发展中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
一是尽快实现制度定型。
二是维系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三是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并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
四是促使新制度的有效性不断提高。
3.1社会保障体系与模式含义:是指有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它强调的是社会保障的项目结构及运行机制等。
社会保障ppt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1)两者的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的特点,由国 家立法强制执行,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必 须参加,无选择的余地。 商业保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可 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国家的法律保护下 自愿选择参加。商业保险是面向全体公民 举办的。
(2)两者的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的建立是为了在劳动者丧失 劳动能力或失去就业机会时,能够保障其 基本生活,使得劳动者能实现生存权利。 商业保险属于以盈利为直接目的的企 业经营活动,保险金待遇只考虑缴纳保险 费的多少,而不管是否能够维持投保人的 基本生活需要。也不考虑劳动者曾经作出 的社会贡献。
房主参加了保险,缴纳了110元 火灾发生,避免了10万元损失,成本仅为 110元 火灾未发生,承担了110元的风险成本,但 却因10万元的投资运用而获得了9890元的 收益 (=100000×10%-110)
社会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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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水平
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相统一 的概念。 量:有高低之分 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费用总额/国内生产总值
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作为公民应当
享受的权利。对于遭到不可抗拒的天灾人 祸、失业待业、鳏寡孤独、生老病痛、身 心障碍丧失劳动自救能力的,以及低于国 家规定最低生活水准的社会成员,国家和 社会应向其提供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质 帮助。源自优抚保障:它是国家和社会对
法定的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提供确保一定生 活水平的资金及服务,它是一种带有褒扬和 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 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是社会保障的核心。
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 社会优抚,社会救济。 社会保险的对象:劳动者 社会福利的对象:全体公民 社会优抚的对象:军人及军烈属 社会救济的对象: 贫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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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卷
第 2期
大连海 事 大学 学报 ( 会科 学版 ) 社
J u n l f ai r i nvri S ca Si csE i o ) o ra l n Mai meU i s y( oil c n e dt n oD a t e t e i
rc it. e e p s
的 立法 目的 、 会 保 障权 的 性 质 、 会 保 障权 的结 构 等 , 在 此 基 础 上 , 出社 会 保 障权 是 指 通 过 相 应 的 立法 程 社 社 并 指 序 和 全 社 会 的 力 量 , 靠 用 分 配 和再 分 配 国 民 收入 的办 法 形 成 的社 会 消 费基 金 , 使 任 何 公 民在 暂 时 或 永 久 丧 依 而 失劳动能力 、 失去 工作 机会 , 者 其 收 入 无 法 维 持 必 要 的 生 活 水 平 时 , 过 一 定 程 度 的 收 A * 偿 而 享 有 的 基 本 或 通 b
mu tb n i e e n f l wi g a p c s s e c sd r d i o l n s e t :Th ca e u t c ’ e ilt n p r o ,t e s ca c rt o o e s ils c r y a t S lg s i u p s o i a o e h ils u y o e i r h ’ h r ce it ,a d t e sr c u e o h i h o s ca c r y t .Th i h o s ca e u t s i t Sc a a t rsi g c n h tu t r ft e rg tt o i s u i ,e c l e t e rg tt o i s c r y i l i f r d b a s fc re p n i g lg sa i ep o e u ea d t e p we r m o es ce y e e d n n t e o me y me n r o d n i t r c d r n h o o s e l v o r o wh l o i t ,d p n i g o h f s ca u d o n u t n b h y t iti u e a d r alc t h a in n me o il n s f r c s mp i y t e wa o d srb t n e l a e t e n t a ic f o o o o l o ,wh l n i z n i a y ct e e i f retn r i g c p ct o ig t e c a c o wo k o i i c me b ig i c p b e t an an t e n 2 — o f i g wo k n a a iy lsn h h n e t r r h s n i o en n a a l o m i ti h o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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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0 . No 2 15。 .
20 0 6年 6月
பைடு நூலகம்
J n. 0 6 u ,2 0
社 会 保 障权 的基 本 概 念 辨 析 。
迟景明 , 孙 波
16 2 ) 10 4
( 大连 理工 大 学 管理 学 院 , 宁 大连 辽
摘要 : 介绍了关于社会保障权概念的几种观点, 分析了界定社会保障权概念应当考虑的因素, 即社会保障法
Ab t a t Th g tt o il e u i h a fe t b ih n h a e u r y t m f t e s ca s c rt s r c : e r h o s ca c r y i t e b s o sa l i g t es fg a d s se o h o i e u y. i s t s e s l i
的生活权利 。
关键词 :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法 权; 中 图分 类 号 :937 C1. 文 献 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7. 3( 0) . 0— 1 1 012 60 0 5 4 6 7 0 21 0
On t o c pto h i h o s c a e u iy he c n e ft e r g t t o i ls c r t
a ysa d r fl n o i o elsig no st ees n i t t r h y t el e f t sr tn ad o iig frawhl r v ratn ,e jy h se t l cii g tb h v l f fs tig v e e a a v yi e oo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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