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石场手续整理流程(各省基本一样)

采石场手续整理流程(各省基本一样)
采石场手续整理流程(各省基本一样)

申请新办一家采石场需要办理如下手续:(各省大同小异)

1.到工商部门核名;

需要提交采石场项目名称、经营期限、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申请书。

2.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

3.申请使用林地的采石场的,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要提交采矿权招标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采石场保留意见,以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材料,以及项目开采方案和复绿方案。

4.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环保局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

6.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

7.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到安监部门审查;

8.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企业申请开工建设,到安监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准备情况进行批复;

9.企业建设完毕,申请竣工验收,到安监部门审批;

10.根据竣工验收的批复意见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安监部门审批;

11.根据已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12.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一、办理采矿证需要你提供一些材料和证件: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

3、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和成交确认书,价款发票;

4、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表;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和备案文件;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其认定函;

7.环感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审批文件

8、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文件;

9、矿山上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及耕地保护部门确认意见:

10、需交纳采矿权价款的,需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及采矿权价款缴款证明材料;

11、采矿权使用费缴款证明材料;

12、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证明;

13、采矿权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公司股份构成说明材料;

14、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在此期间,你需要获得:公安局《民用***物品使用许可证》、国土资源管理局《矿业开采证》、工商管理局《营业执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证》

二、要进行矿石开采,你必须拥有以下条件和证件:(综合约10个月左右)

1、《矿山储量报告》,矿山开采的合同、用地、矿石品位、回收率等资料

2、《矿山开采许可证》(至少半年)

3、《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资料2个月,办证45天)

4、《爆破物品使用证》、《爆破物品存储证》(2个月)

5、《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时间:7天)

6,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电工证、爆破人员安全资格证(1个月)7、工伤保险

8、开采设计

9、《环评报告》

10、《项目核准或备案证》;

11、《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

12、《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并经相关部门(一般指省或国家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各类资源储量以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最终数据为准。

三、办采石场开采证,各个省市各有自己的方式,不过大同小异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采矿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文件;

5、非煤矿山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7、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复印件: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或发票复印件

11、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2、排煤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企业设立兼职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

14、地下开采矿山需提供合格的提升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15、矿山开采设计及审查批复文件;

16、企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文件:

17、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18、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表;

19、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四、采石场使用林地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备的文件材料

申请使用林地的采石场,要在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等要求,提供必需材料的基础上,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批准文件材料。申请使用林地的采石场项目,区别采石场的新旧情况,分别提交相应的项目批准文件。对旧石场(含废弃旧石口重新利用)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要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采石场保留意见及有关资料。对已批采石场因扩建需要使用林地的,要提交采矿权招标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采石场保留意见,以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相关材料。对新设置采石场需要使用林地的,要提交采矿权招标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二)项目开采方案和复绿方案。申请使用林地的采石场,还要提交由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制定的开采方案和复绿方案。开采方案内容包括年度开采计划、开采规模、使用林地位置和面积、开采范围和方式等。复绿方案内容包括年度复绿地点和面积、复绿措施和方式、树种组成和数量等。

矿山开采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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