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1. 一定要早发现!就像发现宝藏一样,尽早发现孕妇是否感染艾滋病至关重要。
例子:假如有个孕妇,一直没去检查,到后来才发现感染了,那多糟糕呀!这个时候再去干预,可就难多啦!所以呀,早早发现,才能早早采取行动呀!
2. 检测不能马虎!这就跟出门前要仔细检查有没有带钥匙一样重要。
例子:你想想,如果检测的时候随随便便,结果不准确,那不是耽误大事了嘛,这可关系到妈妈和宝宝的健康呀,能不认真对待吗?
3. 抗病毒治疗要及时跟上!就好比一场与病毒的赛跑,我们要快速行动。
例子:要是不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那病毒不就更猖狂啦,就像火苗没及时扑灭会越烧越旺一样,后果不敢想啊!
4. 分娩管理要精心!好比呵护一个易碎的宝贝。
例子:在分娩的时候,如果不精心管理,那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呀,宝宝和妈妈都可能受到伤害,咱们能不小心翼翼嘛!
5. 婴儿喂养要合理!这就好像给小花朵浇合适的水一样关键。
例子:要是喂养不合理,宝宝怎么能健康成长呢,这可不是能随便乱来的呀!
6. 随访不能断!就像朋友之间要经常联系保持感情一样。
例子:要是不做好随访,怎么能知道妈妈和宝宝后续的情况呢,难道就不管不顾啦?
7. 咨询与关怀太重要啦!就如同寒夜里的温暖炉火。
例子:如果没有咨询与关怀,那些妈妈们心里得多没底呀,多需要有人告诉她们该怎么做,给她们温暖和力量呀!
8. 对隐私的保护必须严格!这就好比守护一个珍贵的秘密。
例子:要是隐私保护不好,让别人知道了,妈妈们该多难堪多担心呀,我们一定要守好这个秘密呀!总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每一步都很关键,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绝不能有丝毫马虎,这样才能保护好妈妈和宝宝的健康和未来!。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技术要点(新生儿)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
➢ 宫内感染:感染艾滋病的孕妇,在妊娠期可通过不同 的途径将病毒传播给胎儿。
➢ 产时感染:在分娩过程中,胎儿接触含艾滋病病毒的血 液、和阴道分泌物而被感染。
➢ 产后感染:产妇乳汁中含有艾滋病病毒,估计在所有感 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中有30%-50%是通过母乳喂养感染。 混合喂养感染的可能性更大。
梅毒的传播途径:
性接触传播
血源性传播
胎盘传播:如果孕妇感染了梅毒,在怀孕期间可通过胎盘 而使胎儿传染梅毒。孕妇患有梅毒,未经及时发现和治疗, 或治疗不彻底,梅毒苍白螺旋体可通过胎盘的血液循环传 染给胎儿,使胎儿感染梅毒。胎盘传染主要在孕妇早期梅 毒时发生。
产道传播:当胎儿经过感染有梅毒的产道时,产道部位的 梅毒苍白螺旋体可感染给胎儿,导致新生儿传染梅毒而发 病。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 播干预技术要点(新生儿)
艾滋病是感染艾滋病毒所致,病毒对人体的侵害主要是 破坏人类免疫系统,造成机会性感染的增加,目前艾滋病 治疗是世界难题,其预防则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新生儿 的感染性预防。有关数据表明,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率约 为30-45%。若对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通过实施孕期用药、 安全助产、新生儿预防性用药及人工喂养等综合性干预措 施,将使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率降至2-3%。
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的监测和随访
早期诊断、检测和随访
满1、3、6、9、12、18月龄:纳入高危管理,进行随访、 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出生后6周、3个月:采集血标本,进行早期诊断。
出生后12、18月龄:未进行早期诊断检测或检测结果阴性 者,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充试验,以明确艾滋 病感染状态。
可以选择NVP方案和AZT方案的任意一种。
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工作方案

方案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工作方案一、方案背景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严重影响着我国艾滋病防控形势。
为了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风险,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人群本方案的目标人群为:孕妇、产妇、新生儿及家庭。
三、预防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对艾滋病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1)制作宣传资料,如海报、宣传册、视频等,发放给目标人群;(2)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社交媒体推广等;(3)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2.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1)在孕检、产检等环节,加强对孕产妇的艾滋病检测,确保做到“应检尽检”;(2)对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及时开展咨询和干预,提供心理支持和关爱;(3)对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加强随访,确保及时发现感染风险。
3.实施抗病毒治疗(1)对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及时启动抗病毒治疗,降低病毒载量;(2)加强对抗病毒治疗孕产妇的随访,确保治疗依从性和效果;(3)为治疗孕产妇提供必要的生活关怀和支持,减轻治疗负担。
4.加强新生儿预防干预(1)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及时进行艾滋病暴露预防;(2)对新生儿进行早期检测,及时发现感染情况;(3)为感染新生儿提供及时的治疗和关爱。
5.建立健全随访制度(1)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定期随访,了解艾滋病感染情况;(2)对感染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长期关怀和支持;(3)对随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调整。
四、组织实施1.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节点等。
3.加强培训加强对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控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控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第一篇: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制度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 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根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成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专家组。
负责本院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开展工作督导与检查工作。
二、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 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
三、在婚前保健门诊、产科门诊、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四、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
五、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六、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 为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适宜的干预措施。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加强实验室管理, 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 保障工作顺畅运转。
八、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 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 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九、加强信息管理。
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 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监督指导与评估。
定期开展自查与监督检查, 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工作质量。
第二篇: 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总结XX妇幼保健所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总结为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 现将XX年1月至8月此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具体数据:全区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阳性孕产妇 0 例, 孕产妇进行梅毒检测727 人, 检测率为 100%, 发现梅毒孕妇 2 人, 梅毒感人产妇人, 所生婴儿人,感染人, 梅毒孕产妇规范诊疗人, 所生婴儿规范诊疗率人, 孕产妇进行乙肝检测 727 人, 检测率为, 表面抗原阳性人, 城西医院产科领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疫苗支, 注射2支。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婴儿预防措施(讲稿)

5、新生儿体格检查(注意体重、身长、头 围、呼吸、肝脾、淋巴结等)
6、除有艾滋病临床表现(肝脾、淋巴结肿 大,间质性肺炎等)或者证实CD4淋巴细 胞百分比明显降低不接种卡介苗外,均接 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
八、婴儿出生后的管理程序
* 新生儿预防性用药
出生后8-12小时服用AZT 4mg/kg+3TC 2mg/kg, 每日各2次,持续用药1周
三、新生儿药物预防
方案四: ( NVP单剂方案)分娩期+产后新 生儿用药
1. 母亲按常规预防的, 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
服用NVP2mg/kg(或混悬液0.2ml/kg),最多不超过 6mg(或混悬液0.2ml/kg)
四、喂养指导
3、母乳喂养与乳腺炎 在婴儿出生的头3个月母乳中的病毒
载量与母亲亚临床乳腺炎和母亲免疫抑 制的严重程度有关 母亲出现乳头皲裂、乳腺炎和脓肿时应 避免母乳喂养
四、喂养指导
(三)杜绝混合喂养
混合喂养时,食物和水可使婴儿肠道发 生过敏和炎性反应,使HIV易于侵入, 从而抵消母乳的免疫作用
七、机会感染的预防
1981年以来,PCP成为艾滋病患者最常 见的机会性感染,是其致死的主要原因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恶性营养不 良、大量的免疫抑制剂、抗肿瘤药物的 应用以及放射线照射等造成肌体免疫功 能低下,易诱发本病,越来越受到国内 外重视
七、机会感染的预防
WHO、UNICEF推荐任何HIV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幼儿 在除外HIV感染之前都应接受PCP的预防性治疗
混合喂养母婴垂直传播的几率最高
HIV感染母亲的婴儿应避免混合喂养
五、新生婴儿HIV检测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指导计划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指导计划了解感染者的生育意愿和需求,对有生育意愿以及已怀孕的感染者,介绍母婴阻断政策和策略,提供基本的母婴传播信息咨询,并进一步转介至妇幼保健机构。
随访人员不应对感染者是否进行生育进行评判。
一、感染者为男性向感染者说明,生育有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配偶的风险,一旦配偶感染也会存在进一步传播给孩子的风险。
同时说明,通过抗病毒治疗、在医生指导下受孕等方式可以降低将病毒传播给配偶的风险;如果配偶不幸在受孕过程中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若未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孩子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可达30%-40%,若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孩子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可以降低到2%-3%。
如果确有生育的意愿,在征得感染者同意后,随访实施单位应将其转介至当地负责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机构,进一步详细咨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
参考用语:“您如果想要孩子的话,一定要注意了!生孩子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您可能通过性行为将艾滋病传染给您爱人,然后她可能再传染给孩子。
不过,这不是说您就不能要个健康的宝宝了!目前,有一些措施能降低艾滋病传染给配偶和孩子的风险,比如抗病毒治疗。
如果您按照医生的要求服药,可以把体内的病毒降到很低,这样就可以把传染给您爱人的风险降到很低。
如果她没感染,生的宝宝一定就没这个病;如果她不幸也感染了,通过接受抗病毒治疗、避免产后哺乳而使用代乳品等措施,也可以将母亲传给婴儿的几率降低到2%至3%。
如果您需要,我可以介绍您到咱们这里专业的妇幼保健机构,由他们向您提供更专业的咨询。
”二、感染者为未怀孕女性向感染者说明,生育有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配偶和孩子的风险。
同时说明,通过抗病毒治疗、在医生指导下受孕等方式可以降低将病毒传播给配偶的风险;如果未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孩子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可达30%-40%,如果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孩子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可以降低到2%-3%。
如果确有生育的意愿,在征得感染者同意后,随访实施单位应将其转介至县/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详细咨询预防母婴传播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附件1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定义: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
分子:孕期和(或)产时接受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产妇数分母: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2.孕期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定义:孕期接受至少一次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
分子:孕期接受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产妇数分母: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3.孕早期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定义:孕早期(孕12+6周以内)接受至少一次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孕产妇所占的比例。
分子:孕早期接受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的产妇数分母:同期分娩产妇总数(住院分娩产妇数+非住院分娩产妇数)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定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
分子:孕期和(或)产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艾滋病感染产妇数分母: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总数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定义: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比例。
分子: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的人数分母:同期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6.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定义: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梅毒治疗的比例。
分子:孕期和(或)产时接受过梅毒治疗的产妇数分母: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总数7.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定义: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比例。
分子: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中接受过预防性治疗的人数分母:同期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8.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定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及时接种首剂乙肝疫苗的比例。
分子:出生后12小时内接种了首剂乙肝疫苗的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分母:同期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数9.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定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及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2020年版)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一、孕产妇抗病毒治疗(一)治疗方案。
1.对于孕期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立即给予抗病毒治疗,可选择以下三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方案一: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方案二: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方案三: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
2.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果评估。
如病毒载量小于50拷贝/ml,可保持原治疗方案不变;否则,酌情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
3.对于孕晚期(孕28周之后)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荐使用:替诺福韦(TDF)+拉米夫定(3TC)/恩曲他滨(FTC)+整合酶抑制剂。
(二)注意事项。
1.在分娩结束后,艾滋病感染产妇无需停药,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
2.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0.75×109/L,建议不选或停用AZT。
应用TDF前需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3.整合酶抑制剂应选择可应用于孕产妇的整合酶抑制剂。
具体治疗方案参见最新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
(三)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相关检测。
孕产妇抗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检测,评估孕产妇感染状况,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
1.用药前:进行病毒载量、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感染孕产妇进行耐药检测。
2.用药过程中:按规定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
3.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
4.有条件地区,孕产妇用药前、用药期间建议进行耐药检测。
二、安全助产服务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
艾乙梅母婴防控技术要点归纳表(分页)2019.8.20
成都xxxx医院艾乙梅母婴防控干预服务技术要点归纳表行肾脏功能评估。
TP TRUST TP TRUST TP TRUST 阳性阴性阳性阳性阳性阳性疾病名称人群梅毒孕产妇立即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每月筛查TRUST。
给予两个疗程(孕早期和孕晚期)的规范治疗,两疗程之间需间隔2周以上。
如早期未检测未治疗,则立即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每月筛查TRUST。
给予两个疗程(孕中期和孕晚期)的规范治疗,两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最后一个疗程最好在分娩前一个月完成。
如早期、中期均未检测未治疗,应立即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
按照规定结合孕早期、孕中期治疗情况,给予一个孕晚期疗程治疗。
常规助产及服务临产时发现的感染孕产妇立即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
注:1、治疗过程中复发或重新感染者,要追加一个疗程的治疗;2、若中断治疗超过1周,或采用其他方案治疗时,每个疗程治疗期间遗漏治疗1日或超过1日,要从再次治疗开始时间起重新计算治疗疗程。
(卞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替代方案头孢曲松,1g/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日为一个疗程;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每日4次,口服,连续服用15日为1个疗程。
)新生儿产后治疗方案预防性治疗规范治疗母亲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梅毒治疗,随访;母亲孕期未接受过规范性梅毒治疗,给予预防性治疗。
滴度<母亲滴度的4倍,母亲孕期接受规范性梅毒治疗,给予预防性治疗。
滴度≥母亲滴度的4倍,无论母亲孕期接受规范性梅毒治疗,诊断先天梅毒感染,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提供规范治疗、随访及转介服务。
卞星青霉素G,5万单位/千克,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1、脑脊液正常者,卞星青霉素5万单位/千克,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2、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每次5万单位/kg,≤7日的新生儿,每12小时1次,>7日的新生儿,每8小时1次,静脉注射,连续10-14日。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玛依拉·阿吉(新疆博乐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疆 833400)【摘要】在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复杂,我国艾滋病疫情呈上升趋势,其中就母婴传播来说,其比重有所增加,这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因此相关部门就需要提高对这一方面的注意,加强有效干预。
本文主要就是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几种干预措施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干预措施【中图分类号】R512.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ISSN.2095-8803.2018.15.060.02艾滋病母婴传播作为一种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方式,指的是已经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上艾滋病病毒。
这种传播方式是儿童群体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主要途径,因此需要加强有效预防和干预,尽可能的避免胎儿或婴儿感染艾滋病病毒。
1 加强健康教育在学校、卫生室、婚前保健门诊、产房、病房、孕妇学校、产前门诊等多种场所,都积极的宣传和推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尽可能的扩大健康教育覆盖人群,同时还可以构建相应的健康教育网络平台,消除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通过健康教育,就能够很好的向孕妇以及相关人员传播有效预防和干预的知识,并注重对服务人员教育传播能力的有效提升,加强对健康教育材料的积极开发和制作,进行有效指导[1]。
相关部门或机构还可以设立相关的咨询热线,为有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咨询服务。
2 提高检测服务和资源咨询服务对于提供助产服务和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来书,应该为孕产妇以及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将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信息传递出去,同时还可以提供危险行为评估服务,鼓励和引导人们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验。
针对检验结果呈阴性的个体,也需要提供检验后咨询服务,尤其是对于个体或配偶存在危险行为的,还需要主动提供相关“窗口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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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一、孕产妇抗病毒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1. 孕期或临产发现感染、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应即刻给予抗病毒治疗。
治疗方案推荐选择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方案一:齐多夫定(AZT)+拉米夫定(3TC)+洛匹那韦/利托那韦(LPV/r),或
方案二:替诺夫韦(TDF)+拉米夫定(3TC)+依非韦伦(EFV)表1. 常用抗病毒药物剂量及使用方法
2. 孕前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孕产妇,根据病毒载量检测结果进行病毒抑制效果评估。
如果病毒抑制效果理想(即病毒载量小于最低检测限),可保持原治疗方案不变;否则,调整抗病毒治疗用药方案。
(二)注意事项。
1.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无论其是否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和病毒载量检测,也无论其检测结果如何,都要尽快开始抗病毒治疗。
在分娩结束后,无论采用何种婴儿喂养方式,均无需停药,尽快将其转介到抗病毒治疗机构,继续后续抗病毒治疗服务。
特别强调,对于选择母乳喂养的产妇,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药,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少要持续至母乳喂养结束后一周。
2. 当孕产妇血红蛋白低于90g/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09/L,建议不选或停用AZT。
应用TDF前,须进行肾脏功能评估。
具体参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及《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
二、婴儿抗病毒用药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详见表2和表3)。
婴儿若接受母乳喂养,应首选NVP方案。
表2. 婴儿预防用药建议剂量:奈韦拉平(NVP)
表3. 婴儿预防用药建议剂量:齐多夫定(AZT)
三、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的相关检测
孕产妇抗病毒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进行相关的检测,并结
合临床症状对孕产妇感染状况进行评估,以便确定用药方案和监测治疗效果。
用药前,进行CD4+T淋巴细胞计数、病毒载量检测及其他相关检测(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
用药过程中,每三个月进行1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其他相关检测(同前)。
孕晚期,进行1次病毒载量检测,并在分娩前获得检测结果。
四、安全助产服务
孕期提供充分的咨询,帮助感染孕妇及其家人尽早确定分娩医院,及时到医院待产。
艾滋病感染不作为实施剖宫产的指征。
对于孕早、中期已经开始抗病毒治疗、规律服用药物、没有艾滋病临床症状,或孕晚期病毒载量<1000拷贝数/毫升,或已经临产的孕产妇,不建议施行剖宫产。
分娩过程中应严密观察并积极处理产程,尽量避免可能增加母婴传播危险的损伤性操作,包括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
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使用流动的温水进行清洗,用洗耳球清理鼻腔及口腔粘膜,缩短新生儿接触母亲血液、羊水及分泌物的时间。
清理过程操作手法应轻柔,避免损伤皮肤和黏膜。
医务人员实施普遍性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职业暴露。
五、婴儿喂养咨询与指导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医务人员应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其家人进行婴儿喂养方式的可接受性、知识和技能、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等条件的综合评估,给予技术指导。
对选择人工喂养者,指导正确冲配、器具清洁消毒等。
对选择母乳喂养者,要做好充分的咨询,强调喂养期间母亲或婴儿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指导正确的纯母乳喂养方式和乳房护理。
告知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
六、儿童艾滋病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纳入高危管理,于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出现。
按照《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方案》的相关技术和时间要求,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感染早期诊断。
详见图6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
未进行婴儿早期诊断检测或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儿童,应于12、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充试验,以明确艾滋病感染状态。
儿童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见图7。
图6.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
程
图7.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七、应用复方新诺明预防机会性感染
应用对象包括:CD4+ 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细胞/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和CD4+T淋巴细胞百分比<15%的艾滋病感染儿
童。
复方新诺明用药方法、停药指征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