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
嘉兴市“三改一拆”行动带来的八大变化

嘉兴市“三改一拆”行动带来的八大变化作者:王辉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9年第8期嘉兴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王辉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拆除违法建筑——“ 三改一拆” 专项行动自2013 年启动以来,持续推进已近6年了。
六年来,嘉兴市按照浙江省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三改一拆”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和“两美”浙江的生动实践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发扬红船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努力打好“拆、改、建”组合拳。
拆后有效利用是“三改一拆”行动的落脚点和出发点。
为此,嘉兴市各级“三改一拆”办公室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运用执政智慧,做好拆后利用的大文章,将其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结合,与城镇有机更新、改善民生结合,与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化生态环境结合,拆出了新空间、新面貌、新品质,深刻改变了嘉兴城乡面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撷取嘉兴市“三改一拆”行动中涌现的几个工作样本,概括出以下八大变化。
一、“三改一拆”拓展了空间资源有效盘活低效用地,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效益,拓展发展空间。
不断完善拆后利用工作,对于拆违腾出的土地,科学实施规划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扩大有效投入等有机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空间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了嘉兴市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提升了城市品质。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通过一系列“无违建区”的创建举措,全区各空间资源日趋拓展,平台基础配套日益完善,平台承载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大空间、大平台、大项目的发展“三级跳”,构建了“一体两翼三引擎”的产业新格局,有力推动了产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
目前,该区引进阿里巴巴菜鸟城、北大青鸟嘉兴时尚小镇、慈文传媒等重大产业项目20 多个,总投资超500 亿元,高铁核心区鸟巢创意小镇也在加速推进中。
该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已引进了美国雅培奶粉、德国海拉灯具、丹麦乐高玩具、荷兰皇家飞利浦、美国荷美尔等项目,马家浜健康食品小镇产业集聚效应也日益凸显。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1•【字号】曲政办发〔2023〕51号•【施行日期】2023.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曲靖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曲靖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根据《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政办发〔2023〕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一个一个行业、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更好支撑我市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有效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改善,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一)全力推进重点产业质量提升行动1.全面提高重点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围绕“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副中心城市”四个定位,深入推进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建设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光伏、绿色铝精深加工3个千亿级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有机硅新材料、稀贵和液态金属、高端钢材深加工、高端精细化工、劳动密集型装备制造、烟草产业6个百亿级优势产业;加快建设“世界光伏之都”和“中国液态金属谷”;充分发挥曲靖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优势,加快农业规模化、品牌化、特色化、市场化步伐,打造一批高端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不断扩大曲靖高原特色绿色农产品在全国市场的影响力和占有率;打造“麒沾马”中部现代康养旅游区、以罗平为龙头的南部休闲观光旅游区、以会泽为核心的北部历史文化旅游区,把曲靖建成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和川渝黔及滇中地区的旅游休闲康养目的地,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水平。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5•【字号】漳政办[2012]201号•【施行日期】2012.08.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漳政办〔2012〕2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一、组成人员组长:吴洪芹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黄浦江市政府副市长洪仕建市政府副市长林明良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王毅群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周小华市政府秘书长刘惠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立辉市安监局局长刘加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卢民松市农业局局长黄建平市财政局局长庄洲全市监察局局长吴文团市经贸委主任吴子华市工商局局长陈木海市质监局局长周鼎明市教育局局长翁福市旅游局局长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志民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朱东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沈一津市公安局副局长李仲坚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朱东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林立辉兼任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沈一津、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林云、市农业局副局长叶明东、市安监局副局长张文力、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仲坚、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林亚安任副主任。
办公室日常事务由李仲坚支队长负责。
办公室抽调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农业局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附件:1.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2.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25日附件1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为建立健全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31•【字号】嘉政办发〔2014〕99号•【施行日期】2014.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七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31日嘉兴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预案体系1.5 工作原则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2.2 县(市、区)大气重污染应急组织机构2.3 专家咨询机构3 监测与预警3.1 监测与预测3.2 预警分级3.3 预警启动与发布3.4 预警变更和解除4 应急响应4.1 响应原则4.2 市级应急响应措施4.3 县(市、区)应急响应4.4 信息公布4.5 区域联防联控4.6 应急终止5 总结评估6 应急保障6.1 人力资源保障6.2 资金保障6.3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6.4 通信与信息保障7 附则7.1 以上、之间的含义7.2 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7.3 预案管理与更新7.4 预案实施1 总则1.1编制目的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大气重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嘉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坚持拆改并重 构筑美丽环境——嘉兴市“三改一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20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自“三改一拆”行动开展以来,嘉兴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以“拆”破局、拆改结合,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监图绘到底。
7年来全市累计完成拆改38065.2万平方米,拆出土地近8766.39万平方米,为嘉兴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拆出了宝贵的发展空间,也拆出了公平正义,推动了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增进了民生福祉,提升了广大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使其真正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群众对“三改一拆”工作的认识,也由最初的消极抵触、被动应付到现在相互监督、主动支持,呈现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良性发展态势。
一、聚焦动能转换,优化产业结构,助推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嘉兴市大力推进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建设,倾力打造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名城,城乡建设发展迈上新台阶,各地城镇规模坚持拆改并重 构筑美丽环境——嘉兴市“三改一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嘉兴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杨小青 王晓春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21GUANLIYUANDI管理园地不断扩大,功能品位不断提升,新区(城)建设卓有成效。
但因历史原因,城镇中存在的老旧厂区,农村中存在的大量乱搭建,不仅影响城乡人居环境、功能定位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肆意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等行为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平。
为此,全市“三改一拆”系统坚决贯彻嘉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拆”破局,大力拆除各类违法建筑,为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拆出宝贵的发展空间。
秀洲区持续深化“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淘汰喷水织机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累计淘汰喷水织机20000余台。
在此基础上,2018年开始又全面实施“低散弱”全域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坚决拆除企业(作坊)违法建筑,累计腾退“低散弱”企业3500多家,腾退低效用地5400多亩。
浙江省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年度绩效评价办法

浙江省乡村全域⼟地综合整治与⽣态修复⼯程年度绩效评价办法浙江省乡村全域⼟地综合整治与⽣态修复年度绩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促进乡村全域⼟地综合整治与⽣态修复⼯程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浙江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地综合整治与⽣态修复⼯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和《全域⼟地综合整治与⽣态修复⼯程三年⾏动计划(2018-2020年》(保耕办〔2018〕1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评价对象各有关县(市、区)。
⼆、评价内容与标准(⼀)评价内容年度绩效评价内容由“⼯作推进情况、⼯程项⽬年度⽬标完成情况、⼯程实施成效情况和保障措施情况”四⽅⾯41项指标构成。
1.⼯作推进情况主要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案的编制上报情况、村庄规划(村⼟地利⽤规划)的编制与报批情况和实施进展报备情况等进⾏评价。
2.⼯程项⽬年度⽬标完成情况主要对⼯程实施⽅案确定的年度⽬标实现情况进⾏评价。
3.⼯程实施成效情况主要对⼯程实施后项⽬区空间格局优化情况、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情况、提⾼农村发展建设⽤地保障情况、⽣态环境整治修复情况和资源集约⾼效利⽤情况等进⾏评价。
4.保障措施情况主要对⼯作协调机制建⽴情况、配套政策制定情况、涉农资⾦整合情况、舆论宣传与领导重视情况等进⾏评价。
(⼆)评分⽅法及标准评分采⽤百分制,不设附加分。
四⽅⾯分值分别为:⼯作推进情况30分、⼯程项⽬年度⽬标完成情况30分、⼯程实施成效情况20分和保障措施情况20分,具体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1。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总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排名前1/3的为优秀。
三、评价⽅式与程序(⼀)评价⽅式评价⼯作采取县(市、区)⾃查⾃评、设区市⾃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查复核与省保护耕地和全域⼟地综合整治与⽣态修复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组办公室”)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式。
(⼆)评价程序1. 县(市、区)⾃查⾃评。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18•【字号】五府办〔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五府办〔2016〕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五指山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8日五指山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水十条”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的要求,结合五指山市实际,编制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水质目标:到2018年,我市内河及流经我市河段消除Ⅴ类水体,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太平小溪消除劣Ⅴ类水体,达到Ⅴ类水质,实现我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市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
工作目标:以“水环境质量只升不降”为准则,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内河(湖)水污染实施集中专项治理,治理范围内水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查处,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处理,工业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流域湿地得到有效保护,被污染和破坏的水生态得到基本恢复,建成基本完备的城镇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管体系。
二、治理范围(一)省政府确定我市需治理的2个水体,分别是阿陀岭小溪和太平小溪(治理水体具体情况见附件1);(二)结合本市实际需要治理的其它污染水体。
三、组织领导为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我市决定成立五指山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陈振聪市政府市长副组长:李永铭市政府副市长岳国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郭宏良市政府办主任吴云市环保局局长王雄市国土局局长王洪市水务局副局长符东平市城管局局长张小林市住建局局长高旋市农业局局长喻倩市发改局局长黎道锋市卫生局局长周旋市财政局局长谭瑞庭市交通局局长吴飞市林业局局长杨金衡市公安局政委黄石卿市科工信局局长潘修荣市食药监局局长卢国文市工商局局长李斌市环卫局局长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制定全市水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和各部门专项治理方案,制定综合执法、巡查督导、挂牌督办、分级约谈、信息公开等专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水污染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配合机制,指导各部门实施专项治理,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55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0d7cd116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2a.png)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07〕55号)南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十一日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城市面貌,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加快南湖湖滨区块拆迁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的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以开发配套相结合为原则,通过拆迁改造南湖湖滨区块,进一步改善南湖景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拆迁范围及工程内容(一)本次南湖湖滨区块拆迁四至范围:东至纺工路沿线、西至南湖路沿线、南至南溪路(迎宾桥段)沿线、北至武警医院(含滨河路拆迁)。
(二)本次南湖湖滨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四路一弄一湾”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道路建设和河道整治,具体为:1.南溪路畅通工程。
东至纺工路、西接迎宾桥,改造完成后路宽为36米,涉及拆迁范围为南溪路规划道路及沿线。
2.南湖路拓宽工程。
北至南湖桥、南接南溪路,改造完成后路宽为13米,涉及拆迁范围为南湖路规划拓宽道路及沿线。
3.纺工路拓宽工程。
北至长征桥、南接南溪路,改造完成后路宽为42米,涉及拆迁范围为纺工路规划拓宽道路及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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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
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3]107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19
【实施日期】2013.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
年)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3〕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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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
府有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全市生态市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面
貌,提升城市功能品位,优化人居生态环境,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整治水环境、整治大气
环境、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美丽嘉
兴”建设。
一、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按照“一年新气象、两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的要求,
坚持“城乡联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立体覆盖、全民参与”,狠抓当
前,着眼长远,把整治水环境作为突破口,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合拳,促进生态环
境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为加快建设“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嘉兴
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治理水环境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
打好治水攻坚战,并以此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大气环境、城乡环境卫生等整治各项措
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2.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把治标与治本、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
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软硬件建设,抓好“人员、职责、制度、经费”四落实,建立健
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3.重心下移、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县(市、区)、镇(街道)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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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把整治任务和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管理
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工作合力。
4.以人为本、全民参与。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
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文明、爱卫生、懂礼貌的良好习惯,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
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真正成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支持者、参与者和受
益者。
(三)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水体、大气、城乡环境
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形成生态大改善、环境大改观、品质大提升、群众满意度大提高的
良好局面,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美好家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水环境
围绕让水“清”起来、“流”起来、“活”起来的治水思路,以“139”行动计划为主
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市、县两级全部实现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合格目标;经过三年努
力,全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得到有
效保护,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底,实现在全
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达到良好,主要交接断面氨氮、总磷浓度比2012年分别
下降15%、10%以上,劣五类断面个数比2012年减少3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明
显改善,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江南水乡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制度。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
度,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发展。严守生态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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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
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污染
减排绩效挂钩制度,实行“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区域削减替代”的总量平衡
政策和替代削减标准。建设项目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或准入条件的,一律不
予批准建设。严格落实太湖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市所有地区于2015年底前,
全面实施造纸、电镀、羽绒、合成革与人造革、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
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杂环类农药等行业水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深化“河长制”。深入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由河长包干负责所辖
河流的污染治理工作,实现市域所有河流“河长制”全覆盖。制订完善“河长制”配套
政策,全面实施河长保证金制度,整合力量统筹推进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
理、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实现河道管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
漏”,确保治水责任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治水办
3.重拳整治高污染行业。对涉及水污染的行业和企业,重拳出击、严格整治,尤其是
重点整治“印染、造纸、化工、制革”四大行业,实行“五个一律”,即对纳管企业超
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整治;对未接入管网企业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
处理设施、也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放、超标排放的企业,一
律按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对偷排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从重从严
处理。到2014年,各县(市、区)均要结合自身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