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投标评标办法
南网评标

23.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具体办法如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审,完成打分工作。
先评技术和商务分,再评价格分。
对法律规定应否决投标的投标响应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否决相应投标人的投标。
对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投标响应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把握尺度进行相应扣分。
具体如下:23.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充分体现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比维护费用、比工艺、比性能、比交货期等综合评比,全面分析。
评标时还将考虑以下因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正确签署、投标文件的正确签署;生产能力、饱和度、交货期、交货地点;企业信誉及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试验报告;投标人的资格和资信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财务能力、技术和生产能力;制造厂调研评价;对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商务条件的响应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条款响应性;配套件及原材料;履约评价:包括签约及时率、合同履约配合(用户培训情况、图纸交付,设计联络会、监造配合等)、交货及时率、安装调试及时性、处理故障效率和效果、售后服务水平;运行质量评价:包括安装调试质量、发生故障或缺陷的数量及故障率或缺陷率;抽检质量(如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密封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和顺序递交;针对投标人报出的部件或材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技术性能、供货业绩、运行情况等因素,按优质高分的原则,采用技术差异打分或评标价格调整的方法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所有评标专家均对商务、技术的所有评标要素进行完整评价。
评标委员会主任根据招标方案由招标人指派。
23.5 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供货范围的缺漏项进行价格评审。
如果投标文件中未列明供货范围缺漏项,但在中标后因供货范围缺漏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3.6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投标人须知23.4的规定及其他因素,对有效投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专家打分完毕后,计算各标包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分时,按照评标专家数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得分。
国家电网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家电网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以下是 7 条关于国家电网招标流程及注意事项的内容:
1. 嘿,你知道国家电网招标第一步是啥吗?那就是准备工作呀!就像你要出去旅行得先收拾行李一样。
你得把各种资料都准备齐全喽,可不能丢三落四的呀!例子:要是你连自己公司的资质文件都没准备好,那不就像上战场没带枪一样,还怎么竞争呀!
2. 哇塞,发布招标公告的时候可别马虎啊!这就好比是给各路英雄发请帖呢。
得让大家都清楚知道要求和条件,不然谁来跟你玩儿呀。
例子:要是招标公告写得模糊不清,那不是会让人摸不着头脑嘛,谁还敢来投标呢!
3. 然后呀,资格审查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哟!这就像过安检一样,不符合要求的就给筛出去啦。
你可得认真对待,别抱有侥幸心理哟!例子:要是在资格审查这关就掉链子,那不就太可惜了嘛,之前的努力都白费咯!
4. 投标文件的编制呀,那得精心打磨!就跟打造一件艺术品似的。
要把自己的优势和亮点都展现出来,让人眼前一亮呀!例子:你想想,要是你的投标文件平平无奇,怎么能吸引别人的眼球呢!
5. 到了开标环节啦,紧张不?这可是关键时刻哟!就像比赛到了冲刺阶段一样。
大家都等着结果呢,可不能出岔子呀!例子:万一开标时出了什么乱子,那可就尴尬了呀,之前的努力不都白费了嘛!
6. 评标可不能大意呀!这得认真仔细地评估。
就如同伯乐相马一样,要挑出最有实力的那一个。
例子:要是评标不公正不严谨,那不是对大家都不公平嘛!
7. 最后,中标了也别得意忘形哟,没中标也别灰心丧气!这就是一场竞争嘛。
总结一下经验教训,下次再战呗!总之,国家电网招标流程得好好把握,注意事项得牢记在心,这样才能在招标中取得好成绩呀!。
2024年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境内范围内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审批、立项、实施、验收等程序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建设。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应当合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应当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十一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分为前期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和审批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经济效益评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并经过相关专家评审和公示。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阶段包括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阶段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最终审批等程序。
第十六条初审包括对项目申报书的资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专家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从而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和优先级。
第十八条最终审批由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24.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细则.docx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 )244-2017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提升《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6〕650 号之国网(物资/2 ) 122-2016 )有关要求的操作性,提高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工作,公司各级控股、参股单位的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工作参照执行。
对于境外投资、境外承包等项目,在境内开展采购活动的执行本细则,在境外开展采购活动的执行所在地相关规定。
第三条非招标方式采购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流程见附件 1)。
竞争性谈判采购分为公开和邀请两种形式。
第四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可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包括编制非招标方式采购方案或采购文件要点、起草和发售采购文件、安排采购谈判会议、联系供应(服务)商、协调组织技术和商务谈判、收集整理归档采购资料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施。
凡具备在平台上实施条件的单位一律在线上实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线下实施。
第七条未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本细则中涉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承担和办理。
第八条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涉及相关各方职责分工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类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条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其他依法合规情形。
第二章采购前期准备第十条项目单位(项目管理部门)依据非招标方式采购批次计划时间安排,填写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单(格式见附件2),并提报非招标方式采购申请和经审定的技术规范书。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49-2017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招标采购要求,提升《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法〔2013〕1082号之国网(物资/2)128-2013,以下简称办法)的操作性,细化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第三条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11〕2024号)、《国家电网公司质量事件调查管理办法》(国网(安监/4)603-2016)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遵循“及时规范、处理适当、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省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工作。
公司控股单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国网物资部作为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有关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管理制度;(二)负责收集公司总部招标采购有关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组织召开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专题会议,研究提出对供应商的处理意见,并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三)负责督促有关供应商进行整改,并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供应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收;(四)负责总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发布。
第七条国网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基建部、交流部、直流部、信通部、后勤部、国调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管理范围内涉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收集和责任认定,定期报送国网物资部;参加国网物资部组织召开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专题会议,负责组织对相关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国网采购管理制度

国网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企业(以下简称“国网”)的采购活动,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网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电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网企业内部各单位及分支机构的所有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国网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有效的原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品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第四条国网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保证采购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五条国网采购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秉承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采购组织第六条国网内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国网的采购活动。
采购管理部门下设采购审批、采购执行、采购监督等不同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审批制度,确保各项采购活动符合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第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采购培训,提升全体采购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采购活动的高效进行。
第九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采购信息,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和分析。
第十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评估和控制采购风险,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推进。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采购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和流程进行,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评标、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二条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按照内部制度和外部法规进行,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三条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第十四条采购活动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评标委员会,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
电网企业项目招标管理
浅谈电网企业项目招标管理摘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力产业获得飞速的发展,电力建设如火如荼,由于电力建设项目特有的专业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大部分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业务按国家规定均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相应的电力招标代理机构也获得较快的发展。
随着国内电力基建项目的不断建设,以及国际、国内采购管理理念、方法不断更新和进步,对采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电力;招标;基建中图分类号 tm77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4-6708(2010)12-0023-02电力基建项目招标近年来,以国家电网公司推进的特高压电网建设为契机,加上五大发电集团发起的电源点建设,预计“十一五”期间电力建设资金投入超过1万亿元,且各地基本均将电力建设列入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大规模的电力建设无疑将为电力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施工招投标作为电力基建项目投资控制的一个主要措施在管理中日益受到重视,在认真贯彻国家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电力基建项目的招标工作,如何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采购工作程序,加强招标技术管理。
1 无标底招标工程招标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活动,设计面广、程序复杂,尽管我国出台了《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但在实施过程中招投标单位并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投标工作中随意性大、公平公正性差,缺少统一标准、暗箱操作相对严重,行政千预较大、腐败现象较为普遍,存在着诸多问题。
而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标底价格的制定不合理,以及保密工作的难以防范,即标底的存在是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问题发生的根源所在,亟须改进。
1.1 无标底招标的含义和优点无标底招标是在业主招标过程中不设标底或者是即使设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准,业主只须提出一个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即可的一种招标方式。
有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内涵的差别在于2个方面:一是招标人(业主)在招标过程中是否编制标底;二是评标时是否以标底为基准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考评评分。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附件26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2)128-2013 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规范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和优化供应商关系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关系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供应商绩效评价、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供应商分类分级管理、供应商服务等内容。
第三条供应商关系管理遵循“集中管控、分级实施、信息共享”及“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直属单位及控股、参股单位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是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并建立统一的供应商信息库;(四)组织开展“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绩效评价;(五)负责对“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国网安质部、运检部、营销部、农电部、基建部、交流部、直流部、信通部、国调中心等部门,配合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关系管理工作,提供设备全寿命周期各环节的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服务等信息,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第七条国网物资公司受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的委托,开展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二)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三)协助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收集、核实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四)负责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是省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配合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开展“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二)负责组织开展“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物资供应商的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三)负责开展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并将“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国网物资部(国网招投标中心);(四)负责收集、上报“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信息,监督供应商进行整改,配合公司总部对供应商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负责对“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电力施工招标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施工招标活动,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质量,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电力施工项目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电力施工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施工招标活动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第五条电力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力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施工;(二)电力设施的维护、检修、改造等施工;(三)电力工程的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
第六条电力施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适用于招标金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社会关注较大的电力施工项目。
(二)邀请招标:适用于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强、保密性较强的电力施工项目。
第三章招标条件第七条电力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二)招标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三)招标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四)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五)招标人已依法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章招标文件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四)合同主要条款;(五)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六)投标文件格式;(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章投标人资格第十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招标项目所需资金;(二)具有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管理水平和财务状况;(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五)无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第六章投标程序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正文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司基建系统工程质量意识,保证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质量,实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根据工作分工,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工作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通过达标投产考核、优质工程评选等管理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整体考核。
第三条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按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对各单位、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目标考核,明确达标投产、优质工程、工程质量事故控制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对未完成质量目标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或控股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
— 3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法第六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基建质量管理目标;(二)基建质量综合管理;(三)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四)工程达标创优管理;(五)工程质量工作创新。
第七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分定期综合评价考核及目标考核。
第八条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方法包括表扬和奖励、处罚两种。
第九条表扬和奖励的形式有:(一)通报表扬;(二)物质奖励;(三)授予荣誉称号;(四)评标中适当加分;(五)资信评价中加分或好评;(六)岗位任职资格方面的奖励。
第十条处罚的形式有:(一)通报批评;(二)经济处罚;— 4 —(三)不接受投标或评标中扣分;(四)资信评价中减分或差评;(五)岗位任职资格方面的处罚。
第三章表扬和奖励第十一条公司对省级公司(包括华北电网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国网交流建设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国网能源公司等直属单位,下同)的表扬和奖励:(一)按省级公司基建质量管理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年度基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进行系统内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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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评标办法
8.1评标办法
8.1.1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商务、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8.1.2 价格评审办法采用区间平均价浮动法,计算方法如下:
8.1.2.1确定有效投标人(仅为计算基准价使用)
(1)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以内(含5名)时,评标价格在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所有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2)初评合格投标人在5名-10名(含1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
有效投标人。
(3)初评合格投标人在10名-20名(含2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和最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4)初评合格投标人在20名-30名(含30名)时,先去掉评标价最高、次高、第三高和最低、次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 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5)初评合格投标人在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先去掉评标价四个较高和三个较低者后,评标价格在剩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1的[-15%,10%]区间内(不含本数)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当区间内的合格投标人数为0时,则X个初评合格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8.1.2.2计算基准价
(1)计算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2。
(2)基准价=A2*(1-C)。
其中C为基准价浮动系数,由投标人代表和监察人在开标现场共同随机抽取并公布。
8.1.2.3计算价格部分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实际得分应以下述公式计算结果乘以价格评分权重)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n=n2;
当计算出的价格部分得分<0,按0分计。
8.1.3区间平均价浮动法参数设置,若公告中评标办法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有差别,以公告为准。
8.1.5授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在同一种招标货物的招标活动(一个分标编号)中,实行中标包数数量限额控制。
按标包金额由大到小排序依次进行授标,每个标包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当该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若干标包数量达到规定限额时,则该投标人在其余标包中的投标只参与评审、不参加排序。
1.每个投标人在一个分标内的所有分包中被授予的标包数量总计不超过1个包;
2.当某一分标全部进入详评的投标人的中标标包数量超过条款1规定的限额时,该包授予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3.当多个标包出现条款2所述情况时,任何一个投标人只能被授予不超过1个标包;(不含条款1所规定授予标包数量)
4.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由招标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