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物料管理制度
关于物料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物料报废程序,减少浪费,合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需报废的物料、不良品。
三、职责
作业员:负责对报废品的控制
副拉长:负责对报废品的处理、监督
拉长、技术员:负责对报废的审核、检查
车间主任:负责对报废的批准
四、定义
报废品:指不能修复且无法满足客户要求的不良品或物料。
五、运作程序
5、1 无法修复的不良品或不能使用的物料,由生产线副拉长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拉
长确认后交技术员审核,车间主任批准,若报废超过规定损耗范围,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5、2 所有报废品需将零件拆下,对可用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再使用的才进行报
废处理。
5、3 报废之不良品或材料必须分类标示清楚,并在报废袋上注明拉别及日期,以便
追朔。
5、4 各副拉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废。
5、5 各拉不得将物料私自进行报废,必须填写《报废申请单》并经过检查,批准后
方可对物料进行报废,否则一经发现,则第一次对直接责任人处罚人民币40元,拉长20元,第二次对直接责任人处罚80元,拉长处罚40元,车间主任处罚40元,第三次对直接责任人开除处理,拉长处罚100元,车间主任处罚50元。
拟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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