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2023年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2023年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

2023年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2023年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一、前言为了进一步提高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的教学质量和招生竞争力,同时确保学生获得公平公正的选拔机会,制定2023年的自主招生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多方面的评估和选拔,挖掘学生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为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提供一个科学、公正、公开的机制。

二、招生计划2023年绍兴市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额为1000人,具体分配如下:1.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80%,即800人。

2.高中转学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20%,即200人。

三、自主选拔考试科目自主选拔考试科目分为两个部分:学科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

1.学科考试:a.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共450分。

b.选考科目: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一门选考科目,如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

每门选考科目150分,共150分。

2.综合素质考试:a.包括写作、口语和面试环节,每项满分150分,总计450分。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1.报名:a.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初中报名,初中将收集学生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资格。

b.报名所需的资料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等。

2.资格审核:a.初中将根据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保符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条件。

b.审核结果将在一周内通知学生和家长。

五、自主选拔考试的实施1.考试时间:考试将于2023年5月份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2.考点设置:考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和考生分布情况公布在各中学网站上,确保考生就近参加考试。

3.考试方式:a.学科考试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

b.综合素质考试将采取面试和口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口试将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考试成绩评定:a.学科考试成绩按照标准化评分进行计分和排名。

b.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将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定。

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我校制定了以下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

一、招生宗旨
我校招生宗旨是以德育为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选拔优秀学生,培养他们的品德和学识,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初中毕业生,不分民族、籍贯和户口性质。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为5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400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为100人。

四、招生程序
1. 报名: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 考试:我校将组织统一的入学考试,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

3. 录取:根据考试成绩和学生档案,学校将择优录取学生,并发布
录取名单。

五、招生政策
1. 公平公正: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 多样录取:学校将采取多种方式录取学生,包括文化课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

3. 特长生录取:对于具有特殊艺术特长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特殊录取政策。

六、招生宣传
学校将利用各种渠道,包括校园宣传、媒体宣传等,广泛宣传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特色,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七、招生工作监督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以上就是我校学校招生方案实施方案,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们共同配合,共同努力,为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贡献。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收入的不断增长,高等教育的普及率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变得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实施方案。

二、目的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目的是: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的质量和效益,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普通高中。

三、招生目标1.招生区域:覆盖本地区所有学生。

2.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招生计划,确保每个班级的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

3.招生对象:优质初中学生,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的学生。

四、实施步骤1.招生宣传(1)制定招生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的内容、目标和对象。

(2)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包括校园广播、宣传栏、宣传册、互联网等。

(4)组织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和学生参观学校,了解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2.招生审核(1)设立招生审核团队,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职员工组成。

(2)对报名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学生符合普通高中入学条件。

(3)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和特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录取名单。

3.录取工作(1)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告知入学时间、交费方式等相关信息。

(2)对于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根据招生政策进行录取,确保每个班级的招生人数不超过50人。

(3)对于未被录取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安抚和引导,鼓励他们选择其他适合的学校。

4.入学报到(1)组织新生报道和家长会,向新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习要求。

(2)为新生提供入学的必要手续,包括办理学籍、购买教材、缴纳费用等。

(3)组织新生适应训练,帮助新生快速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五、宣传效果及评估1.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估,以确保招生质量和效益。

2.对招生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宣传渠道、宣传方式和宣传材料的效果。

3.结合招生宣传的效果评估,对招生策略进行微调和优化。

综上所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的质量和效益,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普通高中。

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方案

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方案

08
结论与展望
工作总结与经验分享
总结词
全面、深入
详细描述
通过对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的全面梳理,总结出工作中的经验 与不足,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
问题与挑战
总结词
具体、多元
详细描述
针对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工作,梳理出多个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如政 策执行、学生选拔、培养方案制定等,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改进方向和思路。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浓厚兴趣和一定学科特长
参加过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竞赛并获得过全国一等 奖或参加过贵阳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过贵阳市级一等奖
家长报名条件
家长须为贵阳市户籍,且在贵阳市有 合法住所
家长须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具 备按时缴纳学费和生活费的能力
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班招生 工作方案
汇报人: 日期:
• 引言 • 招生计划与目标 • 招生对象与条件 • 招生流程与时间安排 • 考试科目与形式 • 录取标准与程序 • 相关政策与保障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国家政策导向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基础学科 人才培养的战略,实施强基计划,以 培养未来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计划班招生工作的具体方案。
学校保障措施
建立贵阳市普通高中强基计划 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 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招生
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选拔 一批具备学科特长和敬业精神 的教师担任强基计划班的任课
教师。
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强 基计划班招生工作的各项经费 落实到位。
加强学校教学设施建设,为强 基计划班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 习环境和条件。

2024秋季中学招生方案

2024秋季中学招生方案

2024秋季中学招生方案一、招生目标为了保证2024年秋季中学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招收一批优秀的学生,以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我们将根据学校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合理控制招生规模,确保新生质量。

二、招生对象1. 初中毕业生:全国范围内具有初中毕业资格的学生。

2. 国际学生:符合我国教育部门规定的国际学生招生条件,具备一定汉语水平的学生。

三、招生人数1. 国内学生:根据我校教育资源及师资力量,计划招收国内学生500人。

2. 国际学生:计划招收国际学生50人。

四、招生时间1. 国内学生:2024年4月至6月进行招生宣传,7月进行统一考试,8月公布录取结果。

2. 国际学生:2024年3月至5月进行招生宣传,6月进行统一考试,7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招生渠道1. 国内学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教育展会、中学巡回宣传等方式进行招生。

2. 国际学生: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国际教育展会、合作学校等方式进行招生。

六、招生优惠政策1. 对于优秀毕业生、特长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2.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助学金。

七、招生工作流程1. 制定招生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招生方案。

2. 发布招生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招生信息。

3. 组织考试:统一组织考试,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公布录取结果:根据考试成绩,公布录取名单。

5. 新生注册:录取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注册。

八、招生工作总结招生工作结束后,将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为下一年的招生工作提供改进方向。

以上就是2024年秋季中学招生方案的主要内容,我们期待着招收到更多优秀的学生,共同为学校的未来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河北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2024年河北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和发展的方针,推动我省中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河北省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已经公布。

招生方案明确了考试内容、考试
形式、报名程序以及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公平参与
选拔,真正选拔出优秀的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

首先,中考科目和考试形式方面,河北省规定中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考查四个学科,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其中,
语文、数学和英语各占150分,综合素质考查占150分。

为了适应教育的
需要,综合素质考查的内容将囊括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最后,招生政策方面,河北省规定对于考生参加中考的政策进行了明
确规定。

一是对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倾斜政策,确保他
们能够公平参与选拔。

二是对于成绩优异的考生提供奖励政策,他们可以
享受到额外的加分或者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保证招生
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总之,河北省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的发布是对中等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优化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

通过明确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规范
招生程序和报名手续,以及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可以保障选拔工作的公
正性和准确性。

同时,通过引导高质量的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也有
利于提高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中等教育的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2024年1月1日)。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公布。

教育部网站。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十统一”的原则,即县教育局统一审查资格;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办理准考证;统一申报、下达招生计划;统一订购试卷;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抽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并实行网上阅卷、登分工作;统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新生;统一评估、通报考试招生工作情况。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学业考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四个维度出现C等及C等以下的,不得参加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不能招收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在D等以下的学生。

3.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一榜走”政策,即正取生、择校生、特长生一次录取,凡录取学生一榜公示,不留一个招生计划,榜外不插一人上学。

4. 普通高中招生应届生和无学籍学生拉开差距分别划线录取,今年无学籍学生仍执行提高50分录取政策。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年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考试招生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考试科目及时间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二科考试时间120分钟,特殊考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具体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11:30 语文6月16日下午15:00-17:30 理化综合6月17日上午9:00-11:00 数学6月17日下午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6月18日上午9:00-11:00 英语6月18日下午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四、考试内容及分值(一)考试内容1.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一、招生宣传1.制定招生宣传策划方案,确定招生宣传的主题、宣传渠道和宣传内容。

2.设计宣传海报和广告语,发布在学校网站、社交媒体和校园宣传栏等多个宣传渠道上。

3.组织开放日和招生宣传会,展示学校师资、硬件设施和优秀学生的学习成果,吸引家长关注和学生报名。

4.加强与初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定期走访并宣传学校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学校在社区和学生家长中的知名度。

二、招生考试1.制定招生考试大纲和试题,根据教育部的招生政策和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和难度。

2.组织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包括考场准备、监考员安排和试卷保密工作等,确保考试过程的公平和安全。

3.招生考试要科学合理,注重学生的整体素质评价,除了学科知识的测试,还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等。

4.招生考试成绩公布和查询,应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成绩信息,并提供成绩查询的服务。

三、招生录取1.制定招生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录取比例和录取人数。

2.招生录取工作要公正公平,避免任何不合理和不公正的行为,确保每个学生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被录取。

3.根据招生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学生的成绩、面试表现、个人素质和特长等方面,确定录取名单。

总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是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方案的实施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注重公正和公平,做到宣传到位、考试科学、录取及时,以提高招生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同时,要加强与初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密切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形成良好的学校声誉和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

最新-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通用6篇)

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通用6篇)当碰到不熟悉的人时,我们总少不了要向他人介绍自己,自我介绍可以拉近我们与陌生人的关系。

那么什么样的自我介绍才合适呢?如下是爱岗的沉默帮家人们整理的6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高中招生计划方案篇一(一)招生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

今年玉环中学普通高中,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

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

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均面向全县招生。

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玉环中学保送生招生计划。

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由县招生自考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

玉环中学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学校按《2017年玉环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录取。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两个海岛乡学校如果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须确保有一个定向生录取(此名额中考成绩必须在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01•【字号】厦教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市招考中心,市教科院等有关单位:《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2024年3月1日厦门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我市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等,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厦门市2024年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报名、考务、评卷和录取等工作,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教科院”)负责市级统考科目命题工作。

各区相应成立中招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中招工作。

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开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6日至3月11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3月22日至3月23日补报名。

(二)报名片区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

考生应在相应招生片区的报名点报名:1.学籍所在校。

2.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

(三)报名对象1.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3.具有同等学力的本市户籍社会青年(含往届生),在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1.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意见。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2009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40号)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三类,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

考生报名时均须填报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和必测科目,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负责。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予以审查,坚决杜绝高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非本省户籍的人员报考普通高校。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以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二、建立和移交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组成。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有关照顾信息等)、体检信息、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对所报信息签字确认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招委[2004]22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电子档案由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

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2.考生纸介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执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招委[2001]08号)的有关规定。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高校报到时移交给高校。

各地招办和有关中等教育学校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和移交手续。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意见》)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

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各体检机构须按照《体检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五、命题经教育部授权,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工作。

命题工作要确保试题质量和安全,发挥命题对中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导向作用,使之有利于中学推进课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扩大招生自主权;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六、考试1.2008年我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具体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报考普通类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中小学教研室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较好。

3.报考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化统考和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招生高校、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4.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以及中学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设置、监考聘任、应考培训和考试组织与实施等考务管理工作。

要针对2008年江苏省新高考方案科目设置的特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评卷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的评阅工作由省招委会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外语科目中的日、俄、德、法、西班牙语除外)。

南京大学、南京师大学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网上评卷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评卷工作,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卷任务。

八、招生计划高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经其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我省教育考试院,由我省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根据我省2008年高考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往年公布计划形式不变的基础上,高校应增加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

各高校不得在正式核准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九、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高校招生章程由高校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法令与规定,符合我省的招生政策,并制定适合我省08高考方案和录取办法相关要求的录取规则。

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或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或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便主管部门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其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可正式向社会公布,并不得擅自更改。

各高校应在4月20日前将其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章程的发布网址、联系方式与招生计划一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

我省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高校发布本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

十、志愿填报1.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持有2006或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如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等级为D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3)普通类考生如填报本科院校志愿,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

根据08年我省考生生源情况,普通类考生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BC级。

(4)艺术、体育类考生如兼报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和普通类考生一致;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5)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和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本科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2B4C1合格);普通类考生中高水平运动员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D级不超过三门);保送生以及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小语种提前单招和示性高职单招的考生,其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飞行学院的考生,因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或有特殊要求,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6)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中的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2.志愿设置(1)2008年我省普通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7所院校。

除普通类专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为A、B、C、D、E5所院校外,其他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

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按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一律无效。

(2)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大批次,下设八小批。

(3)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

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高职(专科)三个批次。

3.填报时间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批次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gkzyjsee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

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本专科(含军事、公安、航海、政法、师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普通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批次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29日前确认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