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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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2014—2015年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主动监测分析

无锡市惠山区2014—2015年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主动监测分析

食 物 中 毒病 例粪 便标 本 , 参 照《 江苏 省 食 源性 疾 病 监 测 工 作 手 册 》 ( 2 o 1 4版 ) 第七部 分“ 生 物样本检验标 准操作程 序” 进 行 病 原 分 离 和 鉴定 , 采 用 描 述 性 流 行 病 学 方 法 进 行 分 析 。结 果 3 0 6 份粪便标本 中, 总 体 阳性 检 出 率 3 4 . 6 %, 以7 —8月 为病 原 阳 性 检 出率高峰( 5 5 . 7 . 0 4) , 3 —4月 ( 3 7 . 9 ) 为次高峰 , 1 —2月 、 1 1 —1 2月 均 无 阳 性 病 原 检 出 。病 原 以 致 泻 性 大 肠 埃 希 菌 、 副 溶 血 性 弧菌、 诺如病毒为主 ; 中 毒 场 所 主 要 为 家庭 ( 占6 7 . 4 ) 、 食 物 多为果蔬类及 肉类制 品 ( 占3 O . 4 ) , 病 人 抗 菌 药 物 使 用 率 较 高( 9 0 . 6 ) 。结 论
引 起 了社 会 的 广 泛 关 注 。为 了解 无 锡 市 惠 山 区食 源 性 疾病 流 行 病 学 特 征 , 提 高 食 源 性 疾 病 暴 发 早 期 识
埃生 物公 司 ) ; 沙门 菌 、 E C C、 弧 菌显 色培 养 基 ( 郑 州 博
塞生 物技 术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电热 恒 温 培 养箱 DNP -
代传焕, 曹军 , 吴 国强
江 苏省无锡 市 惠山 区疾病预 防控 制 中心 , 无锡 2 1 4 1 7 4
摘 要: 目的 了解 无 锡 市 惠 山区 食 源 性 疾 病 流 行 病 学 特 征 。方 法 对无锡市 惠山区 2 o 1 4 -2 O l 5年 哨点 医 院 收 集 的 疑 似
9 2 7 2 ( 上海 精宏 实验设 备 有 限公 司 ) , 生物 安 全 柜 HF —

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填写表格1-1~表1-3

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填写表格1-1~表1-3
上报原因(报告病例需要与某种可疑食品有关):
□ 疾病的临床表现及流行病学特征,用现有的专业知识及临床经验无法合理解释;
□ 病情/健康损害严重,临床少见并且无法合理解释;
□ 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类似的病人数异常增多,超出既往水平且不能合理解释;
□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疑似与进食某种食品有关。
医疗机构名称:填报人:填报日期:
是否取菌株:致病菌检测项目必须在“是”前打√,填写“三、菌株信息表”。病毒检测项目不必填写“三、菌株信息表”,只在备注栏填写,如GⅡ或诺如病毒Ⅱ型
菌株编号:根据编码规则填写或由监测单位自行编制填写,但应与病人、生物标本对应。鉴定方法:填写菌株鉴定所使用方法
目标基因检测:若采用PCR等方法进行目的基因检测的,填写检测结果,如tdh+,trh-等。
患者发病时间: 年 月 日
患者就诊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症状:
全身症状:
皮肤和皮下组织:
心血管系统:
消化系统:
神经系统:
发热□
寒战□
乏力□
脱水□
浮肿□
发绀□
面色潮红□
面色苍白□
其他
瘙痒□
烧灼感□
皮疹 □
出血点□
黄疸□
其他
呼吸系统:
呼吸短促□
咯血□
呼吸困难□
其他
胸闷□
胸痛□
心悸□
气短□
其他
泌尿系统:
尿量减少□
检验日期:填写标本检测日期。
检测方法:填写检测所用的方法,如工作手册。
定性结果:在相应的选择前打√。
定量结果:若进行定量检测,填写定量结果。
定量单位:若进行定量检测,致病菌检测可填写:cfu/g(mL) MPN/g(mL) MPN/100g(mL);化学性等可填写mg/g(mL)、μg/g(mL)、ng/g(mL)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范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本市全部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销
售经营者,以及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的食品种类。

(二)范围:对市区内的所有食源性疾病发病和食品中毒事件
进行监测及调查,并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等进行监测。

三、监测内容
(一)病原微生物监测:对市场上常见食源性疾病的病原微生
物进行监测,包括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食品中毒金黄色葡萄
球菌等。

(二)重金属、农药等有害物质监测:对市场上出售的食品中
的重金属、农药等有害物质进行监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三)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状况监测: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监测,确保餐饮单位内部环境干净卫生、
卫生管理规范等。

(四)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环节中的质量监测:对食品加工
过程中的卫生状况、销售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测,确保。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三篇)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三篇)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食源性疾病是指由食物或饮水中摄入的病原体或其毒素引起的疾病。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及及时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医院应当制定完善的监测方案。

以下是一份____年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概述,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标:1. 背景:食源性疾病是医院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医院患者和员工的健康。

2. 目标:建立完善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防控食源性疾病,确保食品安全。

二、主要内容:1. 监测对象:a. 食品供应链:包括供应商、仓储、运输等环节。

b. 食品加工:包括食品加工车间、设备、操作流程等。

c. 餐饮服务:包括餐厅、食堂、菜品供应等。

d. 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厨房、酒水房等。

e. 医院患者和员工:包括饮食习惯、食物安全意识等。

2. 监测内容:a. 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等。

b. 环境卫生:检测厨房、餐厅、洗手间等卫生环境。

c. 工作人员卫生状况:检测员工的个人卫生状况。

d. 食品加工过程:监测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环节。

3. 监测流程:a. 设立监测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小组负责监测工作。

b. 制定监测计划:根据监测对象和内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c. 每日监测:对所监测对象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

d. 定期报告:按照一定周期对监测结果进行总结和汇报。

e. 异常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监测方法:a. 样品采集:按照要求采集监测对象的样品。

b. 实验室检测: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检测。

c. 数据分析: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

d. 结果判定:根据分析结果判定监测对象是否合格。

5. 监测结果分析和应对:a. 分析监测结果: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寻找问题和不足之处。

b. 风险评估:对监测结果中存在问题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影响因素。

c. 制定改进措施: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计划。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第一篇: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

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业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医务科、门诊部、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医务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小时内向医务科电话报告,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医务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门诊部每月对医院内的门诊和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二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首诊医师为食源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应认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急诊科、消化内科等重点科室常规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有关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要具体,并留存患者联系电话,不得有缺项、漏项。

四、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病例,除采取抢救措施外,首诊医师应于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科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科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金水区疾控中心报告。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一、背景和意义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传播给人体的病原体所引起的疾病,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和毒素等多种病原体。

食源性疾病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大量的疾病和死亡,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建立健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全面监测和控制。

2. 任务:(1)建立监测机构和人员:成立专业团队,负责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2)建立监测网络:与相关部门建立密切合作,搭建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信息共享平台,并加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沟通与交流。

(3)建立监测方法和标准:制定统一的监测方法和标准,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开展监测工作:对食品采样、样品分析、疫情监测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食源性疾病疫情。

(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三、实施步骤1. 建立监测机构和人员:(1)组织专家团队:招募相关专业人员,组建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专家团队,包括疾病学、微生物学、食品科学等专业领域的专家。

(2)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监测和分析能力。

(3)配备设施和设备:提供必要的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建立监测网络:(1)与相关部门合作:与卫生部门、农业部门、食品监管部门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作。

(2)建立信息平台: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信息共享平台,包括数据库、监测报告、疫情分析等功能,方便专家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3. 建立监测方法和标准:(1)制定监测方法:根据国内外的监测方法和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法。

(2)实施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实验室设备、试剂和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范文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范文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人食用或接触食物引起的疾病,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引起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在医院环境中,由于病人通常免疫力较弱,容易感染食源性疾病,因此对医院食品安全进行监测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的范文,共计3000字。

一、背景介绍医院是人们接受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而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医院病人免疫力较弱、疾病传播风险高等因素,医院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医院食品安全,监测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非常重要。

二、监测目标1. 监测食源性病原体在医院食品中的存在情况。

2. 监测医院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情况。

3. 监测医院餐厅卫生情况,包括食品存储、准备、加工、运输等环节。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1.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监测项目和方法。

a. 监测项目:包括食品中常见的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

b. 监测方法:采用标准化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如传统培养法、PCR技术等。

2. 确定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

a. 监测频次:定期进行监测,建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监测。

b. 样本数量:根据医院食品供应量和食品种类确定样本数量,要求满足统计学要求。

3. 选择合适的样本收集点和收集时间。

a. 样本收集点:包括医院餐厅、食堂、病房等食品供应和食用地点。

b. 收集时间:根据医院食品供应时间确定样本收集时间,要保证样本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 对样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a. 样本处理: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样本处理,包括提取和净化等步骤。

b. 实验室检测: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食源性病原体的检测和鉴定。

5. 数据分析和报告。

a. 分析样本检测结果,统计食源性疾病发生情况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情况。

b. 编制监测报告,包括监测结果、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监测措施和改进要求1. 加强餐厅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食源性疾病是指人类通过食品、水等摄入途径感染的疾病,其
病原体可以是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

食源性疾病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较易传播等特点,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

因此,建立科学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
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监测目的
1、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爆发和高发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和预防,减少损害;
2、确认食源性疾病暴发和流行的类型、范围和影响,提高对病
源的了解,为制定下一步完善的防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发现和消灭
潜在风险点。

二、监测主体
食源性疾病监测应由公共卫生部门负责,由卫生防疫机构和食
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组成监测机构。

三、监测内容
1、病原学监测:通过对食品、环境、动物和人体的病原学监测,全面掌握有关食源性疾病感染的病原学数据,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
性和科学性。

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

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传播的疾病,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和化学物质等。

食源性疾病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建立有效的监测方案对于控制和预防食源性疾病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目的和意义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爆发,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可以及时收集食品样品和相关信息,分析数据趋势,掌握食源性疾病发展的动态,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1)制定监测框架: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协作方式。

(2)建立数据库:建立和维护食源性疾病监测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和管理监测数据,便于实时分析和报告。

(3)建立监测网络: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网络系统,包括各级监测站点、实验室和信息交流平台等,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传输和共享。

3.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基本内容(1)食品样品的采集和检测:根据监测计划和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采集食品样品,并进行常规的微生物学、毒理学和化学分析。

(2)疫情调查和监测:对于疑似或确诊的食源性疾病病例进行调查和监测,了解疫情的时空分布和流行趋势。

(3)环境监测:针对饮水、环境和采集等环境因素进行监测,找出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爆发的潜在威胁。

(4)人群健康监测: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相关的人群进行健康监测,发现患病人群和潜在的感染源。

4.食源性疾病监测的方法和技术(1)分子生物学方法:应用PCR、实时荧光定量PCR等技术,对食源性疾病的病原体进行准确快速的检测和鉴定。

(2)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回溯调查等方法,了解病原体的传播途径和影响因素。

(3)信息技术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手段,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共享,提高监测的效率和精度。

5.食源性疾病监测的评估与应对(1)数据分析与评估:对监测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食源性疾病的发展趋势和风险水平,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食源疾病监测年初工作计划

食源疾病监测年初工作计划综述食源性疾病是指由人通过食用受到污染或感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类传染性或中毒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社会经济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因此,加强食源疾病的监测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食源疾病监测工作计划旨在全面了解食源疾病的疫情变化和流行趋势,为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以及为公众提供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工作目标1.了解食源疾病的流行状况,掌握食物中传播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和污染物的情况。

2.建立完善的食源疾病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效能和准确性。

3.探索有效的食源疾病预警和管控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4.提高公众对食源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增强食品消费者的安全意识。

二、工作内容1.食源疾病监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1)建立食源疾病监测数据库,收集和整理各级医疗机构的食源疾病报告数据,包括疾病类型、发病人数、发病率、病例分布等信息,并进行分析和报告。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获取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数据,如食品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

2.食源疾病监测网络的建设和推广(1)建立地方食源疾病监测网络,各级卫生机构和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参与,通过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掌握和处理食源疾病事件。

(2)加强食源疾病防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和食源疾病防控的意识。

3.食源疾病监测与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1)根据疫情资料和历史数据,建立食源疾病的预警模型,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应对和控制突发食源疾病事件。

(2)与地方政府、医疗机构和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联系和合作,加强监测与预防工作的协同。

4.食源疾病的应急响应和控制(1)建立食源疾病的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应对措施,保证公众食品消费的安全。

(2)加强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安全和卫生。

5.食源疾病的科学研究与技术支持(1)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食源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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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
一、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
(一)报告内容。所有调查处置完毕的食源性疾病(包

括食物中毒)事件。
(二)报告主体。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的全部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报告对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置
完毕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人数为1人及以
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
(四)报告流程。
1.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包
括食物中毒)的个案或事件,均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
求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2.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
中毒)事件处置完毕后一周内,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登录“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完成事件的报
告。
3.省级和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上报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进行审核。
4.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每日登陆“食源性疾病
(包括食物中毒)报告系统”查看各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
中毒)的发生情况,并且完成季度、年度全国食源性疾病(包
括食物中毒)分析报告并提交卫生部。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一)监测内容。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

个特征的异常病例,以及由两例或两例以上异常病例构成的
异常健康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
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
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
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
水平且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二)监测范围。各省(区、市)在2012年监测点医院
的基础上,再新增20家县级以上医院作为监测点医院,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监测点医院数量不变,各省(区、市)也可以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更多的监测点医院。新增监测点
医院应当符合《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中关于“监
测点医院选择标准”的要求。
(三)监测对象。监测点医院接诊的符合疑似食源性异常
病例定义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婴幼儿和儿童,妊娠和哺
乳期妇女,应当特别关注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
内科等)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报告流程。
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
健康事件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报告卡》。
2.监测点医院的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上报
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
件。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纸质报告卡并审核后,应当立
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
包括临床、流行病学和食品卫生学等领域的相关专家(必要
时可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求专家支援)进行会诊确认,专
家组的决定为最终结果。
4.经专家组确认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由监测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疑似异常病例/
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系统”填报电子报告卡并上报省级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同时将信息反馈监测点医院。
5.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需要对监测点医院所在地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新发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
事件及其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后的1个
工作日内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信息通过网
络上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6.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在接到报告后,分别向卫生部和省级卫生厅局进行报告,
并且根据表8的规定确认是否应当启动流行病学调查,若需
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应当通知监测点医院所在地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网络上报;地
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可视食源性疾病病情严重
程度和影响范围自行决定是否启动流行病学调查。
(五)其他。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的工
作目的、工作目标、工作机制、病例定义、监测原则和任务
分工与《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中的规定一致。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标准
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标准 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主体
同一县(区)内发生类似病例3-5例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同一地(市)内发生类似病例10例以上或者所辖
区域内有两个或以上区(县)各发生1例或更多的类似病例 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同一省内发生类似病例20例以上或者所辖区域内
有两个或以上地(市)各发生1例或更多的类似病例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国发生类似病例30例以上或者两个以上省各发
生1例或更多的类似病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三、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一)监测内容。

1.哨点医院监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选择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作为监测哨点,全年对符合
监测病例定义的门诊和住院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收
集门诊和住院腹泻病人的症状与体征记录、临检结果、粪便
或肛拭标本。
2.实验室监测。承担监测任务的哨点医院和所在地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分离可疑食源性致病菌菌株和检测病毒。
各省级和有能力的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对食源性致
病菌分离株进行复核、分子分型和耐药检测。
3.流行病学调查。哨点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符合
《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规定的病例或事件,应当
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确定食源性疾病暴发时,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病例对照研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指定有条
件的省级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开展非伤寒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
弧菌散发病例配对病例对照研究。
5.阪崎肠杆菌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染病例专项
监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指定有条件的省份开展专
项监测。
6.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或有
代表性的问题,应当开展专题研究和调查。
7.哨点医院以及承担监测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
满足《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定。
(二)监测方法。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方法应当符合《国
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
(三)监测结果报告。
1.哨点医院应当向当地承担监测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报送监测信息和待检标本。
2.承担监测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按时将调查结
果、检验数据和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上交省级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3.省级疾病预防中心应当建立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溯源
平台,及时将检验数据录入数据库。
省级疾病预防中心按时将病例对照研究数据由Epidata
数据库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4.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对上报数据和信息进
行汇总分析和在线比对,通过对暴发事件、特定病原体检验
结果、食物因子和发病场所等信息进行归类分析和风险评价,
协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分子分型,以支持流行病学
调查;应当按时完成季度、年度全国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分
析报告并提交卫生部。
2013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内容
序号 监测形式 监测对象 监测内容 监测地区 监测点/哨点
医院数量
截止上报时间

1 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报告 调查处置完毕的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人数为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 - 全国 -
事件处置完毕后
一周内

2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 符合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定义的就诊患者,重点为婴幼儿和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应当特别关注内科(如消化内科、肾内科和神经内科等)和儿科的就诊者 - 全国
每省(区、市)
30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家 审核通过后
1个工作日内

3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哨点医院监测 符合监测病例定义的门诊和住院患者 症状与体征、饮食史等个案信息和粪便/肛拭标全国 每省(区、市)10家 每日
序号 监测形式 监测对象 监测内容 监测地区 监测点/哨点
医院数量
截止上报时间

本采集

实验室监测 生物标本和分离菌株 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 全国 - 每日
生物标本 诺如病毒 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
福建、山东、
广东、广西

3 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 病例对照研究 非伤寒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散发病例 - 上海、江苏、浙江等 - 2013年12月31日
序号 监测形式 监测对象 监测内容 监测地区 监测点/哨点
医院数量
截止上报时间

专项监测 罹患脑膜炎、败血症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婴儿患者 粪便/肛拭、血液、脑脊液等生物标本中阪崎肠杆菌 北京、上海、河南、黑龙江、湖北、四川 不限 即时
罹患化脓性结膜炎、脑膜炎、败血
症的婴幼儿、老人、免疫缺陷患者

粪便/肛拭、血液、脑脊

液等生物标本单核细胞
增生李斯特氏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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