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10年1月) 2010-01-22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样本(2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要求,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署《____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指示,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以及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得到正确的执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目的是加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挖掘内部潜力,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依据和范围第三条内部审计的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经营责任制度、目标责任书及合同。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范围:1、年度经营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3、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4、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的离任审计;5、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6、对合资、合作经营公司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7、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8、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年度预算指标、绩效考核、营销考核等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9、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10、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1、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审计事宜。
第四章审计的种类和方式第五条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版(3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模版一、目录二、概述三、监管机构及责任四、内部审计组织架构五、内部审计工作制度1.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目标2.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3. 审计计划和程序4. 审计工作的安排和监督5. 问题发现和报告6. 内部审计文件和档案管理7. 内部审计结果的跟踪和整改8. 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六、内部审计员的职责和权利七、内部审计员的培训和发展八、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九、内部审计的合作和沟通十、附则一、概述本制度为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效果,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内部审计员,并与相关管理制度相互配套,共同构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二、监管机构及责任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由监管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监管机构由高管层指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负主要责任。
监管机构应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且具备独立的决策权,以便有效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公司应建立适合公司规模和业务特点的内部审计组织架构,明确内部审计员的职责、权利和层级关系。
审计组织应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内部审计工作制度1. 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应包括公司各个业务领域和职能部门,以全面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改进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运作效率。
2. 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内部审计应坚持独立性、客观性、保密性和专业性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 审计计划和程序内部审计应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根据风险评估和重点关注的领域确定审计项目。
审计程序应科学合理,采取适当的抽样和测试方法,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审计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内部审计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和程序进行工作安排,监督和指导审计实施过程,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5. 问题发现和报告内部审计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八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要求,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署《____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指示,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以及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得到正确的执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目的是加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挖掘内部潜力,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依据和范围第三条内部审计的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经营责任制度、目标责任书及合同。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范围:1、年度经营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3、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4、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的离任审计;5、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6、对合资、合作经营公司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7、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8、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年度预算指标、绩效考核、营销考核等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9、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10、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1、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审计事宜。
第四章审计的种类和方式第五条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4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并具有指导性、强制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三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当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和全面。
第四条: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行使其职能,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第五条:机密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严守职业道德,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和员工个人隐私。
第六条:专业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组织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公司聘用的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报备公司监事会,并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组织调整,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存储、查阅和保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程序第四章:内部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业务规模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计划应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关键业务和风险控制需求。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内部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了解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实施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审计。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循内部审计操作规程,采取合理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和高效。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报告企业经营风险、系统缺陷和管理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审查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六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____审计法》、《____内部审计条例》、《____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特指本公司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四条公司所属财务部门、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目的、工作职责及范围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的。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本公司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职能。
通过内部审计,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以达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助公司领导层有效的履行职责,规范公司运作行为,降低运营风险,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第六条内部审计的职责1、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
2、召开部门会议,围绕工作计划制订审计项目计划,按照计划实施审计工作。
3、负责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底稿。
4、编制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5、监督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6、建立健全审计档案。
第七条工作范围。
1、财务审计。
对被审计对象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有关经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内部控制审计。
____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保证完成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政策、计划、程序和规定等所组成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得到的有效遵守及执行。
3、项目预决算审计。
对各子公司工程预算、结算、签证、决算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投资项目的经济目标、经营责任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5、交接、离任审计。
核实债权债务,监督资产交接;对离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其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二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依法保护公司权益,根据《公司法》、《内部审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审计是指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意见,评估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是公司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合规性和效率性进行独立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直接控制关系单位及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独立、公正、专业的审计服务。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维护公司和所有者的利益,保护被审计部门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第六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承办机构。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董事会委任的审计专员领导,下设若干个内部审计组。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相关规定;(二)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内部审计报告;(三)提出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建议;(四)跟踪并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监督整改;(五)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六)开展内部审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专业素质。
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由独立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担任,不得存在利益冲突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保持合作关系,受其委托和监督。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周期为一年,审计计划由内部审计机构编制,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采取风险导向的方式进行,遵循全面性、连续性和话语性的原则。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综合运用文件审查、询问、观察、抽样以及其它适用的方法和技术。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注重重点领域的审计,重点领域由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充分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内部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
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____%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____%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
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金亚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10年10月) 2010-10-26
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及深圳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对外投资、建设项目、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信息披露事务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工作,对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征求公司监事会的意见后由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 为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独立设置,隶属于公司审计委员会,不受财务部门的领导,也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效能和效率,制定本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1. 内部审计部门(1)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2)制定并修订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3)进行内部审计,并按时提出审计报告和建议;(4)监督、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5)协助外部审计工作的进行。
2. 审计对象部门和单位(1)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2)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和信息。
三、内部审计程序1. 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每年的审计计划,并在启动审计前进行适当的审计风险评估。
2. 审计工作(1)收集和分析审计对象的相关文件、资料和信息;(2)进行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的审计;(3)根据审计发现,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4)编制审计报告,并提交给审计对象。
3.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对审计对象的评价和建议。
报告应在审计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交给审计对象,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四、内部审计的保密性原则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审计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并在审计报告中声明保密原则。
五、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企业领导层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执行。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任何违反本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本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领导层所有,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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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总裁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一)企业战略;(二)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四)资产的安全完整;(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应当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具备条件的,还应同时实现其他控制目标。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第八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 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十一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审计部负责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本公司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十四条 审计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由本公司予以保证。
第三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2、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3、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4、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六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是:1、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2、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3、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4、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6、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7、内部审计通常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审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1、有权要求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2、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有关会议;3、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4、审核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凭证、账表、文件,现场勘察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以及物流软件等管理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等;5、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询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账表和有关资料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7、对公司提出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8、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建议。
第四章 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八条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当年的经营计划,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 审计工作程序1、签发内部审计通知书审计部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审计方式,决定在合适时间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
审计部填制内部审计通知书,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
年度定期审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不定期审计,审计部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2、成立审计小组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计划,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制。
必要时,可申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
3、确定审计方式审计部根据被审单位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审计方式,可以采取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可以实行年度定期审计和年中不定期审计。
年度定期审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年中不定期审计,审计部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4、实施审计审计小组依据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由主审人员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具体审计。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通知书副本。
5、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6、被审计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审计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和责任人,报送审计部。
7、后续审计审计部应当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五章 具体实施第二十条 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查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审计部应当将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二十二条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第二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适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工作,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3、是否指派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4、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5、涉及证券投资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针对证券投资行为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投资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是否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包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下同)是否发表意见。
第二十六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购买和出售资产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3、购入资产的运营状况是否与预期一致;4、购入资产有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
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对外担保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担保风险是否超出公司可承受范围,被担保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3、被担保方是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否具有可实施性;4、独立董事和保荐人是否发表意见(如适用);5、是否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