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硕士类)章节题库(第七章 法律要素——第九章 法律实施)【圣才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硕士类)考点精讲及典型题(法与社会)

第十四章法与社会14.1 考点精讲第一节法与经济一、法与经济基础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就是法律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法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本质、产生、发展以及特征,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和制约的。
(1)经济基础决定法的性质法根据不同的生产关系可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基本内容生产关系的发展促使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等观念的形成,又进一步导致以这种法的要求为核心内容的民法、宪法和行政法的产生。
(3)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决定法的发展变化法是上层建筑,生产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后,法的性质也必然会发生变化。
2.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1)法对统治阶级赖以存在和壮大的经济基础起确认、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2)法对不利于、有损于统治阶级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实施限制、削弱或扫除。
二、法与生产力1.法始终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根本上决定法的性质、内容以及法的变化和发展,生产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只是生产力对上层建筑作用的“中介”。
2.法对生产力具有促进或阻碍作用法对社会生产力起着巨大的反作用,它可能保证或推动社会生产力,也可能束缚或破坏生产力,这取决于它所保护的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三、法与市场经济1.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1)商品交换的形成与法的产生法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
其原因在于:①商品交换需要法来确认交换主体的地位;②商品交换需要法确认商品的所有权;③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需要法来解决。
(2)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法的发展①商品经济与法存在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②古代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繁荣发展对商品经济起了促进作用;③11世纪末,海上贸易发展,海商法产生,罗马法复兴;④19世纪,近代市场经济出现,法典编纂运动开始出现,法开始社会化;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也是法制经济。
2.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1)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主要是因为:①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
司法考试法理学章节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法理学章节试题及答案一、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错误的是()A.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B. 法理学研究法的概念、特征、起源和发展C. 法理学研究法律规范的具体应用D. 法理学探讨法的价值、功能及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2. 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是()A. 法律规范是一种道德规范B. 法律规范是一种技术规范C. 法律规范是一种社会规范D. 法律规范是一种宗教规范3.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A.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基础B. 法律原则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C. 法律原则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D.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范的补充4.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 法律关系是一种物质关系B. 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C. 法律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D. 法律关系是一种政治关系5. 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错误的是()A.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B.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原则C.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平等原则D.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二、多项选择题6. 下列关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说法,正确的有()A. 法的概念B. 法的起源和发展C. 法的特征D. 法的价值和功能7. 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有()A. 法律规范具有普遍性B. 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C. 法律规范具有明确性D. 法律规范具有灵活性8.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A. 法律原则具有普遍性B. 法律原则具有抽象性C. 法律原则具有指导性D. 法律原则具有约束力9.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有()A. 法律关系具有合法性B. 法律关系具有意志性C. 法律关系具有权利义务性D. 法律关系具有稳定性10. 下列关于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正确的有()A.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B.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原则C.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平等原则D.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三、案例分析题11. 甲某因邻里纠纷,将邻居乙某打伤,乙某将甲某告上法庭。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题后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
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最终决定法的是统治阶级所处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C 选项是错误的。
法必然受客观规律的影响,因此D选项也是错误的。
2.下列关于大陆法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B.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C.大陆法系法律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D.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进行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大陆法系的相关概念,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演绎法,因此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
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大陆法系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因此C选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3.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是( )。
A.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B.促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C.促进人类文化事业的发展D.确认和维护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和阶级关系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法的社会作用的内容。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试卷7_真题-无答案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综合课-法律硕士类)-试卷7(总分8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1.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这一法律条文表述的是( )。
A. 法律宗旨B. 法律规则C. 法律概念D. 法律原则2.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守法就是履行法律义务B. 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C. 与守法相对的就是违法D. 公民要守法,政府更要守法3. 某人对某办公软件解密,并制成光盘销售。
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A. 民事责任B. 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C. 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D. 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4. 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这里的“规范性”是指( )。
A. 规范的法律思想和观点B. 有明确的态度和立场的法律声明C. 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模式和框架D. 法律制度发展的目标和规划5. 对法律进行分类,可以从不同的标准、角度出发。
一般来讲,根据不同的法律表达形式,可以把法划分为( )。
A. 国际法与国内法B. 根本法与普通法C. 一般法和特别法D.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所有的国家意志都表现为法B. 所有的“国法”意义上的法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C. 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D. 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其特殊性就在于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国家强制性7.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B.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C. 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实施的唯一力量D. 任何情况下法的实施都必须借助于国家强制力8.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韵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因此,法律原则都是抽象的B. 法律原则既没有规定确定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因此在法律适用中,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C. 同一案件可以同时适用的法律原则有可能是两个以上;对于具体个案来说,某一法律规则要么适用。
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Ⅱ备考重点点拨

(一)必要性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是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现实需要;是立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期需要,离开了法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重点一:法理学
重点知识:法的基本特征、法的社会作用、法律效力、法律实施、法律责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与社会。
重点举例:
一、(1)法律的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和命令的形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中的法律后果则是对权利和义务的再分配。(2)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3)权利和义务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不管法律是怎样的法律,不管这种法律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和义务总是被立法者所充分重视,也总是受到社会各成员关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怎样行为以及必须怎样行为;人们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怎样行为,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
重点二:中国宪法学
重点知识:宪法制定、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国家机构。
重点举例:
一、宪法制定的程序
宪法制定程序是指制宪机关制定宪法时所经过的阶段和具体步骤。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其制定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程序比较严格。为了保证制宪工作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制定宪法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
A. 法律现象B. 法律制度C. 法律规范D. 法律实践答案:A2. 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于()。
A. 国家强制力B. 社会公认C. 法律条文D. 道德约束答案:A3. 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解释的方法?()A. 文义解释B. 历史解释C. 比较解释D. 直觉解释答案:D4. 法律效力的普遍性是指()。
A. 法律对所有人有效B. 法律对所有地区有效C. 法律对所有时间有效D. 法律对所有事件有效5.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 主体、客体、内容B. 权利、义务、权力C. 法律、规范、制度D. 行为、责任、后果答案:A6. 法律规范的分类不包括()。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 禁止性规范D. 指导性规范答案:D7. 法律推理的主要形式是()。
A. 演绎推理B. 归纳推理C. 类比推理D. 溯因推理答案:A8. 法律效力的相对性是指()。
A. 法律效力的绝对性B. 法律效力的有限性C. 法律效力的无限性D. 法律效力的普遍性答案:B9.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不包括()。
B. 处理C. 制裁D. 条件答案:D10. 法律解释的目的在于()。
A. 确定法律规范的含义B. 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C. 创造新的法律规范D. 废除旧的法律规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法律效力的特点包括()。
A. 强制性B. 规范性C. 普遍性D. 相对性答案:ACD2. 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有()。
A. 合法性原则B. 客观性原则C. 系统性原则D. 目的性原则答案:ABCD3. 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
A. 国家机关B. 企业法人D. 非法人组织答案:ABCD4. 法律规范的效力终止的情形包括()。
A. 法律被废止B. 法律被修改C. 法律被宣布无效D. 法律适用期限届满答案:ABCD5. 法律推理的类型包括()。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硕士类)考点精讲及典型题(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四章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4.1 考点精讲第一节法的作用一、法的作用的概念1.法的作用的定义法的作用,又称为法的职能,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
2.法的作用的实质(1)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2)法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1.法的规范作用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因此法具有各种规范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法体现和反映了人们的意志和利益要求,所以法具有各种社会作用。
三、法的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作用。
1.指引作用(1)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①个别性指引;②规范性指引。
(2)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①确定的指引;②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
2.评价作用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评价作用。
这里,行为的对象是他人。
3.预测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即依靠作为社会规范的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4.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即通过法的实施而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规范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四、法的社会作用1.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目的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
法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2.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具体表现在:(1)法律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2)法律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3)法律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3.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①和谐社会的含义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秩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目标。
2014河北政法干警业综合II:法理学——法的基本构成之法律技术
2014河北政法干警业综合II:法理学——法的基本构成之法律技术
法学专业综合知识在河北政法干警的考试中也是占有一定比重的,所以考生们可不能将它忽略,今天,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就为大家带来政法干警法学专业综合知识中法的基本构成之法律技术相关内容,希望帮助大家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高分。
社会中的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由各种内在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在法律系统内部,构成整体的每一个要素都有别与其他要素,但同时又都是作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诸要素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补充,相互作用。
一般来说,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可以大体分为四种:规范、原则、概念和技术。
法律技术的概念:
法律技术一般是指创制和适用法律规范时必须应用的专门技术知识和方法。
如表达法律规范的方法、整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方法、解释法律内容的方法以及进行法律推理的方法等。
法律调整的高度发达的社会调整措施,它的每一个运行环节都包含着大量的技术性因素,只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才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
离开这些专门的法律技术因素,原则、规范和概念都无法发挥作用。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法的基本构成之法律技术的相关内容,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政法干警法学专业综合这一科目,以更好的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发挥。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试卷7_真题-无答案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基础课-法律硕士类)-试卷7(总分80,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1.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 )。
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 普遍联系2.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 )。
A. 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B. 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C. 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D.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3. 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
A. 犯罪客体B. 犯罪客观方面C. 犯罪主体D. 犯罪主观方面4. 盗窃罪属于( )。
A. 故意和过失犯罪B. 过失犯罪C. 故意犯罪D. 故意或过失犯罪5. 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预备B. 犯罪未遂C. 犯罪中止D. 不构成犯罪6. 假设甲将“小姐”乙某从歌厅诱出后,劫持并逼迫乙某带领甲到乙某居住处,洗劫财物。
另将乙某扣押至第二日银行开门营业时,挟持乙某到银行取出存款方才罢休。
则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 抢劫罪B. 绑架罪C. 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D. 抢劫罪和绑架罪择一重罪处罚7. 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B. 行政机关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C.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D. 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8. 某邮政局工作人员于某,一次偶然发现一封破损的信件中有100元人民币,于是他将人民币取出,而将信毁掉。
此后,他为了窃取财物,毁掉他人信件、包裹等百余封(次),获取财物英约2万多元。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硕士类)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硕士类)试题及详解(二)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内C.马克思主义产生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而有了法就有了法学【答案】B【解析】A项,律学是秦汉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先秦商鞅改发为律,但并没有产生律学;C项,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项,法学是法发展到出现大量法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阶层后才出现的,其研究对象是所有的法律现象。
2.在法的概念问题上,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A.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是民族精神的产物C.法是人类理性和本性的体现D.法是自由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答案】C【解析】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其中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
A项,属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B项,属于历史法学派的观点;D项,属于自由意志论的观点。
3.最高人民法院在定期公布的各卷裁判文书汇编的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列相关理解,正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本身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C.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重要功能在于实现对抽象的制定法规范的具体化D.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具有最高司法效力,因此可以适当超出现行法的约束【答案】C【解析】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国际条约与协定。
非正式渊源有习惯、政策和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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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律要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下列关于本条文的表述,正确的是()。
A.该规定属于法律原则
B.该规定具有指引作用
C.该规定属于禁止性规则
D.该规定意味着我国《合同法》没有溯及力
【答案】B
【解析】A项,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本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B项,法律规则具有指引作用,对行为人的行为起到导向和引导作用;C项,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此条款即属于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则;D项,该条款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法》没有溯及力。
2.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一个法律条文就是一个法律规则
B.一个法律规则只能由一个法律条文表达
C.一个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规范性文件的不同条文表达
D.法律规则的某些要素必须在法律条文的表达中予以省略
【答案】C
【解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规则的。
有时候一个法律规则可以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有时候一个法律条文也可能包含几个法律规则。
3.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
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
【答案】C
【解析】ABD三项,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实体性原则是直接涉及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民法、刑法、行政法中所规定的多数原则就属于此类;C项,程序性原则是直接涉及程序法问题的原则。
如诉讼法中规定的辩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
4.1997年3月14日公布,同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该法律条文中的行为模式为“勿为”
B.该法律条文所载内容属于确定性规则
C.1997年3月14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
D.该法律条文中刑罚的排序意在对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优先适用较重刑罚
【答案】C
【解析】现行《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因此199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才依此条文裁判。
而一般来说,1997年3月14日至1997年10月1日期间的刑事案件仍然应当按照1979年刑法规定进行裁判。
5.我国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这一规定属于()。
A.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
C.法律术语
D.技术性规范
【答案】B
【解析】法律规则是对一定的事实状态赋予明确的法律意义,并确定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本源或基础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或准则;法律术语是指具有法律性质或专门法律意义的用语或概念;技术性规范是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
本题中,该规定确立了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不具有具体确定的法律后果,因而属于法律原则而非法律规则。
6.甲、乙双方在油画买卖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中包含了合同生效的条件
B.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C.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义务性规则
D.该约定不干涉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A
【解析】“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直接表明了约定中所包含的合同生效的条件。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①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作用在于赋予人们以一定的权利去设立、变更、终止他们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系,其特点是为权利主体提供一定的选择自由,对于权利主体来说不具有强制性。
②义务性规则具有强制性、必要性和利他性,可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两种。
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
7.关于法律规则与条文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B.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C.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D.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答案】A
【解析】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而法律条文则是这些规范的文字载体。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二者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8.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划分为()。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答案】B
【解析】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制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前者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变更的法律规则;后者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或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9.《教育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从法律规则的分类角度看,该规定属于()。
A.确定性规则
B.委任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
【答案】B
【解析】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①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都属于此种规则。
②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
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③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其中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的要素的是()。
A.法律概念
B.法律事实
C.法律规则
D.法律原则
【答案】B
【解析】法的要素是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的基本构成要素大体可分为三种: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
1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该规定属于法律规范中的()。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命令性规范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