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红政办发〔2020〕1号)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确保农村公路运输畅通,结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公路水运部分四个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20号)要求,强化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制定出台《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二、政策出台的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市场化。

按照“县级政府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规范化。

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引导各乡镇(场)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专班,各行政村设立护路员,全面形成“县有农村公路管理部门、乡有专管员、村有护路员”三级管理养护体制。

(二)坚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核心要素。

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工作的原则,确保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公路水运部分四个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20号)规定,省补“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标准由“7351”(即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提高至“1525”(即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500元);县级财政按照省补资金“1525”标准等额配套“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人员及公用经费按照现行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一并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三)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拨付与考核奖惩相结合。

按照申报养护计划、审批的不同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部门严格验收、考核标准,依据验收、考核得分进行计量支付,确保农村公路“养必优良”。

三、政策出台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农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

4、湖北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5、农村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6、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公路水运部分四个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20号)

四、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四条。即总则五条、管理职责四条、养护管理六条、考核奖惩两条、附则三条。

(一)总则

总则概括了《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适用范围、农村公路概念、养护内容、养护原则等相关内容。

(二)管理职责

该章明确了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了县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

二是明确了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及县、乡农村公路由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三是明确了各乡镇(场)和行政村主要职责,要求成立乡镇、村级农村公路养护专班,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养护任务,维护公路建设及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对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的砂、石、土、水等资源给予合理支持,配合调查处理辖区内的路政案件,协助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三)养护管理

该章节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安全施工、绿化等养护措施进行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相关流程。

(四)保障工作

该章节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拨付流程。明确提出: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公路水运部分四个三年攻坚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20号)规定,省补“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标准由“7351”(即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提高至“1525”(即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2500元);县级财政按照省补资金“1525”标准等额配套“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人员及公用经费按照现行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一并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五)考核奖惩

该章节明确提出依据管理办法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管理目标和奖惩措施。(六)附则

该章节明确了管理办法生效日期和解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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