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2003)

一级养护标准

A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B园林植物

B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B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人车通行处不低于2M;不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标识。B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B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B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B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 %;园林树木

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 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B7枯死地被植物或灌木每1000平方米范围内不超过2平方米,单块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C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D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E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F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一、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 园林植物

2.1 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4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2 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杈。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 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2.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 %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 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 天。

2.6 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 %;在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 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 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 不得超过8 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6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 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第三节三级标准

3.3.1生长势基本正常。

3.3.2叶色基本正常。

a)、叶色基本正常。

b)、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粪、虫网灰尘叶的株整

在10%以下。

c)、被虫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3.3枝干基本正常:

a)、无明显枯枝,死杈。

b)、有蛀干虫的株数在10%以下。

c)、个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平均每100cm3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平均33cm长,内有15活虫头以下,株数在6%以下。

d)、对人为损坏能及时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下无堆放白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围墙、圈占等。

e)、90%以上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3.3.4缺株在6%以下。

二、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2. 修剪

2.1 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2.2 剪草的高度依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见表2:

2.3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

3. 浇水

3.1 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浇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冻水。

3.2 严禁使用撒过融雪剂的积雪补充草坪土壤水分。

3.3 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4. 施肥

4.1 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

4.2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4.3 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5. 除杂草、补植

5.1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5.2 使用除草剂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5.3 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5.4 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

5.5 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6.病虫害防治

6.1 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6.2 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为严重。化学防治应在5月初开始,此后根据病情适时喷药。

6.3 草坪害虫主要有:蛴螬、蚜虫、螨类、黏虫、淡剑夜蛾、地老虎等,其主要防治方法参考表3 。

6.4 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7. 园林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7.1 草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草坪和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7.2 木本类地被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参照园林树木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

8. 园林绿地管理要求

8.1 保持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及时清除“树挂”等白色污染物及绿地内水面的杂物。

8.2 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8.3 应保护好绿地内的花草树木,保持绿地的完整。经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应按时收回,并监督恢复原状。

8.4 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8.5 应保证围栏、护网、绿化供水及观赏、游艺等设施的完整美观,防止绿化用水等被盗用。对损坏的园林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

9.补栽补种

其目的确保校区内绿化景观的完好。

9.1 确定须补种的植物品名及地点。

9.2 对须补种地翻土或打洞,加施基肥。

9.3 挖苗或购苗,剪去包装物以及部分枝或叶。

9.4 补栽复土时应将土敲细,新土高出地面3~5㎝。载植新草时,土高出接口处1~2㎝,

栽上草后浇水,然后用锹拍打草皮,使新种草根部入泥。

9.5 对新种乔木用支撑保护。

9.6 浇水定根时一次浇透,每天早晚各浇一次。高温季节可适当增加喷水次数。

三、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修剪

1.1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1.2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1.3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1.4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1.5 园林树木修剪的时期

1.5.1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1.5.2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

1.5.4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1.5.5 绿篱、色块、黄杨球等修剪必须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进行。

2. 乔木修剪

2.1.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

2.2 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2.3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2.4 银杏修剪只能疏枝,不准短截。对轮生枝可分阶段疏除。

2.5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3.灌木修剪

3.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3.2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

彻底疏除。

3.3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3.4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3.5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3.6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3.7 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3.8 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3.9 花灌木修剪应特别注意:

a)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 一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4.绿篱及色带修剪

4.1 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4.2 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4.3 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4.4 园林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二)灌水、排涝

1、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气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层中的土壤,用手攥合成团,但指缝中不出水,泥团落地能散碎,就可暂不浇水;杨柳树等较喜水的树木则土壤含水量可适当多一些)。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三)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地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早、除了。除下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4、施肥及土壤改良

4.1 应根据园林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4.2 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4.3 在树木生长季节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4 园林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并充分粉碎,与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匀,随即浇水,严禁肥料裸露。

4.5 用铁篦子等完全封闭的树堰,应预留专门的灌溉和施肥口。

(四)更新、调整和伐树

1、种植结构调整和伐树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具备以下条件上报批准后再移植或伐树:

3、密植林的调整与间伐。

4、更新树种。

5、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6、配合有关供电、建筑或市政工程。

7. 伐除树木时,应设安全员,划定安全范围并围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伐除的树干、树枝等要随时清运;树桩高度应尽量降低,并必须在两日内刨除树桩,并及时采取补种或铺装措施,做到场光地净,确保绿化景观的完美和行人、车辆的安全。

(五)病虫害防治

1.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 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 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 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4.1 生物防治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4.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4.3 化学防治

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4.4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六)防寒

1. 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2. 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2.1 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2.2 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绕草绳等防寒措施。

2.3 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2.4 对紫薇、木槿、大叶黄杨等易发生春季哨条的树种,宜于上年初冬和当年早春适量喷洒高酯膜等抗蒸腾剂。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1、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 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绿地内无缺、死株。 1.2.3、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叶片。 1.2.4、花坛、花带、绿篱、绿植围墙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上无明显的病虫为害现象。具体要求树木上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4、绿地整洁,无杂物,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5、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示牌等园林设施清洁、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绿化养护服务及评分标准

附件二: 绿化养护服务及评分标准 本附件作为《VK-WY/BHT-F02绿化养护承包合同书》(以下称“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绿化养护服务要求和标准 日常绿化养护管理包括:淋水、开窝培土、修剪、施肥、除草、抹芽、清边、病虫害防治、加固扶正、补苗等整套过程。养护频率及质量标准如下:

1.1乔木:

每年施基肥二次以上,乔木施肥一般采用穴施法,在树冠边沿下方挖大约50CM深,施适量蘑菇肥和复合肥;及时防治病虫害,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杀;根据周围环境,对树冠适当修剪造型,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造型乔木需每月修剪一次),树冠的高矮,大小要与周围的景点协调;每月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每月整理树兜,确保无杂草。 1.2灌木、绿篱、花坛: 施肥方法,大型灌木挖环状沟进行施肥,花丛施肥,先将肥料均匀洒在花丛表皮土壤上,然后将表皮土壤锄松,浇透水,使肥料充分溶解,渗入土壤。每季施肥不少于一次,每667平方米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型的苗木,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花坛应每月松土,并结合施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杀,针对性消杀,见病虫害即消杀,无明显病虫枝,防治率达95%以上。 1.3草本类花卉: 每季度施肥不少一次,每亩施尿素混复合肥15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月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杀,针对性消杀,见病虫害即消杀,无明显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叶。 1.4草皮: 每季度施肥不少一次,每亩施尿素混复合肥15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及时补种枯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 1.5以上养护频率纳入考核。 二、绿化养护评分考核标准

(完整word版)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控制措施

养护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管理员值班班长 2. 施工质量控制预案,自检、按甲方要求做好检查,管理人员日常巡检、配合检查方人员周检、月检,监督、查检的完整体系,把好每道质量关。 3. 工地质量检查与内部考核相结合,建立落实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4. 加强工地质量宣传教育,强化员工质量意识。 5. 要求执行管理者熟记《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质量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责任制,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鉴定质量保证书,实行风险工资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能、责任权限,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使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施工工艺、技术状态等,满足施工规范定的必备质量要求,以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2.奖惩措施: 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责、权、利挂钩,出现质量问题,奖惩分明,决不放过。并设专职质检员,具体措施待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协商来决定。 3.准备工作: ①、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主要施工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接受设计院的设计交底,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分的工程质量要求。 ②、组织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队骨干工人认真熟悉图纸,做到心中有数。

③、认真编制施工指导书,进行特殊工艺及新工艺的技术交底,以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交底。 4.质量检查与验收: 现场质量检查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手段。它包括: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停工后复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检查。 ①、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质检方法有:目测法、实测法和实验法。 ②、质量验收按照工程合同的质量等级,遵循现行的质量检查评定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认可。 ③、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做到与施工同步。 质量控制措施: 1. 严格执行园林植物养护《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四川省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各项规程。 2. 设立专职养护队,即大树养护班。工段配备绿化专业工程师一名,绿地养护技师一名,保证工作组织化、专业化、科学化。并建立计划、执行、检查、考核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3. 整个养护期工作重点: 3.1 加强病虫植保预控,坚持防重于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防除病虫害的发生与蔓延。尤其是应把本地发生率高、危害性大的“五小、二病”(即蚧虫、蚜虫、粉虱、蓟马、叶螨和病毒病、线虫病)以及樟巢螟、天牛、木蠹蛾及真菌病害的防治作为重点。 3.2 本工程绿化地势环境温和,春夏降雨较多,养护管理任务重,特别是除草除虫工作,应注意掌握野草虫害发生规律,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以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及检查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及总则:园林绿化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及养护期。为了保证楼 盘品质,提升园林绿化景观效果,特制定本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细则。考核和检查验收的结果将作为对园林工程施工单位管养质量评价、保修金支付以及其它奖惩的依据,并根据合同期内检查验收的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履约评审。 二、检查考核时间及人员:保修及养护期的园林绿化检查验收时间原则上每月 进行一次,时间为每个月的下旬,如遇特殊情况,以甲方工程部及物业公司的通知为准。参加人员为施工单位保修负责人、物业公司环境主任(环境专员)、项目园林工程师等人。检查考核成绩以物业公司意见为准(物业保修办配合签发整改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罚款从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三、明确养护人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园林绿化日常养护人员按照绿化面积保 持不少于3000m2/人配备,如发现施工单位现场养护管理人员不足,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人/次。 四、明确绿化灌溉频率:炎热季节(主要为5-9月)每天全面灌溉1次以上(雨 天除外),其余季节每两天全面灌溉1次以上,如施工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灌溉,每发现一次扣罚300元。 五、苗木补植:对乔、灌木和草地死亡或缺株的,按要求在7天内补植同种同 规格的苗木,不按要求补种或补植规格达不到要求和补草覆盖率小于80%的,则按合同双倍单价扣苗木费、种植费和养护费;2、补植操作不符合 要求的,乔木和单株灌木每株扣10元,灌木和草本花坛每平方米扣5元,地被每平方米扣2元;3、死树和树桩没及时挖掉,每株扣40元。 六、修剪及树型管理:1、草坪原则上每月修剪一次,控制草坪高度在5CM以 下,没按时按要求修剪草坪每平方米扣0.2元;2、考虑树种的生长特点如果萌芽期、花期等,除棕榈科植物外,其它乔木一般在叶芽和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花繁叶茂,乔木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 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瞠不空又通气透光,注意不能影响路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附件1 一、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条养护标准 草坪养护,我司定为2级标准养护,覆盖率达98%,常年绿期为280天,草坪生长旺盛,草坪整齐雅观。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一)质量标准 要求草坪长势旺盛,叶片健壮,生机勃勃,叶色浓绿,无枯黄叶。 (二)修剪 要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8厘米以下,其它科目的草种10厘米以下,沿阶草生长要平整,枯黄叶片要及时清理。草地与路(花)基、色块的分界宽度不超过8厘米。 (三)灌溉、施肥 要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稍大于该草种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6%砂壤土为6―12%,壤土为12―23%,粘土为21―23%。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坑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6%,砂壤土为9―12%,壤土为18―23%,粘土为22―23%;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3―4.5%,砂壤土为6―9%,壤土为12―18%,粘土为21―22%。特别在10―2月份要勤淋水多施肥,适当进行苗外追肥,使草坪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的秋、冬季。例如:在10月份后,因秋天来临,一些植物已经停止生长(外观),但因植物其新陈代谢还是需要一定的养分与水分,所以此时我们必须提供适当的水分以促进其新陈代谢,具体的操作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两天浇水一次,不需要太多的水,只须使地面湿润就行了;也可以一次灌溉透,使地面部分有少许积水,如此则可隔6-7天灌溉一次(此方法适用于浇水比较困难的地方)。 (四)除杂草 要求及时清除杂草,方法合理彻底。草坪纯度标准为每平方米不超过15株非本科目的的草种。 (五)填平坑洼 要求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六)补植 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保证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0%以上。 (七)病虫害防治 要求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护,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注:考虑到有些药物有些的气味,可能影响办公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可依小区要求的时间进行喷施药物,施药的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

5园林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云南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此制度。 1.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对绿化养护工作安全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2.2绿化养护安全负责人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绿化养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并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能。 2.3绿化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好个人的职责。 3.绿化养护安全管理要求 绿化养护潜在事故为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触电、农药喷洒造成人员急性或慢性中毒等。 3.1树木整形修剪的安全事项 3.1.1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锋利,上树用的机械或折梯的各个部件是否灵活,有无松动,防止发生事故。 3.1.2上树操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穿胶底鞋,不穿带“钉”鞋;手锯要栓绳套,套在手腕上,防止掉下砸伤人。 3.1.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3.1.4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1.5修剪行道树及锯除大枝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及维护现场,树上树下要互相配合,以防锯落大枝砸伤过往行人和车辆。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3.1.6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375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园林绿化安全养护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景区绿化作为景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建设一样也存在安全问题与和安全管理问题,从多方面分析景区绿化养护安全生产问题,提高防范意识,从而形成安全管理制度。 1.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 (1)高空现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不得酒后高空作业。 (2)作业范围要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不要进入作业区,作业时要注意树下安全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以免树枝下掉时伤人或损坏公私财

物,必要时取得交警的配合。 (3)注意树木上空各种缆线如电力线、电话线等,尤其是电力线,影响操作时,必须先取得电业部门配合,先断电,后作业。作业前要检测电线是否有电,确已断电方可作业。作业中,剪断的枝条应避免压断缆线或挂在线上。 (4)修剪大径的长枝条需在基部裁去的,或长主干截短时不能一次截断,要分段进行。对周围有危险的枝条,要预先用绳索吊好,锯断后慢慢放下。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和周围建筑物、人员的安全。特大树枝修剪或砍伐树木,应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使用竹梯上树修枝,竹梯要有足够长度,依靠枝条时须先检查其牢度,竹梯置放要有安全的倾斜角度,一般跟地面成60 度左右,竹梯两腿根部都要包上防滑材料。上下树要放稳梯子后再登

绿化养护操作流程和标准

绿化养护操作流程和标准 一、目的 规范园林绿养护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增强业主的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我公司所管辖的场地区域 三、职责 1、绿化人员具体执行本规程。 2、绿化主管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落实检查及管理。 3、养护队长负责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周检查与管理。 4、公司项目部对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周检查与管理。 5、公司项目部主管园林绿化总体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园林绿化树木养护 1、中耕除草 中耕除草目的在于疏松土壤、通气、调节土温,促进土壤养分分解,便于树木根系生长,同时除去与树木争肥争水、有碍观瞻的杂草。 (1)中耕深度和范围应树而定,一般深5㎝左右,范围直径50~10㎝的区域。 (2)中耕时间,应在天气晴朗,土壤含水适度(50~60%)时进行,不得在土壤泥泞状态下中耕,以免破坏土壤结构;连阴两天除草,只能采用拔除方式。 (3)除下的杂草及时处理,运走或就地掩埋入土作为基肥。掘出的瓦砾、石块,拣拾运出现场。 (4)中耕时不可损伤树木根系、树皮和枝条。 (5)树下草皮、地被高度控制在5~15㎝以下,修剪要整齐。 2、防旱与灌溉 树木生长需要足够的水分,否则不能维持生命。 (1)新栽1~2年内树木,要做好复土工作,必要时盖土保墒。 (2)灌溉之前,应先松土,做好土围。夏季灌溉应在早、晚进行;冬季则在中午前后进行,每次浇透浇足。 (3)灌溉可结合施肥,以提高耐旱力。 (4)新栽1~2年的名贵树木,皮层较薄光滑的树木,旱季要卷干。必要时还应对树干、树冠进行喷雾,喷雾次数视天气而定,并可搭盖荫棚。 3、施肥 肥是植物的粮食,为使树木茂盛生长,必须施肥。休眠期施的肥称基肥,生长期施肥称追肥,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才能使用。 (1)观花观果树木,要求花前花后各施一次追肥,休眠期施一次基肥。 (2)一般树木,休眠期施一次基肥,基肥施用量应视树种、土壤及树木大小而定,一般胸径10㎝以下的施有机肥5斤,10㎝以上的施10斤。 (3)施肥要选择晴天,土壤干燥时进行。施肥时,肥料不能玷污枝叶,以免烧伤。施肥从效果与环境卫生考虑,应采用沟施或穴施,沟(穴)应开在树冠之冠缘线下,深度视根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附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本质量要求依据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供参考使用。 一、树木管理 一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9%,原有树木保存率100%。 树形美观,长势茂盛,无歪斜,适时整形修剪,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造型植物按设计要求修剪,达到预期效果。树上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适时水肥管理,松土,除杂草,开花植物能按时开花。 二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8%,原有树木保存率99%。 树木生长良好,保持树木自然特征,无明显歪斜(造型植物除外),无牵绳挂物。整形修剪,保持树木整齐美观。 三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7%,原有树木保存率98%。 树木生长正常,树形比较完整,重点植物要修剪,无明显枯枝败叶、病虫害。 二、绿地管理 一级: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整齐美观,无缺株。土壤疏松、平整、无杂草、无建筑、生活等废弃物,无渍水及旱象。 二级:植物生长茂盛,土壤平整,基本无杂草,无积成垃圾,无明显缺株,无渍水及旱象。三级:植物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杂草、缺株,废弃物及时清除。 三、草坪管理 一级:达到设计要求,草种纯、生长旺盛,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高度符合规定标准,整齐美观,随时清除杂草,其杂草率不超过1%,裸露地面不超过2%,无渍水,无垃圾及废弃物,无病虫危害。 二级:草坪生长正常,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整齐美观,杂草率不超过2%,裸露地面不超过3%,无废弃物,无渍水,无明显的病虫害。 三级:草坪基本生长正常,经常修剪,无明显的裸露地面、杂草、垃圾。 四、草花管理 一级:草花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图案新颖,花色鲜艳,观赏效果好,花期长、无因管理不善产生提前倒伏、枯萎现象。 二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其花色有变化,整体效果好,花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整齐美观,管理好。 五、园林设施管理 一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损坏及时维修,定期表面刷新。二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基本完好,损坏定期维修,无明显的污物。 三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较好,损坏要修复。

(完整版)园林绿化养护合同(标准版)

绿化养护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 (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草坪的 —— 1

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 2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一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1.1 乔木:树木生长旺盛,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完好。1.1.2 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1.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1.1.4 花坛花带: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1.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1.1.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1.1.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随产日清,做好保洁。1.1.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2 二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2.1 乔木:树木长势好,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基本完好。 1.2.2 花灌木:适时开花,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2.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清晰,杂草不明显。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1.2.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1.2.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1.2.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2.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3 三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3.1 乔木:树木长势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行道树修剪及时标准,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垃圾。1.3.2 花灌木:花冠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1.3.3 草坪、地被植物: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1.3.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明显残缺。花卉生长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1.3.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基本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1.3.6 设施维护: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1.3.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3.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苗木浇水管理(根据不同季节):乙方所承包绿地面积与用水量成正比(包括水车浇水),有自来水的绿地每次用水量达不到100 方按100 方收取水费,在浇水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绿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相应处罚,类似情况出现两次的将更换承包人。养护过程中需要施肥、防治用药、浇灌等,须提前5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浇灌、苗木叶面喷水使用车辆由乙方提供。2. 检查评分标准本标准满分100 分,达标分70 分,100-90 分为优,90-80 分为良,80-70 分为达标,70 分以下不达标。2.1 乔木类。单株生长旺盛,树形自然,修剪及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10% 以下,无药害,存活率在100%以上,基本无缺株。2.1.1 未及时修剪和抹芽或修剪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株次扣0.1 分;修剪造成树枝劈裂或剪口不平,树茬长度超过2cm,每株次扣0.1 分;行道树枝下高不一致,影响到行人、车辆行走的,每株次扣0.1 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样本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原则及技术规范 (-01-07) 第一章概述 一、基本概念: 园林绿地养护提成活期养护和寻常养护、本规范着重论述寻常养护。 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原则级别: 依照园林绿化养护规定进行分级普通分为三个级别,即一级(公园、大型公共绿化风景名胜区)、二级(国家三级以上公路绿化)、三级(社区、各单位绿化地)。 三、园林绿化地植物分类: 分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园林绿化养护要依照不同植物种类和群落分别采用不同养护技术和办法,因此说园林绿化养护具备针对性。 四、园林绿化养护保存率: 凡经栽培成活一年以上植物保存率均应达98%以上,(注:凡应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以及本职所能控制等因素而死亡植株、不计算在内),以植物保存率可以直观考察养护好坏原则。

第二章树木养护(涉及乔木、灌木) 第一节灌溉及排水 一、灌溉 1、不同种园林植物对水分规定各不相似。旱生植物,如木柳等,能耐较长时间干旱;湿性植物如水杉、池衫、枫样、枫杨、垂柳等,短期积水也可以生长,在过度干旱时生长不良甚至死亡;中生植物大多数植物属于此类,最适当生长条件是干湿适中;水生植物,如荷花喜生长在水中,因此要依照树木种类决定浇水次数和浇水数量及其浇水方式。较耐干旱树种相对浇水次数及其需水量要少,相反浇水次数及需水量要多。 2、同种植物在一年中不同生育期内,对水分需要量也不同。早春植物萌芽需水量不多,枝叶盛长期需水较多,花芽分化期及开花期、结实期规定水分较多,特别开花期,结实期对水分较敏感。 3、对新载植物树木应依照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如318高地,地段土质差、土层薄、保水性差,相对而言浇水次数多,浇水量大,相反土层厚、土质好、保水性好,如殷巷社区原属于稻田,像此类绿地应做到干旱浇水,应做到看苗,看土,看干旱限度决定浇水量,浇水次数)。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完整版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 理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 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3.4 花芽 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 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6 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8 古树名木

绿化养护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要求

第四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要求 一、工程建设标准 1、有关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2.1《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2007); 2.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 2.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2.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2.5《环境景观-种植绿化设计》(03J012-02); 2.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7《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3.1《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3.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86) 3.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二、施工技术要求 (一)整地、客土、挖种植穴 1、在绿地的整形处理中,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井与路基相 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2、顺坡施工时,土方调配要利用原表层土,在竖向控制上应充分利用原有 地形地貌,地形标高还应适应现有构筑物,以及地表水排放。 3、种植土要求:挖种植穴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土壤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必 须更换种植,所更换种植土必须为客土、优质熟土,且必须经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与技术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2010-01-07) 第一章概述 一、基本概念: 园林绿地养护分成活期养护和日常养护、本规范着重叙述日常养护。 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等级: 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要求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公园、大型公共绿化风景名胜区)、二级(国家三级以上公路绿化)、三级(社区、各单位绿化地)。 三、园林绿化地植物分类: 分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园林绿化养护要根据不同植物种类和群落分别采取不同的养护技术和措施,所以说园林绿化养护具有针对性。 四、园林绿化养护保存率: 凡经栽培成活一年以上的植物保存率均应达98%以上,(注:凡应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以及本职所能控制等原因而死亡的植株、不计算在内),以植物保存率可以直观的考察养护好坏的标准。 第二章树木养护(包括乔木、灌木)

第一节灌溉及排水 一、灌溉 1、不同种园林植物对水分的要求各不相同。旱生植物,如木柳等,能耐较长时间干旱;湿性植物如水杉、 池衫、枫样、枫杨、垂柳等,短期积水也可以生长,在 过分干旱时生长不良甚至死亡;中生植物大多数植物属 于此类,最适宜的生长条件是干湿适中;水生植物,如 荷花喜生长在水中,所以要根据树木种类决定浇水的次 数和浇水数量及其浇水的方式。较耐干旱树种相对浇水 次数及其需水量要少,相反浇水次数及需水量要多。 2、同种植物在一年中不同生育期内,对水分的需要量也不同。早春植物萌芽需水量不多,枝叶盛长期需水 较多,花芽分化期及开花期、结实期要求水分较多,特 别开花期,结实期对水分较敏感。 3、对新载植物的树木应根据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如318高地,地 段土质差、土层薄、保水性差,相对而言浇水次数多, 浇水量大,相反土层厚、土质好、保水性好,如殷巷小 区原属于稻田,像这类绿地应做到干旱浇水,应做到看苗,看土,看干旱程度决定浇水量,浇水次数)。 4、人工浇水方法、次数及注意事项:春秋季节缺水时每天早晨浇水一次;夏季每天早或晚浇水一次。在六、七、八、九等月份气温高,天气干燥时,还需向树冠和 枝干喷水保湿,此项工作作于清晨(10点钟前)或傍晚

物业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

物业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 物业项目园林绿化养护规范(详细版)提要:灌木管养:生长势好: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 叶子健壮: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 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2%以下; 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行道树基本无缺株。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绿化生产垃圾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草坪管养: 草坪管养的标准是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三季常绿,无

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根据草坪品种、不同高度,适当控制高度。 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在每年春、夏、秋季三季节,加强淋水,淋水量不低于该采种该规格的蒸腾量。结合淋水适当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保持青绿。肥料的使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除杂草:经常清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的草种纯度达95%,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到要求。 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补植:对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被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部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加强保养。 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取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影响,要符合环保要求。 花卉管养: 灌木和花卉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艺术感和立体感。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的性质是质量标准,草坪覆盖率为应基本达到100%。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地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权;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pdf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pdf

关于批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建〔2005〕375号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主编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702-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1 总则 1.0.1为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在基本标准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1.0.3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 1.0.4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除按本标准执

行外,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树林woods 较大面积成块成片栽植(一般在30株以上),以乔木为主,适量配置灌木、地被或草地的组合混交林或纯林。 2.0.2树丛grove 由二、三株到二、三十株同种类或不同种类的乔灌木组合而成,树冠彼此衔接,通常不得入内。 2.0.3孤植树isolated tree 树形美观,自成一景,独株生长的乔木或灌木。 2.0.4行道树street trees 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具有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的功能。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行或多行种植,亦可多株乔木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2.0.5花坛flower bed 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

(技术规范标准)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1.说明 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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