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嘉靖年间江南的门摊税问题
明代洪武年间苏州府的赋税比整个浙江省都多

明代洪武年间苏州府的赋税⽐整个浙江省都多明代苏松赋税之重,在全国⾸屈⼀指正德、嘉靖时上海⼈陆深对明初全国和苏松税粮的计算:国初总计天下税粮,共⼆千九百四⼗三万余⽯,浙江⼆百七⼗五万⼆千余⽯,苏州⼆百⼋⼗万九千余⽯,松江⼀百⼆⼗万九千余⽯。
浙当天下九分之⼀,苏赢于浙,以⼀府视⼀省,天下之最重也。
松半于苏,苏⼀州七县,松才两县,较苏之⽥四分处⼀,则天下之尤重者,惟吾松也明代洪武年间苏州府的最⾼税粮是⼆百⼋⼗万九千余⽯,是全国第⼀,⽐整个浙江省都多。
⽽之后的弘治、万历年间最⾼都为208万⽯,这在当时的全国⾸屈⼀指丘浚《⼤学衍义补》⽈,韩愈谓,赋出天下,⽽江南居⼗九。
以今观之,浙东、西⼜居江南⼗九,⽽苏、松、常、嘉、湖五府⼜居两浙⼗九也。
考洪武中(据《诸司职掌》),天下夏税、秋粮以⽯计者,总⼆千九百四⼗三万馀,⽽浙江布政司⼆百七⼗五万⼆千馀,苏州府⼆百⼋⼗万九千馀,松江府⼀百⼆⼗万九千馀,常州府五⼗五万⼆千馀,是此⼀藩三府之地,其⽥租⽐天下为重,其粮额⽐天下为多。
今国家都燕,岁漕江南⽶四百馀万⽯以实京师;⽽此五府者,⼏居江西、湖⼴、南直⾪之半。
⾂窃以苏州⼀府计之,以准其馀。
苏州⼀府七县(时未⽴太仓州),其垦⽥九万六千五百六顷,居天下⼋百四⼗九万六千馀顷⽥数之中,⽽出⼆百⼋⼗万九千⽯税粮,于天下⼆千九百四⼗馀万⽯岁额之内:其科征之重、民⼒之竭,可知也已。
明代苏松重赋当然也是与元代江南地区赋轻相⽐较⽽⾔。
明中叶时叶盛在其《⽔东⽇记》卷四曾引述景泰时长洲民杨芳之说,其⾔⽈:长洲民杨芳,景泰中尝以⼗事上巡抚邹都御史,其“均税额”以为:……元耶律楚材定天下⽥税,上⽥亩三升,中⽥⼆升五合,下⼆升,⽔⽥五升。
我朝天下⽥租亩三升、五升、三合、五合。
苏、松后因籍没,依私租额起税,有四五⽃、七⼋⽃⾄⼀⽯者。
苏【州】在元粮三⼗六万,张【⼠诚】⽒百万,今⼆百七⼗余万矣。
清朝实行摊丁入亩赋税制度和他沿用明朝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有何不同?

清朝实行摊丁入亩赋税制度和他沿用明朝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
有何不同?
胡思庸
【期刊名称】《史学月刊》
【年(卷),期】1954()4
【摘要】要明瞭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对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作一个简单回顾。
明朝自中叶以后,赋役制度极端混乱,繁重的田赋与差徭像两条绞索一样,榨尽了人民的血汗膏脂。
其中尤以差徭害民最甚,它的名目简直繁杂得难以想像。
所以从英宗朱祁镇以后,人民起义便接连不断,并且愈来规模愈大。
为了缓和这种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多少给农民一点喘息生存的余地,便产生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的精神是把各色名目的差徭杂费统统合并起来。
【总页数】2页(P14-15)
【关键词】摊丁入亩;赋税制度;万历年间;赋役制度;差徭;人民起义;朱祁镇;阶级矛盾;田赋;明朝
【作者】胡思庸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0
【相关文献】
1.明朝赋税徭役制度变迁及张居正推行一条鞭的历史背景和影响 [J], 高翔
2.两税法研究——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J], 沈露璐
3.古代赋役改革比较与借鉴——以明代“一条鞭法”与清代“摊丁入亩”为例 [J], 陈永成
4.从徭役征银到摊丁入亩:清一条鞭法在苏州府的展开 [J], 侯官响;
5.论赋税制度对政权的影响——以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为例 [J], 张辉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明朝的税收徭役与人民苦难

明朝的税收徭役与人民苦难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税收徭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给人民带来了苦难。
本文将从税收政策、徭役实施以及人民的遭遇这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税收政策在明朝时期,税收制度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形式。
直接税以田赋和户口税为主要内容,而间接税则包括商税和工商税等。
明朝的税收征收相对较高,给人民造成了负担。
特别是田赋和户口税,对农民和庶民的影响尤为明显。
明朝的田赋制度是一种按地理位置、土地质量和农产品收益进行征收的税收制度。
不同地区的土地产出不同,因此田赋标准也不一样。
而且,田赋涉及到的具体征收办法也比较复杂,有时还会给农民带来额外的负担。
户口税是明朝对每个家庭的固定负担,不论贫富都需要缴纳。
由于户口税的标准是固定的,对贫困农民来说无疑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很多家庭为了应对这种税收,不得不卖地或者丁口,不仅丧失了土地资源还影响了农业生产。
二、徭役实施除了税收制度的负担,明朝还实行了徭役制度,这是一种以劳动力为主要征收对象的制度。
明朝的徭役包括军役、劳役和运输役。
尤以劳役为甚,对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明朝时期,劳役是各地政府征集人力进行工程建设或农业劳动的一种制度。
政府通常通过各级官员下发命令,要求百姓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动力。
这些劳役往往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很多人由于过度劳累身体垮掉,甚至丧失生命。
徭役对人民生活的打击不仅表现在劳力上,还体现在对生产的破坏上。
很多农民在被征集劳动力后无暇顾及自家农田的耕作,导致农作物歉收,甚至引发饥荒。
这对人民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都带来了威胁。
三、人民的遭遇由于明朝税收徭役的加重,人民遭受了巨大的苦难。
农民由于负担过重,很难有剩余的财力来提高生产力或改善生活水平。
加上天灾、战乱等因素,很多人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此外,徭役制度也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人民被强行征集劳动力,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权利和保障,这导致了一些不满情绪的积聚。
当这些不满情绪无法得到解决时,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和冲突。
明朝经济史之明后期社会经济形态的新变化

明朝经济史之明后期社会经济形态的新变化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1859 字体大小: 【小】【中】【大】明后期社会经济形态的新变化(一)商业性农业的迅速发展明代后期农业进步的一个显著标志,是商业性农业的迅速发展。
因为明初在自然灾害和连续不断的战争的冲击下残破不堪的社会经济到明代中期已然全面恢复,手工业生产的规模不断扩大,商业日趋繁荣,从而促进了社会分工的发展,为农产品的商品化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坚实的基础。
于是,在明代后期,经济作物的种植越来越广泛,流入市场的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农业生产摆脱了单一经营的格局,向着多种经营的方向不断迈进。
棉花是种植地域最广的经济作物。
尽管宋代文献中已有关于棉花的零星记载,但到宋末元初,棉花种植才得到较迅速地推广。
进入明代后,由于政府的鼓励,在地域上推广更快,成化、弘治时已是其种已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①。
但是,这一时期棉花的分布地域虽然很广,在各地农产品中的比重均不高,所产原棉除交纳赋税外,主要是作为家庭纺织业原料供自家使用,植棉业成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重要支柱。
到了明代后期,植棉业的性质开始发生变化,棉花种植不仅在地域上继续扩展,更重要的是,在一些地区,棉花在农产品中的比重不断增强,产品主要面向市场。
由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特别是松江冈身以东地带的土壤特别适宜于种植棉花,这里成为全国最重要的棉产区,松江府、苏州府和嘉兴府的一些地区出现了棉作压倒稻作的农作物配置结构。
如松江一带,据正德《松江府志》记载,沿海高乡多种棉花,到万历年间种植面积更大,《农政全书》卷三五谓官民军灶垦田凡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
苏州嘉定宜种稻禾田地止一千三百十一顷六十亩,堪种花(棉花)、豆田地一万零三百七十二顷五十亩,种稻之田约止十分之一①。
太仓地宜稻者亦十之六七,皆弃稻袭花②,郊原四望,遍地皆棉③。
昆山三区一带物产瘠薄,不宜五谷,多种木棉.长江三角洲之外,其他地区也多有棉花种植。
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中国古代经济史一、复习建议:1、目标要求:(1)帮助学生牢固掌握古代中国经济包括农业、手工业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特点、规律及其对我国古代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贡献。
(2)帮助学生牢固掌握中国古代重要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演变或调整及其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重、难点;(1)我国古代社会主要经济成分尤其是封建社会主要经济万分,特点及其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2)古代商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在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反映。
(3)古代封建统治者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及其影响以及古代有识之士对该政策提出的异议或批评。
(4)古代重要的土地制度和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顽症——土地兼并问题。
(5)古代重要的赋税制度及其演变。
(6)明清时期,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缓慢发展及其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3、复习思路:中国古代经济史历来是高考的的重点,其命题复现率几乎为100%。
然而,古代经济史内容枯燥无味,繁多而又琐碎,既不便识记,又难于理解。
因此复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采用综合归纳法,将不同历史时期同一类型的经济史基础知识,按照其内在联系,进行条理化、板块化,形成知识框架体系。
这样做,既便于识记,又容易理解,“一记一大串,一懂一大片”,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2)根据近年高考命题趋势,在复习本专题时,一定要注意四个结合。
第一:经济史与政治史相结合,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分析古代经济发展对当时政治统治的决定作用和古代政治统治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二:经济史与思想文化史结合,以古代经济发展为切入点,考查古代经济发展与思想文化发展的相互作用。
第三:中外经济史相结合,以中国古代经济发展为切入点。
比较分析同时期世界经济发展的异同及原因。
第四:古代经济发展与当代经济发展相结合,以古代经济发展为切入点,总结古代经济发展为当代经济发展提供的经验与教训。
一、土地制度(一)、知识梳理: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土地是我国古代人民赖以生存的主要生产资料,是构成封建生产关系和一切经济关系的基础。
宋之江:明朝也有“俏江南”——苏州事件真相

宋之江:明朝也有“俏江南”——苏州事件真相,揭露东林党误国害民之本来面目!明朝也有俏江南,是的,只不过,这不是什么知名饭店,而是一群人,一个阶层。
他们出身江南,纵横三吴,左右着十七世纪中国的朝野政局——他们就是东林党。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听我娓娓道来。
在苏州阊门外山塘街775号,有一座墓碑,上写“五人之墓”四个大红字。
这座不太雄伟的墓碑,记录的却是一段殉难求义的动人故事。
公元1626年3月,被革职还乡的吏部员外郎周顺昌因参劾魏忠贤被阉党诬陷,魏忠贤派人逮捕,苏州市民为他鸣不平,加之早就不堪忍受苛税盘剥,奋起反抗。
打死了东厂差官,震惊庙堂。
成为轰动一时的群体性事件。
魏忠贤遂即下令捉拿首犯,当时参与民变的五名苏州市民挺身而出,承担罪状,英勇就义,后人立“五人墓”以祭奠。
事情的大体经过即是如此,壮烈忠义,催人泪下,不过读者们且慢流泪,笔者我作文绝不是为了歌颂英雄好汉,我写这篇东西,是要揭露流血背后的真相。
此事为何而起?对立双方究竟是谁?根本原因在哪?而不是一塌糊涂的讴歌死去的人,毫无原则的咒骂让他们死去的人。
鉴于笔者不是专业的历史学家,充其量只是个业余爱好者,所以只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的陈述出来。
希望读者多多包涵——这话是谦虚呢?还是夸自己呢?嘿嘿话说,17世纪的中国,此时这个被叫做“明”的王朝实际上已经黯淡了,司空见惯的腐败,境外强敌的虎视,还有小冰河气候的天灾,一切的一切加深了帝国的阴霾。
解决危机的办法有很多,但都有一个前提:钱!腐败,除了贪婪之外,低廉的俸禄,也是诱发贪污受贿的因素之一。
外敌环视,想要军队保家卫国,不掏军饷,现实吗?天灾致使粮食歉收,饥饿的灾民不救济行吗?钱,钱从哪里来?朝廷是一个国家机器,不经商,不种地,钱只能从征税中来?征税?向谁征?如历代王朝一样,向农民征收,不行,因为刚才讲了,农民遭遇天灾,歉收,自己还吃不饱,怎么给朝廷缴税?农民不行,还有一种人可以被征收,那就是商人。
而且不是一般的商人,是富商,是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富豪企业家。
读书笔记徽州丝绢税案

这个故事,要从徽州府下辖的歙县说起。
大明共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以及一南一北两个直隶,咱们可以把它们粗略地理解为省份。
南直隶下辖有一个徽州府,历来人杰地灵,无论官场还是商场都是英才辈出,是有名的文教繁盛之乡。
其时徽州府一共统辖六县:歙、黟、休宁、婺源、祁门、绩溪。
其中歙县最大,同时它还是附郭县——也就是说,徽州府治设在县内,与歙县县衙同城办公。
府县同城,很多府一级的文书档案,自然就存放在县城的阁架之上,以便随时调取勘合。
这些关于税粮户籍的案牍十分重要,关乎一县之兴衰,可又超级无聊,全是各种枯燥的数字罗列。
所以它们长年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隆庆三年(1569年),有一个歙县人忽然对这些档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人叫帅嘉谟,字禹臣。
严格来说,他没有歙县户口,不算当地居民,而是个祖籍江夏的军户,隶属于徽州府境内的新安卫。
军户是大明特有的一种户籍,世代都是军人,归属于各地卫所——类似于军分区——不过这出身没什么不好,朝中此时有个叫张居正的大人物,也是军户出身,正是冉冉上升的政治明星。
帅嘉谟在文武两道的表现都很一般,注定仕途无望。
他只有一个特长:对数字天生敏感,擅长算学,是个学霸级的数学天才。
可惜在大明,可没多少领域能让这位理科生一展才华。
最好的就业方向,就是去当个管钱粮的小官吏。
而这个岗位,要求对钱粮税赋的计算很熟悉,需要做大量的应用题来练习。
当时没有教辅和习题集,帅嘉谟一腔做数学题的欲望无处发泄。
好在这个苦恼没持续很久,他便发现了一个绝好的题库:歙县架阁库。
徽州府历年的税粮账册,都存在歙县库房里。
大明税赋结构很是繁复,徽州又是纳税大户,账册涉及大量加减折算、书算钱粮,这正是绝佳的应用题题例。
磨炼好了这门手艺,以后就业便有保障了。
于是在隆庆三年的某一天,帅嘉谟设法接触这些官府账册。
一个学霸就这样高高兴兴地开始做起数学题来。
做着做着,帅嘉谟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凭借着对数字的高度敏感,他注意到徽州的历年税赋里有一个疑点:徽州府每年向南京承运库缴纳的税粮中,除正税之外,还有一笔科目叫作“人丁丝绢”,须以实物缴纳,且数额颇大,每年要缴8780匹生绢。
明代中后期的盐税

明代中后期的盐税明代中后期盐税论文报告一、盐税的起源及历史演变盐业是中国古代的传统支柱产业,盐税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
本部分将从盐税的起源、盐税的种类、盐税的历史演变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盐业在中国可以追溯到商代,但盐税的实施始于战国时期。
当时国家开始对盐业进行掌控,实行盐铁专营制度,因此也产生了盐铁税。
随着时代演变,盐税也逐渐分为多种类型,包括:盐铁税、盐类税、盐政税、盐酒税等。
至唐代盐税逐渐成为重要的税收项目,并进行了制度化,宋代又加强了对盐业和盐税的管理。
明代的盐税制度逐渐成熟,并形成了独特的盐法盐政制度。
其中,明代晚期的盐税更是经历了多次变革和重要事件,如嘉靖年间开粤重光铸盐,万历朝废了包公铁场,实行官营盐业等。
这些事件对于明代晚期盐税的重要性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明代中后期盐税的收入及地位盐税是明代封建社会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部分将从盐税收入构成、盐税的经济作用、盐税在地方财政中的地位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明代中后期,盐税仍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占据了国家财政总收入的相当大的比例。
具体来说,盐税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盐端利润、盐票、官僚权力租金、官僚贪污等渠道。
盐税的经济作用主要体现在稳定价格、调节盐供需关系、促进盐业的发展和农村市场的整合等方面。
同时,盐税在地方财政中的地位较为突出,地方政府对于盐税收入的依赖性较高。
因此,地方政府对于盐税的管理和监督也显得尤为重要。
三、明代中后期盐税的管理和监管盐税作为重要的税收来源之一,管理和监管也尤为关键。
本部分将从官营盐业、官营盐场、盐法盐政制度、盐税征收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明代中后期,国家对于盐业进行了官营化和专业化的改革,实行官营盐业制度,掌握了盐的出售和价格的调控权,以尽量减少盐价的波动。
盐场则是官营盐业的实际运营场所,盐税的征收也是通过盐场的形式进行的。
与此同时,明代的盐法盐政制度也逐渐健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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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1期明代嘉靖年间江南的门摊税问题)))关于一条材料的标点理解范金民(南京大学历史系 210093)明代隆庆年间,徽商黄汴撰有5天下水陆路程6一书,初刊于隆庆四年。
1993年,5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6第82题名5水陆路程便览6收在子部#丛书类。
1992年9月,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杨正泰先生的校注本。
卷七有一段文字,杨校注本标点为/御史朱昌,端州府人,嘉靖七年,奏定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四府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而杭州次之0。
¹对此标点,人们多无异议,并进而理解为苏州等府不征门摊税,因而促进了该地商品流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
如陈学文先生在其5明清时期商业书及商人书之研究6º第19页称,/税收在正史中虽有记载,但对苏州的不收门摊税则缺记,苏州商业、城市的繁荣与此关系甚大。
据壮游子5水陆路程6记:-嘉靖七年奏定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四府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而杭州次之。
.可见苏州的兴盛因素是多方面的,不收门摊税则是一大因素也。
0在第46页称,5士商要览6/也介绍了苏州之所以繁荣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5士商要览6记:-门摊客货不税,于是商货益聚于苏州。
.在5水陆路程6卷七更明确指出,这是因为-嘉靖七年奏,定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四府皆然,于是商贾益聚苏州。
.0在第110页主张:/顺便说一下,过去学者研究苏州经济发达,商业繁荣是由于丝织业发展与丝绸商品贸易所推动的,这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
但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与苏州不收门摊商税很有关系,-嘉靖七年奏定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四府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而杭州次之。
.0在第161)162页介绍5新刻京本华夷风物商程一览6时说:/苏州几乎是江南区域的经济中心,其所以经济特别繁荣,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是门摊不收税。
卷下第四十三条:-朱昌瑞州府人,嘉靖七年奏准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
.0在第192页介绍5士商要览6时说:/该书有一条资料很有意思,不经意地却传达出明代苏州为什么这么繁荣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过去未引人注意,说明税收对地方经济发展负面效应甚大。
第十条5杭州府由苏州至扬州府水路6中写到:-江南苏松常镇嘉湖等府,皆系门摊客货不税,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云云.。
,,0不独陈先生据此理解为嘉靖七年后苏州等府不再征收门摊税,反复强调,而且台湾中兴大学罗丽馨教授也在其5十六十七世纪手工业的生产发展6一书»中作如是理解,但又无法理解当时的征税现实,故称:/5天下水陆路程6一书载:御史朱昌,端州府人,嘉靖七年,奏定门摊#149#¹º»稻禾出版社1997年版,第222页。
台湾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97年版。
黄汴撰、杨正泰校注:5天下水陆路程6,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4页。
客货不税,苏、松、常、镇四府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而杭州次之。
即由于御史朱昌的上奏,嘉靖七年以后,苏、松、常、镇四府不收门摊税。
但由表28知,苏、松二府在嘉靖以后仍有征收。
又,崇祯三年刊刻的5松江府志6亦载,天启二年,华亭、上海、青浦三县的门摊税是八百五十九两。
5天下水陆路程6刊行于隆庆四年,所载似有待进一步探讨。
0陈先生不仅以前认定苏州等府不收门摊税,而且又在其新著5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与市场网络6¹中再申前说:/据明代一些书籍记载,苏州不收门摊税,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万历四十五年(1617)刻本壮游子5水陆路程6卷七第五条-杭州府官塘至镇江水.:-御史朱昌,瑞州府人,嘉靖七年奏,定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四府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而杭州次之。
.另一部商书漪子5新刻士商要览天下水陆行程图6(天启六年刻本)第10条-杭州府由苏至扬州府水路.载:-江南苏松常镇嘉湖等府,皆系门摊客货不税,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云云.。
(按:陶承庆5新刻京本华夷风物商程一览6卷下第43条:-朱昌瑞州人,嘉靖七年奏准门摊客货不税,苏松常镇皆然,于是商贾益聚于苏州。
.该书刻于万历年间。
)两书记载略有不同,一是区域范围不一,有作四府,亦有作六府;二是记载商贾聚集苏州之外,一书记杭州次之,另一书则未记。
笔者认为应是四府为确,据康熙5嘉兴府志6卷十八孙植5门摊碑记6记载,嘉兴是设门摊税的,所以5士商要览6记为六府与史实不符。
不管怎样,如果苏州不收客货门摊税有利于吸引各地商贾到苏州经商,当然有助于苏州商品市场的发展。
对此,学界颇有异议,兹不评述。
0若果真如此,就不仅仅是一条材料的标点问题,更是理解苏州等府有无门摊税,并进而涉及到探讨影响商品流通因素的大问题,这就有必要作些考辨,以利于揭示历史实际。
门摊,清人黄六鸿解释说:/凡城市临街铺面隙地,有支栅摆摊,卖杂货生理者,晚即收归,早则铺设,有司以为贸易取利,宜输官钱,名之曰门摊税。
0º同治5上江两县志6卷七5食货6谓:/其买卖曰铺面,居货曰塌房,货不及多者曰门摊。
0可见门摊原指临街摆摊,买卖逊于铺面者,因此而纳的税是为门摊税。
实际征收时铺面门摊不分,合而为门摊税。
门摊之名,元代已有。
5元史#食货志二6额外课条,载额外课名目有32,第7目为门摊课。
5元史#本纪6成宗大德二年六月庚申载:/御史台臣言:江南宋时行两税法,自阿里海牙改为门摊,增课钱至五万锭。
0可见元代江南曾征收门摊税。
明代,初年即征门摊税。
5宣宗实录6卷五o 宣德四年正月乙丑条载;/增北京顺天府、南京应天府并直隶苏州等府州县镇市诸色店肆门摊课钞。
时行在户部以钞法不通,皆由客商积货不税与市肆鬻卖者沮挠所致。
奏请依洪武中课税事例,凡顺天、应天、苏、松,,泸州共三十三府州县商贾所集之处,市镇店肆门摊税课,增旧十倍。
上以太重,令增五倍。
俟钞法通,悉复旧。
0说明洪武年间即征门摊税,宣德时为疏通钞法,增征门摊税钞五倍。
在此规定下,各地加征门摊税。
如在两京,宣德四年,/又令油房磨房每座逐月连纳(门摊)钞五百贯,堆卖木植烧造砖瓦逐月连纳门摊钞四百贯0»。
同年,/又令两京及各处买卖之家门摊课钞按月于都税宣课司税课司局交纳0¼。
又5英宗实录6卷二四四景泰五年八月乙酉条,礼科给事中陈嘉猷等奏,#150#¹º»¼5古今图书集成6经济汇编食货典卷223杂税部。
5古今图书集成6经济汇编食货典卷223杂税部。
黄六鸿:5福惠全书6卷85杂课部6。
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245)246页。
/开铺面者已纳门摊钞贯0也可参考。
可见门摊税是按月按户交纳,是一种营业税。
门摊税之外,明代仍征商品税。
定例,/凡民间开店生理者,俱照颁发时估则例上纳0商品税。
如在淮安府,/商税旧例,凡淮西所造一应货物并各处来淮发卖之物,皆有税,名曰商税0¹。
其征收原则,如明人郑真所说,是/量其货之所值而为之征0º。
其税率,在洪武二十三年规定,/各处税课司局商税,俱三十分税一,不得多收0»。
各地税课司局所收课钞钱通常分列商税、门摊、酒醋、房地契工本课钞钱。
如松江府明前期府税课司钞22289锭,其中商税钞17212锭,契本工墨钞2锭多,门摊钞5075锭¼。
湖州府47037锭税钞由商锐、门摊、契本工墨课钞组成½。
常州府江阴县弘治元年税课局课钞11941锭,铜钱119416文,其中商税课钞11225锭,铜钱112256文;门摊课钞374锭,铜钱3740文;酒醋课钞183锭,铜钱1840文;房地赁钞137锭,铜钱1280文,以及油榨赁钞等¾。
嘉兴府海盐县税课局课钞4016锭,其中商税钞2753锭,门摊课钞621锭,鱼课钞641锭,以及契本工墨钞等¿。
5天下水陆路程6中提到的朱昌,史有其人。
昌,字士光,江西高安人。
正德三年进士,历官旌德、海盐知县,累官监察御史,巡按应天。
大学士严嵩曾为其妻姚氏撰墓志铭À。
高安县属瑞州府,江西有瑞州而无端州,因此端州实系瑞州之误。
明人黄汴不察,今人不辨,以至以讹传讹。
查阅地方文献,嘉靖时期江南苏松常镇等府确实进行过店铺门摊税的改革。
苏州府,5姑苏志6卷十五5商税6载:/国朝在城设税课司,吴县,长洲、吴江、昆山、常熟、嘉定、同里、崇明各设税课局,司局凡九,,弘治十六年又添太仓州税课局,司局凡十,岁办钞八万二百五十七锭,折钱八十万二千五百有奇,司局各办有差。
嘉靖四年,知府胡缵宗改议于城市各行铺户办纳门摊折征钞银,各州县每年共银五百四十九两有奇,遇闰月加银四十七两有奇。
0府属吴江县,所载基本相同。
嘉靖5吴江县志6卷九5食货志#贡赋6载:/商税钞,,嘉靖四年知府胡缵宗改议于城市各行铺户办纳门摊课钞,差其上中下为三等,三年一编。
0苏州府县志说得很明确,该府原来各税课司局征收的商品税门摊税到嘉靖四年一律改由城市各行铺户办纳门摊税,恰恰与人们理解的不征门摊税完全相反。
苏州府如此,其它府州亦然。
常州府,万历5常州府志6卷八5钱谷志#征榷6载:/嘉靖四年奉例,税课司门摊、酒醋诸课,革去行市之税,于市镇凑集去处,将各牙行铺户,照钞钱原额编为排册,折银征贮,每钞一贯折银三厘,每钱二文折银三厘,,俱四季解纳。
著为令。
0说得比苏州府更具体,革去行市之税而征门摊税。
常州府属江阴县,嘉靖5江阴县志6卷四5课程6载:/国初商税等项课钞,俱验货批收,岁运南京户部交纳,,嘉靖四年,巡按御史朱昌以征税烦扰,更为门摊,令牙行四季收贮。
本县岁终起运如数。
0说得更清楚,是巡按御史朱昌,因为征税烦扰,更定为门摊税而不收商品税。
常州另一属县武进县,万历5武进县志6卷四5钱谷#征榷6#151#¹º»¼½¾¿À严嵩:5钤山堂集6卷325监察御史朱君妻姚氏封孺人墓志铭6。
天启5海盐县图经6卷65食货篇#课程6。
嘉靖5江阴县志6卷45课程6,铜钱数当为钞折合数。
万历5湖州府志6卷115赋役#课程6。
正德5松江府志6卷805课税6。
万历5明会典6卷255课程四#商税6。
郑真:5荧阳外史集6卷245送邳州税课局大使韩民瞻序6。
5天下郡国利病书6原编第11册,淮徐。
载:(嘉靖十六年)知府应议各司局钞钱初皆征于商税门摊等项,此法既弛,巡拦人役假名征税,白日攘人于市而夺其货。
自嘉靖四年折银起解,后年久,中间牙行消长不常,未免陪(赔)欠。
各县通行查照前册审编,消乏者开除,新立者顶补,务足前额之数,以后每三年一编。
0这条材料不但表明了常州全府在嘉靖四年不征商税而改征门摊,而且更进一步解释了所谓征税烦扰是征税的巡拦人役假名征税,公然白日攘夺人货,征税办法到了不得不改变的地步。
松江府,崇祯5松江府志6卷九5田赋二6载:门摊课税,/每年于城市乡镇开张店铺之家,分别等则派征,各有定额,不得分毫加多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