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江宁区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次性告知书、费用报销材料办事流程、产前检查、住院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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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另提供单位账号,其他人员不需要填写(生育津贴发放给用人单位)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限额

南京市江宁区生育保险业务一次性告知书办理时间:每月1-10号收材料,费用次月底之前发放到个人账户

办理须知:

报销条件: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才能报销费用(生育当月必须有正常参保缴费);

2.生育/计划生育前缴费不满10个月的,待连续缴纳满10个月并休完产假后,再一起报销;

生育保险补缴:生育保险中断三个月内可办理补缴咨询电话:69977100

报销时限:1、生育待遇报销期限为生育之月起一年内办理报销,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2、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均须产假结束后办理费用报销(期间不得停保);

报销方式:1、产前检查:自费后零星报销

2、住院费:江宁区范围刷卡结算,其他地区自费后零星报销

异地生育:生育医院应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否则不能报销

生育保险不予报销:1、新生儿医疗费不在报销范围(可以到社区咨询)

2、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由医疗保险(7号窗口)报销

3.自由职业参保人员2015年10月31日之后手术的由医疗保险报销(7号窗口)咨询电话:69977102 报销标准:1、生育津贴=手术前12个月(包括当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基数×产假天数÷30

2、男职工报销:配偶为无业且无个人参保的(前提条件)按照女职工医疗费零星报销限额标准的50%支付。

产假天数:2016年1月1日起生育的产假统一为顺产128天、助娩产(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

臀位吸引)143天、剖腹产143天、陪产假15天

发放时间:于报销次月发放到个人银行卡,请到银行查收

应由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盖章并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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