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中国药典》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检验操作规程

2020版《中国药典》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检验操作规程
2020版《中国药典》溶液澄清度与颜色检验操作规程

一、目的:

制订详尽的工作程序,规范检验操作,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样品溶液澄清度与颜色的检查。

三、职责:

1、检验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检验记录;

2、化验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检验员执行本操作规程。

四、内容:

1、溶液颜色检查法:

1.1定义:本法系将药物溶液的颜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或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

品种项下规定的“无色”系指供试品的颜色相同于水或所用溶剂,“几乎无色”系指供试品溶液的颜色不深于相应色调0.5号标准比色液。

1.2仪器:纳氏比色管(25ml),全自动色差计

1.3第一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各品种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置于25ml的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10ml。另取规定色调和色号的标准比色液10ml,置于另一25ml纳氏比色管中,两管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或同置白色背景前,平视观察,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如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的颜色深浅非常接近或色调不完全一致,使目视观察无法辨别两者的深浅时,应改用第三法(色差计法)测定,并将其测定结果作为判定依据。

1.3.1比色用重铬酸钾溶液:精密称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0.40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lml溶液含0.800mg的K2Cr207。

1.3.2比色用硫酸铜溶液:取硫酸铜约3

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10ml,置碘量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每l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97mg的CuS04·5H20。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lml溶液中含62.4mg的 CuS04·5H20,即得。

1.3.3比色用氯化钴溶液:取氯化钴约3

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500ml;精密量取2ml,置锥形瓶中,加水200ml,摇匀,加氨试液至溶液由浅红色转变至绿色后,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溶液(pH6.0)10ml,加热至60℃,再加二甲酚橙指示液5滴,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每lml的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11.90mg的COCl2·6H20。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lml溶液中含59.5mg 的COCl2·6H20,即得。

1.3.4各种色调标准贮备液的制备:按表1精密量取比色用氯化钴液、比色用重铬酸钾液、比色用硫酸铜液与水,混合摇匀,即得。

表1 各种色调标准储备液的配制

1.3.5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制备 按表2精密量取各色调标准贮备液与水,混合摇匀,即得。

表2 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配制表

1.3.6注意:

1.3.6.1所用纳氏比色管均应洁净、干燥,洗涤时不能用刷子,应用铬酸洗液浸泡,然后冲洗,避免表面粗糙。

1.3.6.2检查时光线应明亮。

1.3.6.3 如果供试品管中的颜色与对照管中溶液颜色接近时,应将比色管互换位置后再行观察。

1.3.7记录: 应记录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标准比色液的色调号,比较结果。

1.3.8结果与判定:供试品溶液如显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颜色相似或更浅,即 判为符合规定;如更深,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1.4第二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各供试品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并使成10ml ,必要时滤过,滤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见EKSOP-QC7037紫外分光光度检验操作规程)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光度不得过规定值。

1.5

第三法(色差计法)

1.5.1概述:

1.5.1.1本法是使用具备透射测量功能的测色色差计直接测定溶液的透射三剌激值,对其颜色进行定量表述和分析的方法。当目视比色法较难判定供试品与标准比色液之间的差异时,应采用本法进行测定与判断。

1.5.1.2供试品溶液与标准比色液之间的颜色差异,可以通过分别比较它们与水之间的色差值来测定,也可以通过直接比较它们之间的色差值来测定。

1.5.1.3现代颜色视觉理论认为,在人眼视网膜上有三种感色的锥体细胞,分别对红、绿、蓝三种颜色敏感。颜色视觉过程 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视网膜上三种独立的锥体感色物质,有选择地吸收光谱不同波长的辐射,同时每一物质又可单独产生白和黑的反应,即在强光作用下产生白的反应,无外界刺激时产生黑的反应 ;第二阶段,在神经兴奋由锥体感受器向视觉中枢的传导过程中,这三种反应又重新组合,最后形成三对对立性的神经反应,即红或绿、黄或蓝、白或黑的反应 。最终在大脑皮层的视觉中枢产生各种颜色感觉。

1.5.1.4自然界中的每种颜色都可以用选定的、能刺激人眼中三种受体细胞的红、绿、蓝三原色,按适当比例混合而成。由此引入一个新的概念——三剌激值,即在给定的三色系统中与待测色达到色匹配所需要的三个原刺激量,分别以X 、Y 、Z 表示 。通过对众多具有正常色觉的人体(称为标准观察者,即标准眼)进行广泛的颜色比较试验,测定了每一种可见波

长(400?760nm) 的光引起每种锥体刺激的相对数量的色匹配函数,这些色匹配函数分别x(λ)、y(λ)、z(λ)来表示。把这些色匹配函数组合起来,描绘成曲线,就叫做CIE 色度标准观察者的光谱三刺激值曲线(图 1)

1.5.1.5色匹配函数和三剌激值间的关系以下列方程表示:

X=K∫S(λ)P(λ)x(λ)Δd(λ)

Y=K∫S(λ)P(λ)y(λ)Δd(λ)

Z=K∫S(λ)P(λ)z(λ)Δd(λ)

式中:K为归化系数;

S(λ)为光源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P(λ)为物体色的光谱反射比或透射比;

x(λ)、y(λ)、z(λ)为标准观察者的色匹配函数;

Δd(λ)为波长间隔,一般采用lOnm或5nm

1.5.1.6当某种颜色的三刺激值确定之后,则可用其计算出该颜色在一个理想的三维颜色空间中的坐标,由此推导出许多组的颜色方程(称为表色系统)来定义这一空间。如:CIE 1931-XYZ色度系统,CIE 1964色度系统,CIE 1976L*a*b*色空间(CIE Lab均匀色空间),Hunte表色系统等。

1.5.1.7为便于理解和比对,人们通常采用CIELab颜色空间来表示颜色及色差。该色空间由直角坐标L*a*b*构成。在三维色坐标系的任一点都代表一种颜色,其与参比点之间的几何距离代表两种颜色之间的差异(图2、图3)。相等的距离代表相同的色差值。用仪器法对一个供试品与标准比色液的颜色进行比较时,需比较的参数是供试品和标准比色液颜色分别与空白对照的颜色在均匀色空间中的差值。

1.5.1.8在CIELab 均匀色空间中,三维色坐标L *a *b *

与三刺激值X ,Y ,Z 和色差值之间的关系如下 :

明度指数L *=116×(Y/Y n )1/3-16

色品指数a *=500×[(X/X n )1/3-(Y/Y n )1/3]

色品指数b *=200×[(Y/Y n )1/3-(Z/Z n )1/3]

色差△E *=2*2*2*b a L ()(△)(△)△++ 以上公式仅适用于X/X n 、Y/Y n 、Z/Z n >0.008856时。

式中:X 、Y 、Z 为待测样品的三刺激值;

X n 、Y n 、Z n 为三刺激值;

△E *为供试品色与标准比色液色的色差;

△L *为供试品色与标准比色液色的明度指数之差,其中△L *为“正数”表示供

试品比标准比色液颜色亮;

△a *、△b *为供试品色与标准比色液色的色品指数之差,其中△a *、△b *为“正

数”表示供试品比标准比色液颜色更深。

1.5.1.9色差计的工作原理简单地说即是模拟人眼的视觉系统,利用仪器内部的模拟积分光

学系统,把光谱光度数据的三刺激值进行积分而得到颜色的数学表达式,从而计算出L *a *b

*值及对比色的色差。在仪器使用的标准光源与日常观察样品所使用光源光谱功率分布一致(比如昼光),其光电响应接收条件与标准观察者的色觉特性一致的条件下,用仪器方法测定颜色,不但能够精确、定量地测定颜色和色差,而且比目测法客观,且不随时间、地点、人员变化而发生变化。

1.5.2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1.5.

2.1使用具备透射测量功能的测色色差计进行颜色测定,照明观察条件为0/ 0(垂直照明/垂直接收)条件;D65光源,10°视场条件下,可直接测出三剌激值X 、Y 、Z ,并能直接

计算给出 L *a *b *和△E a 。

1.5.

2.2因溶液的颜色随着被测定的溶液液层厚度而变,所以除另有规定外,测量透射色时,应使用lcm 厚度液槽。由于浑浊液体、黏性液体或带荧光的液体会影响透射,故不适宜采用色差计法测定。

1.5.

2.3为保证测量的可靠性,应定期对仪器进行全面的检定。在每次测量时,按仪器要求,

需用水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规定水在D65为光源,10°视场条件下,水的三刺激值分别为:

X=94.81; Y=100.00; Z=107.32

1.5.3测定法

1.5.3.1除另有规定外,用水对仪器进行校准,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分别制得的供试品溶液和标准比色液,置仪器上进行测定,供试品溶液与水的色差值△E a应不超过标准比色液与水的色差值△E*。

1.5.3.2如品种正文项下规定的色调有两种,且供试品溶液的实际色调介于两种规定色调之间,难以判断更倾向何种色调时,将测得的供试品溶液与水的色差值(△E*)与两种色调标准比色液与水的色差值的平均值比较,不得更深[△E*≤(△E*s1 + △E*s2)/2]。

2、溶液的澄清度检查法

2.1定义:澄清度检查法系将药品溶液与规定的浊度标准液相比较,用以检查溶液的澄清度。除另有规定外,应采用第一法进行检测。

品种项下规定的“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澄清度与所用溶剂相同,或不超过0.5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几乎澄清”,系指供试品溶液的浊度介于0.5号至1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之间。

2.2第一法(目视法)

除另有规定外,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要求,在室温条件下将用水稀释至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与等量的浊度标准液分别置于配对的比浊用玻璃管(内径15?16mm,平底,具塞,以无色、透明、中性硬质玻璃制成)中,在浊度标准液制备5分钟后,在暗室内垂直同置于伞棚灯下,照度为lOOOlx,从水平方向观察、比较。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溶解后应立即检视。

第一法无法准确判定两者的澄清度差异时,改用第二法进行测定并以其测定结果进行判定。

2.2.1浊度标准贮备液的制备:称取于105℃干燥至恒重的硫酸肼l.OOg,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在40℃的水浴中温热溶解,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放置4-6小时;取此溶液与等容量的10%乌洛托品溶液混合,摇匀,于25℃避光静置24小时,即得。该溶液置冷处避光保存,可在2个月内使用,用前摇匀。

2.2.2浊度标准原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贮备液15.0ml,置10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取适量,置lcm吸收池中,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见EKSOP-QC7037紫外分光光度检验操作规程),在550nm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应在0.12?0.15范围内。该溶液应在48小时内使用,用前摇匀。

2.2.3浊度标准液的制备:取浊度标准原液与水,按下表配制,即得。浊度标准液应临用时制备,使用前充分摇匀。

2.3第二法(浊度仪法)

供试品溶液的浊度可采用浊度仪测定。溶液中不同大小、不同特性的微粒物质包括有色物质均可使入射光产生散射,通过测定透射光或散射光的强度,可以检查供试品溶液的浊度。仪器测定模式通常有三种类型,透射光式、散射光式和透射光-散射光比较测量模式(比率浊度模式)。

2.3.1仪器的一般要求:采用散射光式浊度仪时,光源峰值波长约为860nm;测量范围应包含0.01?100NTU。在0?10NTU范围内分辨率应为0.01NTU ;在10?100NTU范围内分辨率

应为 0.1NTU。

2.3.2适用范围及检测原理:本法采用散射光式浊度仪,适用于低、中浊度无色供试品溶液的浊度测定(浊度值为100NTU以下的供试品)。因为高浊度的供试品会造成多次散射现象,使散射光强度迅速下降,导致散射光强度不能正确反映供试品的浊度值。0.5号至4号浊度标准液的浊度值范围约为0?40NTU。

采用散射光式浊度仪测定时,入射光和测定的散射光呈90°夹角,入射光强度和散射光强度关系式如下。

I=K’TI0

式中:I为散射光强度,单位为cd;

I0为入射光强度,单位为cd;

K’为散射系数;

T为供试品溶液的浊度值,单位为NTU(NTU 是基于福尔马肼浊度标准液测定的

散射浊度单位,福尔马肼浊度标准液即为第一法中的浊度标准贮备液)。

在入射光强度I0不变的情况下,散射光强度I与浊度值成正比,因此,可以将浊度测量转化为散射光强度的测量。

2.3.3系统的适用性试验:仪器应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对浊度标准液的线性和重复性进行考察,采用0.5号至4号浊度标准液进行浊度值测定,浊度标准液的测定结果(单位NTU)与浓度间应呈线性关系,线性方程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9 ;取0.5号至4号浊度标准液,重复测定5 次,0.5号和1号浊度标准液测量浊度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5%,2-4号浊度标准液测量浊度值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

2.3.4测定法:按照仪器说明书要求并采用规定的浊度液进行仪器校正。溶液剂直接取样测定;原料药或其他剂型按照个论项下的标准规定制备供试品溶液,临用时制备。分别取供试品溶液和相应浊度标准液进行测定,测定前应摇匀,并避免产生气泡,读取浊度值。供试品溶液浊度值不得大于相应浊度标准液的浊度值。

五、参考文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0901和通则0902

六、相关文件:

N/A

七、相关记录:

N/A

八、变更记录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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